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上課
上課
第二天,階梯教室有陳武舟教授的課。
“同學們,今天早上我去買早點的時候,和一個60多歲的老哥拼桌。我們邊吃早點邊看新聞(早點鋪子在軍民路,叫食為天,這家的豆腐腦、獅子頭、生煎很地道,推薦給你們。),就聊到了律師這個職業。老哥說,律師是什麽人?律師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吃了被告再回頭吃原告。”
“有人說律師是一個哲學家,他要告訴當事人,所有的獲得必須付出代價,你願意付出什麽樣的代價。律師的作用就是告訴當事人不是應該獲得什麽,而是應該放棄什麽。”
“律師作為法律的執行者之一,也是離人性本質最近的一個職業。他接觸形形色色的人,處理大大小小的事。從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救人危難人卻賴賬不還的借貸、趕時間大刮小蹭的交通事故、調解過程中的談判、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糾紛等。”
“左邊同學一組,中間同學一組,右邊同學一組,給你們5分鐘讨論我講的這三段話,5分鐘之後各組派代表談談你們的想法。”
陳武舟教授端起自己的枸杞養生茶,看着滿場的肆意張揚、浮動的明媚青春,真好呀!
“ 五分鐘時間到,左邊小組是哪個代表?”
“陳教授,我是左邊小組的代表,我叫袁詩詩。律師吃了被告吃原告這樣的負面評價是對律師的誤解,我認識的律師他們都有這樣的信念:一是把當事人的案件當作是自己的案件;二是對待每一個案件就像對待他的第一個案件所付出的精力來回報當事人的信任。他們都是很棒的律師。每一個人需要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時候,能夠給予你幫助的也只有律師。”
大家鼓掌。
“陳教授,我是中間小組的代表,我叫李宗浩。付出代價、放棄什麽,這幾個字明顯是讓當事人妥協,這是果。調解程序中,當事人可以選擇自認,妥協一部分利益。訴訟程序中,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妥協一部分利益。但是這些都不是付出代價和放棄什麽,這是當事人在行使民事權利,這是因。最後引用《律師》裏的一句話: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大家鼓掌。
“陳教授,我是右邊小組的代表,我是沈如一。律師是一個看起來很美、說起來很煩、聽起來很酷、做起來很難的職業。律師不是正義的化身,他只是通過以維護委托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方式去實現社會正義的目标。律師能夠看盡人生百态,領略人性本質,還能不忘初心,這才是法律人的應有的專業素養。”
大家鼓掌。
陳武舟教授高舉雙手,大力地鼓掌,不停的鼓掌,掌聲蓋過所有人。
“我能給你們授課,我很榮幸。前程似錦送給你們!”
剛下課,沈如一收到了男朋友的掐點短信。
“一一,樊鯉想請你吃午飯,感謝你對她表姐的事情提供的幫助。”
“好呀。”
“你出來,我在門口。”
沈如一匆忙的留下一句有事先走,宿舍三人一臉懵逼。這是發生了啥大事,清冷小王子瞬間變成激情小王子。
三人對視後了然,肯定跟文契有關。
門外,很多同學都看到了文大佬,紛紛與他打招呼。文契雖然有高貴冷豔的範兒,但是他都禮貌點頭回應。直到看見自己的男朋友,他才掀起眼底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