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 17 章

白天的電影本就沒什麽人,算上淩恒和景龍也一共只有五六人,仿佛包場一般,觀影體驗非常好。

電影雖然用手機也能看,但和用小小的手機屏幕不同,大屏幕會讓人更有代入感,仿佛身臨其境一般。

一開始淩恒還不時伸手去抓香甜的爆米花吃,但看着看着,他便完全沉浸入劇情之中了。

景龍扭頭看他。

黑暗的電影院中,只有大熒幕的淡淡亮光映在他臉上,更顯得他皮膚光潔如玉,眉目如畫,看起來更好看了。

尤其是那雙眼睛,在黑暗中亮的驚人。

景龍覺得心跳都快了幾拍,連忙伸手去捂住,而後默默嘆了口氣。

和淩恒出來看電影真不是個好主意,他怎麽感覺心動得更厲害了?

逼迫自己把目光從淩恒身上移開轉向大屏幕,景龍在心裏默默勸自己,反正也就這一次……

這一次過後,可能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了。

近兩個小時的電影結束了,淩恒看得十分興奮,走出影廳時還不住的向景龍稱贊這部電影,尤其是扮演主角的演員。

“他演的太好了,我幾乎要以為他真的被淹死了。要不是你說他的雙胞胎弟弟也是他演的我根本不敢想象是一個人。”

“那是。”景龍笑笑,“人家畢竟是三金影帝。”

影帝?這個稱呼引起了淩恒的注意:“皇帝的帝嗎?”

“對啊。”景龍點點頭,解釋道:“各大電影節被選為最佳男演員和最佳女演員的演員便會被觀衆稱為影帝影後,不過電影節那麽多,我們國家真正得到廣泛認可的也就只有金葵獎,飛鴻獎,金虹獎這三個獎項,也只有這三個獎項都獲得過的人才能被稱之為三金影帝和三金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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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恒點點頭,但心思卻依然在那個‘帝’字上面。

景龍和他說過,這個世界這個國家已經沒有皇帝了,但在他心裏帝後這樣稱呼卻依然尊貴,他怎麽也沒想到這樣的稱呼會被冠在伶人頭上。

明朝的伶人,日子并不好過,從小就起早貪黑的練功,還不一定能成角兒,就算成了角兒也還是難免會被人低看。

終歸是下九流的行當,累死累活半輩子也落不到什麽好,所以那時候的正經人家壓根不會讓自家孩子進入這行。

但幾百年後的現在卻完全不一樣,現在被稱為“演員”的這個職業,是絕大多數人,尤其是年輕人都向往的職業。賺的錢多,能出名得到大衆的喜愛,甚至還能被冠上帝後這樣尊貴的頭銜!

他不禁想到了自己那心心念念要爬上那至尊位置的父親,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尊貴的漢王。

他要是知道幾百年後的現在,一個伶人都能被稱之為帝,不知他的感受如何?

景龍心中忽然冒出一個想法,他知道這個想法對現在的他來說還很遙遠,但也并非遙不可及。

“我想當影帝。”他說。

他是認真的,他想得到這個稱呼。

也許得到這個稱呼後,他便會對漢王,明朝,對他的那些過往徹底的釋然。

景龍回頭看他,在看清他眼神裏的認真後忽然笑了:“當然可以,你有天分,長得也好,只要努力,我相信你會成為影帝的。”

景龍說的是他的優點,而沒有說他非科班出身,沒有背景,沒有人脈這樣的缺點。

但無妨,他的優點已經足夠他走上這條路。這條路會很不容易,但他會一直走下去。

也許走這條路一開始是因為無路可走,而現在的他發現,這條路上的風景也很不錯。

“接下來還要去哪?回家嗎?”出了電影院,淩恒問道。

看出他臉上有幾分倦色,景龍決定回家:“家裏沒什麽菜了,咱們去附近的超市買點菜然後就回家吧,正好你也看看還有什麽需要買的。”

淩恒欣然同意,兩人一起往超市走去。

通往超市的路旁擺放着按摩椅,娃娃機,口紅機,小型KTV之類的娛樂休閑器具,淩恒對這些怪模怪樣的東西頗有興趣,景龍也邊走邊和他介紹着。

“……這是小型KTV,唱歌用的。”指着小型KTV景龍介紹道,這玩意兒還是這兩年才興起的,他也只用過一次。

“唱歌?怎麽唱?”淩恒來了興趣。

“它是隔音的,外面聽不到裏面的聲音。裏面有耳機,你戴上耳機後可以聽到伴奏,也可以在顯示器上看到歌詞,然後你跟着唱就行了。”景龍解釋道,但看淩恒還是有些不解,于是提議進去玩玩。

淩恒有些猶豫:“貴嗎?”

“不貴。”景龍失笑,“來吧,我們來玩半個小時。”

幫淩恒戴上耳機後,景龍點了一首流行歌:“咳咳,我唱了。”

景龍的聲音很好聽,唱起歌來也不錯,不過淩恒的注意力顯然不在這上頭,他一會兒摘下耳機一會兒戴上,覺得十分新奇。

一曲完畢,景龍對好奇的淩恒無奈笑笑,又點了一首。

淩恒新奇勁過了,于是也乖乖坐好聽景龍唱歌。

這是一首将近三十年前的老歌了,屏幕上的MV畫質粗糙,歌手的服裝和造型也都與現在格格不入,能讓人感受到濃厚的時代氣息。

慢慢等前奏結束,景龍開口唱道:

“往事已消

往事已消

北雁又南飛

紅花又謝了

多少柔情似水向東流

多少佳期如夢夢醒了

往事在心間

心間途困擾

且讓往事盡消

往事盡消

……”

淩恒靜靜地聽着,不發一言。唱着這首歌的景龍和剛才的景龍有些不一樣。

他好像,顯得有點哀傷。

低沉的聲音和着柔美的旋律緩緩缭繞在淩恒耳邊,而後進入心間。

歌曲結束後,景龍對着視頻愣了好一會兒,打開原音把這首歌又放了一遍。

“你聽出區別了嗎?”他問淩恒。

淩恒點頭:“好像有幾個調不一樣。”剛才第一首歌時景龍并沒有跑調,所以他應當不是無意唱錯的。

景龍點頭:“對,我唱的這個版本我總記得在哪裏聽到過一次,是一個很溫柔很溫柔的女聲唱的……但是我找遍了全網都沒有找到那個版本。”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這個事一直壓在我心裏,我總是想要找到這首歌,總覺得找到這首歌……”景龍話說到一半卻停住,面露迷茫,其實他也不知道找到這首歌會發生什麽。

淩恒拍拍他的肩膀,不知該說什麽。

“算了,也沒什麽,不過一首歌而已。”景龍回過神來,無所謂地笑笑,“對了,在這裏唱了歌後還可以把音頻下載到手機裏,你看。”

他示範了一遍,成功引起了淩恒的興趣,于是他也把景龍唱的那幾首歌下載了下來。

淩恒笑道:“我要把它放到網上。”

“喝!你也不怕我搶了你的人氣,沒準變得比你還出名呢。”景龍撩一撩頭發,露出一副臭屁的表情。

淩恒笑着推了他一下。

走出小型KTV,兩人又在超市裏逛了一個多小時,買了足夠三四天吃的菜和家裏所剩不多的日用品。

拎着幾個大袋子走出商場時,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蒼老的聲音:“小夥子,給女朋友買枝玫瑰吧!”

兩人回頭,倒把賣花的老奶奶驚了一跳:“對不起,對不起!我看長頭發還以為是女娃呢,實在對不起……”

景龍的目光看向對方滿是溝壑的臉還有那捧着各色玫瑰的枯樹般的手,他放緩了聲音:“沒關系,您這玫瑰多少錢一枝?”

“十塊。”

景龍看向淩恒:“哥們兒,我都送你五千塊的手機了,你是不是也得表示一下啊?”

看出景龍想照顧自己生意,老奶奶也連忙道:“橘紅色的玫瑰就代表友誼,我這正好還有!”

被四只眼睛期待盯着的淩恒輕笑一聲,掏出一百塊:“那就把橘紅色玫瑰賣給我十枝吧。”

“謝謝,謝謝!”衣衫破舊的老奶奶連連道謝,把十枝玫瑰遞給淩恒後又鞠了一躬這才蹒跚離開。

“拿着吧,友誼的見證。”淩恒把花遞給景龍。

景龍也不覺得自己一個大男人拿着一捧玫瑰有什麽不對,大大方方地接了,低頭聞了聞。

“嗯,友誼的味道,真香!”

……

某醫院。

古老的錄音機裏播放着一首很久前的歌:

“……

卻讓往事盡消

往事盡消

……”

半靠在床頭的女人看着那個錄音機,眉間盡是消不去的惆悵。

她都快數不清已經多少年了。

她的孩子……

不知道他現在在哪裏?健康嗎?過得好嗎?在做什麽工作?戀愛了嗎?結婚了嗎?有孩子嗎?

她是個壞媽媽,所以現在上天懲罰她得了重病,懲罰她就快要死了。

但要是死之前能再見一眼她的孩子……

就真的死而無憾了。

放在床頭的手機響了一聲,女人打開,發現是小兒子轉發過來的一條微博,微博沒有文字內容只是一條音頻。

“媽你不是最喜歡《往事盡消》這首歌嘛,這人唱的挺不錯的你可以聽聽。”

聊勝于無地點進去,熟悉的音樂再次在病房響起:

“往事已消

往事已消

……”

聽着聽着,女人漸漸瞪大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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