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小學生籃球規則
小學生籃球規則
小學生籃球基本規則: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場,每半場各 20 分鐘,中場休息 10 分鐘。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鐘,若 5 分鐘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鐘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 3 分線內側投入可得 2 分;叁分線外側投入可得 3 分,罰球投進得 1 分。
3 、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抛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争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
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 5 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籃球比賽一般規定:
隊員5次犯規:
1、一名隊員己發生了5次侵人犯規和/或技術犯規,裁判員應通知本人,他必須立即離開比賽,并且必須在30秒鐘內被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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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前已發生了第5次犯規的隊員的犯規,被認為是一名出局的隊員的犯規,并登記在教練員名下和在記錄表上記入“B”。
全隊犯規:
處罰
1、在一節中某隊全隊犯規己發生了4次時,該隊是處于全隊犯規處罰狀态。
2、在比賽休息期間發生的所有全隊犯規應被認為是發生在随後一節或決勝期比賽中的犯規。
3、在決勝期內發生的所有全隊犯規應被認為是發生在第4節比賽中的犯規。
規定
1、當某隊處于全隊犯規處罰狀态時,所有随後發生的對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的侵人犯規應被判2次罰球,代替擲球入界。
2、如果控制活球隊的隊員或擁有球權隊的隊員發生了侵人犯規,這樣的犯規應判對方隊員一次擲球入界。
3、一、當一名隊員在場上控制量個活球時,該隊必須在24秒鐘內完成投籃。
4、二、控制球隊在24秒鐘內未投籃,要發出24秒信號的聲響,違反本條規則為違
5、例。 1、每隊每半時的比賽時間內可以準許請求兩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
6、勝期內準許1 次。時間為一分鐘,從第一次或僅有一次罰球,球進入比賽狀
7、态的瞬間起,不允許暫停;只有經過一個比賽的鐘表運行片段後,球再次成
8、死球時才允許。
9、三、如果下半時要延長5分鐘作為決勝期繼續比賽,必要時要延長幾個這樣的5分
10、鐘,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11、四、第一個決勝期前,兩隊要抛幣來确定他們将要進攻的球籃。
12、五、每次增加的決勝期開始時,他們要互換球籃。每次決勝期前允許有2分鐘的
13、休息時間。
14、六、跳球時,兩名跳球隊員的腳要站在靠近本隊球籃一邊的半圓內,一只腳靠近
15、兩人之間的線的中心。
16、七、然後裁判員在兩名跳球隊員之間将球垂直地向上抛起;球抛起的高度要超過
17、跳球隊員跳起時能達到的高度,并且球在他們之間落下。球達到最高點後必
18、須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
19、八、籃球是用手來打球的運動項目。帶球跑、踢球或用拳擊球是違例。
20、九、踢球就是用膝、膝以下腿的任何部位或腳去擊球或攔阻球。只有故意地做這
21、種動作時才是違例。
22、十、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個被确認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的犯規,必須是發
23、生在該隊員投籃手臂的連續動作已經開始之後。如果投球中籃,即使是在鳴
24、哨後球才離開投籃隊員的手,要計得分。在響哨後,如果做了一個全新的投
25、籃嘗試(動作)、則中籃無效。
26、十一、擲界外球的隊員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1、球離手時踏場地;2、在球離手
27、前消耗的時間超過5秒鐘;3、擲球越過籃板傳給場上另一隊員;4、擲界外
28、球球離手後,在球接觸場上隊員前,球觸及界外或停留在籃圈支頸上,或進
29、入球籃。
30、十二、在球擲過界線前,任何其他隊員都不可以使身體的任何部分越過界線。十三、當持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數次,另一腳(稱為中樞
31、腳)不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
32、十四、某隊控制球時,該隊隊員在對方的限制區內停留不得超過持續的3秒鐘。
33、當一名隊員在後場控制活球時,該隊必須在7秒鐘內使球進入前場。當球觸
34、及前場或觸及有部分身體接觸前場的隊員時,球即進入前場。
35、十五、隊員不準通過伸展臂、肩、髋、膝、腳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擋、
36、拉、推、撞、絆等動作來阻礙對方行進;也不準使用任何粗野動作。
37、定義1、阻擋:是阻止對方隊員行進的身體接觸。 2、撞:是持球或不持球
38、的隊員推動或移動到對方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 3、從背後防守:是防守
39、隊員從對方隊員的背後與其發生的身體接觸。即使防守隊員正在試圖去搶
40、球,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也是不正當的。 4、用手攔阻:是防守隊員在
41、防守狀态中用手接觸對方隊員,或是阻礙其行動或是幫助防守隊員來防守對
42、手的動作。 5、擋人:是幹擾對方隊員移動自由而發生的身體接觸。能用身
43、體的任何部位來造成這個(拉人)接觸。 6、非法用手:發生在隊員試圖用手
44、搶球接觸了對方隊員時,如果僅僅接觸了對方隊員持球的手,則被認為是附
45、帶的接觸。 7、推人:是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強行移動或試圖移動已經或沒有
46、控制球的對方隊員時發生的身體接觸。 8、非法掩護:是試圖非法拖延或阻
47、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
48、十六、合法防守位置1、當達到下述狀态時,防守隊員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
49、置。 2、他正面對對手,并且雙腳以正常的跨立姿勢着地。 3、隊員在場上
50、占據位置時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當對方隊員試圖從他身邊通過時,它
51、們必須放下。如果隊員不能将臂或肘放下,發生接觸就是阻擋或拉人。
52、十七、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隊員不得
53、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
54、表、記錄員、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
55、起冒犯或煽動觀衆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
56、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後,在裁判
57、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離開場地去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58、一、要登記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二、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注解一、
59、對行為十分惡劣或屢次違反此條規定的隊員要取消其比賽資格,令其退出比
60、賽并執行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的相同罰則。二、場外同學或随隊人員在與
61、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計時員、或對方人員交涉時不得無
62、禮。
63、十八、在2 X 20分鐘的比賽中,一名隊員不論侵入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5次,在
64、得到通知時他必須自動退出比賽。每半時(20分鐘)中,一個隊的隊員侵入
65、犯規或技術犯規已共達7次時: 1、所有以後發生的隊員侵入犯規要處以兩
66、次罰球,由那個受到侵犯的隊員罰兩次球。 2、如果涉及到更為嚴重的罰
67、則,則規則中的适當條款将适用。
68、十九、投籃可用任何方式投籃,但他必須将球在被別的隊員觸及前從籃圓豐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