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南潇雪說這話時微微眯着眼。
安常覺得全世界只有她一個人知道,南潇雪眯眼的時候像狐貍,那些仙氣像旗袍緞面抖落的月光一樣再挂不住,內裏魅惑的內核就露出來。
清冷的外表下媚骨自成,誰能想到神女和妖精只有一線之隔。
南潇雪平時越清霜孤傲,她這會兒飄散的媚氣就越顯撩撥,左眼下隔着兩指距離的那顆淺紅小淚痣抖兩抖,芳澤無加。
安常盯着那顆小痣:“你洗手了麽你?”
南潇雪一怔。
安常轉身就跑。
邊跑邊在心裏罵自己:問的這是什麽傻話?南潇雪在撩她,就算只是在她臆想中,她的關注重點卻是人家吮手指前有沒有洗手?
世上大概再沒有比她更愣的人了。
南潇雪站在原地,看着安常的背影跑得飛快,不一會兒就沒影了。
一低頭,只剩掌心的三枚姑嫂餅,在搖曳燈籠光下散發着香甜。
她用白油紙略包了包,攥着那餅回了酒店。
“回來了?”商淇看向她手:“拿的什麽?”
南潇雪給她瞧。
“今早安常給你的?”商淇道:“叫什麽來着?我記得是個挺奇怪的名字……”
“姑嫂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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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對,你記性倒好。”商淇問:“好吃麽?”
“像桃酥,有點膩。”南潇雪放桌上:“你嘗嘗。”
商淇剛要伸手,又把南潇雪一把收了回去。
“算了你還是別吃了,油大,胖人。”
都是三十上下的年紀,誰不在跟自己的新陳代謝打仗。
商淇扯了扯自己收腰西裝的下擺:“那你還吃。”
體重對舞者更致命。
南潇雪倚在沙發上:“我這是找感覺。”
寧鄉的雨,窄巷,吃食,烏篷船。
她接下來的舞劇就浸在這樣一片氛圍裏,濕漉漉長着暧昧的苔。
“那你找得怎麽樣?”商淇正色問:“再過半個月,柯蘅可就來了。”
南潇雪挑了一下眉。
“我覺得……”商淇轉了半圈辦公椅,盯着她打量:“你這感覺,找得還行?”
“怎麽說?”
“小動作和身體姿态,越來越媚了。”
南潇雪撩撥了一下垂在肩頭的長發,轉了點眼尾瞧着她。
商淇直擺手:“別別別,我可抵不住。”
南潇雪低頭哂了聲:“不就是演麽?”
“固然是演。”商淇道:“神女變妖精,可不容易演。”
“還有一點。”
商淇又看她一眼:“等柯蘅來跟你合舞的時候,你的壓力不會更大麽?”
南潇雪揚了揚雪白的下巴:“那又如何?”
過人的天賦讓南潇雪從骨子裏透着股傲氣。
商淇點頭:“成,你有這決心就成。”
“實在不成,咱就撤。”
南潇雪目光朗澈:“在我這裏,沒有‘不成’這個說法。”
******
商淇走了後,南潇雪洗了澡回到桌邊,斜倚着桌角,撿起書脊向上扣在桌上的一本小說。
舊時候這些志怪小說可真敢寫。
什麽颠鸾倒鳳,什麽翻雲覆雨,領口松衣帶寬,巫峽內露結為霜,簡直把醒世寓言當黃色小說在發揮。
若放現在,這些文人首先就倒在了網審那一關。
南潇雪看得凝了凝眉。
往常她不太樂意看這些,總讓人想起不太愉快的往事,只是今日……
南潇雪扣下小說,眼尾瞟向桌上的那筒姑嫂餅。
手指勾過來打開,一股甜膩膩的味道飄散開。
她不愛甜食,多年舞者的飲食習慣早養成了她清淡的胃口。
這會兒已刷過牙了,卻莫名又撿了顆,喂進嘴裏。
沙沙的質感在齒間迸開,混着股油香。
南潇雪嘴裏是這樣的重油重甜,腦子裏卻在回味一股年輕女人的清甜。
今夜細雨如銀絲,落在安常肩頭化為霧,一張素淡的臉藏在裏面,雙眸如寧鄉清澈的河。
幹淨。
這是南潇雪對安常的第一印象。
她第一次來寧鄉時就遇見了這小姑娘,她在橋上,姑娘在橋下,兩人隔着條河靜靜對望。
目光有些愣怔,可那樣幹淨。
南潇雪見過許許多多的人,漂亮的人,聰明的人,才華橫溢的人,所有人眼裏都有共通的東西,名為欲望。
每個人欲望不同,可都有自己想要的東西。
看似仙氣飄飄的南潇雪也有欲望,她要跳到最好,她要衆人仰望,她要有一天她退出舞臺了,無數人念着她的好從此再不願踏入劇院一步。
曾經滄海難為水。
然而安常的眸色太靜了,好像她什麽都不想争、什麽都不想要,她才二十五歲,可她與這水鄉的安寧清靜融為一體,好像這輩子也不願再踏出這裏半步,從此世事紛擾與她無關。
南潇雪看着那雙眼想:倒不惹人讨厭。
這時手機響起。
南潇雪瞥一眼屏幕,神情透出些倦怠。
“喂,媽。”
“阿雪,雷叔讓我問問你,生日想要什麽禮物?”
“不必了。”
“知道你什麽都不缺,但總歸是份心意。”
“那你們看着辦吧。”
南潇雪挂了電話。
雷啓明的臉甫一在腦子裏露出,南潇雪立刻阖了阖眸,将那張臉驅散。
她又撿了枚姑嫂餅喂進嘴。
沙沙、沙沙的甜膩間,安常手指的味道又透出來。
她當然不會真對安常這種平平無奇的人起什麽心思。
只是原來,年輕女人的皮膚嘗起來是這種味道,幹淨而清甜,在甜膩的老式點心間,那股清新就更加凸顯。
南潇雪覺得這時的自己真像妖精了。
竟對愣“書生”起了貪戀。
明明在含住那手指前做了許久的心理建設,這會兒竟想再嘗一嘗。
妖精是想吸人的精血,她是想吸人無欲無求的幹淨。
而且怎麽會真有這麽傻的人呢?
南潇雪為籌備舞劇讓倪漫買來志怪小說時,內心對那些故事根本是不信的。
而當她入了夜穿着瓷青色旗袍飄蕩在河畔時,昏黃的燈籠光線打亮她的臉,還真有人把她當幻夢一場?
安常這樣的人好似被時代抛棄,只在這樣的舊水鄉成立。
******
第二天一早,安常路過河畔時,發現氣氛有些凝重。
一個年輕女人站在河畔,垂着首,其他人都暗暗瞧着她。
她手指蜷着,指關節用力到有些發白。
“南小姐。”
她所喚的南潇雪,卻只是望着那座石橋。
“南小姐。”
南潇雪回頭,一張冷冷的臉上沒任何表情,好似無悲無喜的霜雪,抱着雙臂的身體語言卻透着濃濃不耐煩,好似怪女人打斷了她腦中關于舞劇的想象。
“我知道問題出在哪了,求你再給我一次機會。”
南潇雪挑了下眉尾:“那你說說,剛才那段試拍問題出在哪?”
安常看看女人腳邊的攝像機,原來她是一位攝像。
“我……”女人語塞。
南潇雪遠遠望着她語氣冰冷:“在你離開我工作室前,我給你兩個忠告。”
“第一,不要說假話,有沒有天賦這東西,根本瞞不過人。”
“第二,不要在事情已沒轉圜餘地的時候,對人說求這個字,等你年紀再大一點就知道,自尊比你想象得更重要。”
說罷她轉過頭去,再不搭理了。
此時晨曦微光,空氣裏透着煦暖,水鄉是與往日無異的靜好姿态,連枝頭跳躍鳴唱的鳥,也對這裏有個年輕人的世界正在悄無聲息崩塌這件事毫無察覺。
唯獨安常靜靜看着,女人忍着發紅的眼眶,一甩手,走了。
這時商淇拍了拍巴掌:“好了其他人,開始幹活了。”
南潇雪瞟她一眼:“你這經紀人倒好,也不打發人走,反而讓我自己處理這種事。”
商淇笑道:“我勸她得聽她哭訴三小時,哪兒有你厲害,冷言冷語,三兩句就能把人刺走,節省了多少時間。”
南潇雪輕哼一聲,再不言語了。
“傲慢”。
這是安常第三次無比明晰的對南潇雪生出這一印象。
所有的殘忍,不過仗着自己的天賦,根本無法與庸庸碌碌的普通人共情。
可難道努力的普通人就不值得尊重嗎?
安常并非一個熱絡的人,可這時她快走兩步,追上那年輕女人。
“嗨。”
女人紅着眼回頭,清倔的眉眼,一看也是自尊極強的人,怎麽就被逼到開口說“求”的地步。
還被南潇雪諷刺一番。
女人看着晨光之中,一個淡雅長相的女孩沖她打招呼,含着的那點笑意沖淡了本身五官的清冷。
“要去喝酒嗎?”
“你誰啊?”她在激蕩的情緒中,語氣稍有些沖。
女孩好脾氣的笑笑:“我叫安常,你應該看到過我每天穿過這座橋去上班,我在博物館修文物。”
女人感受到這股善意,吸吸鼻子,語氣緩和了些:“我叫闵沁。”
“你說喝酒,去哪喝?”
安常笑道:“這邊走,鄉裏就一家酒鋪,我引你去。”
她倒并非對闵沁同情,更多是一種感同身受。
因為她也經歷過相同的尴尬。
闵沁問:“你不用去上班麽?這個點陪我去喝酒。”
安常:“我自己給自己布置任務,時間沒那麽死。”
她引着闵沁走入酒鋪:“林叔。”
“安常?你怎麽這個點來了,一大早就饞酒了?”
“我帶朋友來。”
一句朋友讓闵沁心裏又暖了暖。
作者有話說:
注:文中“巫峽”二句出自《牡丹亭》。
夜裏有多勾人,白天就有多“煩人”,安常到底什麽時候親上去?大家買定離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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