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31章

劉際放走了識春和曉霧,用兩個荷包交了差。

識春死裏逃生,聽話極了,她沒有回家,按照夢漁的吩咐藏進了公主府。

她将沈庭舒的所作所為和包藏的禍心一五一十告訴了謝一塵,才有了今日甕中捉鼈的一場局。

夢漁清楚,識春沒被殺,謝家不會為了她出頭。而若只是想給驚春報仇,不能證明沈庭舒想殺了謝一塵,朝顏公主也未必願意出手。

可如今謝一塵未受傷,朝顏公主想給沈庭舒定罪,便只能用驚春的事來做文章。

夢漁已習慣了世事的荒唐,陰差陽錯未必不能有個好結果。

如今真相大白,劉際不僅是人證,還将這些年來掌握的證據交給了朝顏公主。

只是在沈庭舒被押走前,劉際還是沒忍住,他問:「你當年……你當年為何要那麽做?」

劉際自問,劉家從未做過對不起沈庭舒的事,他爹為了沈庭舒的父親丢了命,算得上有恩。

沈庭舒的語氣輕飄飄的。

他說:「好玩兒。」

他讀書的時候,學到一句話——

人如蝼蟻,命如草芥。

人是人,蝼蟻是蝼蟻,怎麽會相同?

草芥無命,誰又和它們一樣?

直到劉際的爹替他父親擋了劫匪的刀後,劉際也被送到他身邊來。

劉際那時候年紀也不大,怯生生地看着他,恭敬地喚他公子。

那雙幹淨的眼睛裏不僅沒有仇恨,反倒有幾分忠誠。

沈庭舒不解,劉際因沈家失去了父親,為什麽他不恨沈家?

等他再次翻開書,看到那句話的時候,沈庭舒突然就想明白了一切。

原來如此!

原來如此!

人生來就分三六九等,有些人的命,就是不值錢的。

而他恰好是值錢的那個,他有草菅人命的權力。

沈庭舒停下腳步,轉頭對劉際說:

「送走你妹妹之前,我用香在她手腕上燙了個記號。梧桐剛陪着謝驚春嫁進來的時候,我就認出她來了。

「但是你太蠢了,你沒認出她,當人哥哥的,怎麽能這樣呢?等你親手殺了她,就再也不會再忘記她了。劉際,這是我送你的禮物。

「至于謝驚春,她本來也不用死的,可她太聰明了,她竟然要我對公主死心,同她好好過日子?」

沈庭舒癫狂地笑起來,他看向朝顏:「公主殿下,她居然妄圖取代你在我心裏的位置,她怎麽配?」

朝顏的眼中滿是殺氣,她冷道:「押下去,這案子我要親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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