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嫌疑人1
嫌疑人1
封析揚電話聽筒聲音大,他倆又離得近,竹韻其實聽到了葉瓊秋的話。
為了避免尴尬,只能裝作什麽都不知道。
封析揚對竹韻笑了笑,似乎采納了葉瓊秋的意見:“不早了,餓不餓?要不去吃點東西?”
見他有些局促,竹韻反倒坦然了:“之前你在醫院,讓阿姨誤會了,如果你覺得困擾,我可以去向阿姨解釋。”
封析揚本能地就要說“不用”。
嗆了一口才說:“沒事,我不覺得困擾。”
想想好像又不對,這話聽起來怎麽好像……又往回找補似地:“我自己和她說。”
竹韻覺得有些好笑,她認識封析揚這麽久還是第一次見他這樣無措。
封析揚已經恢複如常:“我把最後這本看完,咱們去吃東西,稍等我一下。”
竹韻面前已經空了,她把看完的那些拿回檔案架,按編號放回去。
扭頭準備問封析揚要不要幫忙,卻看見燈光下,封析揚垂着眸,神情專注。
平整的額頭和流暢清晰的面部輪廓線條,使得他的臉部看起來非常協調和有立體感。
就像顧明珠說的,封析揚确實有幾分像黎明,鼻子高挺,鼻梁直挺,鼻型完美,不笑時,有種淩厲感,可他唇峰明顯,嘴角微微上揚時又極具魅惑。
很是養眼,算得上十足的美男子。
封析揚好像察覺到有人盯着他,擡頭看過去。
竹韻:“把那些都給我,我放回架子。”
時間不早了,兩人在樓下随便吃了點東西。
最近幾天連着發生了幾次傷人事件,封析揚堅持送竹韻回家。
分開前竹韻說:“我明天去看守所,就不過來了。”
封析揚連答了兩聲“好”:“你先忙你的,有情況随時聯系。”
然後看着竹韻進了樓道,上樓開燈,才離開。
一個人往回走,心裏莫名有種失落感,習慣性地伸手去摸口袋,才想起來,沒煙。
他突然發現,好像只要有竹韻在,他就沒那麽想抽煙。
如果以後她都在,是不是就再也不會依賴香煙了?
……
回了家,洗漱上床,竹韻抱着老五翻閱看守所傳過來的案情資料。
這個案子還在案件審核準備起訴階段,是封析揚回市局前,刑偵支隊的最後一個案子。
嫌疑人叫吳棟,是外省來陵市務工人員,在一間超市做雜工。
為了節省開支,他租住的房子是老城區的舊民房。
房子在內河彎,彎裏矮舊的民房一棟接着一棟,算得上繁華城市裏被遺棄的貧民窟。
那日,已經是下午四點,吳棟渾身是血,跌跌撞撞地跑出來,在巷口的小賣部用公用電話向自己的同事請假求救。
卷宗裏寫着吳棟的口供——“我打了電話回超市,接電話的是同事小張,我告訴她我家中出事了,有人闖進屋殺了人,我受了重傷,快報警。”
與小張核實,口供屬實。
竹韻皺眉,換做正常人,好不容易從兇手手下逃脫,應該馬上撥打報警電話,他為何卻打回單位,還讓別人報警?
警察趕到現場後疑點更甚,吳棟租住的是劉勇家的一間屋子。
劉家共有三間房,南邊的主卧是夫妻倆的卧室,東邊的次卧是女兒劉穎的卧室,西邊就是吳棟租住的那間,共用堂屋,外面還有個院子,廚房和衛生間在院子的角落裏。
警察進門,穿過院子,看見男主人劉勇倒在堂屋裏,再一眼看見西邊房間的門上挂着把上了鎖的挂鎖。
吳棟表示,那是他逃出去時鎖上的。
逃命的時候還有時間給門上鎖,簡直匪夷所思。
女主人缪倩和女兒劉穎都死在了主卧內。
根據法醫鑒定,三人都死于刀傷,從傷口判斷,是同一種兇器,一把水果刀。
傷得最重的是劉穎,脖子被連砍數刀,甚至能看到露出的頸椎,幾乎被砍斷。
死亡時間,缪倩和劉穎都死于淩晨五點左右,劉勇死于下午三點左右,
而吳棟的屋內,也到處都有血跡,還找到了那把行兇用的水果刀。
吳棟稱,早上起床後,他出了房間,發現兇手,便與兇手扭打。
兇手捅了他幾刀,他從兇手手中奪過了那把刀,躲回了屋內包紮,所以房間裏有血,刀也在他的房間。
期間,他還與兇手喊話,讓他走。
之後警察在現場找到了不屬于吳棟的鞋印,還有一滴來歷不明的血滴。
并且,從廁所的窗戶處也提取到了同樣的鞋印。
但盡管如此,吳棟也百般辯解自己不是兇手,可兇器在他的屋內被發現,證據确鑿,警方認為,鞋印是吳棟做的假象,以此結案。
至今還沒有對吳棟提起訴訟,正是因為案件中的腳印和血滴,仍是疑點。
這樁案件不合常理的地方簡直不是一點兩點。
竹韻又翻到了現場的照片。
劉穎母女死在主卧,女兒劉穎仰躺在床上,四肢并攏,衣着整齊,身上還被蓋了一床被子,反觀母親缪倩,倒在地上,穿着睡衣,姿勢扭曲。
而劉勇應該是從外面回來的時候被在房裏等待的兇手殺害,
竹韻心裏泛起一陣怪異感。
她記得前兩天的講座中,羅伯特·雷斯勒說過有一種情況,兇手對死者有很深的感情,他們不能接受死者死後的模樣,會對死者梳妝打扮,也是自己的一份忏悔。
看起來證據确鑿,但兇手一直沒有認罪,現場也有疑點。
竹韻在心中理了一遍頭緒,打算明天好好會一會這位吳棟。
第二天,竹韻起了個大早,她住在城東,而看守所在城西,要跨越整個城區。
她索性早些起床,坐公交慢悠悠地過去,路上還能再理一理思路。
市局這次讓她見一個還沒有最後定罪的嫌疑人,正是出于謹慎。
一路上被颠得昏昏沉沉,不知道過了多久汽車終于到站。
竹韻看了眼手表,時間剛剛好。
和門衛說明了來意,拿出市局開具的條子,竹韻順利進入。
已經有警員等着,帶着竹韻進了探視室。
很快,看守押着吳棟過來。
和竹韻想象中的差不多,吳棟,面相憨厚,膚色偏深,身體壯實。
他的手臂上還有自述中與兇手搏鬥時留下的疤痕。
竹韻做了簡單的自我介紹,吳棟也不知道有沒有聽見去,只木讷地看着她。
直到她說:“你一直喊冤,卻又無法自圓其說,如果你提供不了确實有用的證據,沒有人能幫的了你。”
吳棟的目光這才動了動。
竹韻:“那麽下面,我問,你答,可以嗎?”
吳棟點了點頭。
“你逃離兇案現場,為什麽不是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而是打給同事,要求他幫你報警?”
吳棟:“我也不知道,我只記得當時害怕極了,我根本想不起來我該做什麽,能做什麽,只是本能地撥出了一個自己記得的號碼。”
其實這很正常,人在應激狀态下,不能用平常的行為和心理去做衡量标準。
而且吳棟沒有給自己找任何說辭,這就是人最本能的反應。
竹韻鼓勵道:“很好,就這樣,想到什麽,知道什麽就說什麽。”
她接着問:“你說你早上起床出門後發現了兇手,和他進行搏鬥,之後躲回了屋裏?那個時候是幾點?”
吳棟:“具體時間我不記得,但是我通常七點起床,我想,超不過七點半。”
“可是你一直等到了下午四點才跑出去求救。”
吳棟好像回憶到了什麽可怕的事情,渾身顫抖:“我真的害怕極了,他捅了我好幾刀,我的傷口在流血,我要為自己包紮,所以我的房間裏有血,”他開始有些激動起來,“我跟警察說了,可是他們不相信。”
“吳先生,別激動,”竹韻安撫道,“我相信你,你可以都告訴我。”
竹韻的語氣輕柔,仿佛是一劑鎮定劑,吳棟竟真的平靜了下來。
吳棟說:“我奪過了兇手的刀子,反鎖了房門,我求他離開,但是,他一直沒有離開。”
竹韻溫柔地看着他。
“我受了傷,很不舒服,我開始暈暈沉沉,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又聽到了外面有打鬥的聲音,但是這個聲音很快就停止了,我又等了很久,确定兇手已經不在房子裏,才敢跑出來。”
吳棟說他将刀子奪走,帶進了自己房間,可法醫鑒定,最後一名死者劉勇身上的傷,與其妻女出自同一把刀。
前後矛盾,這就是警方認定吳棟是兇手的最大證據。
“出門後你做了什麽?”
“我……”吳棟好像有一瞬的猶豫,“我鎖了房門。”
竹韻等着他解釋。
吳棟只幹巴巴說了一句:“我不知道,不記得了。”
和之前的“不知道”不同,他沒有加以解釋,卻多了一句“不記得了”。
竹韻幾乎是立刻斷定,吳棟在撒謊。
但她沒有揭穿,只是繼續問:“你和劉穎關系好嗎?”
吳棟搖頭:“我其實很少能見到她,見面也只是點個頭,她早上一早就出門,晚上下晚自習回來我都回房了。”
這是實話。
但竹韻不打算放過他:“但是,劉穎很漂亮。”
吳棟像是沒聽出她話裏的暗示:“是挺好看,但是和我沒關系,我有喜歡的人,是我們超市的收銀員,我想追求她,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機會了。”
竹韻:“你不是說你沒有殺人嗎?那,為什麽沒有機會?”
吳棟驀地睜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