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荒誕

荒誕

人嘛,可以有理想,有夢想,但不能有妄想。

公主屬于将軍,屬于高貴富麗和無邊榮耀。她們會生出世子,郡主,娶名媛貴女,嫁王孫公子……而他自己“腳踏實地”,攢錢,買地,買房,娶一個清秀又不失健壯的村姑,生出一堆兒子女兒,兒子當兵種地,女兒嫁販夫走卒。

公主有公主的陽關道,他有他的獨木橋,他們是兩個世界的人,就好似兵士們的蘿蔔炖肉湯不會放在公主堆滿精致菜點的桌子上。他該息絕心思,老老實實養馬。

重病之中,林知水頓悟了!

他在床上躺了五天,終于出門活動,并且有意識地回避了公主可能出現的路線,去綢緞莊把財帛賣了,将銀子給家中阿娘寄去,又把公主賜給自己的衣裳洗幹淨,送進當鋪做了死當。

棉衣價值五十錢銀子,是他蒙受的命運垂青的标價。

掌櫃把衣服鎖進櫃子裏,啪得一聲,他心裏應和着嘎嘣一聲。

林知水穿上了平西軍統一發的新棉衣,也恢複了軍隊中其他人粗糙不講究的生活習慣,不再每天沐浴,不吃飯也要買澡豆和牙粉,不再認認真真梳頭發,任憑發絲在額頭和面頰上飄搖。

他故意跟大家揮霍談笑,講一些惡俗的笑話,配合他們荒淫的男女故事……他讓自己變成了以前邋邋遢遢甘于寂寞的林知水。

他甚至大改性格,主動參與老兵油子的“扯淡”,大談自己對女人的幻想。

“手腳勤快,能做活,關鍵是孝順!臉好不好看倒是其次,關鍵是有一把好腰。可惜,鄉村生活太苦了,再好的腰都被糟踐了,要不然未必比那些大小姐差。”

衆人哄堂大笑,說他吃不到肥羊肉拿鹹菜絲安慰自己,村姑怎麽着都比不上大小姐。

林知水撇撇嘴不說話,他是見過大世面的,自然也見過一堆大小姐。

“就說當年太元長公主去和親,她府中仆從過千,皆是不肯安分的俊男靓女,都想着給自己另外找出路。有個姓王的纨绔動了心思,想趁機受用一下長公主府的美人,于是故意叫自己被勾引了。”

“那美人好啊,腰細腿長,目若晨露,裙擺随着舞姿揚起,露出白嫩光潔兩條腿,那可是古人說的,月籠象牙雙柱玉。結果一夜春宵之後,這王少爺發現自己腰酸腿軟後門生疼,你猜怎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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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水再不怎樣,那也是京都城裏生活過,見識過大世面的,他的故事區別于“兄弟争妻”“翁媳扒灰”“東門的寡婦與西頭的和尚”,別有一番高奢趣味,立即引來衆人興趣,大家一疊聲問道:“怎麽着,怎麽着啊。”

“這美人本是男的,王少爺是睡人不成反被人睡了。”

衆人哄堂大笑,笑完了又說他瞎扯淡,怎麽可能呢,老爺們的腿能跟大姑娘腿一樣。

林知水搖頭:“這就是你們沒見識了,當年京都圈有俏皮話,要想升官,得記住以下兩條,徐閣老的女子沒有腳,長公主的男人不長毛。”

他掃視人群一眼,賣夠了關子,才慢悠悠道:“因為徐首輔家裏的嬌妾愛婢都不許腳尖沾地,吃喝拉撒都在床上,要得就是一個金貴。而長公主有專門的藥方,清理男人的體毛,要想走這位大人的門路,得先把自己刮幹淨了,圖的就是一個光滑清爽。哎,人家就好這一口。”

笑聲立即震翻了屋頂,林知水笑得格外大聲。他在龐雜的笑聲裏體會到一種久違的,放縱自己沉淪的快樂。

這才是他的真面目,又俗又爛,又土又臭,雪地上的污泥一般,太陽越爛漫,他就越不堪。

“都給我滾出去,負重二十裏。”

将軍的出現那麽突然。

笑聲嘎然而至,滿屋子人轟然跪下,在凜冽的威嚴下,膝行蛇步,直到脫離了秦昭的視線才敢直起身來的跑步。

林知水本是養馬的小郎,不以體能見長,跑得頭暈眼花,熟悉的惡心感又從胃裏往上翻。

他比小屋裏其他人都更早察覺到将軍出現,準确的說,他先是發現了公主。公主陪在将軍身邊。

他心酸的很,于是笑得更大聲,講話更沒下限,公主在看着,在聽着,他就是要讓她看到,聽到。

他知道女孩子都讨厭滿口黃笑話髒段子的男人。反正是不該有的妄想,那幹脆一毀到底,把自己污濁荒唐不讨喜的一面暴露出來,遭了白眼,受了厭惡,于是自己也就死了心。

我有病,我真是有病,自輕自賤又自虐,林知水氣得想自己打自己,我他媽的就是太有自知之明。

“小水,你今天速度可以啊,跑得夠快,往常分明都想盡辦法躲懶。”老棒頭跟在後面氣喘如牛。

林知水不說話,肺部膨脹到發疼,腿腳機械的,飛快的向前,他必須得拼命奔跑,跑在第一位,這樣就沒有人看到他已經雙目赤紅,淚流滿面,宛若一條迎風長嘯的傻狗。

靈州地處荒遠,一應財貨靠內地供給,雖說積貧積弱的狀況較之十年前已經有很大改善,但根本沒有餘力營造新的公主府。秦昭已經早早下令收拾房子,可事到臨頭再查看,依然是不中意。

林知水也覺得不行。他見識過京城中真正的公主府,當年太元長公主的宅邸幾乎占據了整個坊。現在皇朝沒有那麽強大的財力,公主府也能壓半條街,內部更是花園套花園,流水疊池沼,從東門到西門,坐馬車也要一炷香。而眼前這座庭院,陳設簡陋倒也罷了,連房屋數量都不夠,只怕連仆從都安頓不了。

公主委屈啊,他想。

然而他還沒想完,就發現秦昭把将軍府讓了出來,讓安和帶着貼身奴婢和重要財物搬進正院正堂,他自己則住到偏廂,原先規劃的庭院則留給其他宮女和仆從。

不得不說,這個決定深得人心。玉珍嬷嬷一開始還感慨條件太差,日子太寒酸,臉皺巴的像柿餅,現在一轉身就開始感慨驸馬溫厚,值得奔赴。

“你若嫁給一個男人天天跟着他大魚大肉,那日子自然不錯,但若嫁給一個男人天天吃餅,他卻總是最香最酥的一個餅給你,這日子同樣也值得過。女人嘛就是這樣,會被一些微小的好意打動,卻忘了自己原本可以天天吃肉。”

沒有談過戀愛的傻狗林知水再次發表了他對愛情的高見,酸溜溜的想,公主一定更愛将軍了。

她住進将軍以前住着的房子,躺着他以前躺過的床鋪,用着他以前用過的桌椅,內心一定會異常的欣喜和激動。

多麽幸福。

嘁,才怪。

将軍長久停留在軍營,甚少回府。

這原本不算什麽問題,但林知水作為他養馬的親信也很少再見到公主了,這得算個問題。

他會忍不住想起公主的模樣,會牽挂公主在府中的生活,公主那麽愛将軍,将軍久出不歸,她一定會寂寞吧。她能适應靈州的氣候嗎,會不會生病……

他無法遏制的為公主感到不平,明顯将軍不夠愛公主。他對公主的好,更多的是處于職責和義務——當然,這已經超越了八成的男人。

林知水總跟一幫糙漢子混在一起,所以很清楚男人的德行,哪有什麽事務繁忙,就是不上心,哪有什麽神經粗,就是不體貼,哪有什麽不知道該怎麽面對,就是懶得應付。

就比如今天,軍營中調休了,連他都獲得了假期,将軍也完全可以回府。但他沒有,而是跟軍師下棋,整理下個季度的開支,其實這些事軍師一個人就可以做完,他完全可以回去陪公主。

可他就不去。

将軍并不喜歡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更沒有那麽喜歡公主,所以種種作為不過是盡禮而不盡心。

他說,“林知水,你帶兩個親兵回去看看,代我向公主請安。”

林知水俯身領命。

将軍之所以選我,應該是因為我長得比較好看。林知水對自己的外表有着準确的認知,他知道自己在一幫兵士中足夠被拎出來充當排面。

他低頭整理了一番自己的儀容儀表,“卑職定然不辱使命。”

秦昭古怪的看了他一眼,請安而已,又不是舍身刺秦王,萬萬不必如此慷激昂。

林知水心想,我英明無敵的将軍,素來懂得把最合适的人放到最恰當的位置

所以,他定不負期望。

才怪!

就……

請公主盡情的讨厭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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