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他的兄弟
第28章 他的兄弟
究竟是哪裏出了問題,我盯着病房的天花板複盤。
平時因為過敏,我一般都繞着狗走,其實只要不在口鼻皮膚上直接接觸,不會有什麽大事,頂多起些小疹子,吃顆藥就下去了。但今天因為太熱,所以解下了圍巾,因為要給達米安看手上的傷,所以拿下了手套,之後就被熱情的狗狗舔了一下。果然就算他是個好人又怎麽樣,我還是跟他八字不合啊!!!
遠離,必須遠離,這已經不是什麽喜歡不喜歡的事了,再跟他待一塊我就要被克死了。
說走就走,正好要去福爾摩斯家過新年,達米安再怎麽也不會追到貝克街去。
我剛準備自己拔針,就聽到外面傳來向這來的說話聲,伴随着的還有達米安和一個不知道是什麽人的争吵。身體比腦子反應更快,在我還沒思考出來為什麽要裝作沒醒的時候,身體就恢複成原來的樣子了。
所以我到底在躲什麽,我才是受害者啊!
門口的兩人沒有進來,隔着一扇門,聽得不太清楚。
“達米安,如果你真的喜歡她就應該讓她過上平安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不光自己保護不了她,還讓她受到傷害。”
“德雷克,別拿你那一套來教我做事。”
德雷克?啊,我記得這是阿比蓋爾說過的那位達米安養兄的姓氏,那會她念叨了好幾遍,言語豐富地形容了一遍這位養兄弟手段怎樣厲害,我才記得這麽清楚。聽達米安這語氣,看來他們關系是真的很惡劣,大家族真是可怕。
“呵。”那個德雷克像是被氣笑了,“如果不是你讓人橫着進了醫院,迪克要趕回布魯德海文,我會特地抽空從公司過來跑一趟?”
“這裏我都處理好了,本來也沒你的事。”
“達米安,你知道什麽是愛情嗎?現在因為一腔熱情纏着她,之後呢?你有沒有想過以後,等你玩膩了,她要怎麽自處?”達米安的那位養兄聽起來情感非常充沛。
“玩膩了???什麽亂七八糟的?”達米安說,“我不需要別人來質疑我的決心,人類平均壽命也不過七十幾年,七十年,人可以堅持每天吃飯睡覺,為什麽不能一直喜歡一個人。”
少年人的熱情和勇氣總是如同火山爆發一樣,不計後果地噴發出來,滾燙,炙熱,邁過高低錯落的岩石丘陵,也要以排山倒海的氣勢向旁觀者展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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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這是感情裏最常見也是不可靠的誓言。父母可以頭也不回地離開,朋友可以輕飄飄就從生活中永遠消失,我從未見過永恒。承諾雖然虛虛無缥缈但能給人希望,可我連騙一騙我的話,也沒有聽過。
放在被子裏的手慢慢攥緊,睫毛不受控制地顫抖,喉嚨好疼啊,疼得我想哭。
“你趕緊離開,我不會走的。”
“哼,記住你今天說的話。”
提姆帥氣地轉身,衣擺在身後劃出一個弧度,走過拐角,他按着耳機說:“搞定,我肯定葉穹絕對聽見達米安表明心意了。”
斯蒂芬妮歡呼一聲:“愛死你了提姆!多虧有你在。”
“不過我不明白,為什麽一定要逼着達米安告白?”提姆突然問起。
“因為羅賓都喜歡鑽牛角尖。達米安是這樣,你我也是這樣。沒有人在旁邊推一把,恐怕一直會沉浸在自己做錯了事的情緒裏,不敢再進一步。不過我也沒想到,達米安這麽容易就被激出了真心話。真讓人感動,一輩子啊”斯蒂芬妮想想都覺得心要化了,多麽純真質樸的感情,不摻雜任何利益糾葛。
“哎”提姆悠悠地嘆了口氣,“會說好聽話就是吃香啊,你是嫌棄我不會說話還是年紀大,我對你是真心的,你說,我一定改。”
斯蒂芬妮聽着瘆得慌,立刻打岔,提姆哪都好,就是有點小心眼:“你剛才那話說得不就挺好的,就是有點浮誇。”
“不耳熟嗎?上周三,16集,男二打了男主一拳,讓他離女主遠一點。”
“哦哦哦!想起來了,你比男二演得好,真的,你什麽時候下班,我去接你?”
提姆這才好心情地應了一聲:“不幹了,一天天的給韋恩父子當牛做馬,走,去看電影。”
斯蒂芬妮沒想戳穿他,他也就嘴硬,現在給自己放半天假,晚上還不是乖乖爬起來熬夜看報表。
門把下壓,我沒有聽見腳步聲,但能感到屬于另一個人經過時的風從手上掠過。
糟糕,裝睡的後果就是不知道該在什麽時機醒來。現在睜眼,顯然說明我偷聽到了他們剛才的談話。我控制着眼珠不要亂動,達米安怎麽還不走,救命,我眼睛好酸!
椅子被輕輕拉開,之後我聽到了翻書的聲音。忍了一會沒忍住,我轉轉眼珠,悄悄睜開了一條縫。
達米安已經換掉了那身繁複的西裝,病房裏開着空調,他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緊身半高領長袖。就是這樣還嫌熱,袖子被撸起,露出一截緊實有利的小臂。
《心理側寫之精神》又是一本厚得能擋子彈的大部頭書,通篇都是我需要查閱字典才明白什麽意思的內容,就跟他送給我的那幾本書一樣。而且标題太長,後半部分完全被他的手擋住了。
他的閱讀速度很快,翻開下一頁時手抖了一下,我親眼看着一本薄薄的,粉色的,上面畫了氣球和糖果這種甜蜜元素的小書,從那本大書後面掉了出來。
而且那個封面該死的熟悉,如果沒有猜錯的話,那本書應該是一本少女漫畫,而沒有顯露出來的标題,寫的是《讨厭的他總是出現在我面前》。這本單行本這個月月初才在當地限量發售,運輸到哥譚走運輸公司少說要一周他怕不是我的忠實粉絲吧?
我隐姓埋名跨國畫少女漫發售,就是避免周圍人發現的可能,結果還是給你看上了?!
剛才就握緊的拳頭更加用力,指甲深深地嵌進掌心裏,剛才過敏怎麽沒給我暈上三天三夜?為什麽要讓剛剛受了傷的我受到這種傷害。
那書,那書有毒啊……
賺錢麽不寒摻,什麽題材火畫什麽,失憶、誤會、白月光、帶球跑、救贖,簡直是五毒俱全。當然,作為一本少女漫畫,不能是純虐,甜也真的甜,講究的就是一個大起大落,分分合合,不過甜蜜的部分都是我生産的工業糖精。燭光表白、英雄救美之類的,全是老套路了。
等等,其中有一段女主角幫男主角補習達米安,那天來我家,該不會就是受這個啓發???
好羞恥,羞恥得我瞪大了眼睛,和達米安對上視線,只見他驚慌地把書合上,正正好好沒有鼓起,那本用來隐藏的大部頭一點都看不出痕跡,裏面估計被他挖空了。
“你醒了。”
“嗯。”
我們尴尬地對視,我怕他發現我裝睡,他怕我發現他在看全片都在說你愛我你不愛我的少女漫畫。
“拔、針。”我一開口發現喉嚨仍舊難以說話,聲音嘶啞,像是從縫隙裏擠出來的一樣。可我不能不說,再跟達米安僵持下去,就要回血了。
達米安看着葉穹顫顫巍巍擡起的手才明白她的意思,立即上前按了呼叫鈴。
護士利落地拔針,回頭理所當然地吩咐達米安:“過來,幫她按好。”
達米安用力按在醫用膠布上,眼睛不敢看我,掌心的熱度溫暖了我那只輸液輸得冰冷的手。他皺着眉雙手都覆上,讓我僵硬的肌肉緩和了許多。
他的手緊了緊,驀地出聲,認真地說了一句:“對不起。”
我一頭撞進他綠色的眼眸,毫不躲閃,他直勾勾,像翡翠一樣幹淨剔透的眼睛。
一樣啊。
他的眼神和那只小狗一模一樣,除了喜歡,什麽也裝不下了,這種樣子要我怎麽怪他。
“它叫什麽名字?那只小狗。”
達米安愣怔的樣子看上去有點呆:“沒有取名。”
“可以叫格勞克斯嗎?”
格勞克斯,海神?不,不對,glaucus也是拉丁語,是閃閃發亮的意思,同時也指向了綠色的眼睛。
達米安的心在被審判的邊緣高高吊起,迷迷糊糊地在雲層中漂浮時,因為一個虛無的、沒有根據的猜測而瘋狂跳動。
是他想多了嗎?也許葉穹根本就不知道這些冷門的知識。可她去過很多地方,又說不定,那個聰明的福爾摩斯曾經對她說過。
滿腦子的猜測最終只化為一句話說出口:“好,它會喜歡這個名字的。”
“你說的可不準,下次有機會的話,再讓我見見它吧。”我彎起眼睛,一字一句說道,“帶上手套口罩的那種。”
達米安一只手捂住了臉,悶悶地說:“你就這麽不怕死。”
“不怕啊,如果因為害怕就要錯失這麽一只可愛的小狗,那才要後悔一輩子吧。”
一股熱流順着脖子後面攀上耳根,達米安熱得想把空調全關了。
太讨厭了,這句話真的只是在說狗嗎?
他受夠了一直猜測下去,等到他們在一起的那天,他一定一定要全部問清楚!
“幾點咳咳咳”我猛地坐起,急得被口水嗆了,讓殘破的喉嚨雪上加霜。
“幾點了?”
“九點十七,有什麽事要做?”
“周二的九點十七?”
“已經周三了。”
我原地躺下,安詳地閉上眼睛,仿佛已經去世一樣。
“葉穹?”
“沒什麽,我誤機了,準備好吧,有一個麻煩的人要來哥譚了。”
作者有話說:
葉的那些朋友不是對她不好,而是你不能指望那幾個情感障礙的高智商人士對她說我們會永遠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