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誰的屍體曝于街頭(二)

探長将杯子裏的茶喝幹淨,匆匆的走了,他剛一出門,夏洛克就沖過來抱了蘇拂一下,興奮的念叨:“啊哈,蘇,聽見了嗎?三個人聽起來沒有任何關系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以同一種死法被謀殺——你說的對,多麽令人悲傷!”

“你可得了吧,”蘇拂拍了怕他的肩膀,“我看你現在恨不得上天,倫敦一死人你就膨脹,你怎麽對倫敦人民這麽不友好……”

夏洛克不置可否的道:“Well,我可是高功能反社會。”

“好了,現在就去現場,”他一把拽過風衣和手套,“蘇格蘭場肯定已經等不及了!”

蘇拂慢悠悠的反駁:“是你等不及了才對。”

他大步跨到門口拉開門,剛邁出去第一步又回頭:“蘇,你為什麽不走?”

蘇拂窩在沙發上:“我又不是偵探,去幹什麽?”

“Oh——是你說過,”夏洛克順手将她拽起來,“我出門去查案的時候一定要叫上你——”

“好吧,去就去,出去見見人也好,反正死人活人都是人,沒什麽區別……”蘇拂念叨着,心想果然說一個謊就要用成千上萬的謊去圓,真他媽氣。

她換了鞋,披上大衣,夏洛克已經“蹬蹬蹬”的下樓出門,在路邊揮手:“Ta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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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有些偏僻。

剛規劃出去的待開發區,雖然距離市中心不遠,但是因為開發而将所有住戶都遷移,因此此地渺無人跡。

剩餘的幾棟孤零零的沒有拆除房子邊,小花園裏雜亂的蒿草肆意生長,原本精心種植的玫瑰亂舞糾纏,嬌豔的花瓣上,沾着一個死去的女人幹涸的血跡。

“死者身份?”

“只知道姓名,其他還在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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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諾萬警佐明顯對于夏洛克的到來不是很歡迎,他正在檢查屍體,蘇拂端正的站在旁邊吹風,一點低頭給他幫忙的意思都沒有。

“你和那個怪胎——抱歉,夏洛克·福爾摩斯是什麽關系?”

蘇拂愣了一下才回頭:“你問我嗎?”

“當然,”多諾萬警佐聳肩,“上次在莫妮頓小區你也跟着去了現場……”

“我……”蘇拂本來想說“我是他的朋友”,但是她忽然想起前世看神夏時,夏洛克似乎說過自己不需要朋友,她搖了搖頭,只好改口,“我是他的室友。”

“室友?這麽說你們在同居?”

蘇拂頓時覺得自己很牙疼,這句話明顯很有歧義,但是她竟然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她耐心的解釋:“只是合租——”

但是顯然多諾萬警佐并不聽解釋,她一臉見了鬼的表情:“天哪,怪胎竟然會有女朋友,你到底是怎麽忍受的了他的?”

蘇拂繼續解釋:“我不是他女朋友……”

“你們甚至穿着同樣款式的衣服。”

蘇拂:“……”

說出來你可能——不,你肯定不信,我穿長風衣只是因為好藏魔杖,方便我随時随地來一波阿瓦達。

“蘇,”夏洛克站起身,回頭道,“你不來看看嗎?”

“我對這位年輕美麗但是英年早逝的女士表示沉痛的哀悼——”

“雷斯垂德,麻煩給她醫用手套。”

探長從旁邊的車裏拽過一雙一次性醫用手套遞給蘇拂,蘇拂接過來:“好吧,你明明什麽都知道,為什麽——”她蹲下身,“還要我再看一遍?”

她說着拉起仰躺在地上的女屍的手臂。

被害人二十五歲上下,标準日耳曼人種,金發碧眼兒,打扮的很時髦漂亮,但是她的頭顱左側曾遭受重擊,眼睛以上截止太陽穴的地方呈現放射狀骨碎裂,皮膚完全裂開剝離,失血量較大,全身上下只有這一處創口,定性為致命傷。

蘇拂看了一會兒,将被害人的衣服領子拉好,掏出手機按了一陣,才擡頭道:“夏洛克,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Well,”夏洛克的聲音很低,幾乎都是鼻音,“我需要整理我的思路——說說看,你的觀察。”

蘇拂脫去醫用手套,擡頭道:“死者年齡在二十五到三十歲之間,學歷不高,生前可能從事酒店女招待職業,工資低,貧窮,在被殺害之前幾個小時曾經去過酒吧,有吸食大/麻的前科,但是近期找到了一個很有錢的男朋友——”

“至少是四星級酒店,”夏洛克接上她的話,“她的口袋裏裝的壓花紙巾,只有四星級以上酒店才會提供。”

雷斯垂德皺眉:“可是,如果她是住在這家酒店裏呢?難道住客不會攜帶酒店的壓花紙巾嗎?”

“她是個服務員,”蘇拂道,“小腿肌肉突出且強健,說明她長時間站立,腳後跟有輕微變形,這是長期穿高跟鞋的結果,皮膚白皙沒有任何曬痕,室內工作,畫着濃妝但是手指甲卻沒有任何裝飾且修剪整齊,頭發雖然披着但是發蠟痕跡很嚴重,說明她曾經長時間将頭發挽起以至于她不得不塗抹大量發蠟來消除頭發上的褶痕,因為服務工作要求着裝和打扮必須得體,一般的酒店對服務員的要求不會這麽嚴格,如果是四星級酒店的話就說的通了,但是就她的經濟狀況而言,肯定住不起。”

多諾萬警佐皺眉道:“你怎麽知道她很貧窮,明明她的裙子是名牌——”

“Oh——女人顯然更為了解女人,”夏洛克語氣略有些誇張的道,“她的裙子是名牌沒錯,但是這肯定是她勾搭的那位有婦之夫送給她的——是的,不是男朋友,是情夫。

她并不喜歡這個樣式,因此才會穿着它去酒吧裏嗨,即使裙擺上沾了廉價的威士忌和糖果漿汁也在所不惜……蘇,她不是有吸食大/麻的前科,而是從來就沒有間斷過,我猜她高中都沒有畢業,因為她甚至連‘亞力克西斯’這個名字都拼錯了三次也沒有寫對——對,就在她左手背上,很可能是酒吧裏一個看對眼的帥哥……”

他換了個方向站着,那裏可以更清楚的看見死者的臉頰:“連一個輕易搭讪的陌生男人都要留聯系方式,顯然她對自己情夫的感情并不忠誠,只是看中了他的錢財,這是一個貪慕虛榮的拜金女人另外順便說一句,她的戒指并不是紅寶石而是普通高型锆石,有哪個富裕的女孩會用一件廉價的首飾搭配名牌衣服?”

作者有話要說: 看到來了好多新的小姐姐看文,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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