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章

第 53 章

習慣一種生活很容易,這座離他們最近的城鎮一年最多能來兩次,每次萊昂都把自己和莫德雷德當驢使,往家裏大堆大堆添東西。

挺意外的是,安格斯這個在他印象裏不是很擅長交際的人,在這個城鎮裏還很有點名氣。

于是萊昂和莫德雷德被帶來到這裏的酒吧時,他倆極具特色的長相很快引起了酒吧裏衆人的熱烈反響。

你說他們是親兄弟嘛,又長得不大像,你說他們不是親兄弟嘛,眼睛和發色,還有默契都說不過去。

什麽你說他們長得不像普通人,誰都知道鬼世界的那些食用兒童出來了,誰也知道人一直在研究鬼,甚至搞出了不少混血,不過最近好像這些事都停止了一樣。

他們一次最多再這停留一周左右,早上的時間就在集市上挑選東西,沒交貨的時候萊昂還整天背着一大塊石碑走路,連店都不好進。

石碑交給買家後,萊昂火速領着莫德雷德和塔希,去手機店買了四個新手機,怎麽着以後也能一起打游戲了。

頭兒除了在萊昂和莫德雷德去酒吧的時候偶爾看一下塔希,其他時候都是自己一個人行動,他負責找渠道賣掉自己的獵物,再去找他們會和。

安格斯喝了點小酒,看到被一激就上了吧臺唱歌的兩位愣頭青激情對唱,惹得人家老板出來想要聘請他們當個臨時駐唱。

萊昂和莫德雷德唱歌是真的有點好聽在身上的,他們的咬詞帶着特殊的調子,嗓音又好聽。

只不過他們一個不唱情歌,一個唱過但覺得沒意思,前者是萊昂,他說哪有對伴侶以外的人唱情歌的道理,後者是莫德雷德,不怎麽會也沒什麽感情,而且覺得沒意思沒內涵。

萊昂對塔希的解釋是,莫德雷德是一條單身龍,不理解也懶得去理解愛情是什麽,對一條龍來說,孤獨到死很正常,他們基本都是獨居,但莫德雷德很幸運,他會負責給他刨個坑安頓好,再放一堆他讨厭的東西氣他。

莫德雷德勃然大怒,反口就罵萊昂不也是單身狗,還愛情,要不是知道他以前時間什麽樣子,他真信了他的鬼話,分明是他自己那破爛性格剪掉自己的桃花。

“那能叫桃花嗎?你說。”

安格斯覺得,可能是心态的問題,他倆身上的少年氣現在就很突出,兩個幼稚鬼湊一起雞飛狗跳,吵吵鬧鬧又形影不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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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希是問過萊昂的,問他想不想諾曼他們,當時萊昂的面色複雜了一會兒,最後回答:“想。”

有沒有想過他們可能不會找到你呢?

金發少年看到自己的好布瓦澤——莫德雷德剛好站在積了雪的樹下,突然起腳,莫德雷德反應何其之快,一個橫跳就跳出了他腿能夠到的範圍。

哪想萊昂踹的是那棵樹幹,樹幹抖了抖,把積雪全部抖下來,在樹下的莫德雷德銀發變白發,整個人都被雪均勻的蓋了一層。

塔希就看那損色笑得捂肚子,指着怒氣蓄力中的莫德雷德為她解答困惑:“可是啊,小塔希,人要度過自己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如果可以,為什麽不讓大家都開心的過下去呢?”

因為害怕失去,所以不再願意去貪戀更多。

這就是萊昂的真實寫照。

他們的眼神比之過往平和了太多,他們原來到現在為止都不認為他們值得更加幸福。

現在就夠好了,能彌補遺憾,能跟故人以及塔希湊成完整的一家人。

諾曼他們也會好好的,所有人都在。

塔希已經不用本子了,直接拿起手機點了幾下,又記下了什麽東西。

萊昂看了看塔希,對莫德雷德使了個眼色。

他倆打開了手機音樂,塔希直接落荒而逃。

酒吧老板以前是玩樂隊的,硬是給萊昂塞了把舊吉他讓他練習,留在鎮裏的時候,每天晚上來唱個幾首就好了。

莫德雷德以前是經常跟着萊昂一起唱歌解悶的,他嗓音比萊昂要低沉醇厚,而萊昂比他沙啞輕快,兩人一起哼哼調時,塔希都有種兩只猛獸靠在一起取暖,一起嗚嗚地嗥叫的錯覺。

當然這只是他們溫和的時候。

上次他倆在臺上坐着,突然聽到下面有人在嘲笑安格斯就是一個破野人,不知道能不能給自己提前做個石碑。

世界上總有人這樣,明明毫不相幹,但只知全貌一角就惡語相向。

這個人很明顯只覺得萊昂和莫德雷德是軟柿子,在這個酒吧就是服務于他這個只點了廉價酒品客人的。

哪想兩人對視一瞬間,一個起身把吉他放下,一個馬上拿了兩瓶酒,遞給另一個一瓶,當場在桌上一砸給酒瓶子幹碎,踹開椅子就要給那人顏色瞧瞧。

幾乎是同時,他倆喉嚨裏都發出了類似猛獸的低吼聲,好像下一秒就要出擊咬斷獵物都喉嚨。

嘴碎的人連滾帶爬,躲在角落老板後面。

說起來,老板其實是個小年輕,這件事不僅沒怪他們,反而把這個人拉進黑名單,再一臉神秘兮兮的跟萊昂和莫德雷德推薦搖滾,說他們的這種進攻性特別合适。

前面一直沒征得兩人同意,一直沒拿他們大肆宣傳,這是份人情,而這個推薦也不是什麽麻煩事,甚至還是幫他們,也就答應下來。

塔希不想開口唱歌,因為她第一次嘗試走了調,萊昂和莫德雷德看着她笑,她是個神,第一次有種羞惱的感覺。

雖然他倆本意只是想鼓勵她,但是這種鼓勵還是算了吧。

她想到了自己耍手機看到的詞彙,她塔希要做個社恐。

而且手機也太好玩了,她最近愛上了看小說,塔希看了看要被莫德雷德用雪埋起來的萊昂,突然有了個自己寫故事的想法。

她想萊昂和莫德雷德的故事太過奇幻,如果寫成小說就容易接受了吧。

況且,他們倆幾十年的人生一過,世界上就再沒有其他人知道他們的故事了。

她不得不承認,她舍不得他們。

塔希挑了副眼鏡框,現在正帶在臉上,她覺得這些小飾品讓她有種融入的感覺,但這些東西确實好看。

自從拿到手機之後,萊昂和莫德雷德也多了新樂子,他倆不打架的時候經常湊在一起腦袋靠腦袋搗鼓,安格斯因此也有了把他們倆全部趕出去的心思。

不是因為別的,本來房子就小,還有倆人聽搖滾,聽說唱,然後自己學了對着嚎,只恨那把舊吉他不是個電的,不然安格斯的腦袋早就被吵炸了。

他把他倆禍害趕出去,讓他們對着他那群雪橇犬唱去,結果在衆犬的汪汪嚎叫下,他倆又去學跳舞了。

老板說的沒錯,确實适合,各種意義上。

安格斯覺得自己已經算融入社會很快了,現在他覺得自己就是個老古董,于是不甘示弱地掏出了手機,啓動了排位,不過一會兒,就開始罵罵咧咧,呼叫外援。

塔希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她現在看這三人的眼神都有種生無可戀的感情,她一把帶上耳機,房門一關,無所謂,她是二次元。

她現在就逃離這個三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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