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記憶難堪

記憶難堪

野營是在第二天大早就結束回家了的。

原是計劃看日出,結果幾人昨夜淩晨鬥地主玩得太嗨起不來,索性睡飽了直接啓程。

接下來便是源源不斷的走親訪友,相識的好友竟都有此遭遇,只能在手機這一方正屏幕上相互吐槽安慰。

年初四,林家來了新訪客。

林桦叔。

林辭的堂弟之一。

一個讓林瑾歡覺得反感的、愛玩又不懂得尊重人的長輩。

林桦進門的一瞬間,林瑾歡便從沙發上蹦起,乖乖巧巧喊了人,又主動去收拾客廳。

以往來的客人都有事先打聲招呼,她詫異了一下,但父親林辭随後推門進來解釋了一句,“前幾天就提過要來拜訪,我給忘了。”

林瑾歡頓了頓,擡頭凝視林辭一眼,點點頭。

林桦清瘦,穿着襯衫,但也可見啤酒肚微挺着,很是自然地坐到沙發上,擡手按下一旁的熱水壺開關。

他擡頭瞧了瞧從廚房走出來的林瑾歡,笑問:“漂亮了不少啊,有沒有交男朋友?”

“……”林瑾歡拍了拍手,扯了個笑臉說沒有。

突然就想起。

之前鬧得最兇的時候,家裏邊聯系密切點的親戚都或多或少知道,她,林瑾歡早戀,搞“不三不四”的娛樂活動,叛逆,沒有心思讀書,不懂事。

單單只是再被詢問此類問題,林瑾歡都覺得有些難堪。

更甚的,會再提起這事。

用一種幸災樂禍的眼神,以一種過來人的姿态說她“懂事了”。

怕什麽來什麽。林桦笑着問:“你好像這幾年很少回來?有再遇見你高中那個早戀男友嗎?”

“還好。”她笑了笑,自動跳過後面的問號。

林辭也聽見了,擡頭看看兩人,淡言扯開話題:“今晚想吃什麽?忘了你要過來。”

“那我們出去吃吧!”林桦愉悅,“我請。”

林父沒意見,進屋尋到母女三人,讓她們收拾收拾出門。

林瑾歡和姐姐林皆歡對視了一眼,冷哼了一聲。

大家心裏都有數。

好在吃飯的時候,林桦顧着跟林辭吹噓他所在的單位,林瑾歡在一旁埋頭吃飯,還挺開心。

林桦喝了酒,難得招來服務員付了錢,卻興致勃勃地說:“大哥,我們去唱歌吧,好久不見了!二哥他們不是也在B市嗎?”

在場其餘的人動作都是一頓,餘茹的臉色有點不好,放在筷子溫聲:“你和你大哥都喝了不少,等下再喝一輪容易醉,回家不安全。”

林桦卻晃着酒杯,咧開嘴樂着:“嫂子,您要不放心就先回家。我跟我大哥說點悄悄話。”

這話說得一點都不見外。

但是林瑾歡知道,林桦就是這樣的人。

餘茹一下子便沉了臉,右手手臂被丈夫碰了碰,索性摁下了性子,重新舉起筷子,不再說話。

林辭清了清嗓子,道:“怎麽跟你嫂子說話呢。 ”

“很久沒見阿桦了,就依你吧。”

……

林瑾歡是不想來的。

ktv裏的牆體幾乎都是鏡面,反射出來的光絢麗迷眼,音響震在心上,通過未合上的門,還能聽見隔壁在唱《死了都要愛》。

林桦出去聯系另一個叔叔,回來的時候,身後跟了個提着籃子的服務員。

籃子裏是林桦買的零食飲料,半箱啤酒,小吃還在後頭。

他抱着幾包薯片過來,又把一桶爆米花往她懷裏塞。

林瑾歡挺喜歡吃甜食,但是不太喜歡吃爆米花。她接過,轉手擱在桌上,拿了幾個應付式地嚼在嘴裏。

不是新炸的爆米花,應該是晾了有一會,發硬發軟,失去了滋味。

林辭應該是挺喜歡唱歌的。她記得小時候,她爸就不知道從哪裏抱回一整套音響,從晚飯後放到她和姐姐去睡覺,偶爾拿麥克風唱,偶爾掩在音樂聲裏哼。

若幹年後,林辭點的歌也八九不離十。

林瑾歡一邊無所事事地玩手機,一邊還能再嘴裏哼兩聲旋律。

半響過後,林桦不知為何又晃蕩到她身邊。

“怎麽不吃 ?”林桦下巴揚了揚,伸手将那桶爆米花拿過來,“不喜歡嗎?來,拿這個卡。”

他從兜裏掏出一張vip卡,“啪”的一聲甩到桌上:“你跟你姐姐去看看有什麽想吃的,自己去拿。”

他另一只手上還拿着罐啤酒,喝了大半,這時擡手又喝走一大口。

林瑾歡無言,與身旁的姐姐對視一眼,正要開口說什麽的時候,餘茹卻按了按她的手。

林瑾歡瞬間看向她媽。

餘茹側過臉看了看小女兒兩眼,輕輕地擺了下頭。

湊過來,在林瑾歡的耳邊,輕聲道:“別跟喝醉的人見識,別跟他們說話。”

別跟,他們,見識?

林瑾歡反應了兩秒,閉着眼睛笑了。

林桦還在一旁,要把卡推到林皆歡面前。

後者蹙着眉,小心地往一旁移了幾寸。

林瑾歡挪過去,開了桌上一罐可樂,淡聲:“不用了,叔叔。我們吃這些就好。”

林桦環顧一圈,終于不再糾纏,還是把卡擱在桌上,讓她們想吃什麽就拿去買。

林瑾歡剛要松口氣時,林桦自顧自将手裏的啤酒罐與她手裏的可樂碰了碰,像是酒桌上老友碰杯,他勾着笑:“不去唱歌嗎?叔叔想聽聽。”

“我記得你之前不就是去唱歌嗎?給我表演一個?”

“讓我看看會不會比之前進步了。”

“……”

之前。

林桦提到的“之前”。

眼前仿佛飄渺了一瞬,林瑾歡不可避免陷入之前的情境。

面前的人漸漸重疊,還是他,只是面容年輕了點,臉上還是帶着一抹調笑,嘴裏依舊“建議”她去唱歌。

那時,她細想了一下,正好是林可叁邀請她加入還未更名為阿德的S.A樂隊的時間。

媽媽因為身體不适,讓她跟着爸爸來參這個“好兄弟許久才見一面”的聚會。不用多說,林瑾歡也知道自己在其中的作用,無非就是提醒林辭,早點回家。

那時候林桦就是這樣,端着罐啤的,面上微紅,大剌剌坐在她身邊,勾過一只麥克風問她唱不唱。

林瑾歡當然不會唱。

平時跟朋友去唱吧,她也是勉為其難才上去哼了一首。

說是哼,就真的就是哼。

林瑾歡,一個墊音選手罷了。

林桦卻一直纏着不放,拿着麥克風往她手裏塞,自己也把一只握在手裏:“害羞什麽?哪有人不會唱歌的!喊出來就會唱了!”

“……真不會唱,很難聽的。”

“不會!叔叔不會笑你!我跟你一起唱!”

……

最後,勉為其難的,林瑾歡挪到點歌機,翻遍了自己的音樂軟件,才選了一首自覺林桦也聽過的。

張學友的《離人》。

聽說過,因為一個人讨厭一座城。林瑾歡還覺得矯情,但她确确實實是因為林桦,惡心起這歌。

盡管這歌曾經也陪伴她入睡。

林瑾歡依舊做她的墊音選手,但幾句後,歌曲戛然而止,黑掉的屏幕重新亮起——

歌曲重播了。

她頓了一下,以為是林桦不小心按到,扭過頭對上後者,原曾想能得到一句解釋,但林桦卻聳了聳肩:“你唱太小聲了,唱歌不是這麽唱的!”

“……”

“重來!我跟你一起唱!”

林瑾歡覺得,林桦也沒聽過這歌。

他是等歌詞浮現時才唱,調子與歌詞都接不上,只是幹嚎。

随後也得到了證實。

林桦說,一人唱一段。

等他幹嚎過去,林瑾歡只是沉默地舉着話筒。

挺無語的。

林瑾歡覺得,沒有比這個辣耳朵的。

林桦卻自我感覺良好,伸手又去按了“重播”。

“唱歌嘛,喊出來就是了!我雖然沒聽過,但是我敢唱。來!你要比伴奏都大聲,不然今晚就別回家了!”

“……”

她也想不通,為什麽僅僅只是一個家庭聚會,為什麽會被這麽作弄。

一次又一次的重來,是否定,是嘲笑,也是委屈、侮辱。

她企圖升高音量,卻臨門覺得嗓子被齁住,眼前模糊一片,絢麗的燈光四散,什麽都看不真切。

她沉默着,指甲掐在手心,細細的疼。

林瑾歡擡頭,去尋找林辭。

林辭就在一旁,就在她擡頭就能看見的地方,手裏拿着啤酒,帶着笑意看着她。

怎麽說呢。

林瑾歡不知道她爸是不是不知道她的難堪,她眼前的模糊、嘴角的下垂被燈光所遮掩,還是她爸也覺得,這樣很好玩。

一瞬間的絕望油然而起。

身旁的林桦還在嘀咕着什麽,她也分不開神去辨別了。

最後是剛過來不久的嬸嬸拿走了她手心裏的麥克風,說是想聽別的歌。

但是林瑾歡不會忘記。

不會忘記,在淩晨三點回程的車裏,靠着車窗假裝睡着,偷偷地拭去眼角的淚水。

不會忘記,那時候埋頭在ktv角落,咬着唇回絕林可叁的邀請。

手心裏的手機屏幕亮起。

——【我不适合加入的,對不起。以後我也不會去找你練琴了。】

——【我給你時間。況且教你,也不麻煩,你明明很有天賦。】

……

林瑾歡指尖微動,不帶一絲猶豫的——

【我就是不适合玩音樂的。】

【你沒必要再在我身上費時間了。】

……

林瑾歡眨了眨眼,從回憶中抽離。

林桦還撐着額頭看她。

燈光閃爍,門被服務生推開,後者小心地将托盤裏的小吃放在一旁,微笑地關門離去。

林瑾歡突然站起身,抓起身旁的小包,将視線從林桦面上劃過,看向餘茹:“我去找朋友玩。”

不等任何人反應,她擡步奪門而去。

過去她只能被動承受着,因為她需要靠她的爸爸載她回家。

而現在,她能夠擡頭走出大門,能夠遠離這些不開心,也能自己找到,可以去尋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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