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章

第 22 章

在改革開放之初, 各地政府都在為怎麽發展經濟,而愁的睡不着覺。羅淩帶着投資商和脫貧方案來找許副縣長,那真是太受歡迎了!這絕對是財神爺, 誰會不喜歡!

“請坐, 請坐。霍小姐願意來我們棱縣投資,我們這邊歡迎之至, 肯定會大力支持。這樣,你們稍微等一下,我讓秘書把縣長叫過來,我們詳細談。”

“好。”

沒等多久,一個清瘦的中年人, 一臉笑意的走了進來。之後,就是霍茵和對方在談判、拉扯。投資嘛,肯定是奔着賺錢去的。霍茵是商人,做好事的同時也不願意虧錢。縣領導為了發展經濟建設,倒是什麽條件都願意答應。但他畢竟是一縣之長, 能多争取到一些利益,他肯定也不願意放過。

雙方你來我往, 最後在羅淩這個潤滑劑的幫助下, 氣氛愉快的,定下了合作的初步計劃。因為這個計劃是為了幫助小花而産生的, 所以暫時拟訂這個種植園叫繁華。寓意是希望棱縣以後的女孩子們, 都可以像漂亮的百花一樣, 擁有燦爛美好的未來。

繁花植物園的投資方有三個,霍茵、羅淩和棱縣縣委。其中霍茵出資五百萬, 占股百分之五十,承包石柳村一帶的山林七十年。棱縣縣委出地和政策優惠, 占股百分之四十。羅淩負責協調關系,處理建園初期的各種雜事,占股百分之十。

這個分配,看似羅淩占便宜。她一不出錢二不出地,光靠嘴皮子就能白拿百分之十。但植物園的策劃是羅淩想的,石柳村村民的思想工作,也需要羅淩去做。後續和本地人的扯皮,也需要羅淩出馬。這不是一個輕松的事情,羅淩拿百分之十霍茵她們就沒意見。

霍茵是真的很有錢。直到這時候,羅淩才知道香江前首富是她爸爸。給石柳村投資的五百萬,不需要通過霍家,只靠她從小到大攢下的小金庫,就完全夠用。

在霍茵大手一揮,直接給羅淩開出了一張十萬塊的支票,讓她去招兵買馬。羅淩才發現,她交了一個非常了不得的好朋友。這不禁讓她對霍茵有點好奇。不過,時機不對,羅淩沒有亂問。

錢到位,許副縣長立刻找小秘書拟訂合約,簽訂合同書。合同書在幾人逐字逐句,仔仔細細的研究下簽完,下一步就是找人工。

這個羅淩有個建議:“人民子弟兵不怕苦不怕累。我覺得,再沒有比退伍兵,更合适的修路的人選啦。他們有時間有力氣還講信用,肯定比普通人好管理。普通人也可以招,但首先人品、能力要過關,然後他家還要同意養花。這樣大家看到跟着我們幹有肉吃,我們的種植園計劃,才能順利的展開第一步。”

羅淩這個建議不錯,霍茵她們全部同意。“你愛人是團長,他肯定認識很多優秀的退伍兵。這個事兒就交給你。”

“行。”羅淩一口答應。

這個事兒搞定,她們又開始商量登報宣傳的事兒。現階段,國內只有羅淩這一個靠賣花發財的例子,所以宣傳的側重點肯定是她。這也是羅淩想做的。但在商量怎麽定稿的時候,她們有了一點兒* 小分歧。

分歧點在于,羅淩要不要用化名。化名肯定沒有真名的宣傳效果好。想要達到轟動全城的效果,羅淩最好是用真名登報。到時候認識羅淩的人,發現暴富的人就在她們身邊,大家肯定會雞血滿滿,死心塌地的跟着羅淩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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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就是更有沖擊力。用化名來講真事,看着也像是假的,容易讓人懷疑。羅淩用了化名,就不好再告訴別人,那個靠賣蘭花發財暴富的人是她。這不利于羅淩的後續計劃。

羅淩需要這樣的宣傳。她要用最爆炸的新聞,去轟炸那個閉塞的小山村,讓宿山村的女人能夠重建信心,投向光明。她要把她樹立成自強不息的典型,讓那裏的女人看到希望。并帶着那裏的女孩,走出大山,迎接新生。

但霍茵反對。

她告訴羅淩:“你知道香江每年有多少綁架案嗎?雖然你的資産,在真正的歹徒面前,根本不算什麽。但……”霍茵停頓下來,沒有把後半截的難聽話說出口。

不過,此時無聲勝有聲。

羅淩她們都明白霍茵的未盡之言是什麽。這裏沒香江發達,在這個人均工資三十塊錢的年月,羅淩手裏的六萬七就是巨款。它足夠激發人的貪念,讓有些人不顧一切的铤而走險。

羅淩當初急着離開石柳村,也是擔心她身上錢太多,繼續留在那裏會不安全。出來後,遇到的好人太多,羅淩一個大意,忘了壞人壞起來能有多不講道理。

“是要匿名,我家小航還小。要是他因為我的疏忽出了意外,我肯定受不了。”

羅淩這樣一說,許副縣長也不好再要求羅淩實名宣傳。他打圓場說:“匿名也挺好。我們的目的是讓民衆知道蘭花的價值,只要後續追加幾篇報道,讓大家知道蘭花值錢的事情是真的,那真名化名都可以。”

“對。”縣長也贊同的點頭。“咱們的目的是辦植物園,不需要過分神話某些事。”

今天羅淩帶給他們的驚喜已經夠多了,少一些錦上添花的報道,他們也不在乎。這個商量完,許副縣長立刻又找來小秘書,讓她寫稿。

“既然是匿名,就不用太真實。可以把羅淩的遭遇寫的再慘點,比如她獲得蘭花的過程,不能一筆帶過,要寫的特別艱難曲折。你得讓大家知道,這樣的好事是偶然,別人學不來。錢數可以提高到十萬,更刺-激眼球。後邊再加一段,女主角最後靠種蘭花發家致富,成為百萬富翁。”許副縣長腦洞大開,瞬間就幫小秘書拟了一個爽文小說的大綱。

霍茵和縣長在旁邊聽了都說好,直誇他不愧是筆杆子,超級的有才華。只有羅淩聽着有點想笑。這報道要是這麽寫,那她也行。

命運悲慘的主角摔下山崖,獲得絕世珍寶,成功逆襲的龍傲天小說,羅淩看過的那可就太多太多了。随便說出幾個經典橋段,都讓大家對羅淩刮目相看,說她有才華。

羅淩不好居功,直說她都是聽別人說的。大家以前她的謙虛,對羅淩更放心幾分。尤其縣長,發現羅淩不是好糊弄的村姑,他也放棄了要找別人取代羅淩的想法。

一事不煩二主。既然羅淩有能力,有想法,那就讓她試試。如果她不行,那他再換了羅淩也不算遲。

正事談完,得知霍茵是來大陸探親得,許副縣長問她需不需要幫忙?現在大家這麽熟,霍茵有困難,他們幫幫忙也是應該的。霍茵卻還是搖搖頭,拒絕了許副縣長的好意。

“我的事就随緣吧。”霍茵淡淡的笑笑,好像對探親的結果并沒有特別期待。

許副縣長了然的點點頭,不再多問。“時候不早,咱們去吃飯吧?談了一上午的事情,你們肯定都餓了。”

吃飯是談事情前後必不可少的保留項目。如果不是霍茵痛快,光事情定下來之前,她們就得吃它個五七八桌。這算是隐形福利。但羅淩和霍茵都不想去。

“改天吧,今天我們還要去醫院看小花。”

許副縣長一聽,立刻特別上道的,安排司機送她們去國營飯店。打包好飯菜,然後又把她們送到了醫院門口。

“咱們改天再約,今天我還有事兒,就不進去看小花了。你們替我向她問好。”

“好的,您路上慢點。”

告別了熱情的許副縣長,羅淩和霍茵拎着好幾個香噴噴的飯盒,去了小花的病房。小花住的是個單人病房。這本來是醫院給吳荷花安排的,但小花怕生,死活不敢住多人間,羅淩就把這間病房讓給了小花。

小花的傷勢很嚴重。除了□□爆炸産生皮外傷、燒傷,她的肋骨斷了兩根,她的手臂和大腿也有不同程度的骨裂、骨折。除了這些新傷,小花身上還有很多被打出來的舊傷。傷上加傷,小花這幾天就都是在病床上度過的。天氣好的時候,羅淩建議她多曬曬太陽,她就搬個小板凳坐窗戶邊,不敢去樓下。

今天天氣不錯,羅淩推門進病房的時候,小花正一邊曬太陽,一邊幫吳荷花洗衣服。吳荷花是這個醫院裏,小花唯一不怕的人。由于羅淩的緣故,小花把吳荷花當成親媽,總想照顧她。即使羅淩說了很多次,她是病人,她的任務是好好養病,她也不聽。

前幾天羅淩都會早早來醫院,收走吳荷花的髒衣服,不給小花幹活的機會。今天羅淩有事耽擱了一下,抓到機會的小花,就化身勤勞小蜜蜂,在病房裏洗洗涮涮。

看到羅淩進來,她像是做錯事的小孩一樣,讨好的站牆邊,乖乖的對羅淩笑。知道羅淩擔心什麽,小花還比比她手上、腳上幹淨的繃帶,示意她有聽話,沒有亂來。

就是因為只能用一只手搓衣服,小花才洗的這麽慢。不然,這兩件衣服,小花早洗完了。羅淩知道小花這樣做,是沒有安全感,也是想給她幫忙。所以她心底軟軟的,沒有發脾氣。

“下回不許這樣了。你要幹活,等你傷好了,想怎麽幹都可以。”羅淩板着臉,故作嚴肅的說。

“嗯嗯!”小花開心的點頭。

危機解除,小花歡歡喜喜的跑到羅淩身邊,想要羅淩抱抱她。走近了發現羅淩身邊有個陌生人,她也沒有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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