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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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莫古本身并不是這個性格的。

他上輩子是個普普通通的社畜,自己吃飽就是全家不餓。多年的社會打拼磨平了他百分之八十的棱角,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支撐着他還像個人一樣在那兒活着。

他也習慣了所有事情都自己處理好,不給別人添麻煩。其實想想也挺好,他自己一個人的工資想怎麽花怎麽花。想吃就吃,不想吃就往床上一躺。想出門就出門,不想出門就不出門。

然後他就記着自己死了。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他之前簽過遺體捐獻,收屍這工作不會給別人添麻煩。

只不過他倒是沒有想到,自己都閉上眼睛了還能再睜開。是的,就跟小說裏面寫的一模一樣。在沒有喝到孟婆湯的前提下,他穿越到了一個城市裏的一個新的殼子裏。

巧的是,這個殼子也叫莫古,莫古·布萊克。

剛穿越的時候,莫古還是那個莫古。雖然因為自己到了一個陌生世界的陌生城市裏,他還是保持了一定的警備心的但他也從來都沒有想過自己會穿越到那個罪惡之都——哥譚啊。

你想想,一個新新社會好青年,突然兩眼茫然的來到了哥譚,那會是一個什麽樣的的結果?更何況,莫古還是那種長的賣相相當可以的金發碧眼的帥氣男孩呢。

他甚至還是在大街上直接被擄走的。

那一次,也是第一次。莫古是死在自己手裏的。他都不知道自己當時哪裏來的骨氣。哪怕後來想想,他都不知道自己的那份決絕的勇氣是從哪裏來的。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那次之後,莫古激活了一個只要有金幣就可以無限複活的游戲系統。

要不然,他別說現在在紐約逍遙了,怕不是骨灰都被人沖進哪個下水道裏去了。

不過哪怕有些游戲系統可以升級,可以解鎖技能,他在激活巨龍血統之前,也整整死了四十八次。

四十八次是個什麽概念呢?就是莫古如果不掙外快,他從一級開始拼死拼活的做任務,都還要倒欠游戲系統50個金幣的那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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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外快可以兌換成金幣,雖然比例很低。

所以他賺的那是錢嗎?不,他賺的是他的小命。

這人挂的多了,這腦子多少會有點不太正常。加上巨龍它本身就不是什麽友好陣營的血統,又是個長生種的血脈傳承,這導致莫古受到的巨龍的影響還是挺大的。

如果不是克拉克後來把他撿回去扳正了一陣子,恐怕現在在哥譚打的你死我活過的絕對不是蝙蝠俠跟黑bang,而是蝙蝠俠跟他這個黑黢黢的巨龍。

別說,這龍要是黑起來了啊,還是會挺喜歡哥譚這種城市的。畢竟外快來的快,小金庫攢的就快。所以他這回以正規記者這個身份被蝙蝠俠驅逐到紐約,自然也是有自己的目的的。要不然,就蝙蝠俠看着他一回說一回滾出哥譚的那個勁頭,他死都不會離開哥譚的,氣他也要氣死蝙蝠俠。

畢竟他雖然打的過蝙蝠俠,但他打不過克拉克。他要是去打蝙蝠俠,克拉克就會過來打他。他雖然已經是個皮糙肉厚的巨龍了,但被超人打一頓還是挺疼的。

而且…他對蝙蝠俠的看法,其實還是挺複雜的。蝙蝠俠是好人嗎?他絕對是。他是哥譚的守護者,雖然穿的黑漆漆的,但也是許許多多被害人的光。當時還在弱小的莫古在面臨死亡的時候也曾希望過蝙蝠俠能夠救救他,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運氣實在不好。他一次都沒有碰見過。

他知道哥譚太大,犯罪太多,所以這一丁點兒都不能怪蝙蝠俠。

但是當在他能夠自己複仇的時候,在他可以頂着自己原本的樣貌在哥譚的大街上大搖大擺的走着的時候,在他也被動反擊賺外快的時候,反而能見到蝙蝠俠了。

所以你知道的,理智能夠理解,情感上吧,莫古也曾經有過為什麽沒有人能來救救他的想法。恨蝙蝠俠嗎?他其實一點兒都不恨。

這更像是一種賭氣,聽起來幼稚的不得了。他就喜歡當着蝙蝠俠的面,給他賺外快的對象狠狠一拳,把人打暈了之後再變成巨龍大搖大擺的飛天跑走。

莫古到底是在克拉克的幫助下,在還沒有變壞之前先成為了一頭有底線的龍,他從來都不會對哥譚的普通民衆動手,賺外快的對象也多半是先打他注意的蠢蛋。

蝙蝠俠知道嗎?他當然知道。

甚至在每次面對這頭巨龍這種有些幼稚動作的時候,他總有特別熟悉的既視感。要不然,這只巨龍面對的絕對不僅僅是言語上的驅逐了。他也不會在這頭巨龍跟他談判的時候,輕而易舉的就同意了。

是的,幼稚的莫古·巨龍·布萊克在離開哥譚之前,又遇到了蝙蝠俠,在聽到蝙蝠俠再一次讓他滾出哥譚之後,他同意了,然後狠狠地敲了蝙蝠俠一筆。畢竟他都聽話的滾出哥譚了,不可能一點兒遣散費都不給他吧,龍總是要安家的不是。更何況他還答應了蝙蝠俠自己絕對會老老實實,安安穩穩的當個記者。

而他的監督者,就是克拉克。

畢竟蝙蝠俠驅逐莫古,并不是想讓他危害外面的世界去的。

而說起莫古來到紐約的目的,一共有兩個。

第一個很簡單,就是複仇。

給誰複仇呢?給巨龍一族。

巨龍一族的血脈傳承告訴他,把巨龍一族直接給弄絕種的,是精靈,矮人,還有人類。而他從人類莫古變成巨龍莫古的時候,複仇這兩個字兒就刻在血脈裏了。他抗争不了,也沒打算抗争。

畢竟用了人家的東西,總是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的。

精靈跟矮人都還好說,至于人類,他答應過彼得,蝙蝠俠的事情自然不會反悔。反正人類生命短短幾十年,他們再變異,再能活,還能活過他這個巨龍嗎?不存在的。

人死如燈滅,死都死了他們還能從地底下爬起來阻止他對人類複仇?

要是真能,他還真不介意再多等等。

而第二個,有點複雜。

他要找到巨龍一族的寶藏。

裏面的金銀財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界石。這個界石,據說是巨龍,矮人,精靈,人類,四個種族各自守護一塊的石頭。但他的血脈傳承裏面沒有畫面,他也不知道這個聽起來很重要的石頭到底長什麽模樣。

加上傳承的地圖跟現在的世界地圖也不配套,他都找不到巨龍山脈在哪。

他對第二個目的,完完全全是打算随緣。他來紐約,自然是因為第一個目的來的。

他聽說,有人在紐約好像見到精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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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嚯嚯豁,我又寫回來了哈哈哈哈。我在預想這篇文的時候,想着最起碼30w,現在已經10w了。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寫到。

記者線的莫古,由于出生點沒有選好,榮登最慘莫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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