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初見
初見
紀南終于成為了自己最想成為的人,在國外待了幾年,然後調任回國工作。現在的他就如同當時所說那般,開得起兩百萬的車,買得起一千萬的房。
周圍的人沒有不羨慕他的,也不用擔心有人說他的閑話,更不用擔心有人針對欺負他。
只是紀南每次休息時心裏總覺得缺點什麽,不由自主的難過,呼吸困難。然後看着窗外的街景失眠一整晚,有時候還得吃安眠藥才能入睡。
門被敲響,紀南整理好衣服走了出去。秘書在一旁說道:“紀總,這次酒會李總和您一起去。”
紀南走到李印身邊,看向和他攀談的一位女士,溫聲道:“小姐,我找李總有事。”
人走之後,紀南無奈道:“你要是再晚點讓秘書告訴我,我就來不了了。”
“我本來不想參加的,可聽說新越娛樂的副總來,就喊你過來。”李印四處打量着,好像在找人。
紀南剛回來沒多久,對國內的事還不太了解,頗為疑惑地問道:“還有你親自要找的人?”
李印一臉認真,“這個新越娛樂是一個半吊子富二代開的,當時為了完成學校布置的什麽實習作業。按理說這個公司就是一個空殼子,耐不住人家交了一個有本事的朋友,那個人上手之後,把新越娛樂一點點做了起來。那個富二代直接放手不管,每年只拿分紅,全是這個孟總在管公司裏的事。”
紀南還是不懂,“你說了這麽多就是為了誇那個副總?”
李印用不成器的眼光看着紀南,“你等等見到人可別直接叫副總,現在他就是那個公司的老大!新越娛樂拍商業廣告有一手,京市一些大公司都找他們,宣傳效果也好。我們最近不是出了新産品,上面要我們找新越合作,你和我等等會會這位孟總。”
紀南了解之後,就開始在人群中尋找符合李印描述的那位有能力的副總。
這場宴會的人實在太多了,紀南看得眼睛都有些花,正當要放棄的時候,聽到不遠處玻璃碎裂的聲音。
紀南和李印齊齊望了過去,李印大喜,帶着紀南就往過去走。
紀南看着那個高挺的背影覺得十分熟悉,心髒越來越緊,指尖泛着輕微的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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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那個久違的聲音,紀南的嘴角彎起一個弧度,上天還是眷顧他的。
會場好些人都圍了過去,中間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一陣陣抽泣從裏面傳出來。
“先生,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孟修不耐煩地看着眼前哭哭啼啼的男孩,冷聲道:“你不是故意的,難不成是我故意撞了你兩次?”
“不是的先生,我只是不小心……我可以賠你的衣服……”
男孩話未說完,周圍就響起一陣笑聲,這種不小心把酒撒在總裁身上的戲碼,真是在哪個酒會都能看到。只是這個男孩運氣不好,要是別人,可能順理成章摟着人去開房了,可這人是孟修,膽子太肥了。
紀南偷偷看着有些惱羞成怒的孟修,悄聲笑了起來,孟修變得有些可愛。
孟修輕輕吐了口氣,把濕了一塊的西裝脫了下來搭在胳膊上,冷聲道:“把地擦幹淨,不要影響其他人,以後離我遠點。”
孟修轉身拿了杯酒坐在了不遠處的沙發上,其他人也慢慢散了。地上的男孩嗚咽地擦着地板,有些不服氣。
一旁的兩人笑着讨論,“真的太離譜了,誰家撞人撞兩次,倒兩次紅酒啊。”
“意圖太明顯了,孟總平時不與這些人置氣,今天都發火了。”
紀南聽罷笑得更開心了,李印不解地看着他,“小南,笑啥呢?”
“這個孟總真有意思。”
李印聽罷像見了鬼一般,“哎呦呦,你可別這麽想,孟修他雖然號稱業內好脾氣,可真不是什麽善茬兒!”
紀南不信,沒有人比他更了解孟修。上天讓他們這次相遇,可能就是為了讓自己彌補曾經傷害過的孟修吧。“你談合作的時候叫上我,我和你一起。”
“本來也要喊你的,我可沒把握拿下孟修。”
紀南笑意深深,“沒事,我來。”
——
孟修穿着的馬甲腹部那塊已經貼到身上了,可是孫敖非要他待夠一個小時,說什麽看看有哪些明星适合挖進公司。
時間一到,孟修就穿着黏了吧唧的衣服往外走,本來好多人想和孟修說兩句的,但看孟修的表情,又不敢貿然前去,結果把人放走了。
孟修一上車就把頭埋到駕駛座的男孩頸邊,委屈道:“眠眠,有人碰瓷我。”
周眠小心地拍拍孟修的後背,“哥哥,誰碰瓷你啊,我幫你碰回去。”
孟修直起身來,眼尾耷拉着,像一只委屈的大狗,“今天孫敖讓我在酒會上至少待一個小時,結果還沒過半個小時就被人潑了一身的酒,潑了兩次,我的衣服都濕了,還是上次我們一起買的。”
周眠瞪着圓圓的杏眼,氣鼓鼓的,這哪裏是碰瓷,是明晃晃的勾引吧!“他要多少錢?”
孟修笑了一下,“他沒要錢,我打發他去擦地板了。”
周眠發動車子,認真道:“哥哥,以後凡是不小心要摔你身上的、酒撒的、衣服濕的、被欺負的人,你都要小心,躲遠一點,他們可能要碰瓷!小心咱倆的棺材本被碰完!”
孟修看着周眠認真的樣子,微微抿起嘴角,不敢笑得太明顯,“知道了,以後我躲遠一點,實在不行就帶上你幫我分辨,我實在看不出來。”
周眠覺得可行,現在孟修掙了大錢,可不能被別人搶走,抛棄他這個糟糠之夫,“嗯!”
……
四年前孟修和紀南分手後,情緒一直不高,按理說大四應該出去找個實習,盡快弄出實習證明來。
可孟修實在沒有心勁兒,這場與男主角的戀愛耗費了他太多的心力,孟修疲憊不堪,看整個世界都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就好像被抛棄了一般。
原主有個大伯住在鄉下,孟修看着鋼筋水泥的城市,第一次有了逃離的想法,晚上便買了車票回去。
孟大伯人不錯,是原身親生父親的哥哥,孟修給了孟大伯一筆錢就住下了。孟修的堂弟見孟修心情不好,時常喊孟修出去散心。
鄉下的風景很好,孟修每天種種菜、放放羊,不知不覺過了半個月。他看着地裏明豔的向日葵就想起了紀南,想起了過去的三年。
紀南明明最開始那麽黏自己,談戀愛的時候又那麽喜歡他。孟修也是把自己最好的東西給紀南,他願意紀南在他身邊撒潑打鬧,可是人為什麽會變呢?
孟修在田邊蹲了好久,也沒想明白,為什麽大一的紀南和大三的紀南就好像換了人一樣。
孟修堂弟找過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哥,你咋了?我看你回來就沒高興過!”
孟修站起身來,問道:“要是你的男朋友做的所有的事都不讓你知道,你只要問他一些事情他就覺得你在束縛他,但是他原來是一個可愛善解人意的人,你們還約定了以後一直在一起,有什麽事都要告訴彼此。”
堂弟嘆了口氣,“哥,你對象把你甩了?”
“我提的分手。”孟修轉身離開田邊。
堂弟追在身後說道:“人都是會變的,就像我鄰居,當時他結婚四年了,他和他媳婦一架都沒吵過。後來他媳婦進城和閨蜜住了一段時間,找了一個什麽包吃包住的工作,硬是要進城。但是我鄰居覺得進城打工沒日沒夜的,不如在家自由自在,種莊稼賣的錢夠花就行,他媳婦覺得城裏繁華美麗,不想呆在鄉下。兩人吵了好久,誰都不願意退步,然後離婚了。
我覺得你對象就是最開始和你很合适,可是最後他的志向變了,你沒變,所以你們倆就不合适了。哥,我讀的書少,但我知道一句話,遠離讓你傷心的人,如果他真的在乎你的感受,你就不會這麽難過。你對象已經放下一切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了,你也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孟修聽罷沉默了很久,心口很悶很悶,堂弟說的很對,他該正式抽離出來了,可是目前他還辦不到。但是,他不應該因為這件事而放棄自己喜歡的東西。
孟修在校表現很好,保研去了京大。依原主的成績,本來能上京大的,可他為了逃離家裏才報了雲大,現在一切又回去了。
房子被原身的繼父要回去了,連錢也要走了很多。搬出房子的時候,孟修把屋子裏和紀南有關的東西都扔掉了,徹底離開了那裏。
研一的時候專業任務太多,孟修有時候要熬夜,對宿舍裏人的影響太大了。所以研二的時候孟修就搬出去了,和人合租了一個離學校不算太遠的屋子。
合租的室友是一個很可愛的男孩子,叫周眠。孟修每天回來都能看到陽臺上站着一個金光閃閃的小人,好像是在練什麽八段錦。
孟修本來話就不多,和紀南分手後話就更少了。
可是,看着周眠活力滿滿的樣子,孟修奇跡般的覺得自己也有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