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穿得都很藝術
穿得都很藝術
喬魯諾給你介紹了一群人,為首的人叫做布加拉提。
聽到你的夢想是玩樂隊的時候,不知為什麽,這個黑發妹妹頭帥哥顯然松了口氣。
“喬魯諾,你的朋友們穿着都很藝術啊。”
突然看到一群穿着打扮都很個性的人,你忍不住誇贊道。
這裏每個人顯然都深谙時尚,穿衣風格介于欲遮欲掩和坦坦蕩蕩之間。
看看布加拉提和喬魯諾,明明穿着西裝可胸口卻是完全開胸的設計,但領口處卻緊緊扣起。這就是穿衣藝術,該露的完全露了出來,不該露的地方遮得嚴嚴實實。
看看旁邊那個白發帥哥,雖然冷着一張臉,可是大衣是交叉綁帶設計,完全把身材最好的地方露出來形成一個倒V型開口,連褲子都是微喇叭形狀設計。
看看那個看起來有點輕浮的帽子男。他可是穿得短上衣诶,腰大大方方地露了出來。帽子和上衣沿用網格設計,雖然只用了紅藍兩種顏色,可是卻讓個人風格極為明顯。身下的紅色豹紋褲顯得人非常時尚。
旁邊那兩個對着書本皺眉的人一定是知識分子。綠衣金發帥哥的衣服都是破洞款,雖然乍看好像是被煙頭什麽溶解過一遍的衣服,但肯定是精心設計過的造型。畢竟他可是在沒有立領的情況下空着脖子直接戴了一條紫色領帶,褲子還是低腰的,剛好卡在骨盆間。
而被他辱罵還一臉理直氣壯的人穿了一身緊身衣,脖子處也非常有設計感,緊身衣外圍了一層橘色的布料,相當于在紫色的衣服外加了顏色的層次作為點綴。
這群人是真正懂時尚的!
頭上戴着發帶的男孩聽到你剛才的話後馬上轉頭看向綠衣帥哥。
“福葛,她是在誇我們對吧?”
“你自己不會看嗎?”
旁邊的低腰褲帥哥很不耐煩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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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下去一輩子小學都畢不了業吧。”
“別小看我啊混蛋!”
被挑釁的納蘭迦一拍桌子。
“……momo想不到那裏的。”
本着同學情,喬魯諾好心幫你解釋道。
……你其實是想說智商不高對吧!你聽得到!
“啊你是那個……”
納蘭迦突然指着你支吾了半天。然後他突然像想起什麽似的一錘掌心,語氣突然變得沉重起來。
“[就算只是被月利用,我也不在乎]那個吧!”
喂……一個小學數學都學不好的人居然看過《死亡筆記》,還能背下彌海砂的臺詞是不是太離譜了!剛才對他産生的愛好學習的好印象完全破滅了,走進一聽根本就是小學數學啊!
加法都會算錯的人是笨蛋吧,果然是笨蛋吧!
還有……好失禮!
……
好消息是,這周你們樂隊訓練的時候,喬魯諾給你介紹了上次那個低腰褲替身使者作為樂隊的新吉他手,他的名字叫福葛。
見到你的時候,這個穿着綠色低腰破洞褲的金發少年便露出一種恍然大悟和憐憫交織的複雜表情。
奇怪,他在哪裏聽喬魯諾說過你嗎?
福葛是個非常聰明的人。
從他摸到吉他開始,不到一個小時就能照着譜子彈完整首曲子就可以看出來。這正是你們樂隊迫切需要的技術性人才。
“福葛,請務必留在我們樂隊。”
你誠懇地提問道。
“你們樂隊連主唱都沒有吧?”
福葛好像對樂隊沒什麽興趣,他挑着眉略有些不耐煩的挑着刺。
“和同行比有什麽優勢嗎?”
你和鼓手瞬間跪下抱住了他的大腿。
優勢就是你和鼓手心意相通。
現在已經不是鼓手貝斯手能夠互相推鍋的時候了,樂隊根本就沒有人啊!
……
說起來,為什麽要讓喬魯諾給你介紹吉他手呢?
其實還是因為在學校的時候也有其他同學聽說了你玩貝斯的事。
“貝斯?我也會玩啊。”
卷發雀斑同學滿不在乎的從包裏拿出自己的樂器。
什、什麽?學校裏竟然還有其他貝斯手嗎?
你滿懷希望地看向卷毛同學,連喬魯諾也饒有興致地轉過頭。
其實雙貝斯手配置的樂隊也不是沒有。比如the omnific樂隊就是雙貝斯手。一人負責旋律的時候另一個人就彈根音。就像是兩人合唱時總有人負責和聲一樣。
他從包裏拿出了——
一把尤克裏裏。
……
在你大費口舌解釋完貝斯和尤克裏裏的區別之後,你遞出自己的貝斯示意卷毛試試。
“好痛……你平時都在彈鋼筋嗎?”
卷毛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向了你。
“喂。”
……給你向貝斯道歉啊!
……
結束完回憶,你的注意力重新回到樂隊排練上。
“啊對了,福葛。”
“有件事忘記跟你說了。”
你滿臉嚴肅地看向這個脾氣似乎很不好的金發帥哥。
“又怎麽了?”
福葛舉起了手上的樂譜,這首練習曲已經被他背下來了。
雖然嘴上說着不想學習吉他,早晚要把你和鼓手揍一頓。但是他卻規規矩矩地在琴房待了一上午。
啊,絕對是那個吧。
傲嬌。
“奇怪,怎麽不一樣呢?”
福葛翻看着手機上的電吉他教學視頻,音色顯然跟他彈出來的不一樣。
問題就是,他很确信自己是完全照着譜子彈的,記憶也絕對沒有出問題。
“難道是吉他品質的區別?”
不知不覺,福葛将自己的困惑說出了聲。
“……忘插電了。”
你指了指練習了一上午卻只發出木吉他聲音的電吉他。而鼓手已經見機行事一瘸一拐地逃到了門邊。
福葛把樂譜捏成了一團。
……
話說回來,你為什麽會對組建樂隊這麽執着呢?
大概是因為小時候你還在日本的時候,你第一次從聽到了Serpent樂隊的《sucide diary》。
前奏是快節奏的吉他聲,然而在喧鬧的吉他聲後是一個人低落地唱着那時候你還聽不懂的內容。極度熱鬧歡快的背景音下,從頗為低聲無力的誦唱到開始嘶吼,你明明聽不懂在說什麽,卻覺得這個人好像在哭泣。
在那種仿佛在撕裂靈魂的吼叫和歡快的仿佛有故事的電吉他聲中,你第一次聽見了靈魂的吶喊。
然而吉他為主的旋律漸漸退居幕後,安靜的鋼琴聲響起,其他的樂器都開始為鋼琴伴奏。就像是輝煌之後的寂靜。
如果說有一種語言是全世界共通,那就是音樂。
好的作品是能夠讓人産生共鳴的。為什麽有人聽音樂時會感動落淚,那是因為音樂中的情緒和故事通過旋律傳遞到了人心。
這是除去樂理知識的門檻,能讓任何人都感受到的語言。
從吉他手轉行貝斯手,也是因為你對音樂的熱愛。
吉他雖然在樂隊中占據極大的分量,但貝斯是聯系其他樂器的橋梁。大家雖然經常拿貝斯手開玩笑,但貝斯至今還沒有從樂隊需求中落伍也證明了貝斯的地位。
貝斯的琴弦比吉他粗,雖然比吉他少幾根弦,但要讓這個低音樂器彈出聲音其實坡有難度。
極硬極粗的琴弦,和比吉他更長的品寬導致貝斯的上手更花力氣和體力,同時對指腹的傷害也大。
其實不管吉他和貝斯,這種需要使用手指的樂器導致的結果都是相同的。
每天至少四小時的練習,手指不斷起泡、脫皮、換皮。頻繁運用手腕關節還會導致腱鞘炎。
伴随實力增長的必然先是疼痛,因為人類是在用血肉和琴弦抗争。
手套和紗布容易影響撥弦的手感,避免疼痛唯一一個辦法就是搶先在手上磨出厚繭。耐得住這樣艱苦練習的人,才有可能熟練掌握這門樂器,也只是可能。
音樂就像體育競技,除了努力之外還要求天賦。沒有天賦的人再怎麽努力也到達不了頂點。
音樂就是這樣的東西。
欣賞無門檻,但演奏有門檻。
殘酷又美麗。
……
福葛排練回去的時候,你看見布加拉提帶着其他人在街對面沖着他招手。你向鼓手介紹了布加拉提,重點指出他似乎是福葛的老板這個身份。
只是看到黑色妹妹頭男人的時候,鼓手在你耳邊竊竊私語,“那是蕾絲胸衣吧。”
“笨,那明明是紋身啊。”你偷偷跟鼓手咬耳朵道。“搞藝術的人都有自己的審美。你懂什麽藝術?”
鼓手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旁聽了一切的喬魯諾:
……不合适的誤解顯然增加了!
第一次見到阿帕基的時候,鼓手差點沒被紫唇長發帥哥當場揍死。主要是看見他的時候,鼓手臉盲症犯了,主動沖上前跟他握手。
“阿帕基,你跟他認識嗎?”
布加拉提回過頭來看向一臉冷酷的銀發男人。在其他人戲谑或是看好戲的眼神中,這個不管在哪總是一臉嚴肅的男人表情微微波動,露出了困惑的神色。
阿帕基開始思索這人是不是自己從前警察期間認識的故人時,鼓手滿臉真誠的說道,
“見到你真好,泰勒摩森。”
(注:The Pretty Reckless樂隊主唱,性別女)
……福葛上次果然揍他還是揍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