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關于有人把她比作梅花,把倪愛蘭比作蘭花,把丁逸比作玫瑰這件事,她以前也聽說過,聽了不過一笑置之,那兩個嬌嬌嫩嫩,比作花朵毫不為過,她卻不過是荒地裏的一叢雜草——也唯有做雜草,才能在惡劣的環境生存下去吧,看看這自己一身的狼狽,如何配得上高潔美麗的梅花?
第一次在老師辦公室和丁逸正面交鋒,丁逸正意氣風發地指點着成績單,認為自己該讀文科,林琳來辦公室就是為了這件事,她多番考慮之後認為自己更适合學文,但是又對丁逸随便評論她感到心有不甘,盡管她承認丁逸句句都說到了點子上。于是林琳一反常态,以一種挑釁的姿态面對丁逸這個衆人捧在手心裏的大小姐,出乎意料的是,丁逸沒有對自己的挑釁反應過大,也沒有退縮,而是一語點中要害:林琳學文有優勢,學理必不如她。
這次交鋒,讓林琳對成績頂尖且心直口快的丁逸心生好感,尤其是那種從容和自信,更是自己欠缺的。林琳雖然給人的印象是事事低調,一直都在安安靜靜地學習,可她自己內心明白,她不多說話是因為怕見識不夠,說錯話而被人笑話,不敢跟人親近是怕別人了解她的事情太多而看不起她,這是她自我保護的手段。盡管如此,她卻是無比地羨慕那種能在人前暢所欲言潇灑自如的人,比如丁逸。
毫無疑問,丁逸也是富裕家庭出來的孩子,和她那位沈長東一樣,兩人光潔的臉上都是幾代富裕生活才能侵染出的從容不迫和處變不驚。但是愛笑愛鬧的丁逸,嚣張跋扈的丁逸,卻沒有讓她有在周倪二人面前的那種自慚形穢,而是像一個溫暖的發光體一樣,炙烤着她陰冷潮濕的一面,吸引她不斷靠近。
丁逸還有一種本事,就是讓人無法拒絕她的安排,因為她即使是在幫助別人,也總能做的像是在求別人幫忙一樣,裏子面子都給足。她給自己介紹的家教工作,讓她整個高中都不再操心錢的問題,卻經常挂在口頭感謝自己教好她表弟紀天恒,舅舅舅媽如何感激她雲雲。臨上大學,她又軟磨硬泡讓自己放棄上師範大學,改而報考最高學府,讓自己成為那年夏天全市最受矚目的少女。末了,連上大學的學費和家裏母親的治療,她都給自己安排好了。得友如此,夫複何求?
大一那年春節過後,和丁逸一起返回北京,在火車上,她第一次見到吳未,那個沈長東用他名號吓走小混混的人。是不是有點諷刺,□□人敬畏的“吳哥”,竟然成了公安大學的高材生。
其實吳未長得很陽光,小麥色的皮膚,劍眉星目,牙齒雪白,一看就是那種正面角色,跟□□扯不上邊的。并且在他得知她就是那個高考文科狀元時,一臉贊賞,明顯對她的關注增多起來。
雖然他和他的同學一路上對她們兩人照顧周到,雖然嚴格意義上來說自己曾經因他而受惠,可不知為什麽,林琳就是無法對他産生好感,厭惡說不上,就是看到他別扭,可能是吳未這個名字,總能勾起她對那個夏天無助和恥辱的回憶吧。
吳未的感覺顯然和她不同,回北京後就經常過來找她和丁逸。林琳不像丁逸,她沒有愛憎分明的習慣,一般情況下,如果丁逸應約而她又有時間的話,就會參加。丁逸身邊常常伴個沈長東,很多次就成了四人約會,看沈長東和吳未一副“好兄弟,講義氣”的樣子,吳未大老遠跑來似乎不可能是為了丁逸,幾次之後,林琳不得不多想了一些,開始以忙為理由推掉約會。
其實她也是真的很忙,課業不說,她在加入了院學生會,兼兩份家教之後,都沒有精力再去理會各種社團,雖然B大社團種類繁多,雖然師兄師姐們的介紹聽起來很誘人。
這天吃完晚飯,林琳回到宿舍收拾晚上自習要用的書。最近總是聽丁逸抱怨課有多重,老師多麽變态,自己學習壓力雖然也不小,起碼不用理會丁逸所說的那些圖紙報表之類的。正忙碌着,宿舍有人敲門,一個女生探頭進來:“林琳是這個宿舍的嗎?一樓傳達室有人找。”
林琳謝過之後收拾書包拎着暖瓶下樓,可能是學生會的人找她有事吧,順便還可以去傳達室看看有沒有信件。
來到傳達室,林琳發現一個熟悉的背影,背影的主人正和傳達室大媽聊得開心,聽到林琳的聲音扭過頭一臉驚喜:“運氣真好,你果然在宿舍。”原來是吳未。
“你怎麽知道我的宿舍號?”和自己聯系的一直是丁逸,吳未從未直接來找過她,甚至連宿舍的電話也不曾告訴他。
吳未揚揚手中的信件:“你的信,好幾封呢。地址上都填了宿舍號。”林琳無語,也不想人家是幹什麽的,這點小事再簡單不過了,但是萬一自己這兩天沒有信件或者取了呢,他還有什麽辦法?不過林琳不習慣擡扛繞舌,只是笑了笑,接過他手中的信。
傳達室是透明的玻璃牆,吳未高大俊朗,和自己杵在這裏已經引起外面經過的同學注意,于是林琳快速領着吳未往外走,邊走邊問:“找我有事嗎?”問完又有些後悔,如果他像電視對白那樣貧貧的回上一句:“沒事就不能找你嗎?”可真有夠尴尬的。
好在吳未沒有,他只是抓了抓短短的頭發嘿嘿笑道:“今天過這邊打球,誰想丁逸和沈長東都沒空理我,想在你這裏蹭頓飯,不過看來你是吃過了的。”
林琳剛想答“是”,吳未搶着說道:“不過我有個毛病,過慣了集體生活,一個人單獨吃飯就吃不下去,你再陪我吃點好不好?”看看林琳的書包又道:“不會耽誤你太長時間的。”
話說到這份上,再拒絕已經有些不好意思,林琳只好陪着他來到附近一家餐廳。吳未點了飯菜,林琳因為已經吃過了,就只是象征性地動了幾筷,就翻出剛才拿到的信件來看。
吳未吃飯很快,但并不像一般男生那樣狼吞虎咽,并且沒有聲響,可以看出家教不錯,吃飯的間隙他擡頭看林琳,見到她一臉笑意忍不住問道:“試驗中學寄過來的信,你弟弟?”
林琳搖搖頭:“是丁逸的弟弟,她大舅家的孩子。”見吳未一臉疑惑連忙解釋:“我幫他輔導過功課。”
吳未點點頭:“你确實比丁逸适合輔導別人。能考上試驗中學,證明你的工作很有成效。”
紀天恒那小鬼還挺有搞笑天賦,把他現在的生活,以及如何捉弄老師同學都描寫地繪聲繪色,她看後被逗的不行,不由放松了心情,忍不住問吳未:“你為什麽一定覺得是男孩呢?看字跡。”
吳未又點點頭:“對,字還很能反映出人的性格,這個男孩一定還很調皮,絕對不是中規中矩的那種。”
見他猜得都對,林琳有些佩服,道:“那你能從我的字跡看出性格嗎?”
這時吳未已經吃完,放下筷子笑看着林琳:“我還沒有見過你的字呢。”
林琳被他看得有些發窘,是呀,雖然見過好幾次面了,可還真不曾有什麽寫字的機會,自己向來謹慎,怎麽會問出這種無裏頭的問題?正要做罷,吳未已經眼明手快地從随身包裏掏出紙筆:“寫吧。”
林琳只好接過來,猶豫:“寫什麽呢?”
吳未輕松一笑:“就寫你的名字班級還有電話號碼吧,下次來這裏找人不就方便了嗎?”
幾次來往,兩人又有共同的朋友,留下電話號碼并不算過分,林琳只好按他的意思寫出來。
吳未看後,一臉高深莫測:“你的字跡很秀氣,說明是感情細膩的人,可是并不軟綿,筆畫有力,工整大氣,隐隐可見風骨不凡,說明為人踏實且有抱負,将來定可一鳴驚人!”
林琳忍不住笑了出來:“怎麽像擺攤算命的,我的字哪有這麽好。”不過被人誇獎總之是件讓人高興的事。忍不住心情又好了幾分,拿出手裏的幾封信遞給吳未:“吳大師,都給看看吧。”
吳未将林琳寫的字條收起放好,又接過她手中的幾封信,看看有一封沒有貼郵票,是軍隊寄過來的,就先拿起那封。不知是不是錯覺,吳未感到自己在拿起那封信的時候林琳有些緊張,烏黑明亮的眼睛盯着他看,似乎對這封信主人的評語十分在意。
吳未定了定神,仔細地看了信封上的每一個字才慢慢開口:“這個人寫的字有些潦草,為人可能有些不羁,轉彎有力且字的重心倒向一邊,說明人很堅持己見,甚至有些固執,但是根基略有些浮躁,年少則必定輕狂,屬沖動型,不大是踏踏實實學習工作的人。”
見林琳聽到後若有所思,眼裏隐現愁緒,吳未忍不住皺了皺眉,不過馬上又哈哈一笑:“你別當真,我不過沒事兒的時候逗着玩,上次評價了丁逸的字險些沒被她打一頓。你可別告訴人家我這麽說他啊,當兵的恐怕都得有兩下子,我不一定是他對手。”
林琳回過神來,連忙笑着說沒有。
吳未說了半天話,感到有些口渴,邊倒水邊問:“不過話說回來,這人是誰呀,據你了解他的性格是怎樣的?”
林琳看他一眼,緩緩垂下眼簾,長長的睫毛被燈光打在臉上,留下一排陰影,慢慢開口道:“你猜得很準,基本符合他的性格,他,他是我的男朋友。”
吳未一口水嗆到,猛烈地咳嗽起來,俊臉憋成豬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