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束,主人一定會來找她讨回吧?
束,主人一定會來找她讨回吧?
舞會從前一天傍晚,持續到第二天清晨。
林姰吃了美食、拍了焰火、看了現場表演,甚至目睹精神亢奮的同學脫下衣服跳進河裏。
累到極致也興奮到極致,最後在拂曉時分,她窩在西裝外套裏安心睡去。
夢裏,她再一次跑在從學校回外婆家的路上。
推開門的剎那,她的腳步慢下來,始終不敢擡頭。
“阿姰。”
林姰張了張嘴,還未發出聲音,眼淚奪眶而出。
無花果樹下,外婆看起來還很年輕,她笑着說你過得好,外婆就可以放心了,外婆這就要走啦。
你要去哪兒啊……
是要忘記所有和我的記憶,開始嶄新生活了嗎?
外婆笑着沒有說話。
睜開眼時,天光大亮,陽光落在身上,像外婆漂洋過海只為見她一面的溫暖目光。
林姰鼻腔酸澀,眼角淚光閃爍。
你看,你不在我還是會去唱歌、跳舞、吃好吃的蛋糕、看絢爛的煙花。
所以,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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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再見啦。
……
那件西裝,舞會結束就被送去高檔洗衣店,花掉林姰半個月的薪水。
她想不通,為什麽如此昂貴的奢侈品可以随意遞給女孩子取暖。
是有錢到不在乎?
還是……對方是她不知名的追求者?
舞會之後他便杳無音訊,顯然是前者。
時至今日,那件西裝外套挂在她的衣櫥,不知道主人是誰。
只是遺憾沒有說一句謝謝。
謝謝那一場舞會,謝謝那一件西裝。
謝謝室友“自作主張”把她從情緒的泥沼裏拉出來。
讓沉浸在悲傷情緒裏無法自拔的她,得以看見了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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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後,林姰和奶奶道別。
她抱着滿滿一籃子無花果,給足情緒價值:“謝謝款待,飯菜超級好吃,無花果也是。”
“你喜歡就多讓他給你做,”盛秋雲瞥了一眼裴清讓,笑眯眯道:“那棵樹他搬回家的時候已經快死掉了,一直當個寶貝似的照顧着,沒想到今年就結果子了,原來是給女朋友種的啊。”
女朋友是假的,但林姰的喜歡是真的。
她買過很多次無花果,都不是小時候吃過的味道,可是奶奶家這棵樹上摘下的果子,和以前在外婆家吃到的一模一樣。
如果這棵樹不是長在奶奶家,她會覺得這就是外婆家那棵。
盛秋雲喜歡她喜歡得不得了:“等哪天有空再來奶奶家吃飯好不好?”
裴請讓垂眸,林姰彎着眼睛點頭,冷清帶刺的人,難得露出不曾示人的乖順。
“送你回家。”
車子發動後,後視鏡仍能看見奶奶站在無花果樹下,笑意溫暖慈祥,有那麽個瞬間,林姰覺得看到了外婆。
車子密閉的空間裏,兩人半生不熟,并沒有很多話聊,裴清讓随手打開車載音響。
如果你在某一段時間聽某一首歌,就會在再次聽到那首歌的時候,回到那段時間。
當《Yellow》的前奏響起,林姰仿佛回到高中。
她曾經很喜歡這支樂隊,喜歡到每次學校廣播站有人點播這首歌,她一定會站在那裏聽完再回班裏。
而裴清讓的歌單裏,好幾首這支樂隊的歌,不是熱門曲目卻剛好是她喜歡的,歌單名字叫lx’s,大概是随便敲下的亂碼。
沒想到八竿子打不到的兩人,喜好竟然能重合:“這是我高中最喜歡的樂隊。”
裴清讓好像對什麽都不上心,只輕輕“嗯”了聲作為回應,沒有問她最喜歡哪一首——如果他問的話,她還會告訴他,她最喜歡的就是這一首。
“上學的時候,他們來倫敦開了好幾次演唱會,本來都買到票了,但時間不湊巧。”
她要打工、上課、考試、寫論文,自己供應自己讀書,不可能随心所欲肆意揮霍。
裴清讓不帶情緒地說:“我去看過,很多次。”
沒想到他是這支樂隊的死忠粉,林姰感嘆:“這麽喜歡。”
他說話時的懶散和漫不經心,配上那張覆着霜雪的俊臉,讓他說什麽都像是敷衍:“還好。”
還好?明明應該是非常非常喜歡。
不然為什麽要去看那麽多次現場。
是太閑了還是錢太多沒有地方花?
更何況這是一支英國樂隊,他需要從讀書的美國飛到她上學的英國。
“如果我去看現場,說不定能在現場遇見你。”
就像五月舞會那天,一不小心闖入他的鏡頭。
她的目光從車載屏幕,到他搭在方向盤修長白皙的手,上好白玉雕刻的一般,骨骼清秀青筋脈絡明顯,不知道牽起來是什麽觸感。
“那還真是可惜了。”
他說話總是簡短,聲音其實很好聽,幹淨清澈,就是不知道說情話的時候是不是也這樣冷淡。
林姰眼神真摯,不由感慨:“裴清讓,你真的很高冷,難怪找不到女朋友。”
裴清讓睨她一眼,嘴角難得勾了下,看起來好像很軟:“跟你說的已經算多。”
語氣裏似乎有淡淡的無可奈何。
車到半程,林姰手機震動,是好友祝餘。
“寶!我最近給你考察了一個男生,本碩C9,個子一米八,長相很清秀,是個不婚主義……”
她和裴清讓的事太過突然,還沒來得及和好友交代,她對祝餘向來沒有任何隐瞞。
林姰看了眼這位開豪車的高冷帥哥,低聲說:“我已經找到假結婚對象了,還沒來得及跟你說。”
祝餘緩了半天:“誰?你可千萬要小心!他說不定是騙財騙身騙色!”
誰對她騙財騙身騙色,裴清讓都不可能,財他自己有,至于“身”和“色”,還不确定是誰騙誰、誰更吃虧一點。
他身上幹幹淨淨的清冷勁兒太勾人,越是禁欲越是惹別人對他做點什麽,美色當前,誰能不低頭。
這事兒一時半會說不清楚,林姰道:“等見面跟你說。”
“好,”祝餘應下來,“還有還有,十萬火急,我又卡文了!”
林姰耐心詢問:“卡在哪裏?”
祝餘同學從前段時間的同學聚會獲得靈感,要寫一本男主暗戀女主十年、同學聚會久別重逢的小說。
這會兒,她正垂頭喪氣:“卡在男女主十年不見久別重逢的第一句話!”
林姰蹙眉:“十年沒見面,那叫什麽喜歡……”
祝餘解釋:“只是女主視角裏十年沒有見!男主當然去見過她很多次呀!”
“這樣啊……你的男主還是個大情種呢。”
現實生活中,怎麽會有一個人不報希望地暗戀一個人十年,還在對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去見對方。
也就是祝餘這樣的母胎單身,能寫出這樣完美深情沒有瑕疵的男主,因為對愛情還存有美好幻想。
“現在是什麽情況?”
祝餘語速飛快地講完前後劇情:“現在就是,男主在同學聚會上遇見暗戀的女主,我想不出他第一句話會說什麽!”
林姰沒有暗戀的經驗,甚至沒有喜歡過任何人,遲疑着開口:“……好久不見?”
“太普通了,我要那種深情又不至于太深情的,男主現在肯定是面無表情冷若冰山極力克制自己的狀态……”
林姰保證:“我一定幫你好好想想,現在還有事,回家跟你說。”
祝餘:“好!”
林姰挂斷電話,齒尖無意識咬着下嘴唇,那是她糾結時慣有的細微動作。
“遇到什麽事了嗎?”
開車的人沒有看她,車窗外五光十色的霓虹飛快向後,他英俊白皙的臉隐匿在陰影中,鼻梁到下颌的線條凜然俊秀,沒有任何緩沖。
林姰發現,原來他下颌靠近脖頸的位置也有痣,那塊兒的皮膚不見陽光,有種冷瓷的質感。
“祝餘業餘在寫小說,現在卡住了。”
她想破腦袋也想不出有分寸感、又能體現暗戀的話,只好向裴清讓求助:“你說,如果一個男生暗戀一個女生十年,他們重逢的時候,說的第一句話會是什麽呢?”
她像是解題一樣提出自己的思路:“他肯定不能一上來就說我喜歡你。”
“為什麽?”
林姰從自己的角度出發:“那樣很像是道德綁架,你看我都喜歡你十年了,你是不是也應該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