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搖滾明星
錢開始從天上掉下來了。
當第一張專輯銷量過百萬的時候……
四名成員的銀行賬戶上,終于開始見到錢了。
一筆接一筆的錢被不斷地彙進來,就像是涓涓細流終将彙聚成大海。
其中,蘭斯賺得最多,因為大部分歌都是他寫的。但其他人對此也沒什麽不滿意的,因為現在每個成員個人賬戶裏的錢,對他們來說都已經是一筆巨款,人總要知足。
只是有錢的那天……
詹姆斯盯着自己賬戶上的數字,看了足足一分鐘。
他這輩子沒見過這麽多錢,一時間的感覺特別不現實,尤其是……親爹老約翰從不遲到早退、辛辛苦苦地在工廠裏幹兩年的錢,居然沒有自己這一刻賺的多:“媽的,這是真的嗎?”
“都是假的,連你這個人都是假的。”
蘭斯在旁邊平靜地潑冷水:“世界上根本沒有詹姆斯萊蒙這個人,你只是三流小說中的一個虛構人物,銀行賬戶上不斷增加的數字,全是作者為證明角色活得很成功,才瞎編濫造出來哄讀者開心的。”
詹姆斯無語地比了個中指給他。
然後,他開始興沖沖地計劃該買點兒什麽了,但自己也不缺什麽,于是,他就想打個電話回家,問問親爹和親哥有沒有什麽想要的東西。
至于蘭斯……
他花錢從不需要計劃,換了衣服就直接出門,孤身一人站在常去的琴行那,把一張提前寫好的超長單子遞過去。
在琴行工作人員疑惑的注視中,他把逼裝到極致,用手指輕輕點了下單子,非常淡定地說:“這些,我全要!”
琴行的工作人員望着那個超長、超長的單子,立刻深吸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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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哪怕眼前的男人是黑發,可在人眼中肯定也是金光閃閃的了。
而與他倆畫風不同的是……
鮑德溫和西奧拿到錢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房子搬出去住。
“等等,我以為我們的同居生活還不錯啊。”
詹姆斯試圖阻止地說:“我們這陣子不是一直都住一起嗎?”
“抱歉,你口中的‘不錯’應該是指你每天淩晨起床,在浴室裏邊洗澡邊飙高音,把所有人都吵醒的事嗎?”鮑德溫平靜地反問。
“……或者,是指你把沒喝完的酒瓶子扔得滿客廳都是,以及蘭斯一不爽就開始砸電視機?”西奧在旁邊也補充了一句。
“呃……以前不都這樣嗎?”詹姆斯尴尬地問。
“可現在不是以前了啊,你不能總是活在以前啊,傻吉米。”西奧好笑地回答。
這話有道理。
而且,除了軍隊和監獄以外,大概沒什麽變态是一天到晚都湊在一起過集體生活的。
所以,詹姆斯雖然不願意,卻也只能接受了這個有點兒讓人難受的現實。
但他還是忍不住向他們請求:“算我求你們了,別搬太遠,行嗎?”
鮑德溫和西奧敷衍地回答:“盡量吧。”
然後,在一個周日的下午,他倆就利索地拖着行李箱離開了。
大家一起住進來時,每個人都窮得沒多少東西。
所以,離開的時候,他們也沒帶走什麽。
只是在搬家的過程中……
詹姆斯全程難過地站在門口,像是被遺棄了一樣地望着他們離開,還故意用一種很惡心的口吻嘆氣:“唉,你們幹脆把我的心也帶走算了!”
西奧笑得差點兒摔個跟頭,
他猛地放下行李箱,一個五十米沖刺地跑回來,用力給自家鬧情緒的主唱一個超級大的擁抱,爽快地說:“得啦,兄弟!相信我,過陣子等你找到個漂亮妞,每天都想來一炮、又不想被人圍觀的時候,你也會巴不得地趕快找個房子搬走了。”
“所以,根本和我在浴室唱歌、亂扔酒瓶沒關系……”
詹姆斯立刻犀利地質問:“這才是你要搬出去的真正原因?”
西奧擠眉弄眼地回了他一個不那麽正經的壞笑:“也許。”
鮑德溫這時候也走過來抱了抱他,忍笑地安慰說:“別鬧了,我們明天排練室不就又能見面了?”
這麽說也對。
可詹姆斯心裏仍然很不爽。
事後,他像個沒人陪玩的孩子一樣,在日記裏發洩了不滿:[我想大家都住在一起。這樣的話,每當蘭斯提出什麽有趣的新想法後,我可以立刻跑去挨個兒敲門,把大家全叫出來集合!然後,迅速又激情地來一場即興表演,這樣的生活不好嗎?為什麽要搬走?好啦,現在我興致上來了,可身邊既沒有鼓手,也沒有貝斯手了……算了,我他媽自己一個人其實也能唱的挺樂呵!]
醒醒,小傻瓜!
沒人能總陪在你身邊,還随叫随到!
現實如此,只能妥協。
幸運的是,蘭斯沒打算搬走。
但這家夥另有打算。
他直接找埃布爾幫忙,把這間本來只是臨時租住的公寓買了下來,毫不留戀又無情地把鮑德溫和西奧以前住的房間給打通,打算搞一個小型家用錄音室。
說實話,他的消費意識非常超前,花錢的速度絕對比賺錢的速度快得多,財務方面經常是前賬剛消,立刻又添新賬。
所以,詹姆斯就被他的一連串操作給驚到了,還沒等反應過來,發現房子的真正主人已經飛速換了人。
于是,他不得不又開始擔心起了另一個問題:“你……不會想把我趕出去吧?或者,我得給你付房租了?”
蘭斯頓時笑了起來,藍眼睛有一刻特別明亮。
然後,他走過來,伸手摟着自家金發主唱的肩膀,溫和地低下頭承諾着:“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不用房租。”
詹姆斯縮了下肩膀,不太自在地從他懷裏掙開了,嘟囔着說:“我該和你說謝謝嗎?總感覺這事有點兒奇怪。”
但對于性格有些戀舊的他來說,不用搬家換地方,最好的朋友還住在同一間屋子的另一個房間,這就很滿足了。
作為報答,他後來陸陸續續地也送了很多東西給蘭斯,包括一些挺貴的袖扣、領帶、還有各種各樣的吉他琴弦,其中一種特別特別細的吉他弦,還是他跑了好幾個地方才買到的。
他倆過了一段挺清靜的日子,并且,由于朝夕相對的緣故,關系更加密切。尤其是音樂上的一拍即合,總能拉近兩個人的心靈距離。
蘭斯大概也有同樣的感覺。
否則,他絕不會容忍一個人神經病一樣在自己家跑來跑去,還把冰箱和客廳角落裏全堆滿什麽啤酒、蘋果酒之類的飲品。
有一次在排練的時候,西奧甚至驚奇地發現:“吉米,你這件襯衣是不是和蘭斯的那件是一個牌子?”
“哦,就是他的那件,你沒發現我穿着明顯有點兒大嗎?”詹姆斯漫不經心地擺弄着麥克風回答:“我覺得好看,就找他借來穿穿。”
西奧和鮑德溫不由得對視了一眼,都覺得挺不可思議。
蘭斯什麽時候變得這麽好說話了?平時明明瞎講究得逼死人,現在居然對這家夥縱容到這份上?
不過,他倆也沒想太多。
因為接下來,他們又要出門去演出了。
一開始是蘭斯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是勞倫斯打來的。
那位在全國巡演中認識的布魯斯吉他手前輩客氣地問:“能幫個忙嗎?”
蘭斯對朋友一向是絕對沒得說的。
所以,他立刻回答:“你的話,沒問題。”
這時候,埃布爾正在為他們籌備夏季巡演的事情。他想等樂隊這次的新歌出來後,就立刻開始進行巡演,來借此宣傳新唱片。這次完全不用蹭那種聯合巡演的團隊了,完全可以讓行星樂隊自己獨挑大梁。
也因此,樂隊目前沒什麽重要行程。
當蘭斯說[受勞倫斯所托,要去幫一支叫做‘頑童’的搖滾樂隊做暖場嘉賓]的時候,埃布爾想都沒想地就同意了。
這一趟怎麽說呢?
真是大開眼界!
路上的行程沒什麽可說的,但到了演出的地方時,剛好碰上頑童樂隊正在排練。
一看到他們排練時的情景,詹姆斯就非常驚訝。
因為……這麽說吧!
行星樂隊是四個人的樂隊,而頑童樂隊是一個人的樂隊。
那位一頭波浪卷發,穿着緊身皮褲的主唱阿布利特,似乎是将他樂隊中的所有成員都看成了自己雇傭的職員,也就是說,除了主唱他自己外,不管是鼓手、貝斯手、鍵盤手……甚至是吉他手,每一個成員都是可以被開除,然後,進行随意替換的。
因此,他在排練現場不停地指揮所有人配合自己。并且,絕不允許吉他手、或貝斯手的聲音蓋過自己,假如鼓手稍微慢了一拍,或者敲的節奏不合他心思,就會當場遭到他一通毫不留情的謾罵和侮辱,絲毫不顧周圍還有外人看着。
行星樂隊的所有人都不太适應這種情況。
詹姆斯私底下也嘀咕:“這也有點兒太過了吧?他還組什麽樂隊,幹嘛不自己去獨唱?”
可偏偏阿布利特對他的态度,一開始還挺熱情的。
也許是因為兩個人同為主唱的緣故?
“嗨,吉米,你平時都怎麽收拾他們?”
那天,阿布利特遞了根煙過來,随口笑着問。
“收拾誰?”詹姆斯接過煙,但表情有點兒疑惑地問。
“當然是讓你樂隊裏的人都聽話啊!那些自以為會兩件樂器,就自命不凡,一天到晚總想搶我們風頭的傻逼。”阿布利特說。
詹姆斯的表情立刻有點兒古怪。
然後,他先把煙放到嘴裏叼着,然後,一邊思考,一邊慢吞吞地回答:“呃……我通常會給不開心的吉他手講笑話,直到把他逗開心;偶爾幫我們的鼓手搬搬設備,架子鼓搬來搬去是挺辛苦的活兒;至于貝斯手,我倆時常會互相鬥嘴、搞點兒惡作劇什麽的。”
阿布利特臉上的微笑表情慢慢消失了。
他沉默地看了詹姆斯好一會兒,才說:“你和報紙上寫得完全不一樣啊。”
詹姆斯不以為意地笑了笑,随口問了一句:“哦,那報紙上一般怎麽寫我?”
阿布利特皺着眉回答:“報紙上說你是個流氓,霸道的惡魔什麽的。我本來以為,我們會有很多共同語言的。”
“那讓你失望了。”
詹姆斯心平氣和地否認,擺出很乖巧的姿态:“很顯然,那都是假新聞,我不是我沒有我脾氣超好的。”
阿布利特立刻流露出很失望的神色。
他恨鐵不成鋼地瞪着詹姆斯:“你這樣一點兒也不搖滾!你真給我們主唱丢人。”
詹姆斯又笑了笑,還是沒回答。
但他心裏繼續想:“得了吧!像你這種樂隊一霸,根本沒朋友的狗屎玩意兒,可別代表我們主唱了,我也嫌你丢人。”
可越是不搭理這家夥,這家夥越是來了勁兒。
他唾沫橫飛地指責:“聽着,你這樣根本不算個搖滾明星!搖滾明星沒有認慫的!”
詹姆斯實在不想和他計較。
他還是謙虛地說:“那不是就不是吧,我其實也不是什麽時候都很搖滾的。”
阿布利特越發瞧不起人了。
他繼續絮絮叨叨地說了一堆廢話,總結一下大概意思可能就是‘你太弱了,你個弱逼,你居然被樂隊那群垃圾成員欺負,主唱才應該是最了不起的,你看我多牛逼多厲害啊!你不配做個搖滾明星’。
——你不配做個搖滾明星!
這家夥的語言挺乏味、詞彙量也簡單,這句話翻來覆去地足足說了三四遍。
詹姆斯已經無聊地開始低頭抽煙了,全程不再吭聲。
正常情況下,他真沒報紙上說得那麽暴躁,也不是特別愛挑事的人,對這種口舌之争根本不屑理會:主唱厲害不厲害難道不是看實力嗎?把樂隊成員都欺負死就算厲害了?那行吧!你牛逼就牛逼你的吧,老子可以靜靜看着你裝逼。
大概真是話不投機半句多的緣故……
阿布利特也懶得和他說話了,轉身就走。
之後,偶爾在後臺碰上幾次,他都是擺出一副眼睛寫在腦門上,很看不上他們的樣子。
挺氣人的。
可行星樂隊的大家根本不在乎。
這傻逼誰啊?哦,不認識。
大家只是來幫忙的,演完一場就走,不管別的閑事。
可是,到了演出的那一天。
當詹姆斯他們在臺上才唱一半的時候……
那位自以為牛逼的主唱先生阿布利特居然提前上臺了。
他一邊跳着舞,一邊朝着行星樂隊傲慢不屑地擺了擺手,大概的意思可能是讓他們下臺,要不然就配合他、好好當個背景板的意思。
詹姆斯後來才知道,因為他們開場就唱得太好、演得太精彩,有點兒搶風頭了。
所以,這人是想上去打斷他們的表演,重新掌控住舞臺。
這事想想,真是太對不住了!
行星樂隊演出一向全力以赴,實在沒想到還要照顧弱雞。
但怎麽說呢?
作為暖場樂隊總搶人風頭确實是不好,之前他們也被袋鼠們教育過了,這要是能提前說一聲,大家肯定會進行适當收斂的。
可你既然沒提前說,又半道跑過來,還莫名其妙地想打斷別人的表演?
詹姆斯就怒從心頭起了。
之前說過什麽來着?
我們其實是好人,從來沒想過主動去搗亂,只是總有人想和我們搗亂。
自稱脾氣超好的詹姆斯一邊淡定地繼續唱着歌,一邊微笑着走到這傻逼背後,狠狠一腳就把人給踹下了舞臺:“還他媽沒輪到你呢!”
操,終于爽了!
如你所願啊!
開心嗎,阿布利特?
這一刻,我又是個超酷的搖滾明星了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