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兩天後,華星高級會所。
沈骛傷愈出院,車隊經理譚文軒做東,邀請大家來會所小聚。
作為聚會的主角,沈骛卻興致缺缺,游離在熱鬧的氛圍之外。
“小沈啊,舒小姐正在做模特工作,也是你的粉絲。”譚文軒熱情洋溢,為一名漂亮女人牽線,“她說什麽都要跟過來,我實在攔不住。”
沈骛恹恹地捏起面前的酒瓶,白皙手背青筋脈絡明顯,薄薄的眼皮耷拉着。
半晌,他冷不丁開口:“我結婚了,譚哥。”
包間內寂靜了三秒。
“你這借口也太爛了。”譚文軒喝了不少酒,擺出一副“你看我信嗎”的表情。
在場其他人也紛紛笑開,舒小姐比較腼腆,捂着嘴,纖薄的肩頭輕顫。
沈骛無奈在沙發上攤開過長的身軀,窩在黑色的皮夾克裏。他神色倦懶,可那雙燈光下忽明忽暗的桃花眼仍舊潋滟,無端招人。
舒小姐換到他身邊坐下,微微前傾身體遞上手機:“能不能加個微信?我真的很喜歡你,你的每場比賽我都有看,特別帥。”
沈骛垂眸,桃花眼藏進深邃的陰影裏,亮得發光的雪白鼻尖上有一顆淺褐色的小痣,很是吸附視線。
舒小姐看得仔細,可惜觀察的時間轉瞬即逝。沈骛接過手機,指尖碰了一下屏幕便還回去。
舒小姐微皺起眉:“W……是什麽意思?”
“密碼。”沈骛輕笑,“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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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子旭坐在長椅另一頭,不料沈骛會突然提起已婚的事,慢了幾拍過來附和道:“舒小姐,骛哥真結婚了……”
“你是沈哥的助理,我不信你。”舒小姐一笑,“什麽人能配得上我們沈哥啊?得有當紅女星那麽漂亮才行吧。”
向子旭:“……”
還真是。
舒小姐卻只是随口玩笑,盯着自己的手機喃喃:“W是骛的意思吧,這我知道。但一個字母也太少了,就孟淮之那個W紋身,他幾千萬粉絲扒了幾年,都沒扒出來有什麽別的意思。你只給我一個字母,我怎麽猜呀!”
舒小姐是個聰明人,看出沈骛不願意給聯系方式,仍想再争取争取,嘴上說着話,身子則越靠越近,嗓音綿軟。
“你再給我一點提示吧,好不好?”
沈骛霍地往前,和身側靠近的女人錯開,不着痕跡岔走話題:“我有點頭暈。”
“我看你喝了不少,是不是醉了?還有沒有別的地方難受?”舒小姐十分殷勤。
“我酒品不太好,喝多了六親不認,還可能會動手。”沈骛不怎麽給面子。
在場衆人中,向子旭是唯一一個知道沈骛隐婚且親眼見過“嫂子”的。嫂子再狠心那也是親嫂子,何況,說句不好聽的,嫂子的顏值可要高多了。
他順着沈骛的借口往下說:“骛哥,那我送你回去?”
“不用。”沈骛擺手拒絕,“我自己打車回去。”
沈骛成功從包間脫身,卻沒急着走,獨自待在走廊盡頭的黑暗角落裏。
而他走了沒兩分鐘,包間裏果不其然有人追出來,或許是想送他,或許是想繼續為他牽線搭橋。
他目送注定将一無所獲的幾人遠去,倚着牆,悠閑刷起了手機,想看看剛回國的孟淮之又能鬧出什麽新聞。
不經意的餘光裏,前方閃出一道熟悉的人影,恰好與手機屏幕裏的人對上了。
他微微一怔,忙直起懶散的背。
孟淮之今天穿了黑色沖鋒衣,額前的碎發被棒球帽檐壓塌,略顯淩亂,挺括的黑色口罩勾勒出流暢的臉部線條。
“孟淮之。”
沈骛先出聲喊人,聲線仿佛浸潤了酒液,略有些鼻音。
語畢,他方才張望四周,确認沒有第三個人在場。這個如雷貫耳的名字落下,也沒有激起分毫波瀾。
自從孟淮之出道以後,他們就很少在外邊見面了,就算偶然遇見,鮮少能有這種安靜交談的時刻。
孟淮之走過來問:“你怎麽在這兒?”
“車隊聚餐。”
“我來見一個制作人,剛結束。”
“包間裏有好幾個人抽煙、喝酒,沾了我一身味兒。”眼見孟淮之越走越近,沈骛鬼使神差解釋了句。
“嗯。”孟淮之并無異議,沒聞到他身上那些厭惡的煙酒味似的,又提議道,“回去?我送你。”
“好。”
他們兩人的對話總是如此簡潔。就如三年前的協議,三兩下便敲定了足以影響終生的大事。
臨出門前,孟淮之的聲音毫無征兆地響起:“那香水呢?”
“香水?”
沈骛遲鈍地擡起袖子,鼻子貼上去深深吸了幾口氣,嗅到一絲幾不可察的甜膩香水味。
應該來自那個搭讪的舒小姐。
又一次鬼使神差的,他暧昧不清道:“噢。聚會裏有個女孩兒,挺漂亮的。”
孟淮之沒想太多,在心裏生硬地重複:漂亮女孩兒。
兩人前後腳踏出會所大門,孟淮之還未開口,陡然剎住腳步,随後擒住沈骛的胳膊,将他拖進一旁的小巷。
沈骛愣了愣。
門外沉谧的夜色中,數道白光閃過。
他很快意識到:有狗仔。
他不是娛樂圈中人,反應不如孟淮之敏銳,但腦中存有整本小說的劇情。
各大會所、酒吧以及男主的私宅,都是小說裏的經典場所,只要男主和旁人同時出沒,必遭偷拍。
小說裏時常發生這種事:
男主心知戀情曝光會給主角受帶去麻煩,每每兩人在外邊遇到狗仔,男主都會男友力爆棚地将主角受圈進懷裏,将自己的帽子扣到他頭上,展露出強硬的維護姿态。
但沈骛只是一個炮灰前夫哥,這種浪漫的小說劇情不可能發生在他身上。而且,他和男主體量差不多,誰也沒法完全圈住誰,欲蓋反而彌彰。
小巷入口十分狹窄,兩人躲在裏邊面面相觑。
眼下的情況有些難辦。
孟淮之想了想,取下頭上的棒球帽,不由分說扣到沈骛頭上:“你戴着。”
沈骛一時怔然,想起孟淮之的粉絲曾說他有潔癖,從來不收粉絲個人送的禮物,捧花則會直接交給助理,絕不經過他自己的手。
可以沈骛對孟淮之的了解,料想他不收禮物,大概率是因為他本就無欲無求,也是希望粉絲專注于作品,不要額外破費。
潔癖反正是沒看出來。
沈骛輕輕壓了壓帽檐,碎發半掩住漂亮的眼睛。
孟淮之近距離對着這張戴上了帽子,仍舊過分招搖的臉,沉默思索。
他翻了翻沖鋒衣口袋,幸運地找出一個新口罩,然後對着鼻尖上那顆淡色的小痣,蓋了下去。
沈骛正愣着神,孟淮之又摘下了自己臉上的口罩。他的面容失去口罩和帽子的遮擋,完全展露在沈骛面前。
還是那副冷冷清清的模樣,語氣都不帶多少情緒:“我先出去,你過會兒再走。”
“……你現在出去不會被拍嗎?”
“他們等不到我不會走。”
“那你不戴帽子,也不戴口罩?”
“嗯,替你擋槍。”
見孟淮之一本正經地開玩笑,沈骛神色略松,唇角揚起,眼底也染上笑意。
本就明豔的桃花眼霎時燦若星辰,熠熠生光。
“頂流替我擋槍,這也太榮幸了吧。”
孟淮之不厭其煩地重複:“你過會兒再走。”
沈骛懶洋洋:“噢。”
“至少過十分鐘。等我開車走了,你再走。”
“好。”
像是叮囑不懂事的弟弟,一遍又一遍,孟淮之交代完畢,似乎仍不太放心,離開的背影帶着兩分遲疑。
等到徹底走出昏暗的巷口,漆黑的身影加快腳步,坦然走到橙黃路燈下。沖鋒衣松垮的兜帽挂在頸後,襯着上方一節白皙的頸。
孟淮之毫不遮掩,大大方方地出現在狗仔面前,上了路邊的一輛車。
晚上八點,漫長的夜剛剛開始。孟淮之向來緋聞纏身,狗仔們自然對他晚上的去向分外好奇,卻又擔心,跟上去只會空手而歸。
孟淮之在國外的三年,狗仔白天跟,夜晚跟,堪稱形影不離。可他白天出門往往是去工作,去錄音棚或是去拍攝,晚上則是結束工作返回單身公寓,連外出聚餐都少得可憐。
沈骛遙望着那輛遠去的車,确認猶猶豫豫的狗仔全部被引走。
他把頭上的棒球帽戴穩,再壓了壓臉上的口罩。
棒球帽和口罩都不帶有任何別樣的氣息,如同孟淮之的車,幹幹淨淨。
上次坐他的車回家,近一小時的漫長車程,但在那密閉的車裏,一分一毫的汽油味、皮革味或車載香薰味,都幾不可聞。
也如他的人。
氣質清冷,性子冷清,他是家喻戶曉的頂流,卻從不會被外界的紛繁擾攘所影響。所有複雜萬千、跌宕起伏的情緒,從不會在他的如止水的心裏激起一星半點漣漪。
沈骛未曾見過第二個像孟淮之一樣的人。
小小的少年只覺他是天上的神祇,不可接近,不可觸摸。神自然不通情愛,可現在想來,原來,他只是還沒有遇到那個命中注定的人。
不奇怪孟淮之為什麽如此特別,因為他是小說男主,不切實際、不接地氣,這才正常。
而且孟淮之可是堂堂晉江男主,天塌下來了也不可能做0。
在這個遍地飄0的世界,兩個絕無僅有的純1居然能好巧不巧地撞到一塊兒。
沈骛輕嘆口氣,出門。
命中注定,他就該好好地當一個稱職的助攻前夫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