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10.chapter10

chapter10

我不知道是我存活在了夢境中,還是你讓我産生了錯覺。我只知道,即便是美好的幻境,我也不敢再輕易相信。我寧願躲進我自己搭建起的小窩,遠遠逃離。

浩君感到全身冰冷,接着又漸漸滾燙起來。這樣一冷一熱的感覺很不好受,但他又無力去與自身的被配抗争搏鬥。

恍惚中,他知道有人抱起了他,接着他讓他躺進了一個柔軟的地方。皮膚接觸的不再是冷熱的極端,而是暖暖軟軟的東西,就像是棉被的感覺。

一只略顯粗糙的手撫上自己的臉頰,順着他的面孔觸摸着他的五官。他想避開,想看清對方,可他卻無法動彈,力不從心。他知道對方是誰,他隐約還有着記憶。

然而浩君又不敢輕易斷定,因為那撫觸中帶着的輕柔太不真實,就像是多年前的他……而非現在重新認識的沈霆歌。

霆歌看着躺在床上的浩君,那不安的神情,皺着的眉讓他忍不住伸手撫平。

“傻大叔,為什麽我們就走到這步了呢?”或許,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霆歌才會讓自己內心深處的脆弱流露出來。

對外的強勢是在情勢逼迫下一步步建築起來的,心房高築的他直到浩君走進他的生活,才讓他對人這個詞有了改觀。

“如果當年你不離開,我們現在就不會是這樣了。可你竟然為了那個家夥離開我。”想到這兒,霆歌像是觸電般收回了自己撫摸着浩君的手。他怕,怕自己再次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傷害了對方。

獨自坐在沙發上,有一口沒一口的抽着手中的煙。霆歌在吞吐的煙霧中……

一年前,WS召開臨時人事變更會議的前一個周末。天空有些陰沉,旁晚時分,淅淅瀝瀝的開始下起小雨。

路上的行人大多沒有帶傘,所以在這場突如其來的小雨中,趕路的頂雨前行,不趕路的躲雨止步。只有少數幾個未雨綢缪的,或者常年習慣帶着遮陽傘的行人行走在雨中,撐着各形各色的花傘。

“霆歌?”

較往常空曠的馬路及兩邊人行道,讓視線變得格外開闊。一名穿着亞麻色風衣的斯文男子拿着傘從馬路對面的大樓中內匆匆而下。見到了樓下等候着的熟悉背影,人還沒到走到對方跟前,便等不及的開口喚道。

“等了多久了?”男人看見對方的身上已經被細雨飄濕了大半外套,微微皺了下眉:“都濕了。抱歉,等了很久了吧?”

他一只手撐着傘,将倆人籠罩到狹隘的傘下。倆人的身高都過高,所以即便是雙人傘也無法遮住倆人全部的身體。

“沒多久。”霆歌制住了對方拿着紙巾為自己擦拭衣服上水珠的手,倆人開始沿路行走,離開原來等候的地方。“浩君,想吃什麽?”

“無所謂。”浩君對着霆歌笑了笑。對他來說,能與霆歌在一起,吃什麽都好。他本身就不挑食,相對來說倒是霆歌忌嘴的東西比較多。

前陣子錄制新歌,他的喉嚨因為吃辣啞了,最後沒辦法只好押後發布時間。還好本來就留有餘地,媒體才沒有大肆炒作。要知道,越是出名,便越是麻煩。即便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也會惹得別人大動幹戈的刨根究底。

“好久沒在外面吃飯了啊。”霆歌感嘆着。此時的他帶着鴨舌帽,穿着休閑衣,一手插在褲袋裏,另一手在浩君寬大的風衣庇護下悄悄的與他勾着小指。

“是啊。”這樣的感嘆是有道理的,原因不言而喻。

“不過個人覺得還是你做的好吃。”不滿足只是勾着小指,漸漸的将對方的整個手都包入自己的掌心。

“霆歌……”

“沒事。這個天氣還真是好樣的。你挑的傘也夠好的。”比起一般人的小傘,大上了一倍,掩飾了很多小動作。

浩君不再多話,事實上這樣難得的經驗讓浩君心裏很開心。通常情況下,他們都會并肩或者一前一後的走在路上。因為倆人身份與關系的特殊,倒也沒有引起任何的流言。畢竟捧紅沈霆歌的,就是梁浩君這位被音樂界譽為“天才寫手”的制作人。

“回去吃吧。我煮飯。”浩君側過臉,比霆歌稍矮的他視線微微上揚。尋求着對方的意見。

相握的手緊了緊。“聽你的。”

倆人在雨中漸漸走遠。細密的小雨依舊在下,阻擋了倆人的視線,讓意外在其中滋生成長。

那一天,霆歌最終沒能在倆人合租的公寓內吃完飯。一通電話把他急招回來沈家。

霆歌在走前,看着一桌子的菜只能對浩君露出抱歉的表情。今時不同往日,自從他被沈家認祖歸宗後,搖身一變就成了名門大少。家裏那老頭沒有別的兒子了,幾任老婆都不争氣,最後只能跑來認他這個外遇對象的孩子。誰讓他就一根獨苗能繼承家業了,而這種好事找上門,霆歌自然不會傻乎乎的故作清高。

錢不是萬能的,可沒有錢就是萬萬不能的。這個道理,從小霆歌就深有體會。這個世界有時就是這樣,現實的叫人作嘔,也現實的叫人恐怖。

現在的他,想着的便是将來順利繼承沈家。到時自己才能放手去做想做的事,才能給浩君想要的幸福。

然而,他沒想到,那一天回到沈家,等着他的會是一場巨大的風暴。

“說!你和他到底是什麽關系?”年過半百的男人一頭花白的發梳的一絲不茍。他直直的看着坐在自己對面沙發裏的霆歌,面容是全然的憤怒。

“我想你不都清楚了。還問我做什麽。”霆歌冷冷的回看着他。既然都已經派人暗中跟蹤,還拍了他與浩君的照片了,還有什麽好說的。

“混賬!你!你!”男人氣得站起身,指着霆歌的手情不自禁的顫抖:“我告訴你,明天就給我斷了和他的關系!我們沈家丢不起這個臉!”

竟然生出個同性戀兒子,真是可笑!

“丢臉的是你,不是我。在你沒把我找回來前,我甚至不姓沈二十多年。”霆歌不以為意,他面無表情的反駁着對方,絲毫不退讓。

“你這是在逼我做絕?別忘了你現在是什麽身份。”

“我是什麽身份我自然清楚。”

“我警告你,如果不斷了和那人的關系,我不會讓他好過的!”

直到對方扭曲着面容放出狠話,霆歌的心底才升起了一股慌亂。他差點忘了,現在不是固執的時候。他不過是剛回沈家不久,一切都未曾經手,怎麽可能鬥得過眼前的人。

可是,就這樣服軟嗎?就這樣絲毫不做争取?不,或許他正好可以借此進入WS,一步步走向自己的目标。

“不讓他好過?你也打算不讓我好過是吧?既然這樣,你找我回沈家做什麽?我不如跟以前一樣自己過!反正媽已經走了……”

“霆歌……”男人沒想到霆歌會說這樣的話,畢竟是自己的兒子,而他也曾經愛過生養霆歌的那個女人。心裏一軟,他就退步了。

“你在外面怎麽玩,我不管,可就和那個梁浩君我不同意。”這不禁是同性戀的問題,更因為沈家本來就這一個兒子了,如今他喜歡個男人,還怎麽讓沈家後繼有人?

“答應爸,斷了和那人的關系。爸明天就讓人通知公司,安排你進去上班。慢慢學起來。以後爸的東西都是你的,你還有什麽不滿意呢?那個人,就漸漸忘了吧。對他對你都好。否則,這事一旦公開出去,你我自然會用沈家的勢力去平息那些流言,但他……我就管不了了。我想,流言的可怕程度你也是知道的。你不想他就這麽被毀了一生吧?”

軟硬兼施,男人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讓霆歌妥協。而他沒想到,霆歌之所以在他面前妥協,為的卻完全不是自己給予的名利誘惑。

只不過,當一切腳本開始在幾人間上演。命運卻對霆歌與浩君開了個巨大的玩笑,最終讓倆人分離,各奔東西……

似乎決定了什麽,沈霆歌起身走到客廳撥了通電話。

“喂?”電話那頭是輕快的聲音。

“簡,是我。”

“霆歌?怎麽了?”電話那頭的聲音抑揚頓挫,一驚一乍似的。“啊,我知道了!你助理跟我說過了嘛,關于那個起訴案是吧。放心,我百分之百的有機會打贏的,你就等着……”

“撤訴。”

“好結果……啊?”電話那頭的聲音突然轉為錯楞。“你說什麽?”不确定的聲音再次從電話中傳出。

“我說,撤訴。”桌上的煙盒裏還有一根煙,霆歌取出了煙順勢揉掉了煙盒,扔進紙簍裏。順手點上煙,讓自己眼前飄起缭繞的煙霧。

“撤訴?撤訴!我說沈霆歌,你玩我呢?一天一變的。”電話中的聲音微一停頓,接着道:“OK,你要我撤訴沒問題,可別明天又來讓我訴訟。我簡曉授可沒那麽閑。”

“謝了。”霆歌向來公私分明,麻煩別人一回自然就會記得還人一回人情。“我知道嚴燦最近很忙,凡哥把所有事都扔給了他。或許你可以到LA找凡哥聊聊,讓他回去替嚴燦的忙,反正他們兄弟倆是一家。”

“原來隔夜飯是跑到LA去了。行,明天我就過來找人。”從拉斯維加斯到LA其實也不遠。曉授知道,這是沈霆歌在還人情,他也懂得禮尚往來的道理:“既然撤訴,那我就轉給下面的人去做了,待會交代完我讓人通知你那助理。”

“嗯,挂了。”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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