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開小賣部了
開小賣部了
果然沈思成沒記錯,不一會兒就看到大壩鎮的碼頭了。
這會兒已經是下午四點鐘左右,再過一會兒他媽就要關門回家了。也就是現在是暑假,天熱太陽下山得慢,所以最後一趟從鎮上回村裏的船是五點多。要是是冷天,太陽下山得早,四點多就是最後一艘船了。
沈思成不困了,也不要鐘旭背,不過那一麻袋的雪花膏他也背不動,都是鐘旭背着。
——也不知道鐘旭之前是怎麽辦到一邊背他一邊拿這袋雪花膏跟粉霜的,那麽沉。
反正不得不佩服鐘旭的力氣啊!
他媽的服裝店開在最好的地段,平時人來人往的很熱鬧,不過這會兒散場了,該回家的都差不多回去了,只有三三兩兩的人走來走去,就這麽幾個人,也都是往他媽的“妙妙服裝店”去的!
還沒進門沈思成就聽到他媽媽咯咯的笑,跟一個嬸嬸逗樂,他媽媽樂呵着嗓子誇贊說,“哎呀大妹子,你這身段,穿這個碼數保準沒問題,不用小一號了,這個碼數正好合适。再說了這個可是最新款的,搶手得很呢,最後一件了,你要是再猶豫,改天來想要都沒有了。”
在鏡子面前照來照去的嬸子看着鏡子裏自己穿着确實合适,這衣服果然好看的,不由得滿意的點頭。不過嬸子哈哈大笑,“哎呀不該喊我大妹子,我比你多幾歲呢!”
“哎喲!還真看不出來……”
沈思成跟鐘旭站在門口聽着裏頭熱熱鬧鬧的聲音面面相觑。
他媽這張嘴真厲害啊。
“哎呀!”沈思成忽然一拍腦袋,“糟了。”
鐘旭拉他的手不讓他打,“怎麽了?”
“壞了!壞了!”
沈思成終于想起來了,媽呀,他把最重要的事情忘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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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叫他順便把衣服批發回來的,結果他給忘了!
沈思成正站在門口懊惱着,那個試衣服的嬸子就提着袋子滿意的出門離開了,張妙這才注意到兒子回來了,不由得驚喜,“思成你這麽快就回來了?!快進來啊,站在門口做什麽,進來坐,爸媽也要關門了,我們一起回去。”
“嗯嗯。”
沈思成進了店裏,他爸爸在收拾,他媽給他們倒了一杯水,“渴了吧?旭旭,你爸媽呢?”
“媽,我們自己兩個回來的,嘿嘿,媽~我忘了幫你批發衣服了,呵呵。”沈思成吐吐舌頭有點心虛。
張妙摸他的頭,毫不在乎,“多大點事,不要緊,不過就你們兩個回來,是不是有點大膽啊?哈哈哈,幸好傻子沒把你們兩個拐走咯!”
傻子,就是精神病的意思,這時候挺多流浪漢都瘋瘋癫癫的,有點精神上的問題。
沈建軍收拾好東西走過來搖頭,“我們就這麽一個兒子,可不能讓傻子拐走了,以後還指望思成繼承香火,給我們生個大胖孫子呢,哈哈哈哈!”
這當然只是調侃小孩子,沈思成現在還小呢,沈建軍只是說笑的。
不過沈思成一聽心虛了。
沈思成看了鐘旭一眼。
這輩子他都不知道以後怎麽樣呢,是男是女誰說得準,是吧?
不過雖然不知道,沈思成卻隐隐覺得自己還是比較喜歡男人的,好像這個取向還是沒有改變。
想到這裏沈思成有點忐忑。
他跟他爸媽說了上輩子的遭遇,卻沒有說上輩子跟梁一銘的關系,也沒有說鐘旭要娶他這種事。不知道他爸媽能不能接受有“精神”病的孩子?
是的。
在八九十年代,普遍人認為男人喜歡男人是種精神病,甚至有些家人把自己的親人送去治療,希望能治好這種“病”。
“嬸嬸,這是成成給你買的。”鐘旭把蛇皮袋拿過來。
張妙好奇,“喲,思成這是給我們帶土特産回來了?哈哈哈,要說土,還是農村的最‘土’,土特産還是農村的正宗。”
“對,媽你快拿出來看看喜不喜歡?這可不是土特産,是城特産!”沈思成趕緊轉移話題。
張妙這下是真的好奇了,打開蛇皮袋,發現是一袋子黃色的罐子,沉甸甸的,手掌那麽大,兩節手指那麽高的圓瓶子,上頭還印着一個穿着旗袍的俏麗女人,打扮時髦,細細的柳葉眉,手裏拿着什麽東西,仔細一看她拿着的不就是這些瓶罐麽!
“咦?”張妙不識字,看着瓶罐上面的字摸瞎,催促說,“思成,快說,這是什麽東西?”
沈思成沒有直接明說,而是接過來罐子打開,頓時一股香味撲鼻而來。
這股幽香甜甜的,卻又不膩人,聞着恰到好處。
張妙聞着味道都喜歡了。
沈思成用手指刮了一點到他媽的手背上,抹勻。
這幾天張妙又是搬貨又是拆箱子的,手盡是幹粗活,手上起了好多皮跟老刺,手背起皮幹得發癢。
可是這雪白細膩的東西往自己手背上一抹,那幹燥的皮就潤了,不癢也不刺撓了,摸上去滑滑的,又不像豬油那麽油手。
“真是好東西!”張妙愛不釋手,把小罐子拿在手上看來看去。
沈思成看他爸站在一旁瞅得起勁,于是眨巴眨巴眼壞笑着說,“爸,你要不要也抹一點?就抹在臉上,你的臉都起皮了。”
“我不要!”沈建軍立刻擺手就要走開,“這是女人才用的,不适合我。”
張妙白了他一眼,“給你用你還不要,我還不舍得讓你用這麽好的東西呢!”
雖然開了服裝店之後沈建軍性格開朗了不少,可是說話還是沒有張妙厲害,被媳婦一頓怼,怼得說不出話來。
“哈哈哈。”沈思成看他爸憋屈的樣子,連忙說,“爸,別急,我也給你買了禮物,你看看,最新的刮胡刀!絕對比你的柴刀好使!”
張妙伸長脖子看他往外掏東西,也有點期待,狠狠點頭,“是該買個刮胡刀!每次看他用柴刀往嘴巴下邊弄,我就懸着心,恨不得一把火幫他燒了胡子,比割到脖子強。”
鐘旭縮縮脖子。
他剛長胡子的時候,都是用手拔的。
刮胡刀一拿出來就得到了沈建軍跟張妙的一致好評,沈建軍當即就用上了,将下巴的胡子刮得幹幹淨淨的,只留下一點青茬。
“這東西好!”沈建軍美滋滋的将刮胡刀塞進衣兜裏,寶貝的捂了捂。
張妙看蛇皮袋裏還有東西,就問沈思成,“你買這麽多做什麽,一瓶省省能用好久呢,這東西不便宜吧?還有另一個是什麽東西?”
“不便宜是不便宜,不過賣給別人賺的更多。”沈思成奸·笑。
張妙噗嗤一笑,揪着兒子的臉頰,“你喲~”
“咳咳,媽,疼。”沈思成皺起臉,等張妙放開他之後就拿出粉霜來。粉霜是白色的盒子裝的,扁扁的盒子,實際上裏頭裝的東西沒有多少,也是手掌大小,只有食指半節手指高。
沈思成打開一個,也刮出一點,這次張妙主動把手伸過來等着,把沈思成逗笑了。
“兒子,快抹。”張妙催促。
“哎!好咧!”沈思成答應一聲,幫她把手背抹勻了。
張妙問,“這是又是有什麽用的呀?”
除看沒什麽效果,等沈思成把她另一只手拉過來擺在一起,就能看出來了——抹過粉霜的手比另一只白了一個度!
“啊!”
張妙稀奇的舉起白了的那只手左看右看,摸了又摸,“這是什麽啊?抹了怎麽變得這麽白?還真看不出來抹了東西!還以為天生就這麽白呢!”
沈思成笑着說,“媽,你太誇張了,哪有那麽神奇。不過我給你抹得少,所以看不出來抹了東西,要是抹得多就吓人了。”
總之張妙就是覺得好。
沈思成覺得驚奇,他媽居然這麽容易就接受了這個東西?一般人可不敢往身上抹這種東西。這時候過于打扮過度裝飾,可是要被說閑話的。
聽了兒子的話張妙擺擺手,“我就抹一點,跟脖子差不多,不就沒人看得出來了嗎?嘿嘿,你看,我臉上的斑都遮住了!”
這會兒張妙已經往臉上抹了一點粉霜了,看上去很自然。
沈思成說要把雪花膏跟粉霜放在她店裏賣,張妙一拍心口,自信的說,“放心吧兒子!我一定幫你賣出去!”
這句話張妙可不只是随便說說。
接下來幾天她手上都抹了雪花膏,臉上擦了粉霜,擦得很淡。
那些客人都聞到了她身上一股淡淡的好聞的香味,還覺得她好看了,可是又說不出來怎麽好看了,因為張妙還是跟以前一樣,臉也沒變啊?
如此幾天下來,等有人忍不住問了,張妙才哈哈笑着拿出雪花膏跟粉霜。
張妙也是挑人的,那些平時買的衣服偏時髦的,她就連粉霜一起推薦,買的衣服偏保守的,就只推薦雪花膏。
于是不出十天,居然就把雪花膏跟粉霜都賣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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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成發現村裏好多小孩兒往隔壁跑,這才知道原來沈麗也學他以前,開始賣小零食了。
不過賣就賣呗,反正他也不在乎這點小錢了。
再過幾天,就可以去鎮上讀書,到時候就開小賣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