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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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又停在了這裏,知南在衣櫃裏拿出衣服,跟林栖說了一聲,讓他不用亂跑,然後進浴室洗澡了。
林栖一個人在屋子裏待着,百無聊賴時,看見了知南書架上的一本書,是本懸疑推理小說,林栖看上了那本小說。
以林栖的腦子,來看這部小說肯定是不夠的,但是人嘛要樂于挑戰,于是林栖飄過去,準備拿那一本書,結果……結果手直接穿過書架。林栖忘了自己什麽都拿不了。
林栖有些倔強,他圍着書架轉了好幾圈,還是沒有辦法拿下那本書,然後就自暴自棄的坐在了書架上,等着知南出來,幫他拿下這本書。
…
浴室的水聲停了,知南就裹了一件浴衣出來,帶子松松垮垮的圈在腰上,之前知南在櫃子裏拿的衣服不知道去哪了。
林栖:“你不冷嗎?”現在可是冬天!
知南:“不冷。”
林栖:“哦,你還是多穿一點吧,別感冒了。”
知南“嗯”了一聲,進屋穿衣服去了,知南之前拿的衣服,安安靜靜的躺在浴室裏,知南沒有穿,是因為他太着急了。
林栖的性子,知南是知道的,林栖耐不住寂寞,他一個人待着肯定會鬧出一點動靜的,但是整間房子裏除了水聲,就沒有其他的動靜了。
知南有些慌,所以匆匆忙忙的穿上浴衣就出來了,他怕自己晚一步,就會見不到林栖了。
好在,這只是知南多想了。
等知南出來,林栖又重新坐在了書架上,他還沒有忘了自己坐這書架上是為了什麽。
林栖沖知南道:“哎,那個……你幫我拿一下你書架上的一本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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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南:“?”
林栖嘆氣道:“我抓不住實體的東西。”
知南嗯了一聲,把那本書拿來下來,林栖就圍在他轉。
林栖趴在知南肩上,看着書裏面的內容,窗外月明星稀,月光照進屋子,好似見證着這一幕美好的畫卷。
靜谧的夜裏有時會發生很多事,有時也安靜如水。
這一晚上,一人一鬼都沒有睡覺,林栖看着窗外,不知在想什麽事情,而知南眼都不眨的看着林栖的肉身。
這一晚上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時間過了好久,已經是深夜了,可知南還沒有睡覺,就這麽看着林栖,搞得林栖有些尴尬。
林栖咳了一聲,道:“要不……你先休息吧,別熬夜了。”
知南:“沒事。”
林栖:“哎呦喂,你就睡一會吧,聽話。”
知南沒有說什麽,而是脫掉鞋子,上床睡覺,特別聽話,林栖不自覺的抽了抽嘴角,心想:這家夥這麽聽我的話啊。
在被子下面林栖不知道的是,知南的手拉着林栖的手,十指相扣,知南這麽做,不是為了只跟林栖親近,而是怕明天早上林栖跑了,他能第一時間醒來。
知南能有什麽壞心思呢?只不過是為了不讓林栖偷偷跑掉而已啊。
快到天亮時,林栖身上又泛起了一層綠光,像深夜裏的鬼火,這也昭示着一個少年的“重生”。
早上六點多鐘,一個清瘦的少年從床上坐起,另一個比少年高一個頭的少年也醒了。
天還未亮。
林栖看着自己的雙手,一時間有些接受不了自己活過來的事實,所以他做了接下來一系列沙雕的事情。
林栖左手掐右手,然後還扇了自己一巴掌,如果不是知南攔着,恐怕林栖還會做出什麽令人驚訝的事情。
知南抓着林栖的手,他不想放開。
可是林栖的好奇心很大,為了證明自己是一個活人,啪嗒啪嗒的拖鞋都沒有穿,就跑到客廳打開吊燈,然後自己站在燈下,看自己的影子。
林栖左右換了姿勢,最後找到一個看起來還不錯的影子,趕緊讓知南拍了張照片。
知南一直在旁邊看着林栖,嘴角微微上揚,心裏卻是百般滋味,雖然林栖回來了,但是知南卻不知道林栖能待在自己身邊多久。
林栖雖然“活”過來了,但是他卻沒有忘記當初黑白無常跟他說過的話。
“如果不想跟人親的話,那抱你的那人,必須非常非常愛你,一輩子的那種。”這是黑白無常告訴他的。
他還沒有親知南呢,為什麽就變成人了?不應該還是鬼嗎?只不過是看得見的鬼,原因只有一個,只不過林栖不敢去細想。
他沒有被人喜歡過,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從未有過,他不敢把一生的事情,交付于一個自己不了解的人,而且林栖在時刻提醒自己:我是直的!
但是這樣對知南就很不公平,林栖于是在心裏給自己安上了一個“渣男”的頭銜。
知南不知道林栖心裏在想什麽,他現在只想讓林栖留下來,如果林栖不肯跟他走,那知南就把林栖囚禁起來,讓林栖只能在自己家裏面,那都不許去!
可是這個想法剛誕生不久,就被知南給摁滅了,他不想傷害自己喜歡的人。
林栖這個人雖然大大咧咧的,但是卻是知南愛了好多年的人,知南剛開始對林栖有好感時,還不知道這是對人家的喜歡。
後來慢慢長大,遇到了各行個色的人,也學到了很多東西,那時候知南才知道,自己對林栖的感情是喜歡。
少年一往情深而不自知。
知南什麽時候喜歡上的林栖已經忘了,但是他記得在自己小時候最無助的時候,是林栖給他帶來了光,讓他重新愛上的兵荒馬亂的人間。
林栖是知南的光,是他心之所向。
林栖之前答應了知南要跟他走,就不會食言,但是他還想去看看,他待了十幾年的家,說實話,林栖其實是委屈的,這麽多年的情緒,到現在什麽都不是,是個人都委屈吧。
自己的親生父親在自己死後,不僅沒有傷心,連林栖的半點消息都不打聽,好歹父子一場,他卻像個垃圾一樣,被所有人抛棄,當然,除了知南,也只有知南。
他想開口跟知南說,但是又不知道從何說起,這是他自己的事情,他不想麻煩其他人,他知道知南喜歡他,但是他現在無法接受知南,也不想讓知南因為自己而難受。
可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林栖餘光飄到了旁邊的相框上,框裏的相冊是一個小男孩和一只貓。
照片背景的天很藍,看起來陽光溫暖,風微細和,小男孩躺在草地上,貓就靜靜地趴在小男孩的懷裏,可惜小男孩只有一張擦臉,不過乍一看是一副很養眼的照片。
林栖看着這張照片,腦子裏有些畫面閃過,但也只是悶過而已,并沒有留下痕跡。
知南看林栖盯着那張照片看,心裏不自覺的緊張起來。照片裏的小男孩就是林栖,那只貓現在已經死了。
這張照片其實是知南以前偷偷拍的,那時候知南已經有11歲了,11歲的他看着10歲的林栖小朋友在草地上撒歡,心裏好似種下了一顆種子。
知南偷偷拿出手機拍照,那手機又破又舊,連電話都打不了,但是那時候知南卻在慶幸相機沒有壞。
那時他11歲,林栖10歲,可9歲時知南就已經認識林栖了,只不過是他單機而已。也是在那次偷拍以後,他們兩個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認識了。
現在知南還清楚的記得,當時林栖給了他一顆大白兔奶糖,這一顆奶糖甜了他一整個春天。
但是林栖卻不記得了,只當是知南自己或者知南的弟弟什麽的照片,并沒有留意。
不過林栖看照片上的橘貓突然想起來自己家裏面還有一只貓,是他今年剛養的,現在都一個星期過去了,不知道那只小貓咪怎麽樣了。
林栖太着急了,就忘了這是在知南家,慌裏慌張的去開門想去找小貓咪,結果這一動作在知南眼裏就是“厭惡”。
知南以為林栖知道了他偷拍的事情,所以理所當然的認為是:林栖覺得他是一個怪物,然後林栖怕他了,就走了。知南在心底嘲笑自己,自己有什麽資格留住林栖?畢竟怪物人人厭惡。
殊不知林栖只是心急的想去找貓,并不是讨厭他。可能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麽卑微,就是容易輕看自己。
林栖跑到一半才發現,自己沒帶口罩!他現在在其他人眼中已經是死人了,如果這麽明目張膽的出現在別人面前,恐怕會吓死個人。
但是現在已經沒有時間回去了,他想快點回去把小貓接回來,已經一個星期了,萬一被餓死了怎麽辦!
林栖把拉鏈拉到最高,勉強遮住了下半張臉,然後匆匆忙忙的趕路,他沒有帶錢,所以只能跑回去。
也真是病急亂投醫,明明可以跟知南商量商量,然後一起去的。
林栖的家跟他父母的家是分開的,當初他父母鬧矛盾時,林栖外婆就建議林栖去其他地方住,每個月會給生活費的,當初林栖不知道他外婆是何用意。
現在清楚了,外婆其實就是看不慣他,所以想讓他滾遠一點罷了,當時林栖多少歲?好像也才14歲而已。
一個14歲的孩子,獨自在一間空蕩蕩的房子裏居住着,可想而知是要有多麽大的勇氣,才能堅持下來,且不哭不鬧。
林栖可能在14歲就明白了人情世故,亦或者他很早之前就明白自己只是個多餘的,不然他也不可能不哭不鬧的一個人待着一座空蕩蕩的房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