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這天晚上,淩晗等到很晚,也沒等到紀淮回來,手機上也沒有收到他的微信。實在等不住了,她就睡了。第二天早上六點,她就醒了過來。
她睜開眼睛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紀淮昨晚回來了嗎?什麽時候回來的?
她翻身起床,看到她的卧室門依然大開着。她心裏有一種不祥的感覺。紀淮要是在家,會來替她關門的。她下了床,走出卧室,發現次卧的門,也是開着的。
她深吸了一口氣,走進去,看見床上的被子異常平整,根本沒有人睡過的痕跡。
看來,他昨晚又沒有回來。
淩晗回到卧室,拿出手機,進了澄江論壇。這一次,裏面卻沒有關于紀淮和孫萱的八卦消息。也是,他們又不是明星什麽,有狗仔專門跟着,不會每次都那麽巧,被人拍下來的。
看時間還早,她又回了床上。可是,她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卻怎麽也睡不着了。她打開微信,翻起朋友圈來。
沒什麽特別的,無非又是一些曬旅游,曬吃的,曬娃的。她的手,輕輕劃動着屏幕,突然,她看見了一張照片,人微微怔了一下。
照片上有十幾個年輕人,坐在草地上,似乎在野餐。看得出來,他們很開心,一張張充滿朝氣的臉上,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這條微信是她高中同學黎歡發的。大學畢業後,黎歡追着她的男神周烨去了法國留學,到現在,也快三年了,也不知道她還是不是那麽執着地喜歡着周烨。
黎歡是她中學時代是最要好的朋友,也是在她父親出事之後,唯一沒有對她冷眼相待的人,因此,她一直很珍惜與黎歡的這份友情。不過現在,兩人相隔萬裏,又着時間的關系,聯系也沒那麽方便了。黎歡現在,應該也有了新的朋友了吧?她看見,一個女孩把手搭在黎歡的肩頭上,兩個人都笑得很甜。這,應該就是她在法國的好朋友吧?
淩晗把視線轉到了那個女孩的臉上。突然,她愣了一下。
這張臉,她見過。
淩晗的思緒不由得飛到了六年前,在紀淮就讀的大學門口,她站在奶茶店門前,跑來一個漂亮的女孩子,站在她身旁,對着店員甜笑道:“來兩杯奶茶。有一杯不要糖,我男朋友不喜歡吃甜的。”
而不遠處,一個身形挺拔的男孩正在等着她。那天,淩晗盯着他們倆的背影慢慢走遠,直到走出自己的視線。随即,她結束了自己這場從沒有開始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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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只見了一面,但這個女孩子在淩晗的腦海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隔了這麽多年,她還是一眼就認出來她來了。
她曾經以為自己這輩子再也不會見到這張臉了,沒想到居然在自己的朋友圈看見了,而且,她好像跟黎歡關系很好。
淩晗頓了頓,給黎歡發了個微信過去:在嗎?
中國與法國有七個小時的時差。現在是早上六點半,黎歡那邊卻是晚上十一點半,也不知道她睡了沒有。
好在黎歡也是個夜貓子,很快就給淩晗回了過來:怎麽,想我了?
淩晗:看你發的朋友圈,你日子過得這麽滋潤,才用不着我想你呢。
黎歡:你看見我發的朋友圈了?我們學校的一些中國留學生今天約着去郊外野餐的時候拍的。
淩晗:周烨沒去?
黎歡發了一個頭上冒火的表情包過來,說道:這麽久不聯系我,一來就往我傷口上撒鹽啊?
看到這裏,淩晗沒心沒肺的笑了。她和黎歡果然是閨蜜啊,都是對自己喜歡的男人求而不得。
說起來,黎歡喜歡周烨,比淩晗喜歡紀淮的時間更久遠。她從初中就開始喜歡周烨了。一開始只是默默的喜歡,在高二那年暑假,她鼓起勇氣給周烨寫了一封表白信,約周烨見面,沒想到周烨根本沒甩她。她不死心,知道周烨大學去了廣州,第二年,她也考到廣州,追了三年,還是沒成功。後來周烨到法國留學,她畢了業又跟了過去。也虧得黎大小姐家裏有錢,經得起她這麽折騰。換了別的人,很難這麽一路追着的。
淩晗又問道:怎麽?革命還未成功?
黎歡:革命道路哪有這麽容易啊。
淩晗:我看沒有周烨,黎大小姐在法國也過得很開心嗎?對了,照片裏把手搭在你肩上的那個女孩是誰啊?新閨蜜?
黎歡:怎麽?吃醋了?
淩晗笑了起來,回道:有點。
黎歡:那個是我同學,沈若梅,南源人,平時還算聊得來。不過你放心,沒有人能取代你在我心裏的位置的。
淩晗:周烨呢?他也不能取代我?
黎歡毫不留情地回答:他要是來了,你就必須得讓位了。
淩晗:他要肯來,我就把他綁在這個位子上。
黎歡:哈哈,那我先謝謝你了。
淩晗:對了,那個沈若梅,是不是比我們高一個年級的?我在上海念書的時候,好像見過她。
這是淩晗推測的。她記得她去紀淮的學校時,剛上大學才一周多,而那個時候,沈若梅已經跟紀淮在一起了。沈若梅是南源人,紀淮是澄江人,他們倆應該是上了大學才認識的,不可能才這麽幾天就有感情了,應該大一的時候就在一起的。因此,她覺得,沈若梅應該跟紀淮是一屆的,比她和黎歡高一級。
黎歡肯定了淩晗的推測:對,她大學是比我們高一級。聽說她在大學的時候有一個談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她男朋友父母一直不同意他們在一起,畢業後兩個人磕磕絆絆又耽擱了一年,分了手之後,她才來的法國。所以,她才成了我的同學。
原來是因為紀家不同意,沈若梅才跟紀淮分的手。想到這裏,淩晗覺得有點諷刺。沒想到自己因為意外懷了孕,就跟紀淮領了證。要是沈若梅當年也懷個孕,說不定也就不用分手了。
黎歡又給她發了一條微信:對了,年底我就回來了。
淩晗有些意外:你不是說,要賴着周烨不回來嗎?怎麽就回來了?
黎歡:就是他要回國,我又追到他回來了。
看到這裏,淩晗覺得還真有點佩服黎歡的毅力,十三年了,從澄江追到廣州,又從廣州追到法國,現在,又要從法國追回國。平心而論,換了她,未必能有黎歡這麽堅持。
淩晗:祝你成功。
黎歡:這次要再不成功,我也就死心了。淩晗,我再給我自己一年的時間,如果再追不到他,我就放棄了。
淩晗:你舍得?
黎歡:舍不得也要舍了。就像我很想吃一塊糖,可是我一直都吃不到,也就只能放棄了。別人不給我,我總不可能搶來吃吧?
淩晗默了默,回道:無論你決定怎麽樣,我都支持你。
黎歡追了這麽多年,如果周烨還沒有接受她,确實也沒有再堅持的必要了。
黎歡:你還記得我給周烨寫的第一封信表白信嗎?還是你幫我謄寫的。
淩晗:記得。
當時黎歡的右手摔傷了,無法寫字,于是由她口述,淩晗執筆寫了一封表白信。現在想起這一幕,仿佛還在昨天一般,可是,已經過了七年了。七年的時間,改變了許多的事情,唯一沒有改變的,是她和黎歡仍然愛而不得。
黎歡:我放棄周烨的時候,還是我來念,你執筆,寫一封告別信給周烨。我們這樣開始的,就這樣結束。
看到黎歡這麽說,淩晗心裏有些發酸。良久,她回了一個字:好。
放下手機,她躺在床上,心裏像被什麽東西堵了個嚴嚴實實,悶得發痛。為黎歡,也為自己。
這時,她聽到有人在按密碼開門的聲音。她知道,這是胡姨來了,并不是紀淮。要是紀淮回來的話,他會用指紋開鎖,不用輸密碼。
她起了床,扯着笑臉,在胡姨面前假裝着無事發生。渾渾噩噩地,又過了一天。
跟上一次夜不歸宿一樣,晚飯前,紀淮又回來了。同樣的,沒有任何交代,只問了一下淩晗的身體,便又鑽進了書房。
淩晗躺在沙發上,想到早上黎歡跟她說的那番話,總也吃不到那塊糖,最後也只有舍棄了。她撫了撫自己的肚子,她覺得自己比黎歡還是要好一點,畢竟,她嘗到過那塊糖的味道。
不過,這塊糖始終不會屬于她的。也許是屬于孫萱的,也會是沈若梅的,但都與她無關,她現在不過是暫時保管這塊糖而已。最後,這塊糖,還是要回到真正擁有它的人身邊。
其實這樣,還不如從沒有吃到過。畢竟,得到過之後,再交給別人,總會心有不甘,總會貪戀那塊糖美好的味道。
不過,她也只能自己在心裏想想而已,面上,她什麽也沒有表露出來。畢竟在她與紀淮的關系中,她是弱勢的打工者。她的工作,就是好好地保護孩子,讓他平安降生,然後得到那套房子。就算最後被紀家掃地出門了,她還能有一個容身之處。
孩子在肚子裏慢慢長大,淩晗也越來越顯懷。終于,被梁萍看出了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