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1)
更新時間:2015-07-24 14:00:03 字數:4406
大衆電視臺新聞中心,丁熙虹捧着箱子收拾自己的東西,同仁們無不轉頭看她,很想說些難舍的話,又怕有人向陶怡岑告狀,只好看她走掉。
她走進茶水間,想拿自己的馬克杯,卻見電視臺小開費天翔跟一個女職員卿卿我我,而那個女孩正是上次喝了費天翔給的咖啡,卻讓陶怡岑潑髒一身的小妹,丁熙虹看他們兩人打得火熱,看來上次是她出頭太快,多管不必要的閑事,反而害得自己離開工作崗位。
婉貞一見是她,連忙尴尬的推開費天翔,低下頭。
“幹嘛呢?親愛的,為什麽要怕她?她又不是陶主播。再說,真是陶主播也不用怕,我們又不是她生的,對吧?”費天翔擡起婉貞的臉,但她偏偏膽小。
丁熙虹不想做任何反應,只是打開櫃子,拿出紅色的愛心透明塑膠杯。
“紅色愛心,很不像你現在的風格。”費天翔徑自伸手,拿過來一瞧。
“是啊,我要将它丢到大馬路上,讓車子輾得粉碎。”
“對了,那是你高中的事吧?你讀的是女校,冒險幫最要好的校花朋友傳情書到隔了兩條街的和尚高中給我,因為嬌滴滴的她不敢逾矩,也不敢跟男生說話,只能靠你。沒想到校花寫完情書還沒署名,給你過目的時候被老師抓到,通知我們學校,把收件人我揪了出來。校花不敢承認信是她寫的,你又不想出賣她,只好默認。”費天翔回憶起十七、八歲那青澀又青春的年代,無比向往。
婉貞怎麽也想不到,花花小開跟男兒似的丁熙虹竟然有這麽一段?!
“後來我覺得有意思,就開始追你,反而讓你跟校花漸行漸遠,因為她認為你明知道她喜歡的是我,還要搶她最愛的人,你也覺得已經幫她頂罪,她不感激你就算了,還讓你背上奪人所愛的污名,所以幹脆跟我在一起給她看。你的個性真是說一是一,剛烈得要命,人家愈想對付你,你就愈故意作對。”費天翔把玩着塑膠杯,“這是我當年跟你交往的第一天送你的禮物,是對杯,我是藍色愛心。”
“女生都很奇怪,猜不透。”丁熙虹幽幽的說,把杯子搶回來,用清水沖洗。
婉貞的心跳得很快,覺得她好像是在暗諷自己。
“真的很奇怪,但是你更奇怪。”費天翔滔滔不絕的數落罪狀了:“跟你在一起之後,我的好朋友全都變成你的好朋友,一群男的整天跟你混在一起,飙車、喝酒、打架……對!你甚至還幫那些臭男生泡妞,每泡到一個,你便得到一、兩千元不等,後來他們每次想到什麽,立刻打電話給你,這樣讓我很沒尊嚴。”
“你不是更奇怪嗎?起先嫌那些女孩既嬌嫩又無趣,每次跟你和你的朋友們在一起,她們不是小家碧玉不敢講話,不然就說有門禁,這個不行,那個不要,讓你覺得很掃興,所以你才一個女朋友換過一個,跟我在一起的時候還說我是最後一個。我跟你的朋友熟得不能再熟,這樣也不行?”不說還好,一說,丁熙虹也要翻舊帳。
“也不用熟成那樣吧?那根本不是熟,也不是‘男朋友的女朋友’了,而是‘平行’的關系,你以好朋友、好兄弟的身分跟他們平起平坐,喂!好歹我在學校也是學生代表,所到之處萬人擁護,你一出現,不但兄弟們全跑去找你商量事情,顯得你比我還罩,慈善單位找我們學校辦活動,竟然打電話給你,因為他們以為你才是我們學校的畢聯會代表……欸!你讀的是女校,我讀的是男校,我們學校哪來的丁熙虹啊?”費天翔用力拍桌,現在想到這件事還十分氣憤。
“都是你害我沒了女性朋友,害我對同性感冒,我才會跟男生麻吉啊!”
“就算覺得跟男生相處起來很愉快,拜托你也像個女孩吧?為什麽不穿裙子?為什麽把頭發剪得比男生還短?為什麽酒喝得比男生還多?為什麽男生泡不到妞,只要有你出馬,就一堆女孩黏上來?看到蟑螂,拖鞋就飛過去打爛它;燈泡壞了,自己站到椅子上修理;看鬼片時不尖叫,還跟我讨論你想到學校附近有間鬼屋還沒去過……我在你心裏到底是什麽?我根本無用武之地啊!”
“我也曾經看見毛毛蟲吓到腿軟,叫你抓走啊!”她不甘心的反駁。
“問題是……你什麽東西不怕,偏怕毛毛蟲?我也怕啊!”他火大了。
“哇哈哈……那還不是一樣?”丁熙虹笑說。
“笑什麽啦?所以說,有我跟沒有我,有什麽差別?”
“事到如今,你還翻什麽舊帳?分手也是你決定的,我都沒扁你了。”
“如果你可以像個女生,那有多好?我們分手後,你就沒再交男朋友了吧?你有想過為什麽嗎?因為他們全都像我一樣,怕了你!因為他們也想被依賴,但是你太強了,神經也太粗了,更不會對男友噓寒問暖,送上自己編織的毛衣……你要想有人愛,就別再這樣活下去。”費天翔很不能認同的啧啧出聲,“我們又不是男同性戀,男人跟你這樣的女人在一起有什麽意思啊?根本沒人能壓住你,有你在身邊,男人還搞屁?”
什麽男同性戀?丁熙虹緊握拳頭,慢慢逼近他,“什麽意思?”
“等等,別過來,你幹嘛?我說的是事實!”
“與其要我委屈,我寧願就這樣活一輩子,怎麽樣?”
“沒怎麽樣,你愛當一輩子的單細胞生物,就當吧!我可是要繼續尋找我的春天了,對吧?婉貞。”費天翔把小妹勾在懷裏,親了親她的耳垂。
“惡心!雞皮疙瘩掉滿地。”丁熙虹氣呼呼的走出茶水間。
下了樓,走出門口,陽光很大,她的心卻冷到了極點。
自己給男人造成的陰影還真不小,看來她真的是不受歡迎的人,無法跟女孩做好朋友,而男孩只能跟她做好朋友,不能更進一步……
她真的沒人愛嗎?男人跟她在一起真的覺得沒意思嗎?只因為任何事情都不比她出色,所以她不值得愛嗎?
算了!丁熙虹喟嘆一聲。她不需要愛情,只做好朋友也夠了,可以一起飙車、打架、喝酒,這些事都比跟男人交往有趣多了!
丁熙虹無精打采的走着、逛着,眼光不自覺的頻頻瞟向一般女人喜歡去的地方,象是名牌包店、水晶指甲店、發夾小攤……然後在一間花坊前停下腳步,伸手摸了摸紅玫瑰,印象裏,妩媚的女人都喜歡捧着一大把紅玫瑰宣示自己的魅力,唉!那風格,她真的差太遠。
“丁……熙虹?是你嗎?丁熙虹?”楊尊站在她的背後,不敢相信這披着男人外衣的女人也會來花店這種地方。
她回頭。“楊警官?”
“你終于……變成T了嗎?送花給女朋友?”
“T個鬼啦!你對我唯一的想法就是這樣嗎?”丁熙虹直嚷嚷,她不過是率性些,留着利落的短發,衣着比較帥氣,外加叛逆的眉環,沒想到看的人眼光卻愈來愈有顏色。“我路過,看看不行?”
“可以、可以。”楊尊也要看花,嗤笑兩聲,越過了她,摸摸紅玫瑰,說道:“只是不太适合。”
“管你适不适合。我要買!”本來只是看看,這下丁熙虹不服氣的硬要買。
“真的不是送女朋友?”
“你很煩耶,男人都看不上我,何況是女人?”
“不會啊,娘娘腔男人和嬌滴滴女人特愛你這種類型的人,你不是特別差。”
丁熙虹恨恨的瞪着他,“哼,聽起來就不是好話。”
楊尊又露出讨人厭的笑容,告知老板娘,他要這束紅玫瑰。
“我都說我要這束紅玫瑰了。”
“麻煩你高擡貴手,我是要帶去探視剛出院的受傷朋友。”
他既不硬碰硬,也不因為她的争奪而生氣,這倒讓丁熙虹産生他和別的男人不太一樣的感覺,別的男人只要碰到她強勢些,不敢與她起沖突,就會說話酸她,但他卻不。他從容、淡雅,又有堅強的氣質,似乎什麽不好的事到他手裏,都會變得不急不忙,剛好丁熙虹從來也沒有那些女人刻意一再與別人作對的驕蠻習性,只要對方一表現出友善,她也會立刻大方禮讓。
她忘了自己為何硬要買玫瑰,反而問道:“楊警官,是什麽朋友?”
“就是被你吓得屁滾尿流的嚴德清開車撞到的那個孕婦。”他倒是欣賞她的爽朗和健忘,頭一次有女人被他惹到不開心,還能不在意的。
“把露得清吓到屁滾尿流的人是你吧?”
“你叫他露得清?哈……”楊尊忍不住笑了。
“你都沒想過這個有趣的名字嗎?”見他笑了,她也十分開心。
“我才沒那麽無聊,他不值得我多想。”
“哈哈……楊警官,你真是帥呀……可以讓我跟嗎?”她豪邁的笑說。
“不可以。”楊尊依然笑容滿面。呼!想乘隙得逞,門兒都沒有。
“真是的,你這家夥是打籃球的嗎?守那麽緊?我只是想要跟在楊警官你的身邊,看看你是怎麽思考、怎麽行動,就算是小事也好。”丁熙虹吹胡子瞪眼,立刻表露出情緒。“再說,跟你一同去看車禍受害人,只是基于我身為目擊證人的關心,也不是辦案。”
楊尊偏偏就是覺得嚴德清撞張雪梅不是一件普通意外,而且他隐約認出張雪梅好像以前他認識的一個女人,以小追大,很有可能這是謎團的引線。
“不行。”
丁熙虹幹脆将玫瑰花從他手中搶過來,一不做,二不休,把鈔票硬塞進他手上,橫眉豎目的說:“那我現在以目擊者的身分去看她,可以嗎?我們是分開的,互不相幹!”
楊尊先是一怔,然後又笑出聲。這個女孩硬起來比男人還硬,偏偏有道理。
“你又不知道她住哪裏。”
“我跟着你的車不就行了。”
“這麽聰明?”他挑眉。
她還真是樣樣都理所當然,不過她讓他想到張雪梅已嫁為人婦,他這個單身危險男只身去淳樸的漁村看她也不太方便。
他又把她懷中的紅玫瑰拿回來,“托你的福,我忽然想到不該拿這麽紅的玫瑰,我帶百合去看她好了,還要找個女人陪我。”
丁熙虹笑咧了嘴,“那你是不是要報答我,帶我去?”
“這樣就是兩個男人,而不是攜伴避嫌了。”
“楊警官,你好過分!我明明就是女的嘛!到時我再脫衣服驗明正身好了。”
“我帶你去,但你不要脫。”楊尊想不到适合的女人,決定就帶她去好了。
“真的嗎?我騎摩托車,怎麽幫你拿花?”
“笨蛋,當然是坐我的車一起去啊!”
“哇!楊警官萬歲!‘不破之神’真是好神啊!”她高舉雙手,大聲歡呼。
楊尊被她吓了一大跳,連忙阻止她。這女人還真是有夠熱血,也太過直率和随興了,整條街的人都轉頭看他了啦!這是一般女人不會有的放縱豪情吧?也是內斂低調的他所沒有的張狂情緒。
看着她,他不知道應該傻眼還是笑,但跟這樣直爽陽光的女人在一起,真的有不一樣的感受,這是他第一次辦重要事情時,讓一個女人跟在身邊,因為他一直認為她們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