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金蘭
金蘭
吳師尹在南康州任知州已經有五載,原本按正常的遷轉流程,文官是三年一遷轉,武官為五年。然而,那是在正常的情況下,如今朝廷大權為奸相洲赫所把控,上下皆是奸相黨羽,普通官員的正常遷轉流程都被卡了,只有依附奸相才能得到公平的對待。
吳師尹自入仕就沒想過依附洲赫一黨,因此他不斷地被排擠,像發配一般丢來了南康州。
即便如此,他也沒有怨天尤人,而是興學校,修府志,惠政于民。
不過,他一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在衙門上下都抱着消極懈怠的态度的情況下,他對各縣的情報獲取條件有限,因而并不清楚陳平和黃長生幹過的那些事。
可正因如此,他就算知道了黃長生與陳平的所作所為,也無法立馬就将他們抓起來懲處,畢竟還需要收集他們的罪證,等罪證确鑿,才能一舉定罪,否則打草驚蛇,讓他們銷毀證據則後患無窮。
吳師尹道:“既然你沒有到州府衙門去擊鼓鳴冤狀告陳平與黃長生二人,而又涉及采珠之事,本官還需先讓人去調查取證,待查實了,才能還你一個公道。”
“多謝知州!”黃征雖然有些許失望,但她如今孑然一身,并不懼怕等待,只要有希望,等再久也是值得的。
吳師尹走後,池不故對黃征道:“在州府有消息傳來之前,你就先安置在這邊吧!”
黃征又叩拜池不故:“不管成與不成,池娘子的相助之恩,我黃征沒齒難忘。如今我身無一物,只能為奴為婢,侍奉在池娘子的左右了。”
池不故還未說什麽,在外頭聽到這話的洲渚卻炸毛了,向來害怕停屍間從而不敢踏入半步的她此時再也顧不得旁的,直接跑進去,一把抓住池不故的手,道:“不用,阿池有我照顧,你要報答她,可以幫她幹活,以身相許什麽的就算了。”
黃征一愣,池不故難得看見洲渚吃醋,吃吃地笑了下,道:“阿渚,她沒說要以身相許,你誤會了。”
黃征反應過來了,她臉頰微紅,道:“我不知你們原來是、是那種關系。”
池不故微微詫異,黃征竟然一眼就看穿她們的關系了?
洲渚直接問出了口:“你怎麽看出來的?”
黃征道:“這、這,你們的表現很明顯呀,你們對彼此的關心超越了一般的閨中好友。而且這在我們這兒其實也很常見啦,我們有金蘭契,就是跟你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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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渚對“金蘭契”的認知是陌生的,她只聽說過“自梳女”,于是把目光投向在她看來無所不知的池不故,後者也是一臉無奈,她并非南康州本土人,對這兒的習俗哪能知之甚詳?道:“我也不清楚。”
黃征便解釋何為“金蘭契”。
所謂“金蘭契”其實跟“自梳女”差不多,它取自“義結金蘭”,指兩個關系非常親密的女性結為異姓姐妹,不嫁人、倆人一起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其實也有多位女性一起結“金蘭契”的,不過黃征怕二人誤會她也想加入,就沒提。
而南康州的人之所以容忍接納“金蘭契”現象的存在,一般是因為締結“金蘭契”的一般是當地土生土長的土人,土人不曾接受過儒家文化的洗禮,所以儒家的那一套三綱五常對她們的影響與約束都小。
不過,随着越來越多北人南下,很多儒家的思想都滲入到了土人家族群體中,所以越來越少人會再締結“金蘭契”或當“契兄契弟”(男同性戀)。
洲渚之後曾問過杜佳雲,後者果然不曾聽聞“金蘭契”。
“以後有人問我為何還不成親,我便說我與人結‘金蘭契’了。”洲渚開懷地道。
黃征道:“雖說‘金蘭契’常見,但并非人人都接受的。”
“管他們呢!”
池不故抿唇,有些執拗地問:“為何不說是與我結金蘭契?”
洲渚“啊”了聲,顯然沒想到池不故這麽會抓字眼。
池不故又重複了遍。
洲渚噗嗤笑了下,道:“別人若是問,我自然會說,別人若是不問,就憑我們倆出雙入對的情況,別人能猜不出來麽?”
這個理由勉強令池不故滿意了。
黃征卻被她們酸倒了一排牙齒。
黃征被留在漏澤園,她的主要工作是幫忙折紙錢,清理墳上的一些雜草,有了她幫忙,池不故就能空出更多時間去幫洲渚打理蔗田。
過了一個月,吳師尹派了人來将黃征帶去了州府衙門,因為他搜集到了不少證據,而且黃氏族人也願意狀告黃長生。
之所以是黃長生,非陳平,那是因為很多事陳平并未親自出面,當壞人的永遠是黃長生,所以除非是黃長生供出陳平,否則吳師尹也沒有正當的理由提審陳平。
好在黃長生并不算正兒八經的品官,百姓告他不用先挨杖打。
除了黃氏族人之外,陳文玉等鹽商也被吳師尹請了過來配合審案。
提審這日,洲渚拉着池不故過來圍觀了,盡管這些年黃長生已經很少來找池不故的麻煩了,但不代表他過去做過的事能一筆勾銷,所以,黃長生伏法才是最好的報複。
黃長生沒想到狀告自己的人竟然是黃征,她一個孤女,怎麽敢的?就不怕他讓人弄死她嗎?而且,就算他被抓了,她以為自己就能活着回到那條漁村?
“黃征,當初就不該放過你的。”黃長生惡狠狠地威脅。
吳師尹見他竟然敢在公堂之上威脅黃征,覺得他可笑又可恨,在公堂之上尚且如此嚣張,那在公堂之外呢?他的行徑得有多無法無天?
黃長生相信陳平能保自己,也相信黃氏之人只要給了足夠的好處,他們就能撤訴,所以根本無所畏懼。因為采珠這事說大不大,朝廷雖然禁止采珠,但懲罰的力度不大,而且權貴都在私下縱容民間采珠牟利,只是沒有被捅到臺面上去罷了。況且只要他告訴吳師尹,那些珠會分出一部分打點轉運司,吳師尹一定不敢往上追溯。
除了采珠這事之外,黃征的父兄之死根本就不是他直接導致的,采珠本來就有淹死的幾率,他們明知風險還願意幹,怪得了誰?
別說老百姓了,就連吳師尹這般有修養的人看到他嚣張且愚蠢的模樣,都氣得七竅生煙。
不過吳師尹不打沒準備的仗,他早就搜集到了黃長生作奸犯科的證據,他逐一審訊:“元嘉四年花朝節,有一花農之女秋氏,于海康縣城賣花,你觊觎其美色,強擄她到你家中。花農尋上門,你卻将花農打傷,秋氏擔心你打死其父,唯有屈從你。元嘉四年五月,為了安置你強搶回來的民女,你低價強買了一處宅子……”
洲渚細數下來,黃長生幹過的違法犯罪行為竟然多達二十八件,而且這些都是有原告和證據的,還有很多沒證據的都沒擺到公堂之上來。
這二十八條罪狀,夠黃長生被判流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