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Day正月初五

Day7  正月初五

1.

-20℃,北風3級,出去約會。

和我挎着胳膊,從南大街繞到北大街,沒別人,還是小瑪麗。

她棉服皮褲馬丁靴,一身兒黑,卻露一節白脖子,留給北風随意吹。

“不冷啊?”我問她。

“沒看我冒熱氣兒呢麽。”

她掀起毛線帽,小短頭發黏一腦門兒。

“誰跟你似的,披一床被上街還哆嗦。”

羽絨服蓋到腳面的我,朝她翻了個白眼。

“頭發短,見識也短。”

我初次見她時,她就這發型,留了好些年。

雖然很黑,但實在太短,尤其那後腦勺,剃的,險象環生。

一年比一年別出心裁。

她也無比堅定,雷打不動只去那一家發廊。

因為給她剃頭的理發師是她親哥,也是店主。

店開在十七中邊上,成天給初中生剪齊劉海,感覺礙于才華發揮。

于是,他哥總想搞點新造型,引領本市流行風潮。

爸媽和老婆的頭發不敢動,轉眼惦記上了親妹妹。

小瑪麗初二以前也是齊劉海長馬尾,聽完他哥的夢想後,散開辮子心甘情願給他練手。

他哥也沒客氣,頭回弄就給後腦勺剃了。

她沒想到,照照鏡子,也不在乎。

第二天她去上學,一下火了。

班主任和校長暴跳如雷,喊着讓她叫家長。

她倒是很淡定,說:“老師你冷靜,我頭發剪壞了,腦子好着呢。”

本來一文靜少女,從此,在全校師生眼中,變成了霹靂女嬌娃。

女嬌娃突然揚起下巴。

“诶,進去溜溜?”

“嗯?”

我巴拉着帽子外圈的毛,往旁邊一看。

哦,原來路過了念過的高中。

一開始,門衛死活不讓進。

我好說歹說,您您您的墨跡老半天。

那大爺上下打量我倆好幾遍,臉上始終帶着種嫌棄社會閑雜人等的表情。

氣得小瑪麗一張嘴把當年學號都給背出來了。

我心裏想笑,又不能破功,只好一勁兒點頭,對啊對啊,我們真是校友。

這麽着,才給開大門。

走在比以前寬不少的甬路上。

她手插口袋,腳下踢着石子。

“來一趟真費勁。”

“別氣了,下次直接報學號嘛。”

“行啦,不用忍着,我知道你想笑。”

“哈哈哈哈哈……”

要不是天太冷凍牙,我且樂會兒呢。

收起笑聲,我不禁佩服道:“诶,記憶力行啊,我都忘了還有學號這回事兒。”

“別羨慕我,記憶力好也有煩惱。”

“想記得太多忙不過來?”

她搖搖頭,“是想忘的,老忘不了。”

乍一看,校園裏變化許多。

修了新教學樓和小花壇,操場鋪了塑膠跑道、仿真草皮,還在樹下安了些座椅,确實非常新。

可看着比以前置身其中的時候小好多。

她也覺得。

那時候,站在操場,感覺總是隔着人山人海的去看某個人。

現在站在這兒,一擡眼全在眼裏。

我覺得也是。

以前課間總溜達不夠的小路,現在看來又短又無聊。

還有以前負責打掃的分擔區,老娘曾忍着肚子疼掃過的那片地,現在照樣堆滿積雪和垃圾。

“所以,後來我離開了。”

“不知道為什麽,我又回來了。”她說,“和他對視過的窗口,和他遇見的臺階,總是碰見他的那條路,以前天真地以為是有緣分,經過了今天,還有那天,現在知道了,只是因為地方太小。”

這次換我“不知道為什麽”。

我忽然覺得,此刻的小瑪麗又變回了那個文靜少女,盡管沒了齊劉海和長馬尾,可留着霹靂短發的她,照樣可以美得柔情蜜意。

2.

“天天山珍海味,不知人間疾苦。”

小瑪麗說,是時候體察民情了。

于是,下午五點,跟她滿大街找酸辣粉。

才初五,開門做生意的小店太少。

最後,在一黑作坊裏,點了兩份石鍋。

桌子、凳子、筷子、手紙、飲料瓶,還有燈……

反正什麽都是黑乎乎的。

就這麽黑,店裏人還出奇多。

黑成這樣,都能被剛進門的初中同學認出來。

沒辦法,拼了個桌。

又不免“在哪呢幹啥呢”的敘敘舊。

小瑪麗一心一意催她的土豆粉,因為搭不上話。

也幸虧她催,石鍋已經擺上桌。

邊吃邊想,我媽做飯那麽好吃,我為什麽要在這兒吸溜這?

吃也不消停,還得跟他們嗯嗯呀呀應和幾句。

邊聊邊想,廢話是人際關系的第一句,雖然我壓根兒想不起來是誰,但我要入戲,為共建和諧社會貢獻微薄力量。

吃完酸辣粉,嘴都沒擦,沖到外面跑了兩百米。

“你要上廁所啊,這麽急!”

小瑪麗跟我後邊,緊倒騰腿,氣急敗壞。

“我要呼吸自由空氣。”

她翻着白眼,摘了帽子,呼哧帶喘,像燒開水的壺嘴,噴出一串串白氣兒。

“呼吸完沒?陪我去買個東西。”

不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放煙花的特別多,沿路沒停過。

在一新裝修的首飾店門口,她說,到了。

此時背後天空銀燦燦煙花一片,她忽然單膝向下。

我趕緊上前扶住。

“你別跪,跪了我也不喜歡女人。”

“想啥呢,我鞋帶開了。”一臉不耐煩。

我哈哈哈看她系攜帶,呵呵呵跟她進了店。

她說,老板,請忽略這個傻子,我要買個尾戒。

老板人很好,給她推薦了好多很娘的款式。

她看不上眼。

挑來挑去,選個緊箍咒形狀的戴上,很滿意地去交錢。

我不禁想起那句臺詞:

我的意中人是一位蓋世英雄。

有一天他會在一個萬衆矚目的情況下出現,身披金甲聖衣、腳踏七色雲彩來娶我。

我知道她肯定也想到了這句。

但我猜她并沒有去想那故事的結局。

“為什麽忽然買這個?”

“女人買買買還需要理由?”

不需要。

因為本來就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更何況沒理由也可以硬編。

你說戴手上的金屬圈,能有什麽國際通用含義。

可随便搜索一下,那說法還真是一套一套的。

其實,都是自我安慰的借口,商業營銷的詭計。

我才不信呢。

但我也有一個。

22歲生日,我媽要給我買個首飾。

想想最不礙事兒的,應該是戒指,尤其是戴在最外邊手指頭上的。

我讨厭扳指,要了尾戒。

非常簡單的钯金圈,上面有點圓圈圖案。

沒想過要以此表達什麽主張,就想體驗一下常年戴戒指的感受。

不上瘾,帶一年,就收起來了。

戴的時候就有好多人問,你是不是獨身主義?

非要說到這四個字,我更傾向于理解為獨善其身。

晚上看見路邊賣玫瑰花的,才反應過來今天是情人節。

怪不得,還沒到十五,煙花就多成這樣。

仔細看看每個攤兒賣的花,都差不多,花裏還插着小熊小兔之類的玩具。

礙于我有限的審美,真看不懂,好看在哪兒。

可買的人比比皆是。

“這……好看嗎?”

我自言自語。

小瑪麗聽見了,說:“好看重要嗎?”

“不重要?”

“那要看我喜不喜歡送花的人。”

原來如此。

好像是高中的時候吧,情節人晚上,我爸買了好幾盒巧克力回家給我媽和我。

用金色和紅色錫箔紙包着,愛心形狀的那種。

看着他從大衣兜裏掏出來,拿到我倆面前,覺得很好笑。

沒想到他還會買這個,嘴上說他土老帽,心裏當然很高興啦。

雖然那巧克力吃着真是不怎麽地。

表達愛意很重要。

是一種技能,也要看對方資質,更得看對方是不是喜歡你。

喜歡就怎麽都好。

不喜歡,怎麽好都錯。

“你別看這花醜,金城武拿着送你。你還會在乎花麽,你肯定是看人的。”

小瑪麗說的對。

她還說:

“反過來一樣,有些表達方式,你做的再淋漓盡致, TA對你不感興趣,就會聽不懂,看不到,你怪TA笨也沒用。還熱衷于上知乎的時候,關注過一個話題——你對自己暗戀的人做過什麽傻事或感人的事?

“其中一個回答寫說,坐他後座,敲他椅子,用摩斯電碼敲i love u。這個回答下面的評論,有一條說,別太執着,直男很笨,別搞這麽文藝為難他們。也許說直男很笨,不太中肯,但不喜歡你的直男,确實不會在你面前表現的太聰明。”

她說得有點兒過于激動。

我忽然有個不好的聯想。

“你不會也對他敲過摩斯電碼吧?”

她矢口否認,一臉大義滅親:“他、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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