第13章 Satan 1

男朋友非但不是人類,還是個連物種都不能确定的百變怪。

不管是從這段關系的穩定還是出于長久考慮,洛昔都覺得自己應該愁上一段時間。

雖然不至于輾轉反側難以成眠,但至少也應該心神不屬郁郁寡歡。

然而事實是他懷裏抱着謝初霁變成的蝙蝠,一夜酣夢,美美睡了個飽覺。

“初霁,你今天是什麽身份?”青年一邊打着哈欠一邊問道,“需不需要吃飯?”

要是今天謝初霁也不需要吃飯,他就可以毫無負擔地給毛血旺裏加麻加辣了。

“今天是——你猜猜看?”

冰冰涼的手指覆上他的眼睛,動作相當迅速,杜絕了洛昔任何臨時抱佛腳的可能。

“我甚至沒有看見你今天的樣子。”洛昔抗議,同時不安分地扭過頭,試圖把蒙在眼睛上的手掌扒開一點縫隙,“優等生也不可能在沒有紙筆的情況下答題。”

何況他在這方面完全是個差生,就算謝初霁站在他面前,大大方方讓他認,他也未必能猜出來。

除非特別家喻戶曉的那種。

“真的不能給一點提示嗎?”掙紮無果,他頗為不死心地問道,“比如說特征之類的。”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他希望謝初霁能直接告訴他名字。

漆黑如幽夜的翅膀安靜将青年罩在裏面,隔絕了外界一切光亮。堕天使稍加思索,将潛藏在銀發下的那對犄角露了出來。

“有一對長角。”

洛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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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時之間居然沒辦法說對方給的範圍到底是太寬還是太狹窄,腦中飛快地搜索和「角」相關的生物。

很遺憾,除了并不符合要求的獨角獸,洛昔只能想到羚羊或者鹿之類的這種長角生物。

再聯想到相關的神話傳說。

洛昔靈光一現,覺得自己已經抓住了真相。

“我知道了,今天你是九色鹿!”他大聲說,想起小時候看到的動畫。

今天的謝初霁肯定很漂亮。

室內空氣沉寂得可怕。

謝初霁不太确定自己有沒有鹿王這一身份,但他今天确實是Satan,萬魔殿潘地曼尼南的主人,無盡煉獄的統治者,與七美德相對的七罪。

非要說的話,是魔王。

“今天我是邪惡的化身。”他僅剩的那麽點慈悲心全在洛昔身上,喟嘆一聲後,給出了更具有指向性的引導。

這次應該沒有問題了。

“..”

洛昔真的猜不出來,他想象不到角又很長又很邪惡,并且只存在于各種故事的傳說生物到底是什麽。

但是他突然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能讓他擺脫現在處境的方法。

“我想到了親愛的。”青年自信滿滿地開口。

“今天你是我比昨天還要更喜歡一點的男朋友。”

不是狡辯,而是事實。

不論謝初霁是誰,都是他的男朋友,何等完美的邏輯!

洛昔覺得自己是個天才。

青年的說辭令謝初霁稍稍滿意,但他仍然沒有松開手,“和三天前相比呢?”

洛昔忍住掰手指數數的念頭,“愛是遞進的,我比昨天還喜歡你,肯定也比三天前喜歡你。”

三天前他一覺睡醒,以為自己遭到了仙人跳,差點報警,結果發現男朋友是天使,意念喝了好幾罐冰可樂。

還想到了要送男朋友什麽樣的生日禮物。

除了這些,好像沒有特別的事情發生。

青年忍不住道,“謝初霁同志,你有沒有覺得你斤斤計較的樣子特別像小學生?”

還是小學二年級,不能再多的那種。

——他完全沒有意識到比較的原因及重點所在。

堕天使幹脆把下巴擱在青年毛絨絨的腦袋上,循循善誘,“親愛的,再仔細想想?”

“為什麽我會這麽斤斤計較?”

“因為你幼稚?”

作為說男朋友幼稚的懲罰,洛昔的額頭被不輕不重地彈了一下。

“回答錯誤。”

洛昔抓住機會,迫不及待地回頭看。

然後他眼前還是黑的。

醒太早了,天還沒有亮嗎?

洛昔懷疑自己是不是記憶出了問題——睜眼的時候,他确實隐約看見了書桌上那紮玫瑰的輪廓。

突然失明也不太可能。

青年茫然地眨眨眼,把手伸到枕頭下面,摸出了手機。

屏幕的亮光稍微讓他安心了一些。

随即他發現自己好像在一個巨大、黑色的繭裏。

他更猜不到謝初霁今天是什麽了。

不過「繭」上的羽毛看起來有點眼熟。

“Satan。”謝初霁沉沉嘆了口氣,“這是我今天的身份。”

說罷,他背後的六對羽翼唰地攏起,沒有再阻攔青年的任何行動。

洛昔得以看見他的臉——和天使一樣,但氣質迥異,眼睛的顏色也要更深、或者說渾濁一些,有點像琥珀。

和印象中魔鬼會有的那種有一定弧度,末端尖尖,看起來有種圓潤感的角不同,他發現謝初霁有一對筆直、但形狀不夠規則,給人某種崎岖感的角。

洛昔:..

他不太願意承認沒有猜到是自己的問題,因為說到撒旦,他腦中浮現的就是那種紅色皮膚,頭上有小角,蝙蝠翅膀,後面或許還有個尾巴的形象。

可是謝初霁有翅膀,而且頭上那對犄角也有種奇異的美感。

“你應該告訴我你有翅膀——”

路西法和上帝的故事洛昔還是知道一點的,要是謝初霁當時這樣提示他,說不定他就猜到了。

畢竟堕天使這種一度受到廣大中二期青少年喜愛的形象知名度很高。

“天使也有翅膀。”謝初霁不太願意提起自己和其它形象的共同特征,“但是沒有長角。”

——果然很幼稚。

洛昔下意識反駁,“..天使也有光環啊?”

雖然他好像沒見到謝初霁頭頂上應該存在的那頂光環就是了。

想到這點,洛昔不免有些遺憾。

“Seraphim并沒有今天的我強大。”謝初霁沒有向青年解釋他和各個身份之間複雜的包含與被包含關系,“他所擁有的一切力量,包括權柄,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即Satan所擁有的Seraphim無法完全擁有——比如潘地曼尼南和煉獄的控制權,比如他頭上的漆黑的角。

堕天使打了個響指,頭頂緩緩有荊棘纏繞的墨色光環浮現。

——作為所擁有權柄的标志,連Seraphim都有的東西,他怎麽可能會沒有。

洛昔的注意力頓時全被那頂光環吸引,回答得異常敷衍。

他純粹覺得那頂光環很有設計感,荊棘的紋路清晰漂亮,可以作為素材參考。

至于它有什麽具體的象征和含義,謝初霁沒說,所以他默認為沒有。

作為七天與七重煉獄的最高象征,在完全不了解其價值所在的青年眼中,也不過是個精巧好看的裝飾品罷了。

“這是我見過最漂亮的光環。”他滿懷期待地看向自己的男朋友,“可以摸一下嗎?”

“一下就好。”

謝初霁不太能記清自己是怎麽從Seraphim變成Satan的,好像只是一個微渺念頭的轉換,就如「神說,要有光那樣」,天堂和地獄的控制權就到了他的手中。

神之權柄不容侵犯,不得亵渎。

但在內心深處,他卻有某種它太渺小了的傲慢感,對「至高」這一概念興致缺缺,仿佛他曾是更高位,連所謂的神明也視之蝼蟻的存在。

堕天使沒有回答,而是渾然不在意地摘下頭頂上的光環,将它變成了大小合适的形狀。

作為權柄太過微小。

但就一枚戒指而言,還算別出心裁。

作者有話說:

是聘禮(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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