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第2章 2

生活不是突然變幸運的。

而是一點點好轉。

我曾經将這話說給朋友聽,但朋友嘲笑我,是我太誇張了。我所謂的幸運,應該只是心情變好了之後,看待世界的眼光也随之改變,就像是那個典型的“就剩半個太糟了”和“還剩半個太好了”的預言故事。

我想反駁,但無從說起。

唔,首先從哪裏開始說呢——

就先從我家樓下的超市說起就好了,樓下超市會在晚上10點後,半價處理掉今天的新鮮肉食和蔬菜,但晚上10點太晚了,而且,那位賣菜的大媽總會用鼻孔看人,每次見到我,都會發出一聲嘲弄的笑。

沒有物理傷害,但很傷自尊。

但突然從某一天起,折扣時間就改成了六點,大爺大媽發瘋般地往裏沖,每次買食物都和打仗一般,偏偏,無論那一天前去,我總能買到我最喜歡的雞柳。

……就像是雞柳無限供應一般。

新上任的售貨員甜妹還會向我推薦蟹肉罐頭。

但很遺憾,我對蟹肉罐頭完全沒興趣,只好婉拒了她的好意。過了幾天之後,超市突然上了我最喜歡的飲料——杏仁露牛奶。

哇哦。

我真的超驚喜。

知道嗎?

我早就以為那款杏仁露牛奶已經停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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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呢?不為什麽?

雖然杏仁露牛奶不像是什麽櫻花味可樂一樣反人類,但大多數人也接受不了這種味道,整個橫濱都沒得賣,我只能網上購物——但網上購物的郵費貴到我肉痛。

更可恨的是,我時常網上購物的那家商店,突然不賣原版,而賣起了無糖無脂版杏仁露牛奶了。

無糖無脂!

那還能叫杏仁露牛奶嗎?!

那是牛奶界的叛徒!

總之,我足足已經有四五年,都沒有再喝到記憶裏的味道,平日裏也沒有和任何人說過,而很突然的——這款牛奶又重新上架樓下超市了。

超——!

開心的說(*^▽^*)!

嘿。

我現在有錢了。

買一杯,扔……舍不得扔,兩杯都喝了。

類似的種種小細節非常多,就好像這個世界本身是一款游戲,而游戲幕後的GM突然大發慈悲,開始處理我的意見,修複掉任何一個不符合我心意的BUG。

高考考砸了。

結果,心儀的大學突然擴招。

我剛好位列最後一名。

在學校食堂吃到了從來沒吃過——但超級符合我心意的美食。

抽到了最喜歡的限量版玩偶——

水母托米米。

休學旅行。

抽到了夏威夷21天旅游的大獎。

穿着潛水服躺在淺海裏,仰望天光。

身邊全是游來游去的水母。

感覺身邊充滿了超可愛的托米米,簡直是夢幻的場景。

在我十八歲生日那天,我最喜歡的歌手突然到橫濱來舉辦演唱會。我興致勃勃地搶票,沒搶到,隔天演唱會舉辦方就和我聯絡,說他們的後臺出了問題,沒有處理我的訂單,還想要票嗎?

那還要問嗎?!

那可是我的卡密薩馬啊!

嗚嗚嗚卡密薩馬的演唱會都不參加,我還配當信徒嗎!

到了演唱會裏,我才發現,我坐在了視野最好的位置,周圍都是高素質粉絲,沒有不聽話的熊孩子,也沒有高我幾個頭擋住視線的大男人。

偶像和想象中的一樣帥。

演唱會結束時,偶像突然說,他要抽一位幸運觀衆。當然,在場的人裏面,最幸運的人當然只有我啦。

我榮登舞臺。

燈光環繞着我。

觀衆們齊齊吶喊喝彩。

我站在舞臺中心。

我就是世界中心。

偶像得知我生日後,更是激動。

現場為我創作了一首慶祝生日的歌。

非常巧合的是,曲子很好聽,歌詞也很貼切——簡直就像是貼着我一生所唱的歌,像是聽着我的心聲所唱的歌。唯一的問題,這完全不符合偶像的氣質。

總所周知,我偶像是唱搖滾的。

搖滾嘛。

不把心髒震出個病來,那就不叫搖滾。

他那副破鑼嗓子聲嘶力竭時,只能說性感,但被迫壓低聲線輕吟淺唱時,就只能聽者落淚了。我越聽越覺得好笑,我覺得,這首歌不應該他來唱。

應該是我熟悉的人。

是熟悉我的人。

是曾經親密無間相互依偎的人。

我覺得,腦海裏應該有這麽一個人呼之欲出,但我翻遍腦海裏的每一個角落,卻找不到這樣一個人。這種拼圖缺失了一塊的感覺讓人郁猝,讓人發狂。

舞臺上,我潸然淚下。

偶像露出了驚恐的表情。

好像讓我掉眼淚,是他回去會被千刀萬剮的罪名。

他結結巴巴地問:“你,你怎麽了?”

我擦着眼淚,擠出笑容:“我覺得幸福,因為太幸福了,所以落淚了。”

“……是這樣嗎?”

“是的。”

然後,我搶走了偶像的話筒,張開雙臂。演唱會裏的觀衆也很給面子,哇哦哇哦的聲浪接連不停。我對着話筒,大聲尖叫:“我,白井秋子,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哇——”

“我現在就只剩下一個還沒有實現的願望了。”

“哇嗚——”

“這是我一生最重要的願望,如果我能實現這個願望,我就是最幸福的人,就算是下一秒就這樣死掉,也絕對不會再有什麽遺憾了。”

“哇哇哇哇哇哦——”

“而我會将這個願望寫在繪馬上,将繪馬放在結緣神社的那棵許願樹上,唔,這個願望,我可是從來沒有和任何人說過,所以,只有神靈才會知道,我究竟想要什麽。”

觀衆們果真很給面子。

掌聲雷動,久經不衰。

但是,在氛圍熱鬧的演唱會裏,我忽然瞥見,好像有一個人從會場的門口悄然退場,他好像有一條紅圍巾,但等我轉過臉,去追尋那道背影時,只有宛如銀河的星星點點的熒光棒。

那個人……被那些閃耀的光徹底淹沒了。

不,也許,這個人并不存在。

而剛剛的一切,其實都是我想象裏的幻覺。

*

*

很好,不是幻覺。

不枉我在神社樹下不眠不睡的蹲守三天。

媽的,困死了。

順便在這裏點名批評一下星巴克。

它賣的咖啡一點也不頂困。

那家夥是在第三天的淩晨兩點來的,好像他也不用睡覺一樣,他來的時候,似乎有不明組織封鎖了整個神社,他在門口和另一個矮個頭發生了争執,但最後,那家夥贏了,邁着帥氣的大長腿走進神社。

結緣神社的許願樹已經有些年頭了。

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那套死貴死貴的西裝,看起來真的特別眼熟。

然後,這個從頭發絲都散發着一股昂貴味道的男人,就開始毫無形象地爬樹了。他應該以前爬過樹,爬樹的要領都很清楚,但可能是辦公室蹲久了,動作裏總有幾分笨拙遲緩。

呵。

抓住你了!

我按捺不住振奮之情——其實,現在來看,我應該再多等幾分鐘才對,讓他剛好再往上爬一點點距離。但當時的我亢奮過了頭,以至于喪失了腦子。

我撲了出去。

我抓住了他。

我和那個男人臉貼臉。

他驚愕地看着我,我能看到他細密睫毛下的鳶色眼睛裏,全部都是我的倒影,太糟糕了,我頭頂上竟然還沾着草葉。但這個男人是真好看,他半張臉纏着繃帶,微卷的黑發如被淋濕般地垂落下來,非常美麗,卻又讓人感覺到一種莫名的破碎感。

我心軟了一瞬。

不不不,現在才不是該心軟的時候。

我揪着他,質問:“你是誰?”

——你是誰?

——為什麽要偷看我的願望?

其實我想問的不是這個——

我想問的是,我們認識嗎?

是我忘了你嗎?

是我的錯嗎?

他凝視着我,有那麽一瞬間,我幾乎以為,被我揪着領子的這個男人,就連呼吸都停止了——講道理,該呼吸停頓的人應該是我才對吧,任誰突然發現,自己的幸運守護天使(?)竟然是一個帥得合不攏腿的大帥哥,都該心髒停跳一瞬才對。

他隔着長長的睫毛看着我。

——他仿佛隔着長長的歲月凝望着我。

還沒等我問出下一句話話,他猛然一閉眼睛,仿佛一個被抓包的賊,甩開大長腿就跑了。

槽。

他跑得好快啊!

剛剛我還嘲笑他,可能坐辦公室久了,連爬樹都不會爬了,現在一看,小醜分明就是我自己啊!他媽的,這個跑路速度,他怎麽就不參加奧運會為國争光呢?!

你還跑?!

還跑?!!!!

你他媽的給我站住——!!

我錯了大爺,大爺,您別跑了,我萬萬沒想到您特麽的還能加速啊,槽,您那是模特大長腿嗎?不,您那是渦輪增鴨,BIU的一聲就飙出去了,鴨子都要自愧不如。

累死我了。

我怎麽就自不量力地追出去了呢?

啥都沒追上。

最後在路邊喘得像頭牛。

十幾輛特豪華的商務車輪番從我面前的街道駛過。

我繃着一張臉,把手裏的紅圍巾,扯過來,扯過去,卷起來——我抓住他的時候,其實還留了個心機,想着抓住他的紅圍巾,他總不能跑了吧。

嗯嗯,會勒住脖子的。

對吧?

可誰能料到他竟然一個風騷的托馬斯回旋大鵬展翅鶴亮翅尖閉着眼睛旋轉跳躍原地起飛說的遲那時快一個慫頭就鑽出去了呢!你他麽的怎麽就這麽能慫呢?!

有本事給我慫一輩子啊!

我氣死了。

又氣,又累,又疼。

嘶。

剛剛追得太狠,扭到腳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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