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 決戰
22 決戰
◎可是那可是足足三頭雄獅啊,他一只雄獅怎麽可能打得過呢?◎
“披風?”喬瑾念沖着樹叢喊道。
披風有些膽小, 但聽見她叫,便走出來,一邊走, 還一邊小心翼翼地看着萊恩。
誰知萊恩壓根就沒有看向他的方向。
這下子, 披風便一溜煙跑到了她身邊,看她在那裏幹什麽。
“去捕獵吧。”喬瑾念想了想, 這是狒狒群捕到的東西,不好給披風吃,畢竟披風沒有出力。
胡狼歪着頭想了想, 就出發去抓獵物了。
平頭哥一向大膽慣了, 誰也不怕,但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就躲在洞裏看着這邊。
這些肉太大了, 喬瑾念也只是烤了一整塊腿肉,其他的都是狒狒群生吃了,他們就是想嘗嘗烤熟的肉,兩種肉味道不一樣。
不一會兒, 胡狼竟然抓回來一只老鼠, 咬死了放在她旁邊, 意思是讓她也去烤了吃。
喬瑾念:“……”
但凡她膽子再小一點,怕不是要跳起來尖叫了!
有時候, 她甚至覺得這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除了老鼠就是蟑螂了, 倉鼠除外, 只要不讓她吃就好, 對于獅子、花豹這種大型貓科動物, 還接受度更高一點。
“你自己吃吧, ”喬瑾念想了想,披風這麽小,一般也就只能獵到一只小羚羊,斑馬什麽的,他還真是沒有辦法,便道,“這兒還有點骨頭給你吃。”
那些骨頭還在火堆旁邊沒有處理,兀鹫也沒有過來呢,便正好都給了披風吃。
躲在洞裏的平頭哥見沒有人理他,自來熟地鑽了出來。
可是,當他走近了,那股子熟悉的氣味便傳到了萊恩的鼻腔裏。
原本以為已經睡着了的萊恩一骨碌爬起,循着氣味,就直接撲向了平頭哥。
他一口咬在了平頭哥的身上,但平頭哥最大的BUG就是,皮毛特別光滑,還又厚,根本咬不住,沒有着力點。
所以,萊恩只好将平頭哥放在地上,用爪子按住他。
被對方這麽挑釁了,平頭哥的暴脾氣又上來了,盡管他身材矮小,但在他的眼裏,看誰都比他小,區區一頭獅子而已,咬他丫的!
然後,所有的狒狒和鴕鳥,都來圍觀平頭哥大戰草原王者——雄獅了。
衆所周知,一般雄獅不會去和平頭哥認真打,畢竟就算打贏了,他們的肉也不好吃,還小,真是得不償失,況且現在雨季來了,大家都不缺吃的,誰願意惹上這麽個煩人的家夥啊?
可是,萊恩必須和他打架,因為他記得這個味道,這是上次把他家幼崽咬流血了的家夥。
當雄獅發火的時候,不好咬死你,那就伸出巨大的爪子,把他原本就很平的頭,向着地面狠狠拍去。
“砰砰砰——”萊恩左右開弓,連續拍了幾次,把平頭哥拍得一瞬間有些懵,不知道自己這是在哪裏。
萊恩正打算繼續拍死他的時候,卻被喬瑾念阻止了,畢竟平頭哥和她并沒有什麽深仇大恨,可能還是她先毀了人家的洞穴,又踩了人家一腳,這才被他咬了一口。
現在,那個傷口也早就好了,況且平頭哥其實挺厲害的,連毒蛇都不怕,也可以做個朋友,多個朋友多條路,又不在獅子食譜上,就算了吧。
“嗷嗚——”喬瑾念沖着萊恩*7.7.z.l撒嬌道。
果然,聽到她的吼叫聲,萊恩還真的放輕了動作,只在平頭哥頭上最後拍了一巴掌,便舔着自己的嘴巴,無所謂地朝着樹下面走去。
這一巴掌意思很明顯,他暫時放過平頭哥了,下次再被他看見,就直接拍死他。
但即使放過了平頭哥,他那大爪子的力氣實在太大了,平頭哥暈了好一會兒,一直躺在原地休息。
不得不說,草原一哥的名號不是白叫的,哪怕是被毒蛇咬了,只要睡一覺就好,現在,重新醒了過來,便再次生龍活虎了。
本來他還想着找那頭獅子報仇呢,但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麽,又改變了主意,湊過來看喬瑾念在這裏幹什麽呢。
看他被萊恩拍了那麽多下,有點可憐,喬瑾念從包裏摸出來一塊肉幹,放在手裏,遞過去,放在他面前:“吼嗚——”
喬瑾念不知道平頭哥的食譜都包含什麽,只知道他也是個肉食動物,最勇猛的就是,他把毒蛇當成辣條吃,不知道斑馬肉做的烤肉吃不吃。
誰知,平頭哥一點也不客氣,一口就直接吞進了嘴裏,咬得津津有味的。
一邊在啃骨頭吃的披風看見了,也過來聞聞,看看她給平頭哥吃的什麽,喬瑾念自然要公平,也給他嘴裏喂了一塊肉吃。
這是為了歡迎遠到而來的客人的,只能給他們兩塊,畢竟這是獅子爸爸捕來的肉,下次她自己捕獵了,就可以随便請客人吃了。
動物界怎麽可能有她這樣随意招待陌生動物的生物呢,所以,很快平頭哥就忘記去找那頭獅子報仇了。
一大群動物吃飽喝足了,萊恩便趁着晚上開始繼續出發,前往南方。
夜晚,獅子的視力很好,天氣也涼快,很适合他們這些毛發比較旺盛的動物活動。
但是,喬瑾念是人類,夜晚的視力不佳,只能趴在萊恩背上睡覺,讓萊恩馱着她趕路。
前往北方的時候,她都不覺得路遠,也可能是因為旱季的時候,萊恩急着趕路,雨季并不着急,他們甚至已經和斑馬走到了一起,第二批的幾百萬的角馬隊伍,還有瞪羚和水牛的隊伍還遠遠在身後呢。
所以,萊恩回去的路上一點也不着急,吃膩了斑馬,他還會跑回去捕捉一些角馬,用來換換口味。
但是,有時候,他們就會不小心闖入了其他的獅群領地,大多數時候,領地雄獅會過來宣誓主權,他們就趕緊離開。
但有時候,有些領地雄獅不講武德。
這天,他們進入了一個火山腳下的地方,暫且稱呼這邊的獅群叫火山獅群吧。
這裏是由三頭成年雄獅和許多雌獅組成的大師群,萊恩追逐角馬的時候,就正好撞上了這個火山獅群。
原本,火山獅群的領地雄獅沖着萊恩吼叫,讓他趕緊離開。
可是,獅群裏有幾只雌獅也看見了萊恩,竟然有些開心的樣子。
這顯然就惹惱了領地雄獅,三頭雄獅竟然準備和萊恩來一場生死大決鬥。
可是萊恩并不是來入侵獅群的,不想決鬥,只想離開,但這三頭雄獅不讓他離開,将他包圍了起來。
喬瑾念急得要命,哪怕萊恩再厲害,可是那可是足足三頭雄獅啊,他一只雄獅怎麽可能打得過呢?
即使打得過,那最後也肯定是兩敗俱傷,她不能讓萊恩受傷,一頭流浪雄獅,一旦在草原上受傷了,小傷有她照顧,萬一傷了脊椎,或者腿部,那就只有死一條路了。
此刻,喬瑾念目光堅毅,心裏想到了很多的事情,想到了萊恩帶着她去蹭奶,想盡辦法想要将她養大,就那樣毫無保留地收養了她。
如果萊恩被雄獅殺死了,反正她作為獅子的幼崽,也是活不下去了,那還不如和他們拼了!
于是,盡管剛剛學會跑步,喬瑾念還是毅然地将石頭長矛拿在了手中,随時準備拼命。
但是,拼命也不能白白死了,她必須想一個辦法。
草原上的王者最怕什麽?
她想起來了,獅子最愛吃水牛,但每年卻偏偏有大量的獅子死于水牛的牛角下。
既然她沒有辦法阻止那些領地雄獅圍攻萊恩,那就只能借助外力了。
狒狒們對于雄獅之間的決戰,一點都不關心,畢竟這和他們又沒有什麽關系,是獅子間的戰鬥。
而鴕鳥也很無所謂,胡狼本來就很弱小,躲在一邊,不敢出來。
當然,喬瑾念也從來不會去指望其他的動物,會智商高到願意為了朋友而拼死戰鬥,這都是動物界的生存法則。
跑着跑着,她便發現有東西跟着她,回頭一看,竟然是平頭哥跟着她。
喬瑾念不理解,這平頭哥難道是去看熱鬧嗎?
算了,她沒有空去管他,只一個勁地往前跑去,想要将水牛引過來,利用水牛來攻擊獅群。
這對于她來說太難了,所以她必須想一個最好的辦法,畢竟她跑得太慢了,水牛說不定先把她給踩死了。
幸好,他們一路走得特別慢,這片草原邊就有一片河流,河流邊有一個大型的水牛群在喝水。
水牛喝水的時候脾氣比較不好,因為喝水和吃草對他們特別重要,被人打斷了,他們會很生氣。
所以,喬瑾念便想趁着這個時候攻擊他們。
但是,她首先必須選一個目标,一定要看起來最暴躁的,而且她一開始不能太過分,不然水牛直接結果了她,那就白死了。
想通了以後,她便上前,先遠遠地對着其中一個最健壯的水牛屁屁上發射石頭。
水牛皮糙肉厚,這些小石頭不能造成多麽大的傷害,可是他也會回頭看發生了什麽。
等他轉過來了,喬瑾念便退後了一些,直接對着他的頭發射石頭,讓他看清楚是她攻擊的他。
都看清楚敵人了,水牛當然不會饒了她,向着她跑來,但速度不快,畢竟又不是什麽天大的仇恨,只是想着過來教訓一下這個小獅子。
雖然她長得很奇怪,還是直立行走的,但她全身上下都是濃重的雄獅味道,在這些動物眼中,他就是獅子幼崽。
她一邊往前跑,一邊回頭,繼續給他頭上發射石頭,一路将他引到火山獅群的領地。
終于看到了正在激戰中的四頭雄獅,此時,萊恩并沒有處于下風,但是他渾身上下都是血,喬瑾念也分不清是不是他的血,心急如焚。
她狠了狠心,舉起石頭長矛,用了平生最大的力氣,沖着水牛頭投擲過去。
“哞——”水牛被砸出了滿頭血,徹底被激怒了,瘋狂向她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