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媽,你再婚的事,我不同意
4.媽,你再婚的事,我不同意。
江塵予的早飯是媽媽蒸的大包子,這道飯幾乎每個華國小孩都吃過,但江德琴做的尤其好吃,皮薄餡大,松松軟軟,皮餡融合。
剛出鍋的時候,大包子熱騰騰冒着熱氣,咬上一口滿嘴留香。
江德琴做的大包子很特別,不僅餡好吃,皮也非常好吃,每次江塵予吃完都會忍不住舔手指。
一口氣炫完了兩個大包子,江塵予滿足的眯起了眼,重活一次,能再吃上媽媽做的飯,真是太幸福了。
可是下一秒,江塵予又看到了媽媽在拖地,他忙道:“媽,你不吃嗎?”
江德琴充滿慈愛的望向江塵予,擦了擦額角的汗:“媽現在還不餓,等你江叔叔起床了,我再吃。”
江塵予手中的動作頓了頓,目光也黯淡了。
江德琴口中的江叔叔,名叫江春友,上一輩子是他的繼父。
江塵予七歲時,他那當警查的爸爸在一次執行公務時,不幸因公殉職,從此江德琴沒再動過改嫁的心思。
直到高二那年,他和媽媽回老家過年,鄉下的大姨非要給媽媽介紹對象。
大姨口口聲聲地說着是為了媽媽和自己好,說什麽“女人在外不能沒有依靠”“孩子跟着單親媽媽會遭同學白眼”“給你介紹的男人也姓江,還是我們本家,人很好啊”“你離過婚,能有男人要就不錯了”之類的,硬是把媽媽介紹給了一個做餐飲生意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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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事實是什麽呢?
大姨早就知道江春友有着壞名聲,根本沒女人想嫁給他,卻依然從中牽線,把自己的親妹妹推進火坑,她自己倒是從中撈了不少好處。
而江德琴的性格本就是那種任勞任怨,掏心掏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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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江春友相處了一年覺得還行,就被江春友蠱惑着搬進了他家裏,在他家裏,當不要錢的保姆,每天把一日三餐做好,把家裏打掃的一塵不染。
結果,後來……
江塵予放下了手裏的包子,暗暗握緊了拳頭。
後來,江春友和媽媽結婚後,就不再僞裝了,徹底撕下了僞善的面目,露出了惡魔的獠牙,對媽媽動辄打罵,還屢次出軌找小三。
當時,江塵予剛好是學習最關鍵的時候,江德琴硬是生生的忍下了這些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維持着表面的風平浪靜,家和萬事興。
精神上的折磨作用也到身體,江德琴那陣子瘦得厲害,臉色幹瘦,頭發大把大把的掉。
直到有一天,江春友居然喪心病狂的把那個狐貍精小三帶回家,在他們平時睡覺的床上行茍且之事,被江德琴當場發現。
江德琴再也忍不了了,羞憤的割腕自殺,渾身是血的被推進了重症監護室。
那個場景,江塵予終身難忘,一想起來,就是撕心裂肺的疼和深入骨髓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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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江塵予心緒複雜,語氣卻撒嬌道,“你過來好不好,我有話跟你說。”
江德琴望着兒子,寵溺的笑了笑,終于放下手裏的活,坐到飯桌對面,問:“怎麽了?怎麽心事重重的?”
“媽……”江塵予緩緩開口,一字一句道,“我想跟你說,你和江叔叔再婚的事,我不同意。”
聞言,江德琴渾身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