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夢中人(3)
為什麽會在元氏主導權動蕩的時刻,選擇來參加這個無足輕重的真人秀節目?
林沫問了, 可是元先生沒有正面回答, 只是緩步走上前, 路過的瞬間順手牽起她的手。
不同于從前他總愛牽着她的手腕,這一次, 他牽着她的手, 将她的手指盡數包裹在掌心。
林沫低頭, 另一只手剝開他的手指, 然後重新将手與他十指交握, 而後擡起臉沖他一笑:“忽然覺得,這個通告不那麽讨厭了。”
元焯手指稍微緊了緊,看着她的笑眼,問:“原本很讨厭?”
怎麽可能不讨厭呢?只不過,她清楚目前正在積攢人氣, 才勉為其難地說服自己就當和陌生男演員拍一部沒有劇本的愛情片,曲終人散就讓CP過眼雲煙而已。
哪曾妄想會在這裏遇上他?
“嗯,本來覺得這是個大負累,”林沫抿嘴笑看向前路,“現在倒有點感謝公司了。”
“卉春有沒有告訴你, 這個節目是誰替你接下來的?”
林沫搖頭:“她問過, 只說是高層安排的。”
元焯垂下眼睫,輕聲說:“是老爺子吩咐的。”
元董?林沫詫異地擡眼, 天頤跟元氏的關系之疏遠,甚至到了她人在天頤都不知道歸屬于元氏。元董又怎麽會跨越千山萬水, 來指派她一個不知名的小演員來接拍真人秀?
“小順,當初沈霆安排你去念書,你走之前有沒有跟老爺子當面打過招呼?”元先生牽着她順着河道的石階慢慢走到河邊,并肩坐下,“還是說,你誰都沒有告訴?”
看着他将自己的外套墊在她身下,林沫心中一暖,但他的問題仍舊讓她心頭舊傷一疼。
當年離開S市,她算得上是落荒而逃。原本想過去和元家長輩打一聲招呼,卻終究被元堯一句話涼薄地打消了念頭:“我爸看到你就想起林叔,你還是別給他添堵了。”
最終,誰也不知道她北上念書,一如後來她被首任經紀人發掘進入娛樂圈,簽入天頤,回到S市發展,她都始終不曾去過元家拜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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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意識裏,她覺得自己是不受元家待見的人。
“沒有……我誰也沒有說。”
元焯牽着她的手放在膝頭,無奈地輕笑:“看來,當年你是打定主意和我老死不相往來了。”
林沫稍微朝他靠近了幾分:“是想過。”她想過有朝一日會在媒體上“旁觀”他娶妻生子,一生順遂,卻再跟自己沒半點關系。
“這麽殘忍的事,我真沒想到你能做得出來。”元先生像是自語,又像自嘲,“我一直以為你是因為不忍心親口說再見,才沒有到機場送別。”
林沫咬着下唇。他出國那天,剛好是她北飛的同一天——她用這種方式,才讓自己能狠得下心不去見最後一面。他說得沒錯,這麽殘忍的事,她得用盡全部力氣才做得出。
“老爺子一直以為,你和沈霆出國了。而且他跟我一樣,以為你跟沈霆結了婚。”他執起她的手,在白皙溫潤的手背上輕輕一吻,像是慶幸,又像是嘆息曾經的誤會,“這次是他差人給你接的這檔節目。”當然,目的是讓她離元焯遠一點。
被他清晨剛剛冒出的胡茬一戳,林沫感覺手背酥酥麻麻,難得見元先生露出這樣缱绻的表情,她既是心酸又是無奈:“我不知道怎麽會有我和沈叔叔的謠傳,北上之後,我攏共也只和他見過三四次。其中一次是他酒醉,在民政局鬧事,工作人員在他手機裏找到我的電話,讓我去接的他。”
“民政局?”元焯敏銳地捕捉了關鍵詞,“是什麽時候的事?”
“大二那年的冬天,”林沫仔細回憶了一下,“我記得跟班主任請假出來的時候積雪都快淹過膝蓋了,趕到時那裏都快要下班了。”
“你穿的白色羽絨服,他穿的紅色沖鋒衣?”元先生記得倒是分外清楚。
林沫詫異地睜圓了眼:“你怎麽知道?”
他怎麽可能忘記?那張寄給他,用以佐證“林沫和沈霆結婚了”的照片上,他倆就是這身打扮!當初這張照片讓他消沉了多久?再過多少年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有人拍了你跟他在民政局的照片寄給我。”照片上沈霆的胳膊架在她肩頭,狀似親密,“他當時為了什麽事在民政局鬧事?”
林沫蹙起眉頭,那時候她甚至還沒有開始接戲,毫無名氣可言,什麽人會偷拍她的照片寄給元焯?她猶豫地說:“沈叔叔當時有個未婚妻,聽說原本那天是去扯證的。但他未婚妻沒來,到底發生了什麽,他沒肯說。我也就沒問,總之沈叔叔從清晨一直等到傍晚,坐在外面臺階上喝了許多酒,醉了一個人上櫃臺要求登記結婚,工作人員才無可奈何地聯系我接人走。”
“未婚妻為什麽沒來,他也沒說過?”
“沒說,”林沫擡頭看看元先生,無奈地說,“但我爸去世之後,元氏終止了跟沈叔叔的公司的貿易往來,那段時間他的周轉很成問題,甚至……還跟我借過一筆錢,那會應該是他最難熬的一段時光。當然,後來錢都還給我了,而且現在他的公司做得比當年還要好。”說起沈霆的東山再起,她也與有榮焉。
元焯将她的手背放在鼻尖下,重重地一嗅,半是玩笑:“別人的事,你可以稍微不放在心上一些。”
林沫吐舌:“其實我知道的也不多,畢業之後逢年過節我才給他發發短訊。”
“嗯,”元先生老神在在地說,“我知道。”
“你又知道!”林沫嗔道。
“當然,如果不是因為你跟他聯系太少,”元先生一笑,“怎麽會不知道他也參加了這期拍攝。”
林沫猛地從臺階上站起身:“沈叔叔也來參加非常婚途?!”
元先生不滿地一使勁,将她重新拽得坐在身側:“有什麽可吃驚?我都能來,他有什麽不能。”當然,沈霆在男嘉賓之列,也是元先生說什麽都要抽空來錄這期節目的原因。已經讓他家小姑娘的姓名被和“沈霆”兩個字被挂在一起過,絕對不能再讓往事重演。
“可沈叔叔他……”沈霆他真不像會接拍真人秀的那類人啊!
雖然說起來,作為兼職作曲人,沈霆也算是儒商,确實是非常婚途最喜歡的男嘉賓類型之一。但沈霆其人文藝、重感情,當初未婚妻爽約都能刺激得他失态。這樣的男人,怎麽會來參加情感類真人秀,和未知的女明星在鏡頭前談情說愛?
元焯擡手,溫暖的掌心将林沫的眼睛輕輕一覆:“行了,我來都沒見你這麽驚喜。”
林沫眼前一片黑,反倒聽出了元先生口吻中勉強藏起的酸意,噗嗤一笑:“沈叔叔來,我有驚,沒喜。你來,我有喜,沒驚。”
“沒驚?”元先生聲音沉沉,略帶笑意。
“嗯,你的字跡,還有那幅草原上紅頂小屋的畫,我還能認不出是你嗎?”
元焯的手慢慢地從她的眼前挪開,光明一點點的在她面前重現,與之同時而來的,是落在額頭的一吻。
啪!
水花作響,驚動了岸邊的兩人,林沫這才發現遠處河堤邊,正将衣物丢在河水中拍打清洗的村婦笑吟吟地擡頭張望,一邊笑一邊洗,一邊交頭接耳。
她登時紅着臉,坐直了身子——她倒是被遮了眼睛,又背對着她們,可元先生什麽都看得見啊!居然還這麽親昵!
元焯嘴角帶了一絲笑,被她拉起身來,微微躬身在她耳邊說:“節目播出之後,看到的人比她們還多。”
林沫頓時哭唧唧一張小臉,換來某人不懷好意的朗聲大笑。
兩人信步而行,繞着河道返程的時候,洗衣的村婦從他倆身後超過,其中一個大嬸操着一口不标準的普通話朝林沫笑說:“新婚快樂!小丫頭美的咧。”
元焯朝對方謙和地笑了笑以示感謝,林沫則一頭霧水地看人走遠了,才問:“為什麽說新婚快樂?”
元先生側目,雲淡風輕地說:“你這身就是這邊新嫁娘才穿的衣裳。”
“啊?”林沫低頭,看着自己花裏胡哨的一身,深深感覺自己被客棧老板……給坑了。
“沫沫!”
遠遠的,有女聲穿透了古寨的寂靜。
林沫循聲望去,終于看見河對岸正朝他們揮手的卉春,她身旁還跟着個半大少年。
四人在河面的石橋上終于彙了面,林沫才發現卉春身邊的居然是機場的土著少年阿耀。
看見林沫,阿耀先是喜出望外,緊接着看見她與身旁高大英俊的男人相扣的手,笑容又垮了大半:“姐姐,又見面了!”
“還好有阿耀帶着我,不然我還真找不着這地方。”卉春說,“聽說你們拐進這裏,我就來接你了。不過……”說着,她狐疑地看向元先生,又看看兩人十指交扣的手,“元先生怎麽會也在這裏?”@無限好文,盡在晉江文學城
林沫笑盈盈地說:“他是男嘉賓之一啊。”而且,是她配對的那一個。
卉春捂嘴:“這麽巧!”
林沫與元先生相視一笑,都沒說話。
這哪裏是巧合,明明是元先生步步為營好嗎?
“不過說起來,這次節目男嘉賓可真太給力了,”卉春啧啧嘆道,“剛剛我們的車剛好跟着另一個男嘉賓的車一起過來的,他也太有範兒了……”
作者有話要說:
當年的事慢慢要浮出水面啦。
以及,元先生一直暗戳戳地想公開,你們感覺到了咩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