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張單曲

埃布爾精神恍惚地走出酒吧大門.

但當有認識他的人,問起“怎麽樣?有沒有遇到什麽好藝人”時,他立刻振奮起精神地回答:“沒有!今晚舞臺上那支叫行星的樂隊非常糟糕。正常人是不會想和他們簽合同的。我懷疑,他們就像是另一個死亡戰車,一樣的毫無自覺和紀律性,在舞臺上喝酒、抽煙、吃東西,言語粗野,行為下流,誰要是簽了他們,那可是純粹自找麻煩。”

說完這些話後,他就匆匆離開。

但下一刻,他卻用最快的速度打通了行星樂隊臨時經紀人戴維斯的電話,一上來沒有一句廢話地直接開門見山:“我是Mixer唱片公司A&R部門的埃布爾,我要給行星一份唱片合約。”

瞧吧!

埃布爾是個很有趣的家夥。

暫且忽略他近年來的落魄,曾經的他也是一名業內傳奇人物,履歷絕對稱得上精彩。名校畢業的高材生,今年即将邁入三十歲,從業七年。

在前四年的職業生涯中,他眼光精準,下手狠準,曾簽下過大批紅極一時的藝人,為唱片公司賺來大筆英鎊,深受唱片公司老板的信任。

但遺憾的是,四年之後,他漸漸力不從心,很少能再簽到優秀的藝人了。

業內也有一些傳言,認為‘埃布爾的品味陳舊,已經落伍于時代,不适合再繼續混這行了’。

為了要證明自己。

他随後費盡心思地簽下了死亡戰車樂隊,想打一個漂亮的翻身仗。

可惜,時來運去不由人……

死亡戰車真成死亡的戰車了。

事業低谷,公司明年還有了裁員傳聞,簡直衰到極點!

很多人面對這種情況,可能都會戰戰兢兢地不敢在多做什麽,先想辦法保住手頭的這份工作。

可埃布爾不甘心。

他風光過,榮耀過,所以格外忍受不了落魄,寧可放手一搏,也不願就此黯然收場。而現在,行星樂隊成了他的一個希望。

此時,和戴維斯通過電話後,已經淩晨三點。

他沒有回家,而是開車到公司老板的家門口,按響了門鈴。

“最後一次!”

埃布爾無所畏懼、斬釘截鐵地對睡眼惺忪,還穿着睡衣的老板說:“給我公司最好的簽約條件,我還你一個年度大熱組合!假如不成功,這回不用別人趕,我自己走。”

也許是看在他以往對公司的貢獻上,也許是出于對他曾經才華的信任,也許是他近乎決絕的話語還是打動了老板,決定給一次機會。

總之,他成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第二天,埃布爾順利和行星樂隊正式簽下了唱片合同。

整個過程進展之迅速讓人應接不暇。

好比二戰時德軍偷襲波蘭,閃電戰再現!

後來,很多人認為是埃布爾慧眼識人,從酒吧中挖掘出了行星樂隊。

但事情的真相應該是,蘭斯選擇了埃布爾。

因為……

蘭斯:“我們對于別的人,別的唱片公司來說,是可以随時舍棄的一筆交易,但對于快一無所有的埃布爾來說,我們是他的唯一和永遠也沒辦法放棄的最後籌碼……更何況,他給出的條件确實是最好的。”

于是,雙方一拍即合,其樂融融。

也許還不能說其樂融融,因為這僅僅是一個合作的開端,後頭還有很多需要磨合的問題和矛盾急待處理。

盡管埃布爾非常看重行星樂隊。

可他依然對樂隊的四名成員存在着諸多不滿,比如:“你們到底是怎麽定義自己形象的?”

詹姆斯、鮑德溫和西奧都被這個問題給問愣了。

他們本以為會問些音樂方面的事,可沒想到居然要問形象?一時間無比茫然。

只有蘭斯自信地伸出三根手指,回答了他:“美男子、天才、吉他手。”

詹姆斯望着他的綠眼睛裏立刻又一次盈滿了崇拜的光芒。

埃布爾無言許久。

最終什麽也沒說。

但他并沒有放棄這件事。

因為,除了音樂外,樂隊的形象問題是至關重要的。

每一個樂隊想要邁向成功,都必須具備一種有辨識力的風格,屬于整個團體的統一風格。

可行星樂隊成員此時的風格非常混亂。

蘭斯的風格相對比較英倫。

他擁有各式各樣的襯衫、西裝和大衣,屬于樂隊中唯一形象管理最合格的人。

但其他人……

鼓手鮑德溫永遠穿大一號仿佛麻袋一樣的衣服,再加上邋遢的長發和胡子讓人抓狂;

貝斯手西奧是個殺馬特,一天到晚沉迷裝酷,在大家沒太注意的時候,已經搞出了刺猬一樣的發型,換上了一身破洞裝,還挂着叮叮當當的金屬項鏈,整個人看着就像是街頭小混混;

至于主唱詹姆斯。

他根本沒風格和審美,一般是身邊有什麽就穿什麽。在舞臺上還好,有燈光和音樂幫忙加特效;在舞臺下,時常灰頭土臉,完全就是鄰居家傻兒子。

最後,埃布爾幹脆不再去詢問他們的意見了,直接找來專門的形象設計師,想重新為四個人設計形象。

但在這一點兒,連不計較形象問題的詹姆斯都提出了異議。

因為埃布爾讓形象設計師給四個人統一着裝,統一發型,模仿當年的披頭士。

“聽着,埃布爾。”詹姆斯第一個站出來反對。

并不想冒犯這位剛開始合作的人,他盡可能讓自己好聲好氣地表明觀點:“我愛披頭士,非常的愛!可以這麽說,假如披頭士的約翰列侬能站到我面前,端茶倒水下跪求簽名,我他媽什麽都願意為他幹。但你要把我變成他,那我可就不樂意了!這個道理很簡單,他是披頭士,而我是行星,我們本質是不一樣的,誰也沒辦法成為誰,懂嗎?”

埃布爾吃了一驚。

可能是之前那首《爛草莓》被唱得過于甜美,以至于帶給了他一定程度上的誤解。讓他錯以為,這個被隊友們親昵喊吉米的男孩子是一個可愛的金發甜心。

可顯然,他搞錯了。

詹姆斯那無比清醒的頭腦和傻白甜的外表是成反比的,他骨子裏隐藏的叛逆和驕傲,并不比蘭斯少多少,只是一向更擅長壓抑下去而已。

埃布爾頓時無限驚奇地注視着他。

可奇怪的是,他心中沒有一丁點兒被忤逆的怒意,反而有一種從沙礫堆中發現一顆鑽石後的激動和隐隐興奮感。

可能是因為……

他清楚地知道:比起一個天真誘人、只能吸引到短暫目光的花瓶,人們勢必會更愛一個美麗又自由不羁的靈魂。

最終,他做出了讓步,不再要求樂隊統一服裝和發型,只要求所有人必須在形象設計師的專業建議下,對自身的發型和着裝進行必要的改進。

但他還有兩點不能讓步的強硬要求:

鮑德溫的長發可以不剪,但要改為紮起來,可胡子必須剃掉;西奧必須改換風格,行星樂隊不是玩重金屬搖滾的,他目前的風格和樂隊整體風格嚴重不符。

西奧随遇而安地點了點頭。

他現在年輕又不醜,什麽風格都能輕松hold住,打扮成之前那樣,僅僅是因為夠酷、好玩,既然不行,換一種新風格也無所謂。

至于鮑德溫。

他對這次的簽約機會最為珍惜,脾氣又溫和,所以,很容易就妥協地答應把胡子剃掉了。

相識快一年多!

詹姆斯終于見到了鮑德溫隐藏在胡須下的本來面目。

出乎意料的……很英俊!

那是一個很愛臉紅的腼腆男人。

而且,在沒有了胡須的遮擋後,鮑德溫的臉紅次數可能都快破世界紀錄了。

他異常窘迫和不自然地摸着下巴:“有點兒古怪,是吧?”

“不不不!”大家紛紛搖頭。

連西奧都真心實意地說了一句:“鮑德溫,我相信你二十五歲了。”

鮑德溫立刻又臉紅了。

他糾正一句:“咳,我今年二十六了。”

總之,等所有人做完發型,換了身新衣服,再重新站在一起後……

埃布爾驚喜壞了,心想:“見鬼!我他媽居然簽下了一個顏值這麽高的團?”

于是,他立刻決定一定要把這點兒利用起來,找攝影師,大海報、封面趕緊兒地拍起來!

說實在的!

埃布爾這傻逼神經兮兮折騰的這些玩意兒,幾乎快把詹姆斯他們煩死了。比起搞這些雜七雜八的東西,進錄音室做音樂才是他們最想做的事。

于是,他們開始反複要求“先幹正事”。

在幾天後,終于成功走進了錄音室。

錄的第一首歌是《爛草莓》。

又是埃布爾的馊主意。

他建議樂隊先發行一張單曲,曲目就選《爛草莓》。

大家都不想同意。

因為比起《爛草莓》,他們更喜歡《和他分手》和《非洲野牛》。前者涉及到很多演奏技巧,能突顯樂隊成員的技術性;後者整首歌氣勢如虹,給人不明覺厲的酷炫感覺。

而《爛草莓》就有點兒沒意思了。

蘭斯寫它一方面是為發洩怨氣,另一方面是哄着自家主唱玩的。

所以,這首歌不管是從藝術性,還是技術性上來講,都是最差的。

那就是一首很口水的流行歌,一點兒也不酷,更展現不出什麽感情和思想,除了朗朗上口外,沒別的好處。

可埃布爾卻很喜歡這首歌,這種喜歡到底具體來源于什麽就不知道了。

他堅持要用這首歌,認為這首歌适合參加什麽熱門金曲排行榜,并預言說:“它一定會爬升到排行榜的前二十!”

這個時代的排行榜含金量還很大,加上傳播渠道有限。

新人的歌曲如果能進入前二十已經是一個了不起的成績了。

畢竟還是這行業新人的大家只好半信半疑地同意了。

這是樂隊的第一次正式錄音。

埃布爾請來了一個據說是知名制作人的家夥掌控全局。

樂隊成員們只需要聽制作人的指揮,讓演奏就演奏,讓唱歌就唱歌,一遍一遍又一遍。

一開始大家都很認真。

可越到後面就越枯燥,也就越沒辦法集中精力。

大約三天後,在詹姆斯最厭倦,甚至忍不住邊唱開始邊走神的時候……

那位制作人卻突然說:“好,結束了。”

“什麽?”詹姆斯頓時心虛起來。

他擔心之前走神影響歌曲中人聲的效果,立刻憂心忡忡地過去問:“要不要我再唱一遍?抱歉,剛才有一句發揮得不好,唱得可能像屎一樣。”

那位制作人安慰他:“別擔心,我是專門負責給屎抛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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