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一張專輯
這事說起來好笑。
但仔細想想,可操作性确實很強。
畢竟,行星樂隊雖然一直在不停地演出,也上了一些節目進行曝光。
可在這個時期,他們的演出尚且局限在倫敦和利物浦這兩所城市一帶,去的電視節目也只是一些影響力不高的小節目,至于取得的成就,也僅僅是發行了兩張單曲唱片。
所以,人們對樂隊的認識程度,還不足以支撐他們能分辨出每一個成員。
而在信息并不發達,也缺乏交流的時代中,哪怕是發現‘金發主唱跑去彈吉他,黑發吉他手拿着麥克風開始唱歌’的一部分歌迷,也想象不到其中的問題,或者說,誰又能想到樂隊居然敢在這麽重要又大型的節目中玩這一手?
所以,絕大多數歌迷反而一臉驚喜地看着電視,單純天真地嚷嚷着:“上帝啊,吉米居然還會彈吉他,他真有才華!”以及“沒想到蘭斯不彈吉他,唱歌也好好聽啊!”
接下來的發展,有點兒類似<皇帝的新衣>現實版。
終于發現真相的節目組不能把假唱這事直接放明面上,自然也就不好意思去指責樂隊說:“你們怎麽能不按規定假唱呢?”
同樣的道理,埃布爾也沒辦法主動去和節目組道歉說:“對不起啊,我家那個倒黴熊孩子樂隊沒按要求去假唱。”
雙方保持了一種古怪的默契,不約而同地保守着共同的秘密。
他們全都沉默着,仿佛這件事從沒發生過一樣。
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該知道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這事。
一部分樂壇的前輩們,尤其是那些也玩搖滾,現在雖然開始修身養性,但本質還是老流氓的前輩們在知道這事後,都對這個節目組的倒黴遭遇十分地幸災樂禍,并且,還嘻嘻哈哈地在私下裏愉悅地表示:“他媽的笑死人了,真想會會這四個混小子!”
很難說清這支樂隊到底是怎麽做到這一切的。
他們身上就像是有一種神秘的力量,特別讨人喜歡,哪怕整天胡作非為,也常常讓人無法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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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盡管他們桀骜不馴地偷偷惡作劇了<流行之巅>。
可這個重量級的電視節目依然幫助他們正式出現在了全國人民的面前,使得很多人知道了這個樂隊,并在還沒真正接觸到他們的音樂之前,就已經注意到了四名成員格外亮眼的外貌。
這一年,主唱詹姆斯終于十八歲了,可以不用蹭別人的煙抽,而是光明正大跑去買煙,也不怕被警察查身份證了。但他身型還沒太長開,依然有些單薄,加上運動量大,每天都閑不住,精力旺盛到連日常走路都要蹦來跳去地不消停,哪怕吃再多,也胖不起來,握麥克風時,手腕細得像是能被折斷一樣。在這次的‘模仿秀’活動中,他假扮自家吉他手假裝高冷嚴肅,可偶爾一個搞怪的小表情立刻露餡,那種眉飛色舞、鮮活又明豔的感覺,絕對是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至于比他大一點兒的吉他手蘭斯,那是公認最好看的人。甚至,在這時候就已經有歌迷開始偷偷喊他‘美人’的外號了。他黑發藍眼,五官精致,高高瘦瘦的衣架子,外加天生英倫氣質,單看外表不看內在的話,溫文有禮又舉止優雅,絕對是最符合大衆審美的類型(由于他快一米九的身高,經常會把也有一米八的主唱襯得像個矮子)。平時低調不理人還好,結果這回一學自家主唱朝着觀衆飛吻,立刻漲了一波粉,只是大部分可能都是顏粉。
鼓手鮑德溫是全團最壯的一個,但沒什麽攻擊力,屬于沉穩類型,敲鼓時,偶爾能看到他激情的一面,可日常卻很溫和,還有些腼腆,有一部分群體大概會喜歡這種男人,安全感超強;
貝斯手西奧是個永遠的中二少年,經常把自己搞成非主流殺馬特,但也不是什麽人都能hold住那種糟蹋的,所以,他長得一點兒都不醜,只是審美堪憂。而這次‘模仿秀’中,他模仿鮑德溫敲鼓的緣故,難得地換了服裝,自然也就露出了相對不出色,卻也眉清目秀的外貌。
總之,四個好看又不同風格的人組合着出現在屏幕上。
對很多人來說,那真是很難抗拒的誘惑。
從節目播出後,Mixer唱片公司內部空氣中就盈滿了某種可以稱之為激動和興奮的元素。
這時候,透過一些數據來看,整個公司所有人都開始隐隐地猜到,他們這回是真得要推出一個大熱組合了。
太棒了!
要知道,在經濟效益不好的年代裏,一個大熱組合往往能救活一家公司,讓成千上百的職員們不失業、有飯吃。盡管現在大家沒處在經濟效益不好的年代,也不用擔心失業沒飯吃的問題,可一個大熱組合的出現,依然會給大家帶來極大的收益。
為了穩固這種成果。
公司幾乎調動起了所有能調動的資源,全力去推着行星樂隊往前走。
作為簽下樂隊的直接負責人埃布爾更是揚眉吐氣,徹底證明了自己的實力。
但他沒有就此停下腳步,反而打鐵趁熱地借助公司的幫助,終于搞定了之前那位負責巡演的負責人,如願以償地把行星樂隊塞進了那場大型全國巡演之中。
但還有一個問題是……
在巡演之前,出于商業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想讓樂隊先把專輯給錄出來。然而,這樣一來的話,留給行星樂隊用來制作整個專輯的時間,加加減減也就只有不到四周的時間。
“不可能,時間太趕了,我們做不完的。”
那位差不多已經快成了樂隊固定搭檔的音樂制作人拒絕地說:“我承認你之前單曲唱片的事幹得不錯,小子!可專輯沒那麽簡單的,你不可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搞定它!”
并且,他語重心長地勸說着:“聽我說兩句,小子!千萬別被外界的浮華迷了眼,也別信唱片公司天天忽悠你們趕快出專輯的那些鬼話,他們一心只想賣專輯撈錢,根本不會認真去管你們的死活。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什麽新鮮事,你到了我這個年紀就見得多了。很多樂隊的頭炮和你們一樣,也曾打得挺響亮。可他們就是太急于求成,加上周圍人不負責任地煽動,最後反而沒穩住局面,搞出了一堆爛玩意兒賣不出去,自毀前程,也失去了歌迷的信任和愛戴。你們還年輕,也還有時間,沒必要過早地透支自己,音樂質量才是決定勝負的一切。”
他說得句句在理。
可有些道理往往是針對那些平庸之人的。
蘭斯一向自負地認為自己是個天才。
而且,他還有點兒那種藝術家的固執脾氣,認定了就不聽勸,争強好勝,一向都迎難而上,從不會在機會來臨前選擇放棄,所以,執意地堅持着說:“試試吧,只當是賭一場。如果做不出來,我再放棄也不晚。”
于是,所有人加上那名制作人就都得陪他一起發瘋地工作。
沒真正經歷過的人,是絕對不會知道蘭斯本質是多惹人煩的。
他強迫所有人陪着他熬夜工作。
大家從傍晚開始,一直錄到早上五六點。
詹姆斯清楚地記得,那天,當他第N次唱完最後一段的時候,太陽都升起來了。
清早的陽光明亮又暖和地照進室內,可他卻連睜眼的力氣都沒有,只想躺下好好睡一覺。
可蘭斯那混蛋還是說:“不行,這一句的音不準。”
他一邊琢磨,一邊提要求:“聽起來不是我要的感覺,你再唱一遍。”
詹姆斯都快想哭了。
後來,他發現‘再’這個單詞經常被用到自己身上,以至于每次做噩夢的時候,都是蘭斯各種的‘再吹一遍,再叫一遍,再唱一遍,again,again,again,again……’翻來覆去,魔音貫耳,永無休止。
然而,在其他人眼中,這兩人卻是自成天地,默契得不可思議。
因為有時候詹姆斯不僅僅要錄自己的那部分,還無形中要幫蘭斯充當着翻譯的角色。
鮑德溫後來回憶說:“他們倆之間好像有一種我們聽不懂的語言,蘭斯有時候錄着錄着,會突然來了新的靈感,之後就會轉過來對着我們說,這裏改一改,接着哼了個調子。因為那是他突然想到,所以經常哼得亂七八糟。再加上,你們也知道的,蘭斯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來的嗓子和彈吉他技巧一向是成反比的。懂嗎?我和西奧回回都聽得一頭霧水。可西奧每次問吉米說,你聽懂了嗎?吉米卻會說懂了啊,挺簡單的。然後,他自然地給我們重複唱了一遍。哦!我們這才搞懂了,試着按新調子改了改。”
争分奪秒的高強度工作,不可避免地也影響了整張專輯的風格。
如果有對音樂極端敏感的人應該能清楚地感受到,專輯中每一首歌的旋律都那麽緊迫感十足,主唱的歌聲透着煩躁和怒意,鼓聲經常沉悶地咚咚咚響起,貝斯聲帶着激烈的怒火,吉他聲也是快速又猛烈,他們就像是在被什麽追趕一番,焦慮不安又奮力向前。
最後的效果,可以說是——完全具備了行星樂隊的鮮明特色。
總是不完美卻又神奇地有着獨屬于自己的獨特魅力。
蘭斯滿意的同時,也有點兒遺憾。
因為做得确實太趕太趕了,總覺得還有好多缺陷。
可是後來,在有時間後,出于彌補心理,大家也曾試着再搞一個重錄版本。
但缺少了那種緊迫感後,反而讓專輯失去了應有的美麗特質,于是,重錄版不了了之。
這張耗時三周半左右,倉促完成、完全是硬趕出來的專輯,由于時間問題,僅僅收錄了十首歌,外加一首發行了的單曲<她今年十六歲>。
沒有<爛草莓>。
盡管<爛草莓>傳唱度很廣,聽起來也很可愛。可蘭斯一直挺讨厭<爛草莓>那首歌的,總認為它沒什麽水平,也太庸俗,所以,經常任性無視它,這次也以風格不符為理由,強行将它淘汰了。
埃布爾心裏隐隐有些遺憾。
他是因為那首歌才決定簽下樂隊的,所以,對那首歌挺有感情,可惜,沒人能在創作方面逼蘭斯讓步。
就是這麽一張專輯,徹底讓樂隊的每個人都精疲力盡了。
但它是行星樂隊的第一張專輯,當它完成時,所有人都很激動。
蘭斯把這張專輯命名為《聲音》。
被愛和被理想化的聲音,樂器的聲音,或者歌唱者的聲音。有時候,它們會在夢中和我們說話,深思時,心靈會聽到它們,那是生命最初的聲音。
作者有話要說:PS.我查了一下,發現很多搖滾歌手回憶當年,會提到什麽幾周就完成了專輯,什麽幾天就搞完幾首歌的話。
假如他們沒吹牛的話,那麽,早年歌手搞專輯可能和現在不太一樣,大概有點兒類似港片那種吧,早年拍個電影也是飛快,所以有粗制濫造的,也有純天然的妙手偶得之作。
如果有錯誤,請告知我,我再改,改不了,就……原諒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