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有了xq值尚言就能更加容易完成任務。所以他打算換一種方式拯救作死小受。
之前老是被動行事,勸說不成,等着人快作死才能出擊。
這一次,他打算先下手為強。
他要攻略下3號,努力刷xq值,然後和3號稱兄道弟,抖出男主冷酷無情,毫無人性,自高自大的惡劣行徑。
雖然可能诋毀男主的方向不太對,總之就是要讓3號對男主産生厭惡。
計劃完畢,尚言又回想起書中劇情,作死3號來到z國後為了盡快安定下來,先去了最大的國際秀場“英美特”面試。
很遺憾的是,史利杉以失敗告終,本來人才外貌一應俱全,就是在走T臺時做出了與服裝極不搭的動作,嚴重引起了眼球不适,面試官要求其更改,結果史利杉非但不做出更改,還理直氣壯道:“這樣才能彰顯本少爺的獨一不二。”
可想而知,為了利益的商業圈直接将他趕了出去。
被趕出來的他不僅沒做反省,還一昧的認為英美特配不上他,只有他思念七年的男主才配的上。
于是他開始了永無止盡的糾纏,成功将自己作死。
而尚言,此刻就等在英美特外面,他要從現在開始與作死3號打好交道。
片刻後就見一位金色卷發的美少年出來,樣子有些狼狽。
尚言掂量一眼,飽含激情的叫了聲:“史利杉?”
史利杉聞言立馬換上一副氣宇軒昂的神情,刻意撩撥一下他的金色卷發:“你是?我好像并不認識你。”
不怪他說這話,按照原書劇情,原身已經作死,而3號還遠在八竿子打不着的M國。
書中作死3號慷慨大方,同時也愛展示,有少爺病。
尚言索性稱道:“史少爺果然如傳聞中那般風流倜傥,只一眼就讓人沉迷其中。”
既然要刷xq值,那他就要不擇手段瞎亂拍馬屁。
史利杉一聽也沒懷疑,想自己家大業大,英俊潇灑,在z國有幾個關注他的人也不奇怪。
他還以清甜微笑:“所以你是要本少爺給你簽名嗎?”
他記得z國有這麽一個習慣,經常有粉絲圍着自己喜歡的人要簽名。
…
這倒不至于。
為了不讓失敗告終的史利杉走上作死之路,尚言将話題重新步入正軌:“我家裏還收藏有幾張史少爺走秀時的絕畫呢,真是光彩奪目,魅力四射。”
謊話!
但這不代表史利杉沒魅力。
史利杉愛展現,喜歡站在人群中受人追捧的感覺,又有顏有值,所以愛上了走秀這個職業。
在M國凡是經他出手的T臺展示品,幾乎都是以天價售出。
這種被捧上天的人肯定不會承認自己失敗,所以尚言又變着法子道:“尤其是史少爺在走秀時那種回眸一笑傾倒四方的不屑一撇,看的真叫人熱水沸騰。”
而不是你穿着高端優雅的西裝展現給衆人後,來一個撅屁股比着耶的小孩動作。
這動作不僅掉價還傻逼,不被英美特趕出來才怪。
也不知道對面有沒有理解到他的良苦用心,尚言又補了句:“我相信史少爺來z國後仍然能大放光彩。”
說到最後,史利杉都有些不好意思,心理歷程在這一刻經歷了好幾次大起大落。
先是英美特的不接納讓他憤怒,再後來被一個國外粉絲安撫,這個人不僅是他忠實粉絲,還對他以前T臺走秀關注密切,被這個粉絲當寶貝一樣捧在手心,這讓他瞬間澎湃。
所以就為了這個粉絲,他也要重新進一次英美特,用這個粉絲喜歡的方式再次展現自己。
想明白的史利杉喜笑顏開,他還記得z國有一個習俗,就是在向他人表達謝意時會招待別人喝酒,吃美食。
于是他決定好好感謝一番這個忠實粉絲。
十分鐘後,尚言被帶到了一家酒吧。
史利杉拍胸脯道:“随便喝,我請客。”
尚言:“…”是不是走錯地方了?
喝酒吃美食不是應該去高檔一點的餐廳?
還沒消化掉這個疑點尚言就被拽了進去,還要了一間豪華包間。
史利杉:“沒想到z國人也喜歡在這種地方表達謝意。”
尚言:“…”
算是明白這冤大頭把方式弄錯了。
弄錯了就弄錯了吧,他從英美特一直拍馬屁拍到現在,居然才漲了8點xq值,連和人做交易都辦不到。
真是勞神傷肝,不如多喝酒來的痛快。
兩人有說有笑,相處還算融洽,看着見底的美酒,史利杉又向服務員要了幾瓶拉菲。
服務員剛走不久又有人來敲門,關鍵是還悶聲不說話。
尚言紅着臉從門上的玻璃窗往外看。
來人五大三粗,脖子挂着金項鏈,抱着酒瓶子。
他并不認識。
尚言回頭問同樣喝的臉紅耳赤的史利杉:“門口的人你認識?”
史利杉伸着脖子看了一會,搖頭:“不認識,可能是被本少爺風采迷住,來找本少爺一起喝酒的,嗝~”
說着史利杉就跑去門邊給人開門,邊開邊說:“你們z國是不是還有一個敬酒的說法。來,我敬你一杯…”
話音未落,只見放進來的粗漢子就朝史利杉腰間抱去,随即酒瓶嘩啦落地,史利杉被撲倒外地。
“你們z國還挺熱情哈~”
這人!
知不知道現在到底是什麽情況,你被一個粗漢子按在地上,你作為一個小受還沒有一點自知之明嗎?
尚言一個頭兩個大,迅速按下服務鈴,等服務生來後才将那個笨重的酒鬼拖走。
為了謹防類似的情況再發生,尚言沉着臉讓這些服務員多注意點。
從地上爬起來的史利杉看上去已經醉的不醒人事,走路都帶飄。
尚言扶了他一把,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應該送人回家了。
誰知這人還越喝越起勁,把尚言推回沙發:“來,繼續喝。”
尚言勉強喝了一杯,這時門外又傳來敲門聲,從玻璃窗望去還是那個粗漢子,這次還帶了一個同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