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受害者有罪論:“壞人”就應該被随意踐踏嗎
受害者有罪論:“壞人”就應該被随意踐踏嗎
A:“知道大風刮過吧?今天有人提起她,說是她的文被人抄襲了好可憐,另一個人說大風刮過也不是什麽好東西,當年包庇抄襲。”
B:“……”
A:“那一瞬間就覺得,原來當年也包庇過抄襲,那似乎她被人抄襲也是活該了。”
B:“一個人是壞人,不是她受到不公平待遇其他人就可以坐視不管的理由。如果一個人的權益沒有被保護,那遲早有一天,這把火會燒在自己身上,不過是時間早晚而已。一個人被攻擊,我們不去找攻擊他的人,反而去找他是不是存在問題,這是不對的。即便是殺人放火,這件事情也不應該被放在一起看。認為大風刮過被人抄襲是活該的,不過是受害者有罪論的體現罷了,一碼歸一碼。”
A:“受害者有罪論的那些受害者是真正的,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大風刮過……”
B:“大風刮過就不是嗎?”
A:“呃……是。”
B:“你曾經問過我,為什麽我們這個社會總是會傾向于去認為受害者是有罪的,受害者也要承擔責任,我有很認真的想過。”
A:“那你想到了嗎?”
B:“想到了,我們大多數人都認為善良的人是好的,不應該受到那樣不公正的對待,所以一個人如果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那她也一定有什麽問題,所以被侵害的女孩本身就是□□,被校園暴力的孩子自己性格不好……我們不願意去相信那些人是善良的,如果善良的人被欺負,那我們這麽多普通的人就很危險,為了讓自己不處于危險之中,就只好提出受害者有罪論了。”
A:“嗯……這有一個問題,如果越來越多的人相信這個事情,真的覺得受害者都是有問題的,那萬一有一天自己真正遇到了,不也是有問題的嗎?”
B:“你會覺得你會遇到嗎,你會想自己會不會遇到,但是你又轉念一想,這個世界上那麽多人,怎麽可能剛好就是自己。可是那麽多被傷害的人,他們為什麽又剛好遇見了?”
A:“這……”
B:“都說其他人的錢不是大風刮來的,但是唐七的錢是大風刮來的,唐七抄襲了不對,這個你應該不能夠否認,這樣說吧,我這話就放在這兒,即便有一天又有人抄了唐七,那她也不能夠因為她有着抄襲的歷史,就能夠忽略掉抄襲她的人,而把她做的這件事情抓住不放,一碼歸一碼。”
A:“一碼歸一碼倒是能夠做到,這得是一個人,一個人可以想,這些人太極端,太激動,但是把這一個人放在群體之中,她就會做出自己也想象不出來的事情,這樣子的事情,發生的還算少嗎?不能夠說她本性是壞的,只能夠說她太容易受到別人的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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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終究也只能夠在這裏說說,我們只能夠管好自己,其他人是不會聽的。”
A:“有一份力就出一份力,不去做一下,怎麽知道結果,況且就算結果不理想,也不能夠否認我們确實出過力,只是結果不盡如人意罷了,但是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
B:“也是。”
A:“我想到了一些事情,小時候就覺得壞人都該死,我以前看那些小說,看到有人懲惡揚善,把那些人販子都給殺光了,把那些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男人的那根東西給剁了,我就拍手叫好!”
B:“那現在呢?”
A:“或許在我看來确實是罪有應得,但是也不能夠随随便便就剝奪他們的生命吧。沒有人有權利去剝奪他們的生命,哪怕他們是人販子,哪怕他們讓很多本應該幸福美滿的家庭……他們也不該被人随意地剝奪生命,我知道這些道理,只是仍舊會心痛,那些無辜的人又做錯了什麽?”
B:“這樣說吧,如果你殺了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你如果殺了人你得償命,但是其他的,人販子拆散了很多幸福的家庭不假,但是他們也沒有殺人,如果剝奪他們的生命,這樣的處罰未免太重了。”
A:“嚴刑峻法,有的時候真的覺得嚴刑峻法也不算是什麽壞事,這樣子犯罪的人也會少吧。”
A:“但是秦撐過了多久呢?而且法律是人才有的概念,動物也沒有。所以,既然有了法律,也希望它能夠更完善一點,但願我能夠看到那一天。”
B:“會的。”
B:“其實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剝奪其他人的生命,哪怕是殺人犯,你不能夠因為他殺了人就殺了他,不然你跟他沒有什麽差別,殺人總歸是不對的,但是,現實中這樣可以嗎?”
A:“恐怕不行,确實,我們不是上帝,我們沒有資格去剝奪其他人的生命,但是如果不剝奪這一部分人的生命,就會有更多的人因為他們而死,我們不能夠不把其他人的生命給當成是兒戲。”
B:“所以有的時候,不是什麽事情都可以兩全的,你只能夠選擇相對好一點的那個結果,這很無奈,但是也正是因為有無奈,有痛苦,才會顯得快樂和幸福是那麽珍貴、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