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章節

臉上的指印。

完了,逸開始變得沒表情了。

“你可以走了,記得領這個月的薪水。”逸拉着我往他辦公室走去,一面對陶玲芬說,“告訴陳穎惠,別以為我只是來熟悉各部門的。任用無能的親戚,排擠外人,她等着吧!”

沒表情的逸是最可怕的,很慶幸此刻他不是對我發火。

因為我死也不要去醫院,逸飛車趕回家,只為給我上藥。唉,區區五指山,也值得如此興師動衆?

“不要亂動,我再去拿點冰。”據說他家傭人今天去過情人節了,只能勞動他自己。

“逸,我沒事,不要麻煩了。”我拿起報紙,“我比較關心的是這個東西,你看看吧!”

逸拿過報紙掃了幾眼,眉頭越皺越深:“小雨……”

一陣嘯聲打斷了他的話,好像是水壺吧。逸急忙沖了出去:“水開了,我去給你沖藥,一會兒就會來。”

他剛出去,他的手機就開始響。他手機可以錄音,“接電話接電話”的鈴聲是我的聲音,聽着好煩。我拿起手機想關掉,看見來電顯示是“花店”。想想該沒什麽私密的吧,于是就接起來。

“請問羅逸先生在嗎?”

“哦,他出去了,一會兒就回來,有什麽事嗎?”

“是這樣的,我們把羅先生訂的花送到了××酒店,但羅先生不在,沒人簽收。我們想問要怎麽辦,是等着呢,還是改送它處?”

我愣了一下。

“哦,他現在在家裏,你們送到他家比較好,地址是……”

挂上電話,逸剛好拿着藥進來。

“可以止痛的,來,喝一點。”

我小時候因為氣管不好常喝中藥,因此最讨厭有中藥味的東西。搖搖頭表示不要喝,我拿起報紙,試圖繼續剛才的話題。

“乖,你要是不喝我就喂你了。”他的眼神怪怪的,想也知道他要以什麽方式“喂”我。我急忙拿起藥喝下,差一點沒燙到。

“小心。”逸忙遞上一杯溫水,等我喝完以後,忽然冒出一句稀奇古怪的話。

“小雨,我們結婚吧。”

“啊?”

六·迎娶麻雀必須到的地方:Nestle

更新時間:2013-04-25 00:10:03 字數:8890

“我們結婚吧!”逸重複了一遍,很認真的看着我的眼。

“等等……逸,你不會是在開玩笑吧?怎麽突然……”

“Iswear.”逸舉起右手,一臉嚴肅的,“我發誓我是真的想要娶你……”他的聲音很大,我急忙掩住他的嘴。

“小雨,我不想讓你再受到這種傷害,不想讓你離開我的視線,我想要一個正大光明陪在你身邊,呵護你照顧你的理由。我不要其他人以那種眼光和那種态度對待你,我要他們明白,你是我的最愛。”看來被報道吓到的不止我一個,“小雨,我害怕你會因外界的風言風語離開我,我怕你會因為別人的話語用不信任的眼看我。也許你會笑我沒用,只能用這種形式上的方式安定自己的心,但是,小雨,我是真的想讓你成為我的妻。”

我亂掉了。從沒想過自己會在23歲的時候被求婚,我的十年計劃中本來是沒有另一個人的出現的。在高唱“Singlesimple,doubletrouble”的現在,單身貴族已經成為一種時尚,哪裏會有人剛出校門就去結婚的?

“可是逸,你不覺得太早了嗎?我們才剛認識一個月……”

“兩個月,小雨,舞會是在12月14日舉行的,剛好是兩個月前。”逸說,“而且我也不是讓你馬上嫁我,現在到你畢業還有五個月,你可以慢慢考慮。”

就算是12月吧,就算是到7月再決定吧,七個月,短短七個月,就要決定我近乎一生的命運?

王子對灰姑娘果然是loveatthefirstsight(一見鐘情),然後飛快下了求婚的決定,是嗎?

而灰姑娘,跟着王子回到皇宮的灰姑娘,是因為愛上了王子,還是因為他是能解救她于水深火熱中的白馬?因為他能提供給她富足的生活?

那麽,被稱為現代Cinderella的我,對王子到底是抱着什麽樣的感情?我愛他嗎?想嫁給他嗎?

我愛他嗎?我問我自己。其實,答案已經在我心中。

傷心的時候,我是渴望誰的懷抱?快樂的時候,我是想和誰一起分享?恐懼的時候,我想要誰的肩膀依靠?什麽時候開始,我已經習慣了他的存在,習慣了他的陪伴?

我不知道,愛情,總是會輕輕的敲開我的窗,我卻在雨絲進入時才發現它的存在。

男聲響起,是一首“I?Got?You?Babe”,一段終了,柔柔的女聲插了進來。

I?got?flowers?in?the?spring,I?got?you?to?wear?my?ring.And?when?I'm?sad,?you're?a?clown.And?if?I?get?scared,?you're?always?around…I?got?you?to?hold?my?hand,I?got?you?to?understand,I?got?you?to?walk?with?me,I?got?you?to?talk?with?me,I?got?you?to?kiss?goodnight,I?got?you?to?hold?me?tight,I?got?you,?I?won't?let?go,I?got?you?to?love?me?so.

——為你捎來春天的花朵,讓你帶上我的求婚戒指;當我傷心的時候,你是逗我開心的小醜;?當我害怕的時候,你總是不離我的左右……我有你,握我的手;我有你,懂我的心;我有你,伴我同行;我有你,與我談心;我有你,吻我晚安;我有你,緊緊擁我入懷。我有你,不會再放開你;我有你,如此如此的愛我。

“Engagementring。”他從口袋中拿出一個很精美的首飾盒,慢慢打開。不是金,也沒有鑽石,是白金和紫水晶的戒指,小巧而不俗麗。“試試看,不要沒關系。”

這家夥的民主根本是騙人的,戴上了還能讓我摘下來嗎?我笑着任他給我戴上,很漂亮,和我的中指很吻合。

“你是預謀好了的?”情人節求婚,真的是好俗的日子啊!

“我本來的計劃是在酒店進餐時連鮮花樂隊帶戒指的……更俗氣是嗎?”他的手沒有離開我戴戒指的手指。

“你本來計劃中要送我的花是什麽花?玫瑰?”如果俗到這種程度的話,我就真的要好好考慮考慮了。

他正要回答,門口傳來鈴聲。

“等等,我去看看。”逸開門出去,一會兒回來,手裏多了一大把花。小小的,白色的。

我沒見過這種花,但我見過它的圖片。是我最喜歡的——雪花。

“不好意思哦,剛才擅自接了你的電話。”是剛才打電話來的送花小弟送來的吧。

他把花遞給我:“小雨,雪花代表了希望,我送給你希望,也希望你能帶給我希望。”

“HappyValentine’sDay!”我接過花,接過了他所有的希望。

“如果五個月後,我還沒有摘下它的想法,我們就結婚吧!”我做了個很不雅的姿勢,豎起中指,戒指在閃閃發光。

我願意試,試試這份心動能不能延伸到屬于我的forever。

于是,我們的事就公開了,我也成了別人羨慕的灰姑娘,更是公司上下争相讨好的對象。世情冷暖在這一年終于讓我嘗了個遍,C’estlavie。像我常說的那樣,這就是生活。

正月十五過後,吃了元宵,就快開學了。大四最後半個學期幾乎就是找工作和寫論文的時候。導師知道這件事,畢竟報紙炒得沸沸揚揚的。但反正也快畢業了,只是告誡我要專心寫論文,要小心社會上的誘惑和陷阱。比較令人頭痛的是我從原來的默默無聞到人盡皆知,走在校園裏随時會有人指指點點——只是有一個比較有錢的男朋友罷了,校園裏被包養的也不是沒有,何必那麽在意我這個小小的Cinderella呢?幸好課少,沒有課的時候我會馬上跑去打工,見人的機會倒是少了。讓寝室的人敲了逸幾頓飯,反正他有錢又大頭,還英俊潇灑,很輕易的收買了一寝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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