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七章
劉澈曾試着聯系李清清,但對方一條也沒有回複過她。
她甚至沖動到偷偷去了李清清所在的小區。
可想而知,她們并沒有碰上面。
她已經很久沒有見過李清清了。
她有很多話想說,是她連累了李清清,害她卷入了不必要的危險裏。
一想到對方所承受的痛苦,她感到很抱歉和難過。
肖春已經進去了,對于她而言這是個很大的好事。
一個自以為自己能裁決他人的傻逼,牢房是最适合他的地方。
她不止一次希望肖春傷害的是她,而不是李清清。
肖春是只敢對柔弱的人下手,是何等卑賤的惡心生物!
劉澈還記得那天下午,李清清像是從窗外投來的一束明亮的光,闖進了她昏暗的世界。
去掉自己回憶裏的濾鏡,其實李清清只是普通的坐在位置上認真記筆記罷了。
她身上是洗得有點褪色、有點起球的校服,頭發不過是紮着普通的馬尾辮。
她只不過是一個很普通,很內向的女孩而已。
只是一般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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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就這樣出現在那,沒有什麽出彩的地方,明明不應該…
不管如何嘴硬的辯解,到頭來還是覺得閃閃發亮。
這樣的自己,很蠢,對吧?
‘可能我們從一開始就是錯的,那并不是愛情。’
李莉絲說過的話,突然在耳邊響起。
現實裏哪有什麽真摯的愛情?都是文藝作品騙人的東西。
怎麽會有人敢打破常規,挑戰世俗,就為了和一個同性在一起?
就算世界上真的有愛情,這樣的好事,想也不會降臨她到身上吧。
而且不用細想也知道,李清清一看就是那種循規蹈矩的女孩。
她怕是連同性戀這個詞的含義都不清楚吧?
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同學在暗戀她,在私底下想念她,她會吓到不敢上學的吧?一定會讨厭的吧?
同時劉澈也在自我懷疑,她的喜歡是真的喜歡嗎?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樣的?這樣算喜歡了嗎?
她這樣的情緒到底算是什麽呢?
李清清一定視她為瘟神了吧?
也是,對方本來就是個乖學生,如果不是她,被針對,被傷害的只會是她劉澈。
如果不是她,她也不會次次遭受牽連。
對不起。
劉澈看着自己李清清發的幾條關心和帶有歉意的消息,依然沒有收到任何回複。
果然,李清清讨厭她了,以後估計都不會理她了。
最後一年以摸底後成績分了班級,李清清意料之內的去了尖子班,和藝考生的劉澈自然是不同班。
李清清想要去上大學,想要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想要離開這裏,去到沒有人可以找到她的地方。
她不敢松懈,不努力的話就只能回去結婚的局面是她絕對不願意面對的。
劉澈的信息她有看到,但短時間內要她輕易放下,她是做不到的。
哪怕知道不能遷怒于人,可要說心裏沒有半點怨恨,是不可能的。
她不知道劉澈是怎麽想的,新學期兩人不僅沒交談過,課間路上遇見都得躲着走。
李清清偶爾能見到劉澈和同學在一塊聊得歡樂,偶爾能遇上騎着自行車回家的劉澈,偶爾能看到她和同學在班級做值日。
像劉澈這樣的人,哪會在乎她這種平平無奇的同學。
她又不像劉澈那樣有很多朋友,誰叫她一和人打交道就會不知所措和語塞。
看來,她真的失去了劉澈這個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