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
005.
算了,不跟傻子計較。
不過陶潇潇有點奇怪,這個人也不像是明星啊,明星不可能這樣光明正大的逛商場吧。
“不記得了,不過你見到偶像為什麽不撲上去啊?”
正常人見到偶像難道不是應該激動拿出手機拍照,或者直接撲上去嗎?
“我偶像跟別人能一樣嗎?他可是很低調的,能遇見不容易,我可不能煩的他下次不敢再來這裏了。”
陶尋不錯眼的盯着那個男人,一副緊張激動卻又不敢打擾的模樣。
陶潇潇真的好奇了,試探着問:“不如你再給我重新介紹一次你這個偶像?”
幸好這次找對點了,陶尋一聽別人想了解他崇拜的人,瞬間就打開了話匣子。
“他叫葉霄,是我們學校的傳奇學長。打游戲全服第一,打籃球得分第一,考試全系第一。只要是他想做的事,就絕對不會排第二。”
陶潇潇感覺玄幻了,聽着這個名字這個介紹,這個人比男主還牛批啊。
“……這也太蘇了吧?”
如果沒有虛假吹噓的成分,那這個葉霄根本就是瑪麗蘇本蘇啊。
“蘇嗎?還好吧,反正我家學長唯一的缺點就是名字了。因為讀起來像夜宵,所以當時全校的女生都說自己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吃夜宵。”
呃,真是不知道是該同情還是該羨慕……
“他還在讀書嗎?”
看起來不像啊,雖然顏值高的過分,讓人猜不出年紀。但從穿着和氣質上來看,根本就不像是個大學生啊。
“早就畢業了,不過雖然已經畢業三四年了,但他的傳說一直都在。當年我一進學校就被科普了,那時候我不相信。結果有幸在游戲上遇到他,直接被虐跪了。”
被虐跪了之後卻粉上了這個人,這是什麽腦回路啊……
陶潇潇看了一眼遠處的男人,又看了一眼旁邊一臉‘花癡’的弟弟,忍不住問:“你不會是喜歡他吧?”
怪不得傻弟弟沒有女朋友,難道是性別男,愛好男?
“我當然喜歡他了,哦不對,不能叫喜歡,你們女生才說這個詞呢。我那叫崇拜,崇拜懂嗎?”
雖然陶潇潇還是不太相信,但很配合的點了點頭:“嗯嗯,知道了,崇拜崇拜。”
“我們去買東西吧,難道你要一直在這裏看着嗎?”
“你去買吧,買完了打電話給我,我再看一會兒。”
蠢弟弟啊,你這麽炙熱的眼神,人家肯定早就發現你了。
“我看葉霄站的那裏後面那家店就挺不錯的,我過去看看,你自己在這待着吧。”
“哎哎哎,姐,親姐。我跟你一起去,來就是陪你挑禮物的嘛,怎麽能讓你自己過去呢,嘿嘿。”
陶潇潇沒理他,最後兩個人一起往那家店門口走。結果剛到,原本站在那裏低頭看手機的葉霄就擡腳離開了。
“哎?怎麽就走了呢……”
看着蠢弟弟悵然若失的臉,陶潇潇實在是忍不住想給他一個爆栗。
“人家肯定是被你吓走的,要不你再追上去跟着試試?”
幸好陶尋還殘留了一點理智,他撓撓頭,很認真的回答:“還是不了吧,萬一他把我當成壞人就慘了。學長他可是高手,當年徒手制服了一個拿刀脅迫人質的歹徒。
聽說那個歹徒滿身肌肉,手裏還拿着一把特別鋒利的尖刀。那時候連旁邊的特警都不敢輕舉妄動,眼看着人質脖子上的傷口越來越深,學長挺身而出,一招就輕松躲過人質制服了歹徒。”
“你親眼看見了?”
“這些都是學長的傳說,絕對沒有添油加醋,我們學校的學生都知道。到現在為止,老師還把他當成标兵來鞭策我們呢。”
陶潇潇敷衍的點頭:“哦。”
蘇成這樣竟然不是男主角,那這個葉霄肯定是個沽名釣譽,喜歡出風頭的男人。
“不過葉學長這個人特別神秘,讀書的時候就很少在學校出現。妥妥的女性殺手,這個女性殺手,不是說他吸引女生。當然了,他也确實吸引女生。反正這個女性殺手的意思是說,告白一個殺一個,個個都铩羽而歸,沒有人能把學長拿下。連當年學校公認的最好看的校花都沒能得到葉學長的一個正眼。”
陶潇潇越聽越感覺自己壓根兒不是穿到了一部全家炮灰的小說裏,這明明是穿到了一個處處瑪麗蘇的小說裏嘛。
“你知道你現在像什麽嗎?”
陶尋的目光一直追到徹底看不見葉霄了,才可惜的轉回頭。
“像什麽?”
她拍了拍蠢弟弟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像個八卦又花癡的瘋狂粉絲,我勸你還是趕緊找個女朋友轉移一下注意力吧。再這樣下去,你就危險了。”
陶潇潇把最後三個字音咬的特別重,但顯然這個家夥根本get不到她的點。
“為什麽危險?”
“算了,不跟你扯了。趕緊進去買禮物,順便你可以選一雙球鞋。”
陶尋的注意力立刻就被轉移了:“什麽?真的嗎?我可以選一雙球鞋?!”
“對,随便選,就當這趟送我過來的跑腿費了。不過呢,我勸你還是有點數比較好。價格方面,把眼睛給我放亮一點。”
“好好好,我早就看中一雙了,一直沒舍得買。這層樓就有那家店,我們快過去快過去。”
陶潇潇沒理他,這個家夥愛鞋如命,一個男生的鞋比她一個女人的還多。甚至還專門把他卧室的小書房改成了鞋房,裏面裏三層外三層全都放的是他的球鞋。
按理說他的零花錢是很富裕的,但每個月最先花光的也永遠是他。在陶尋那裏,存款是不可能有存款的,每次連撐到月底都難。
買好禮物回去的路上,陶潇潇又突然想起了剛剛碰到的那個堪比瑪麗蘇本蘇的葉霄。
剛剛被蠢弟弟的描述震驚到了,所以一時沒深想。現在突然想起來,之前那種莫名眼熟的感覺來自哪裏了。
昨天看到那個跟她上輩子愛豆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當時這個葉霄好像就坐在他的旁邊,也就是副駕駛上。
因為昨天跟今天第一眼看到的都是葉霄的側臉,所以才會覺得眼熟。
更讓陶潇潇震驚的是,她突然回想起這個葉霄也是曾經出現過在小說裏的人物之一。
雖然只出現了幾行字就領盒飯了,但名字和人設基本都對上了。所以小說裏的那個葉霄有90%的可能就是今天她看見的那個葉霄。
唔,說起小說裏的葉霄,結局好像也很慘呢。雖然他不是男女主的敵對方,但卻是被人害死的。
不過她并不知道兇手是誰,因為作者好像寫完就把他忘了,到最後也沒解答,被讀者稱作這本小說的bug之一。
而且陶潇潇算了一下時間線,好像距離這個葉霄被害死也就剩下五天的時間了。因為那天的日期很特別,是7月14號,銀色情人節的那一天。
也不知道是哪裏來的風氣,每個月的十四號都是情人節。所以那天的情侶們就會借着這個名頭秀恩愛。
而小說裏描述男女主過銀色情人節的時候,穿插了幾行字說,每年的今天也是男主很佩服的一個人的忌日。
那個人當然就是葉霄,作者也借男主的口簡單的描述了一下葉霄本人和他的死因。
至于這個葉霄跟男主到底是什麽關系,又是被誰害死的,這些作者都沒有寫清楚。
想到這裏,陶潇潇忍不住扯了扯頭發。真讓人頭禿啊,這個人她是救還是不救呢?她有本事救嗎?救了這次他下次還會被害嗎?
天啊,這些問題真的太難了。
原來白富美的日子也不好過啊,還以為只要每天吃吃喝喝就好了,結果竟然有這麽多讓人發愁的事情。
***
謝思思生日會定的是晚上7點,不過熟悉的朋友肯定要早點去。她是在同班同學群裏請的,等于只要看到了就能去。
陶潇潇跟李香草約的是五點碰面,她吃完飯午睡了一個小時。又躺在床上玩玩手機看看書,時間很快就到四點了。
重新洗了個臉,又化了一個淡妝。因為天氣還是比較熱的,所以陶潇潇挑了一件牛仔短裙,上身配了一件吊帶露肩的淡藍色雪紡襯衫。
襯衫袖子是微喇叭的設計,上面還有兩個細細的綁帶。再加上她把頭發散開,在其中一邊別了一個海星發卡。
所以現在整個人看起來就是那種,淑女中帶着一點可愛俏皮的風格。
打扮好之後第一件事當然就是自拍啦,陶潇潇拿出手機咔咔咔拍了十幾張照片。
然後選出三張最滿意的發到了微博上,并配文:我能長得這麽漂亮,首先要感謝我的爸媽。要不是他們給了我一雙巧手,我也不能把自己p的這麽美(心)
之前她跟陶尋說到了網紅,當然是因為她心裏有了一些念頭。
反正也只是分享生活,如果能變成網紅的話,那她的自由職業規劃也就算是有門了。
當然她并不準備像其他網紅那樣,有了粉絲之後就開店做生意。
而是準備平常接一些還不錯的gg,只要能保證質量,并且不危害到粉絲的利益和健康,這樣的gg偶爾接幾個,夠自己生活吃飯的就可以了。
因為她上輩子真的已經辛苦夠了,這輩子如果能輕松的活着,那她就不準備再讓自己那麽幸苦了。
陶潇潇是覺得,反正不管怎麽過都是一生。這輩子既然有了這麽好的基礎,那為何不讓自己過得舒服自在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