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31章
劉際放走了識春和曉霧,用兩個荷包交了差。
識春死裏逃生,聽話極了,她沒有回家,按照夢漁的吩咐藏進了公主府。
她将沈庭舒的所作所為和包藏的禍心一五一十告訴了謝一塵,才有了今日甕中捉鼈的一場局。
夢漁清楚,識春沒被殺,謝家不會為了她出頭。而若只是想給驚春報仇,不能證明沈庭舒想殺了謝一塵,朝顏公主也未必願意出手。
可如今謝一塵未受傷,朝顏公主想給沈庭舒定罪,便只能用驚春的事來做文章。
夢漁已習慣了世事的荒唐,陰差陽錯未必不能有個好結果。
如今真相大白,劉際不僅是人證,還将這些年來掌握的證據交給了朝顏公主。
只是在沈庭舒被押走前,劉際還是沒忍住,他問:「你當年……你當年為何要那麽做?」
劉際自問,劉家從未做過對不起沈庭舒的事,他爹為了沈庭舒的父親丢了命,算得上有恩。
沈庭舒的語氣輕飄飄的。
他說:「好玩兒。」
他讀書的時候,學到一句話——
人如蝼蟻,命如草芥。
人是人,蝼蟻是蝼蟻,怎麽會相同?
草芥無命,誰又和它們一樣?
直到劉際的爹替他父親擋了劫匪的刀後,劉際也被送到他身邊來。
劉際那時候年紀也不大,怯生生地看着他,恭敬地喚他公子。
那雙幹淨的眼睛裏不僅沒有仇恨,反倒有幾分忠誠。
沈庭舒不解,劉際因沈家失去了父親,為什麽他不恨沈家?
等他再次翻開書,看到那句話的時候,沈庭舒突然就想明白了一切。
原來如此!
原來如此!
人生來就分三六九等,有些人的命,就是不值錢的。
而他恰好是值錢的那個,他有草菅人命的權力。
沈庭舒停下腳步,轉頭對劉際說:
「送走你妹妹之前,我用香在她手腕上燙了個記號。梧桐剛陪着謝驚春嫁進來的時候,我就認出她來了。
「但是你太蠢了,你沒認出她,當人哥哥的,怎麽能這樣呢?等你親手殺了她,就再也不會再忘記她了。劉際,這是我送你的禮物。
「至于謝驚春,她本來也不用死的,可她太聰明了,她竟然要我對公主死心,同她好好過日子?」
沈庭舒癫狂地笑起來,他看向朝顏:「公主殿下,她居然妄圖取代你在我心裏的位置,她怎麽配?」
朝顏的眼中滿是殺氣,她冷道:「押下去,這案子我要親自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