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吃不慣也不知道回來”
第13章 “吃不慣也不知道回來”
第二天醒來,林夕感覺天都黑了。
她昨天晚上喝的不多,還不至于讓她到斷片的程度,所以她清清楚楚地記得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麽。她不僅耍酒瘋坐在周朝的大腿上和他接吻,讓他不要去相親,最後還非常狼狽地跑回家裏吐。
記起來這些,林夕尴尬得臉頰發燙,死死把自己的腦袋埋回了被子裏。她身上很幹爽,昨天晚上她吐完後喝了阿姨煮的醒酒湯就清醒了很多,她嫌棄自己身上渾身都是酒味臭,所以還強撐着去洗了個澡。
完了,林夕的大腦一片空白:她自己都覺得臭,但她昨天晚上還和周朝接吻了。果然帶着情緒喝酒容易醉,明明她昨晚也沒喝多少,怎麽會耍酒瘋耍成這樣?
林夕在床上裝死了一會,還是不得不面對現實,拿過手機查看有沒有新消息。入目第一條就是周朝發的:[醒了發條信息給我。]
林夕呆呆地看着那條信息,雖然昨天晚上的情況有些混亂,但再怎麽說,周朝也是和她接吻了,似乎還吻得很難舍難分。她喝醉了,他又沒有喝醉。所以周朝還是對她有心思的吧?
林夕回他:[醒了。]
她正要退出來和周朝的聊天框起查看別的信息,周朝卻幾乎是秒回:[醒了就出來。]
他在她家門口嗎?林夕一下子就着急了起來,她回了周朝一句“等一會”,一時也顧不上多想,趕緊起床洗漱和換衣服。為了挽回自己昨天晚上破碎掉的形象,林夕特地換上了一條修身的粉色毛衣裙子,換完之後林夕又覺得自己的臉有點太素,于是她簡單地打了個底。
做完這一切已經半個多小時過去,周朝沒有催她,林夕也拿不準他是不是在門口等着。林夕今天起得晚,下樓的時候她爸媽已經不在家了,她跟阿姨打了個招呼就出了門。
一打開門,她就看到了周朝。他站在門邊,背脊直挺,正安靜地低頭看着手機。林夕莫名有些尴尬和緊張,她低頭摸了摸自己的劉海,朝周朝走過去:“你等多久了?”
“沒多久。”周朝臉色平靜地收起手機看向她:“吃早餐沒有?”
林夕小幅度搖搖頭。
周朝的視線從她臉上往下滑,粉色的衣服襯得她臉色很好,毛衣裙是修身包臀的,腰間那裏收了進去,顯得她的身材很好,但是這裙子看起來單薄,而且裙子的長度也只到她的大腿根。
周朝蹙了蹙眉:“去拿件外套,帶你出去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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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不願意,搭了外套就不好看了:“我不冷。”
周朝卻堅持,語氣帶了些不容置喙的意味:“要穿的,今天有風,外面會更冷。”
周朝這樣略帶着命令的口吻讓林夕一下子就想到了一些不太好的回憶。明明他的語氣很正常,她卻不受控制地想起周朝強硬的一面,腦海深處被她刻意忘掉的回憶此刻排山倒海一般朝她湧來,她想起來緊閉的房門、想起來冰冷的鎖鏈、想起來……
林夕的情緒有些不受控制,語氣急速變差:“那我不去了。”
周朝一頓,旋即語氣無奈地軟了聲音:“那就不穿,等會要是冷穿我的外套。”
林夕抿了抿唇,現在畢竟是她想要和周朝和好,想要周朝不再出事,她在心裏勸說自己态度要好一點,但再開口時她的語氣還有些僵硬:“去吃什麽?”
周朝對她太過了解,見她別別扭扭問吃什麽就知道她是不想說這件事了,他幾不可查地蹙了蹙眉,卻還是順着她的話說:“吃城南那家小馄饨好嗎?”
那家小馄饨在他們之前去學的路上,以前他們經常一起順路去吃一碗。林夕在外地的時候常常不吃早餐,有時候也會懷念起這碗熱騰騰的馄饨。于是她點點頭說“好”,周朝正要去開車,林夕又不滿意了:“騎電動車吧……一大早的不想坐汽車,會頭暈。”
周朝早習慣了她嬌氣,他臉色不變地應下:“好,我去開過來。”
林夕剛剛的話是下意識說的,他們十幾年都是這樣的相處模式,她已經習慣了。從前她比現在還要更嬌氣,周朝卻總是好脾氣地讓着她,她說什麽他都說好,特別是他們談戀愛之後,周朝更是事事都順着她。但是冷靜下來反應過來後,林夕又覺得有些窘迫,他們現在又不是男女朋友了,她剛剛的語氣卻跟撒嬌沒什麽兩樣。
想到這裏,林夕感覺自己的臉頰有些微微的發燙。好在周朝去車庫牽電動車過來,她還有點時間可以降一下臉頰的溫度。
電動車是真的電動車,很小一只,只夠坐兩個人,和周朝矜貴的氣質很不相符。但是沒辦法,市區裏面禁摩,周朝就算想騎他的重型機車也沒辦法。
林夕倒是挺想坐他的機車的,之前他載着她去郊區兜過幾圈風,倒不是她覺得兜風的感覺有多自由,而是周朝騎機車的樣子真的很帥,那種帥和他平時波瀾不驚的樣子大相徑庭,是一種離經叛道一般的帥。周朝本就是一個很矛盾的人……
林夕察覺自己又要想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她及時止住回憶。大概是因為她想和周朝重新開始,随着和周朝接觸的變深,她想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周朝在這時候把小電動給開了出來,林夕沉默地坐上後座,周朝本來要開車,看了她一眼後,他把身上的黑色夾克外套脫了輕輕披在林夕身上,又低聲道:“擡手。”
林夕有些抗拒道:“我不冷……”
“我熱。”周朝聲音淡淡:“你幫我穿着,我有點熱。”
林夕狐疑地“哦”了一聲,手擡起來穿進衣服的袖子裏,周朝臉看着她穿好外套,這才坐上了前座。
電動車啓動,林夕原本習慣性地想摟周朝的腰,手在空中停頓了一秒後,又改成牽住周朝的衣角。
周朝沒有回頭,一路沉默地載着她。到了吃飯的地方,兩人自然地在小馄饨鋪外面靠門的位置坐下,周朝跟老板娘說要兩碗鮮肉小馄饨,老板娘朗聲應好,她擡眼看向他們桌子的方向,語氣頓時變得有些驚喜:“咦,小夕回來了嗎?”
林夕沒想到老板娘還記得自己。雖然她讀高中那會經常來這吃馄饨,但那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雖然她這幾年長相沒什麽變化,但做生意的每天要見這麽多人,沒想到老板娘還記得她。林夕站起來笑着和她打了聲招呼:“是我,姐,你還記得我呢。”
老板娘笑道:“當然記得,你們高中那會可幾乎天天來吃。”老板娘看了一眼周朝,又看了一眼她,笑得眼睛快眯在一起:“還在一塊呢,真好。”
林夕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正想解釋的時候,周朝已經截過她的話頭,他禮貌地對着老板娘颔首:“您忙,不用管我們。”
現在正是早餐高峰期,這家店開了幾十年,生意很好,現在确實很忙。老板娘也沒空再和他們寒暄,應了一聲後就埋頭記單。周朝坐回他們的位置,臉色自然地抽了兩張紙巾擦了一下桌子。
兩碗熱氣騰騰的小馄饨很快上來了,馄饨皮薄肉多,餡料調得鮮美,湯也是骨頭湯底,幾口下去林夕的表情都舒展開了,她感覺自己的胃暖乎乎的,又暖又舒服,舒服到她都快要忘記這段時間發生的一切,以為生活本就該這麽安逸。
林夕很久沒在早上吃這樣好吃的小馄饨,吃得專心,自然也沒有注意到周朝頻頻看她的眼神。她把湯都喝得一幹二淨,擡頭時才發現周朝正看着她,臉色晦暗不明:“你在外面……吃的不好嗎?”
林夕意識到自己剛剛的吃相可能有些難看,她正想掩飾地說是肚子餓了,又想起來她的目的是和周朝複合,于是她的語氣帶上了幾分賣可憐的意思:“外面的東西吃不慣。”
周朝頓了一下,旋即聲音淡淡,語氣晦澀不明:“吃不慣也不知道回來。”
林夕瞬間閉上了嘴,剛剛還和諧着的氣氛一瞬間變得有些糟糕。
“……走吧。”周朝卻先轉移了話題:“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