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調解
調解
國慶假期之前, 行知所接到了一個“大單”。
“大單?”姜海藍一臉懵逼,她問手機那端的主任邵新安,“師父, 您最近接到了大案子嗎?”
邵新安回答道,“是大案子啊,二十多個被告人的刑案。”他情不自禁地感慨道, “也就之前掃/黑除/惡的時候有這麽多被告人了,平時一個案子最多十幾個人。”
姜海藍驚訝地張大了嘴, “二十多個被告人?”
有這麽多嗎?她印象中人數最多的案子, 還是實習期時和邵新安一起辦理的涉惡案件, 三十多個被告人。
邵新安笑道, “沒錯, 我們律所代理了四個,你有時間嗎?有時間的話去一趟法律援助中心,把材料拿回來。”
姜海藍:“……”
她的嘴角抽了抽,“哦,是法律援助的案子啊。”
說什麽大單。
邵新安說:“法律援助中心的汪主任剛剛給我打了電話, 讓我去拿材料,我這邊走不開, 你方便的話替我去一趟?”
姜海藍想了想自己的時間安排, “行,我現在在法院調解案子, 等案子處理好估計十一點多了, 我下午過去吧?”
邵新安沒意見, “可以。”
姜海藍問, “是什麽案子啊?”
邵新安略一遲疑,“這個嘛, 我沒有問,你去了法律援助中心就知道了。”
姜海藍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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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扭頭瞅了一眼調解辦公室,“okok,我這邊要調解我先挂了啊師父?”
“行。”
——
武周位面。
“這是姜海藍第二次提到,”武則天頓了頓,道,“法律援助?”
她皺眉凝思。
天幕上的世界設有專門的法律援助中心,這個中心還有位汪主任。
這個中心……
是官方的還是民間的?
但看起來,是由法律援助中心的人,把案件分配給……律師辦理?
那麽問題來了,什麽樣的案件可以作為法律援助案件呢?
姜海藍沒有說,不過武則天覺得,應當是有标準的吧?
畢竟姜海藍也說了,他們律師辦理援助案件,不能收取好處。
這種純免費的案件,如果不加以限制,律師這個行業就做不下去。
另外……
武則天放在桌上的手指下意識地輕敲桌面。
免費辦理案件,不收錢,不收禮,不吃飯,如果只是姜海藍自己可以做到,那武則天不會感到奇怪。
古往今來,都有廉潔自律的官員。
可姜海藍說“我們律師”,那武則天的心裏就要畫一個大大的問號了。
可能嗎?
一整個行業的律師,都不從“當事人”那裏收取好處?
要說是所有人都品德高尚,武則天是無論如何也不信的。
人性啊,不管歲月如何變遷,正直無私的人都是少部分。
所以……她敲擊的手指停下,擡眼望向天幕,他們是制定了什麽樣的懲罰威懾衆人?
歷史喵劇透了未來,知道女皇在後世名聲不錯——至少“官方”名聲不錯,且将會把江山還給李唐後,狄仁傑等人算是放下了一半的心。
他們不抗拒女皇登基,但不能接受女皇把皇位給武家的人。
不過……
知道皇位最終會回到李氏子孫手裏,一切回歸正軌,固然很高興,但誰也想不到李唐未來連發政/變。
太平公主殿下……
皇嗣李旦第三子李隆基……
如今還真看不出來,他二人會是推動李唐命運的主力。
莫非是因為太宗皇帝的遺傳,他們李氏子孫骨子裏就是不認命的?
啊不能這麽想,罪過罪過。
但在李隆基手上,大唐由盛轉衰,這一點也讓前朝後宮、朝野上下各有想法,為自己的未來,為家族的未來,為李唐的未來,許多人開始謀劃部署,意圖蹦跶。
狄仁傑倒是沒那麽多想法。
如今女皇還沒到會被逼退位的年紀,她還大權在握,現在就蹦跶,豈不是把把柄往她手裏送?
以為陛下的刀是鈍的嗎?
他們也管不了太遠,确定陛下會還位李唐就夠了。
狄仁傑望向天幕,捋了捋胡須,如今更重要的還是看看我們能從這裏,學到什麽。
——
接完電話,姜海藍拿着手機回了調解的辦公室。
法官助理沈璇、書記員張逢春坐在辦公室的正前方,沈璇手裏拿着她自己的手機在研究系統,張逢春坐在臺式電腦前“噼裏啪啦”地敲着鍵盤。
被告坐在會議桌的右側。
姜海藍走過去,在會議桌左側坐下。
她打開自己的手機vx,搜出了一個名為“多元調解”的app,耐心地等待着。
十幾分鐘後,沈璇總算是弄好了,她說:“我把你們拉進來,你們同意一下,我們錄一下調解視頻。”
姜海藍看着手機界面,有一個參與某案調解的邀請彈了出來,她迅速同意了。
畫面跳轉。
姜海藍的手機屏幕上出現了三個視角的視頻:一個是她,一個是被告,一個是沈璇。
沈璇看着屏幕松了口氣,她讓張逢春給承辦案件的趙庭長打電話。
過了一會兒,趙庭長從樓上法官辦公室下來了。
沈璇給他講了一下雙方調解的結果,趙庭長點了點頭,他拿着沈璇的手機看了看屏幕,問,“開始錄了嗎?”
沈璇說:“還沒有。”
趙庭長說:“那我們開始吧。”
沈璇點了開始。
姜海藍看着自己手機屏幕上的三個視角的攝像頭,把聲音調低。
反正大家都在一個辦公室裏,她也不怕自己的聲音錄不進去。
但是三臺手機一起外放,聲音互相傳來傳去,雜音有點重。
趙庭長說:“某某某訴某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在我們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原告方陳述一下身份信息。”
姜海藍把起訴書上原告的身份信息念了一遍。
“原告本人沒有來是嗎?”
姜海藍說:“是,我是原告代理律師,林省行知律師事務所,姜海藍,代理權限是特別授權。”
“好。”
“被告方陳述一下身份信息。”
被告把自己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證號都說了一遍。
趙庭長問,“原告對被告出庭人員有沒有異議?”
姜海藍回答:“沒有。”
趙庭長又問,“被告對原告出庭人員有沒有異議?”
被告回答:“沒有。”
趙庭長說:“本案由審判員趙致誠擔任審判長,書記員張逢春擔任本案記錄。”
“原告對本庭組成人員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姜海藍說:“沒有異議,不申請。”
“被告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被告說:“不申請。”
趙庭長說:“原告陳述一下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姜海藍拿起起訴書,簡單地念了一下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部分。
趙庭長點頭,對被告說:“被告發表答辯。”
被告說:“我這邊現在周轉困難,希望能多給我一段時間。”
趙庭長問,“現在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原告、被告是否同意?”
姜海藍說:“同意。”
被告說:“同意。”
趙庭長說:“原告說一下你們的調解方案。”
姜海藍便說了先前同被告商量好的調解方案,“簽字當天支付15萬元,餘款277000元,從10月到2024年1月每月支付5萬元,2024年2月8日前支付77000元。”
她補充道,“原告放棄遲延履行金,但被告若有一期未按時支付,原告可就所有未支付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并主張遲延履行金。”
趙庭長問被告,“被告是否同意?”
已經商量好了的,被告自然不會否定,他點頭,“同意。”
趙庭長說:“好,雙方的調解方案是……”他将姜海藍剛剛說的調解方案複述了一遍,詢問雙方是否同意。
姜海藍:“同意。”
被告說:“同意。”
調解到這裏就結束了。
但是要求是錄制調解視頻必須錄制15分鐘!
于是三方都把手機放在了桌子上,等待錄滿15分鐘。
并等待書記員把調解筆錄和調解書打出來,雙方簽字。
趙庭長叫被告的名字,對他說:“你的人要出現在鏡頭裏。”
被告把手機拿了起來,立在桌上,保證他本人出現在屏幕上。
姜海藍瞅了一眼視頻裏的自己,擡手理了一下劉海。
她在直播間解釋道,【現在的要求,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調解要錄制調解視頻,且錄滿15分鐘。】
【一般來說,大家都是提前商量好,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再來錄這個視頻,所以走完流程要不了15分鐘。】所以錄完不能挂斷,要錄滿15分鐘,且保證鏡頭裏有人在,不是錄假視頻。
【達不成一致意見,就直接開庭審理。】
庭審之後,也還是有調解的機會。調得成,就下調解書;調不成,就下判決書。
——
“這不就是走一個流程?”若說起這個,張柬之作為官員,比姜海藍這個非公務員要清楚得多。
他一直在看天幕,知道姜海藍早就在協調這個買賣合同的付款方式,也知道她已經協調好了結果。
如今就是把協商好的結果正式确立下來。
但他也很快就明白過來這套流程的好處。
确定雙方對這個結果都是滿意的、認同的,協商是自願的,免得将來其中一口反口不認,妄圖推翻這個協商好的結果。
“雖然比較麻煩,但确實很有必要。”他想。
現在的程序繁瑣一點,省了後續的麻煩。張柬之腦子裏靈光一閃。
至于錄滿十五分鐘……
從聽到這個要求,張柬之就特意留意了一下時間,他想确定天幕上的十五分鐘,是他們現在的多少時間。
他也如願測試了出來。
“一刻鐘。”
張柬之若有所思,為何要把一刻鐘說成是十五分鐘呢?
若一刻鐘是十五分鐘,那一個時辰不就是一百二十分鐘?
為何要這麽計算?
姚崇則在思考這個回避制度。
姜海藍沒有細講,他只能從那位法官講的話去猜測這個制度的規定和用意。
要求“法官”和“書記員”回避,無非是擔心,他們與“原告”或者“被告”利益相關,在審判案子的時候徇私。
這一點,從古至今皆是如此。
朝廷任命官員,為了避免官員因為某些特定關系徇私舞弊,會進行任官回避,包括親屬回避、地域回避及崗位回避。
天幕上施行這個制度并不奇怪。
姚崇不解的是,法官居然在調解之時,詢問“原告”和“被告”是否申請“法官”回避。
而是聽起來,法院和法官在一些問題上,似乎格外的“在意”原告、被告的意見,早先進行刑事案件的審理,最後“宣判”,那位法官也問公訴人、被告人、辯護律師對判決是否有意見。
總是在突破他對“法院”的認知。
不過想想也是,天幕上的“法院”,本來就不是他以為的官府。
姚崇心想,若是可能,我還真想深入了解一下他們的“公檢法律”。
——
錄滿15分鐘後,趙庭長先行離開了。
姜海藍和被告坐在調解室裏,張逢春拿了調解筆錄給他們簽字。
姜海藍快速過了一遍,确定金額和時間沒問題,就在筆錄的每一頁簽上自己的名字。
被告在姜海藍的名字後面簽上了他自己的名字。
張逢春又拿出兩份“送達回證”,“這是調解書的送達回證,你們先幫我簽了,一會兒就把調解書給你們。”
ok。
姜海藍和被告又在送達回證上簽名、落時間。
如此又等了很長一段時間,沈璇送來了調解書。
姜海藍接過,說了聲“謝謝”。
她直接翻到第二頁,确認金額和時間有沒有出錯。
确定沒有問題,她對沈璇和張逢春說:“那我就先走了,謝謝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