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的晶晶,本來就該喜歡我

第0012章 我的晶晶,本來就該喜歡我

第二天一早,齊知舟就讓沈驚陪他出去散散步。

沈驚很不耐煩:“你不工作的嗎?”

齊知舟笑眯眯地看着他:“你不是在追我嗎,應該多陪陪我。”

沈驚冷笑:“你這個年紀,要以事業為重,不要一直想着小情小愛。”

今天太陽很大,沈驚不想出門。

齊明舟嘆氣:“好吧,如果你不陪我,我只能等我的未婚夫回來陪我了。”

操,忘了齊明舟是俞晝的未婚妻了。

那還是要陪的,因為他要搶走齊明舟。

沈驚想了想,很認真地說:“你不能仗着我追你,就一直纏着我,下不為例。”

齊明舟這麽黏人,他可受不了,他一把齊明舟搶到手,就要把齊明舟甩掉。

沈驚表情冷肅,漆黑的眼睫下壓,在臉龐投下陰郁的淺影。

小狗歡快地沖過來,前爪搭着沈驚的鞋面,呼哧呼哧哈着氣。

從陰暗批秒變諧星的沈驚:“......”

齊明舟憋着笑:“小驚,我們走吧。”

·

出去溜達一圈回到別墅,俞晝也回來了。

他坐在沙發上,面容冷峻,穿着黑色正裝,但又不是那麽正式,少了傳統西裝的沉悶笨重,多了些松弛随性,挺拔又英俊。

趙管家給他們拿來拖鞋:“知舟少爺,你們回來了。”

俞晝聽見聲音轉頭看過來,平穩的視線從沈驚身上一掃而過,對齊知舟說:“知舟,我給你打了幾通電話,你沒有接。”

“是嗎?”齊知舟說,“剛才和小驚在聊天,沒有注意。”

俞晝擡手脫西裝外套,笑着說:“看來你們聊得很投入。”

沈驚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俞晝的手吸引,他一直覺得俞晝的手很好看,指節修長有力,指甲修剪得幹幹淨淨,黑色珠串挂在形狀分明的腕骨上,有一種很難形容的性感。

俞晝的外套下是一件白襯衣,衣擺紮進褲腰,腰身勁瘦有力。

“昨晚睡得好嗎?他沒有吵你吧?”俞晝問齊知舟。

齊知舟答道:“睡得不錯,小驚很乖,沒有打擾我。”

沈驚笑得很乖巧,溫順地說:“哥哥,我沒有吵知舟哥哥,沒有你的允許,我不會上樓的。”

俞晝似笑非笑:“我說的是晶晶。”

沈驚臉上的笑容僵了一瞬,把手背在身後,摳了兩下手腕。

哦,原來是小狗啊。

也對,他怎麽可能吵齊知舟呢,他連二樓都沒上去過。

·

俞晝問:“調研還順利嗎?”

齊知舟換上拖鞋:“還不錯,未成年人分化臨期判定在醫學上一直是個難點,這次調研有很大突破。”

沈驚扮演乖乖仔,贊嘆道:“知舟哥哥,你好厲害!”

齊知舟笑着說:“我只是跟着教授去學習。”

“我今天開的這場會,和你的研究項目恰好有關聯。”俞晝随手将西裝外套扔在一邊,靠着沙發背,“機器學習在模式識別領域和Boosting在人臉檢測領域的類應用。”

說完,俞晝兩條平直的長腿翹起,笑了笑。

像是在等待接受贊美。

沈驚莫名其妙,這和齊知舟的醫學研究有什麽關聯呢?

別墅裏一下子沉默住了。

·

沈驚很快反應過來,剛才齊知舟飙了一串專有名詞,特別牛逼哄哄,俞晝的Alpha自尊心作祟,立刻飙了一串更長的專有名詞。

Alpha都是這樣的,刻在基因裏的自大狂妄、自以為是、自我中心,認為Omega只是附屬品,Omega不可能在任何領域勝過Alpha。

齊知舟輕咳兩聲,問沈驚 :“小驚,你不覺得阿晝很厲害嗎?”

沈驚在心裏冷笑,俞晝想在齊知舟面前被捧,他偏不讓俞晝如願。

于是,沈驚羞愧地低下頭:“知舟哥哥,我聽不懂。”

齊知舟說:“不用管能不能聽懂,你是不是覺得很厲害。”

沈驚像犯了錯的小孩,雙手緊張地撮弄衣角:“知舟哥哥,我真的不懂......”

齊知舟下意識去拉沈驚的手,俞晝在此時出聲:“知舟,他不懂是正常的。”

沈驚盯着鞋面,哦,他不懂是正常的,因為他是個低微的髒東西。

齊知舟頭疼地說:“小驚,你先進去,我有東西要給你哥哥。”

沈驚看着齊知舟,依依不舍:“知舟哥哥......”

俞晝嗓音清晰平穩:“沈驚。”

被俞晝喊出這個名字,沈驚心髒重重跳了一下。

他扮演柔弱無助乖小孩的反應又慢了兩秒:“知道了,哥哥。”

沈驚往雜物間走,一步三回頭,看着齊知舟的眼神粘稠得要滴水。

·

沈驚躲在雜物間門後,隔着門縫偷聽。

俞晝坐到了沙發角落,沈驚能看到俞晝的腿,還有他搭在膝蓋上的一只手。

沈驚的視線不由自主地落在俞晝手上。

黑色手串挂在腕骨上,手背青筋分明,手指修長,指骨好看得像藝術品。

沈驚不自覺摳自己手腕上的傷疤,想摳下來安在俞晝手腕上。

小狗趴在俞晝腳邊,毛茸茸的腦袋蹭着俞晝褲腿。

齊知舟說:“晶晶還是最喜歡你,你一回來,他都不理我了。”

俞晝俯身,揉揉小狗腦袋:“我的晶晶,本來就該喜歡我。”

誰的晶晶?

俞晝的晶晶。

沈驚的心髒像是發神經,在胸腔裏哐哐亂跳。

齊知舟繼續說:“阿晝,你要的東西給你帶回來了。”

俞晝站起身:“樓上說。”

他們兩個人上樓了,小狗也跟在後面。

沈驚扒着門縫,再怎麽用力看都看不到俞晝了。

俞晝只看了他一眼,只和他說了一句話。

讨厭俞晝,讨厭俞晝,讨厭俞晝。

·

客廳裏現在沒有人,靜悄悄的。

沈驚推開門,赤腳走到沙發邊。

靠背上搭着俞晝的西裝外套,沈驚不自覺屏住呼吸,伸出一根手指,指腹輕輕搭上了外套領口。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沈驚感覺外套還是溫熱的,有俞晝的體溫。

他的手指順着外套領口往下劃,前襟、口袋、下擺。

沈驚的太陽穴突突跳動,指尖和衣料相接的位置微微發着熱。

外面傳來引擎聲,吳阿姨買菜回來了。

沈驚将自己的手腕內側印在外套心口的位置,像是用那個醜陋的煙疤,為這件衣服打上他的印記。

俞晝的西裝外套被他弄髒了,這是他的第一次勝利。

偷襲成功的喜悅湧上心頭,沈驚赤腳跑回雜物間。

他關上門,背靠着門板擡起手,歪頭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煙疤,忽然笑了。

想把這個疤印在俞晝的心口,為俞晝打上肮髒的烙印。

【作者有話說】

哥表面:哦,我的項目和你的研究亦有關聯。

哥內心:誇我啊!誇我啊!快誇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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