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喪屍迷情
第3章 喪屍迷情
她仔細閱覽了一遍信息,喪屍病毒最早就爆發于清河市。五年前,清河市還是華國的首都,人口衆多,商業繁華,卻發生了一場大火。
自那次大火後,便經常會出現一些詭異的現象。先是跛腳的貓,後來便是顫抖的人,再後來就是喪屍了。最早的一次喪屍咬人事件就發生在清河市的鴻運酒店。
鴻運酒店,剛剛在視頻裏看到的穆辰淵就是在鴻運酒店大門前。王瑾之緊接着搜索了鴻運酒店的關鍵字,然後發現記者拍到的第一例喪屍受害者就是酒店的一位服務員。
而在網頁那發黃的舊報紙圖片上,王瑾之意外地看到了一個人,那就是孫明澤。僅僅在角落拍到了小半張側臉,但王瑾之還是認出來了對方。
因為輕度偏中度臉盲,她認人不是靠看臉,而靠記特征。雖然記性差,但她短時記憶高得吓人,如果認真記,誰都逃不掉。故而剛剛在頁面浏覽過孫明澤面容留下印象的王瑾之,自然而然就在角落認出了對方。
同樣的火災,同樣的地點,同樣的人,再加上計劃提出者和同樣身為自己父母的學生。如果說這些都是巧合,以王瑾之的腦子肯定信都不信。
所以,對方就是造成實驗室火災的罪魁禍首嗎?
[如果我是他的話……]
該死。
王瑾之再次翻看了那司機大叔的手機,查看剛剛保存的錄屏,然後在鴻運酒店黑漆漆的四樓窗戶那裏果然看到了一張隐在暗處的臉。
[如果我是兇手的話,我一定會去解決最後一位知情者。]
看着那不斷放大的孫明澤的面孔,王瑾之手心裏捏出了冷汗。
王瑾之下了車,看着還在廢墟上搜救的消防人員和警戒線,知道自己現在應該是沒機會進去了。而等到晚上,程晚吟那邊估計都死透了。
王瑾之深吸一口氣,去路邊商店裏買了榔頭扳手,小型鋸子,強光手電,符紙朱砂等一堆她覺得可以用的東西。
她可不會原地乖乖等着。
在确定“四處都是監控,自己真的無法進入121實驗室”後,王瑾之轉頭就報了名,以志願者的身份,跟車去了那滿是喪屍的清河市。
畢竟中醫的盡頭是玄學。自從接到程晚吟的那通電話後,周圍的一切可就不是她幾十年接受的義務教育所能接受的了。相反,她更信她師父教的那套東西。
王瑾之握住背包裏的鋸子,擡頭看了一眼車玻璃裏映照的女孩。
女孩眉眼清秀,鋒利的眼眸隐于鏡框之下,嘴邊左右各一顆代表官祿和食祿的黑色小痣。頭發長到腳踝,被一圈圈高高盤在頭頂。
用程晚吟的話來說就是,王瑾之這張臉簡直就是天選的反派——看上去很頹廢,雙眼無神卻十分犀利,不愛說話,孤僻獨立,習慣把漂亮的外貌隐藏在樸素之下,暗戳戳地觀察着別人。
要不是相處久了,知道她內在是個逗逼,恐怕會真的以為她是那種背後給人下蠱的巫女。
王瑾之并不頹廢或者故意不打扮自己,也不想當什麽下蠱巫女。她只想宅在一個地方當個蘑菇,和程晚吟相依為命。
但現在她最擔心的事卻發生了,連最後一個和她親密的人都要離她遠去。而她只能想盡一切辦法去挽回。
————
九月八日,早上六點半,王瑾之背着背包,跟随那些志願者下了車。
此時距離程晚吟死亡還有二十四分鐘。一個熱心腸的大哥借了她電話,想要替她背行李,問她準備去哪收集物資。
“鴻運酒店。”
報出地址後,王瑾之扯了對方手中的手機,發現對方死拽着手機沒動。
王瑾之看向大哥。“怎麽了?”
“去鴻運酒店收集物資?你知道那裏有個喪屍巢穴嗎?”大哥問道。
“知道,我去找個人。”王瑾之笑着點頭。她其實不擅長和陌生人相處,除非對方是個e人。很顯然這位大叔就是e人。
“電話還借給我嗎?”王瑾之問。“你不借,我去找其他人借了。”
“借,當然借,只是你一個人去不害怕嗎?那裏可都是喪屍。”大哥将電話遞給她。
王瑾之将電話撥給穆辰淵,連續打了三次無人接聽後,确定對方已經出事。她狀若随意地問旁邊大哥一句。
“大哥你口音好像是清河市本地人吧?”
“啊,這都能聽出來!”
“你知道鴻運酒店當年火災的事嗎?”
“對,我以前就是清河市的人,火災那事已經過去好幾年了。當時火勢比現在還猛,不過也算幸運,裏面的人都逃掉了,就一個小男孩不幸遇難了。”
王瑾之心裏咯噔一下,網上可沒有這個消息,只報道了半個月後有人被喪屍撕咬了。
“那孩子也是可憐,聽說是厭學自己離家出走,躲在了那家酒店裏,然後被卡在什麽地方,活活燒死了。就是當時他父母非不信那是自家孩子,說自己孩子不長那樣,硬是做了屍檢。”
“都燒得烏漆麻黑的,誰能看出來是不是自家孩子。但這好家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那孩子肚子裏全是未消化完的生肉塊。”
大哥說這話時,王瑾之下意識地朝他胸前挂着的玉佩看去,餘光卻瞥見對方剛剛那完美無瑕的玉佩裂了一條縫。随着大哥越講,裂得越大。
如果是自然裂開,不會這麽緩慢,就像是被什麽無形的力量在崩開一樣。王瑾之莫名感到一股寒意,看了一眼毫無所覺的大哥,默默往後退了一步。
“後來聽說法醫檢查了,查了是鹿肉,也不知道他離家出走的這幾天,去哪裏尋來的野生鹿肉吃。要是好心人投喂,為什麽給孩子吃生鹿肉?”
“你有沒有感覺周圍有點冷?”
大哥擦了擦胳膊,笑嘻嘻地看向王瑾之。
廢話,你胸前擋災的玉佩都裂了,能不冷嗎?
王瑾之從背包裏掏出了一疊符紙,都是她自己用朱砂畫的,甭管有用沒用,塞給了那大哥一沓。大哥看這符紙樂了,問。“小姑娘,還是個道士?”
“不是,我是醫生。”王瑾之又遞給了對方一個榔頭。
那大哥更樂呵了。“醫生還信這些?那這榔頭。”
“西醫不信,中醫信。”
“榔頭是符紙沒用,物理破法。”王瑾之推了推眼鏡說道。幾句話就暴露了自己的逗逼屬性。
大哥也從來沒有遇見這麽有意思的小姑娘,提着榔頭,要跟着王瑾之一同去鴻運酒店。
跟着一個既會道法又會醫術,相信玄學又相信科學的醫生,可比獨自一人去搜尋物資靠譜多了。
王瑾之本意不讓對方跟着自己,自己似乎已經被牽扯進了某種大恐怖中不想牽扯上別人,結果架不住大哥熱情送死,只好同意一同前往。
如果她真的能找到回到過去的節點,沒準連她父母的死亡都能從中找到答案。
越靠近鴻運酒店,越顯得蕭條寂寥。街上行駛着各色汽車,卻看不到半個人影。那位健談的e人大哥在這種氣氛下也逐漸沉默,終于閉口不言。
到達酒店後,大哥突然不想進去了。
“要不,你自己進去吧?”
大哥似乎也覺得自己到門口就認慫,很不好意思,尴尬得腳趾摳地。
王瑾之也沒真想讓對方陪着自己去送死,單手握着一個電鋸,跟對方說。“沒事,你先走,我一個人去。”
聽到這話,大哥立馬轉身就跑。冥冥之中,小動物的直覺已經讓他感覺到了那暗藏的大恐怖。事實上,靈感比對方更強的王瑾之對這危機的感覺更加強烈。
但她卻不能像對方那樣拍拍屁股跑了。
王瑾之擡頭看了一眼這片廢墟,又低頭拿出了手機。距離程晚吟死亡只剩下十分鐘了。
她吸了口氣。
可沒等她給程晚吟發消息,對方的電話卻已經來了。
“你還好嗎?”王瑾之在來這裏之前就已經将手機調成了振動模式,盡可能地減少吸引喪屍的因素。她剛接起來便問道。
程晚吟的聲音頗為不安。“槿之,我可能回不來了。孫明澤是瘋子……他想毀了整個基地,之前注射的藥物有問題,那些喪屍燒不死!!那個瘋子在喂其他人吃生肉!吃過那些肉的人都變成喪屍了!!!”
“我現在在辦公室裏躲着,馬上輪到我了,如果你明天看到我的屍體,一定要告訴警官毀掉屍體!一定要毀掉屍體!!!”
“拜托了,王槿之,我信的只有你……我告訴你門口的密碼…”
王瑾之沒聽完程晚吟的話,就只感覺頭皮一陣發麻。剛才志願者大哥的話出現在腦海中:“後來聽說,那小孩的肚子裏全是生肉……”
再聯系半個月後出現的喪屍咬人事件,現在喪屍病毒肯定進化得更加完美!基地完了!!!
但吃生肉培育出的喪屍和被喪屍咬後形成的喪屍到底有什麽不同?
“程晚吟,你別吃那東西,我在想辦法過來了!你千萬別吃!”
王瑾之一邊說着,一邊提着電鋸越過了廢墟,朝着酒店的四樓沖去。
“可是那群喪屍已經過來了……”
程晚吟那邊很突兀地挂斷了電話。與此同時,王瑾之也聽到不遠處那位大哥發出的慘叫。
媽的,孫明澤那家夥早有預謀!
她鑽進了鴻運酒店,看了一眼仍然有電的電梯,選擇了樓梯。
在王瑾之爬上一樓的瞬間,電梯門開了,湧出了各種奇形怪狀的喪屍。她聽到身後窸窸窣窣地爬行聲,提着電鋸奪路狂奔。
明明時間已經過去了五年,但空氣中那股燒焦的味道卻并沒有淡去,反而越來越濃。透過晨光遠遠看過去,就像是伫立在清河市的怪物。
王瑾之踏入四樓,在進入四樓的那一瞬間,身上的壓迫感明顯增加了一倍。看了看随時像是要塌陷下去的天花板,王瑾之朝着空曠的四樓一間一間尋找着。
到處都是焦黑倒塌的牆體。
王瑾之找不到樓梯口的指示牌,只能根據之前在網頁上看到的整體結構,在腦海裏構建出酒店的三維模型,進行推測孫明澤之前觀察穆辰淵的地方。
如果和過去有聯系,那個瘋子定然是關鍵!
王瑾之用強光手電照射着昏暗的走廊,小心翼翼地背着背包,蹒跚地走着。橫七豎八的鋼筋混凝土不時刮蹭在她身上,很快就把她那身運動服刮破了,見了血。
空空蕩蕩的酒店裏除了喪屍,就剩王瑾之一人。唯一陪着她的大哥剛剛似乎也出事了。說實在,她都有些毛骨悚然,總覺得被三道視線注視着。
更早一點,感受到被注視的時候還是接到程晚吟電話的時候……現在卻多出來了好幾道。
王瑾之猛地停下腳步,用強光手電照向四周。
第一道可以确定是她之前冥冥之中看到的蒼老眼眸,第二道可能是隐藏在暗處的孫明澤,第三道呢?會是什麽東西?
忽然,一個發光的像是鬼火般的球狀物體,在她手電的燈光前一晃而過。王瑾之一個哆嗦,從背包裏掏出了自己買的誅邪劍和朱砂,一邊灑着符紙,一邊嘴裏嘟囔着百無禁忌。
如果不是人的話……
【已确定人物身份,《喪屍迷情》位面世界炮灰,王瑾之。】
【經檢測,原宿主孫明澤智商198,現選擇人智商125,智商差異明顯,是否換綁宿主?】
【已換綁,恭喜您綁定新宿主王瑾之。紅色預警,宿主靈魂陷入執念,正在經歷第一千八百四十四的死亡經歷,是否結束本次循環?】
【已結束,一分鐘後即将進入任務位面,請系統為宿主陳述拯救英雄的兩項行為準則。】
【一、不要崩壞原主人設。】
【二、用畢生生命去拯救英雄,讓英雄拯救世界。】
【默念結束,進入《心跳急停》位面倒數六十秒,五十九、五十八、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