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又是朋友

又是朋友

作者有話要說:
趁着你我會喜怒你會哀樂  唱幾分鐘情歌   至少證明我們還活着


在昏暗的出租車裏,我始終恍恍惚惚。車裏放着一首歌,是李榮浩的《模特兒》,哀愁的男聲、車窗外影影綽綽的燈光,只有用手觸摸到微腫的唇瓣在提醒我剛才發生的一切不是夢。

回到家,我心煩意亂的早早關了手機,明明有滿腔的心事,可是卻不知道該給誰傾訴。無論是誰,也一定會覺得我瘋了吧,酒吧歌手?我爸媽知道估計要打斷我的腿。

我痛苦的用被子蓋住臉,如果之前還能用好奇、追星來掩飾,今天這個突如其來的吻,讓我無法再騙自己。從第一次見面,我就深深地被他吸引,我是真的喜歡上了這個危險而又充滿魅力的男人。

接下來該怎麽辦呢,他今天為什麽會這樣?是喜歡我嗎,還是只是一個玩笑?他那個圈子就算我不了解,估計也是“真亂”,要不直接把他微信删了?

輾轉反側一晚上,直到第二天頂着兩個熊貓樣的黑眼圈起來,我都沒想出半點頭緒。

渾渾噩噩地上完了半天課,從中午起我就坐立不安,金磊……說要給我打電話的,他一般都是下午兩三點起來,他會說什麽,我又該說什麽呢?我就跟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團團轉。和我一個辦公室的黃子瑜都覺得奇怪了:“岑雪嘉,你怎麽啦?”

我驚覺這裏不是有個戀愛高手嗎,趕緊讨好求教:“子瑜,呵呵,我想問一下,如果……你遇到一個你喜歡的男生,又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歡你,但是他又對你……很親密……

黃子瑜好看的眉挑了一下,露出了然又有點輕蔑的神情:“你朋友哇?”把朋友兩個字咬得特別重。

我在心裏罵她,誰都知道“我朋友”就是“我”嘛,不用說出來啊,但有求于人,只能繼續讨好。

見我低聲下氣,她心情大好,認真地給我支招:“第一,一個男生喜不喜歡我,我是絕對不會不知道的,不管他怎麽說,眼神就看出來了;第二,男人,對女人親密那可不一定是因為愛情,要看什麽樣的人。在哪裏認識的?”

我怎麽可能跟她說實情嘛,只好搪塞了幾句,最後她意猶未盡地附送了兩句:“轉告你朋友,這種耍暧昧又不明說的男人,最好就是欲擒故縱,比一下誰段位高,誰認真誰就輸了。”

聽了她的話,我感覺像是被澆了盆冷水,對啊,酒吧歌手,或許對他來說,昨天只不過是一時興起,覺得我就是臺下無數為他歡呼的粉絲之一,我應該滿足了,甚至榮幸終于和真人有了親密接觸。娛樂圈不是也有當紅明星和粉絲一夜情的傳聞嗎?關鍵出來之後不僅沒引發大規模脫粉,反而很多人笑稱其是行走人間的活菩薩,追星有了回饋。而我呢,就應了那句話,不該認真。

我帶着慘淡而自以為潇灑的笑容回到座位上,開始改我的作業本,頓時心無旁骛,效率之高。

果然并沒有什麽電話,我就照常下班,一個人煮了點粥,卻吃不下,開了電視又看不進去。

各種煩躁中,手機響起來了,接通卻很意外——傑哥。

“是我,你還好嗎?”他有點拘謹。

我也很客氣地回複:“挺好的。”

“對不起,上次是我錯了。”他終于別扭地向我道歉,也許對他來說這是件很難的事吧。

然而我早已不放在心上:“沒什麽,我說過了,我們之間差距太大。”

他可能也知道說服不了固執的我,就說:“那我們還是朋友,對嗎?岑老師。”

同樣是之前他對我的稱呼,還是親昵的口吻,卻多了幾分酸楚的試探。我只能答應了。

放下電話,我不禁苦笑,岑雪嘉啊,你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明明不能在一起,男人都還要和你作朋友?難道自帶朋友屬性?

順便想起了我真正的“男性朋友”——小鐘,發消息關心了一下他的近況,才驚覺那個小網紅居然真的又回來找他了,還不到兩個月,靠,全給嫣然說中了。

“你這個家夥,沒複合吧?”我可沒忘了敲打他。

他發來一串省略號,我感覺這個不争氣的家夥多半淪陷了。

半晌,又發來一句:“唉,差點,如果她不是頭天說愛的還是我,第二天就帶我去花錢的話。”

再郁悶我都笑了出來,以小鐘的性格,但凡在他的經濟能力之內,都不會斷然醒悟,看來這小網紅心是真的黑。

“那要不咱們出去喝一杯?”我先提出來的,兩個失意人不正好湊一起散心嗎?

“好,嫣然跟我一起呢,剛下班,叫她嗎?”

不叫嫣然,她豈不是以為我有鬼?好吧好吧。誰知道剛同意,小鐘的語音信息就傳來了嫣然大呼小叫的聲音:“那正好,就去看你那個偶像怎麽樣?叫什麽來着?迷離酒吧那個。”

我吓了一跳,趕緊找借口她:“不去那兒啊,太貴了,而且他今天不上班。”

她鄙視我:“什麽呀你,小氣鬼,我們鐘哥買單對不對?”

小鐘哼了一聲,默認了,說實話,他真的是個好男人,就是所遇非人。

我總算打起精神,換了件衣服,稍微化了點妝就出門了。在出租車上,手機響了一聲,是金磊發來的語音,他還是第一次給我發語音,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心又掀起了驚濤駭浪。

心理建設半天,我終于點開,聽到他慵懶而迷人的嗓音:“我剛醒,昨天喝多了……你在幹嘛?”我不禁腦補出他多半還沒起來,衣衫淩亂,說不定眼睛都還半閉,懶洋洋的樣子,立馬覺得臉上發燙。天啦,你在想什麽?內心無比鄙視自己。

我努力平複心情,故意隔了幾分鐘才發了一條文字信息過去:“跟朋友出去玩。”

又是一條語音,他好像又笑了一聲,不得了,不得了,感覺只聽到笑聲我眼前都會浮現出他的笑容,他說:“玩什麽,你今天嘴唇能見人了嗎?”

我又無地自容了,生怕手機聲音開大了,出租車司機聽到,臉火辣辣的,這個混蛋,明明沒有什麽,昨晚回去我用冰塊敷了一下就好了,他是故意這樣說的。

我恨恨地咬牙,過了半天回了條文字信息:“不說了,我朋友來了,改天聊。”

可能他也感覺到了我的态度冷淡,我心驚膽戰地等啊等啊,再也沒等來下一個回複,又有點失落。

到了平時常玩的一個酒吧,駐場歌手正撕心裂肺地唱着搖滾。我擠進去,看到嫣然和小鐘已經在開始搖骰子,喝酒了,就擠到嫣然身邊坐下。

“帥哥,倒酒啊!”嫣然故意指使小鐘。

小鐘其實還滿紳士風度,只是被我們當成了“婦女之友”,也是悲劇。

我也使壞:“來來來,為鐘帥哥沒有重蹈覆轍,被嫣然扇臉,幹一杯!”

嫣然笑得拍桌子,小鐘也不生氣,嘆了口氣,仿佛絕地生還一般,滄桑地舉杯:“謝謝了,幹了!”

這一來二去就很是喝了不少,嫣然抱着小鐘的胳膊一直說“你看你看,這個歌手好帥,像不像我的偶像,那個韓劇明星?”我也仗着酒興說:“你們說,我要是和這種明星談個戀愛怎麽樣?”

小鐘聽了眼神犀利起來了,被我踢了他一腳就沒說話,嫣然不明就裏,半醉地說:“你還真有點像幹這種事的人,你說上次那個富二代你幹嘛不答應?傻不傻啊,我覺得你也是爸媽寵壞了,家裏不缺吃少穿,才有閑情逸致,談這種無事包金的戀愛,正常人誰受得了啊!”

我掩面,“無事包金”是我們的方言,意思就是徒勞無功,沒有結果。

小鐘大以為然:“對對對,”話音剛落又疑惑了,“不對啊,李嫣然,現代人不就該這麽潇灑嗎只求轟轟烈烈,不求天長地久。”

嫣然也被說糊塗了:“也是啊,搞藝術的說不定很浪漫,很來勁哦,雪嘉,我支持你,先轟轟烈烈愛一場,分手了再尋找婚姻也來得及,怕什麽,咱們還年輕。”

我都要氣暈倒了:“說得真好,那你幹嘛不跟方臻分手,重新尋找愛情?”

她愣了一下,端起酒杯喝了下去,我正在後悔說錯話,就聽到她的回答:“不一樣,如果不是他,我不會再相信愛情了。”

我和小鐘對視一眼,都無語。本以為我們倆是失意的人,沒想到喝得最多的卻是剛剛複合,還在積極籌備婚房的嫣然。再想想她竭力反對小鐘和小網紅複合,只能一聲嘆息。

那天把嫣然送回家後,小鐘又送我回家,兩個人都散發出一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慘淡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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