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Guitar,Guitar!
作為一支搖滾樂隊,如果在演出結束後,觀衆們仍然安安穩穩地坐着不動。
那就是失敗。
顯然,行星樂隊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了。
當他們唱完第一首歌的時候,很多青少年已經按捺不住地站了起來,跺腳的、吹口哨的,激動地甚至還跳上椅子,在舞臺下方制造出了一波接一波的聲浪,聲勢浩大,不像是觀衆,反而像是樂隊的編外演出團。
樂隊也沒有讓他們失望,一首接一首地賣力表演着,用盡一切方法來吸引着觀衆的注意力。
而第一場演出就來捧場的觀衆,無疑有着他們的很多歌迷,所以,此時格外地投入和瘋狂。
有些敏銳的音樂人注意到,這種現象似乎不僅僅是音樂帶來的魔力,也是舞臺上四個年輕人,尤其是那名金發主唱和黑發吉他手個體魅力的最佳展現。
每當他們朝着觀衆們露出微笑,或是湊到一個麥克風前合唱一兩句歌詞時,絕大多數女性觀衆都會立刻發出尖叫聲來表示支持。
金發主唱詹姆斯萊蒙在舞臺下的時候,看起來僅僅是一個有點兒痞氣的街頭青年,可當他站上舞臺後,卻能利用令人驚豔的歌聲和強烈的肢體動作,釋放出極具感染力的情感和力量,輕而易舉地讓觀衆們跟着他哭,跟着他笑,跟着他一起歌唱,一起情不自禁地擺動着身體;
而容貌優勢最為明顯,四個人中最英俊的黑發吉他手,反而顯得相對低調。
可如果有人仔細地去觀察就會發現,他其實比主唱還要懂得怎麽展示自己。盡管他不會像主唱那樣活躍,卻總會恰到好處地挑出合适的時機,漫不經心地望向觀衆席勾起唇角,藍色的眼睛靜靜地望着未知的前方,卻成功制造出一種極佳的效果,讓每一個觀衆都産生一種‘他正在對我笑,正在注視我’的甜蜜錯覺。
當然,鼓手鮑德溫和貝斯手西奧雖在表現力上可能稍遜色于兩個人,卻也并非什麽都不做。
他們倆在樂隊中同樣有着屬于自己的位置。
鮑德溫在敲鼓時,永遠有一種沉穩大氣的感覺。
他仿佛駕馭着千軍萬馬,卻始終指揮若定,技巧純熟到令人驚嘆。那兩個鼓槌在鮑德溫的手中像是有了生命一樣,宛如兩只上下翩飛的蝴蝶,當他甩着胳膊,加快速度去敲擊那些大鼓時,觀衆往往只能隐約看到一些虛影。
至于一向喜歡出風頭的貝斯手西奧在彈奏時,在表演時卻很少和觀衆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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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次都自顧自地手指翻飛,神色癫狂地沉浸在音樂之中,瘋狂地甩着腦袋,同時也甩着皮夾克上的一排排地流蘇,大力地揮動手臂,扭動身軀,一個個音符飛出時,就像是飛機低空而過帶來的陣陣呼嘯。
這四個人在臺上演奏時,說不出的合拍和默契,完全融為了一個整體。在張揚着音樂才華的同時,也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備的一切優勢,肆無忌憚地向着觀衆散發出一支搖滾樂隊所能展現出來的全部能量和極致的激情。
他們像是一個巨大的漩渦,将周圍的一切全都卷入其中,随着他們旋轉、飛舞。
觀衆們根本沒辦法轉移注意力,只能目不轉睛地望着舞臺,心跳随之加快,臉上也情不自禁地混雜着驚喜、癡迷和狂熱的光芒。
在部分見多識廣的樂評人眼中,行星樂隊在音樂上的創新并不大,可他們的演出就是說不出的迷人,尤其是那種奉獻出一切的激情,完全是從頭燃到尾,絕沒有一秒鐘的敷衍,誓要讓觀衆的每一英鎊都花的物有所值。
在這樣的氛圍下,背負着任務兒來的樂評人們和音樂記者們,盡管臉上還在掙紮着想保持冷靜理智的局外人立場來思考,卻又在這種氣氛地感染下,難以控制地也沉浸了起來。
整整快兩個來小時的演出,全場的觀衆已經沒有坐在原位的了。
他們全都站起來,随着音樂搖頭晃腦,扭動身體。
這時候,時間也已經臨近演出的尾聲。
金發的主唱仍在在舞臺上沒有絲毫懈怠地邊唱邊跑動着調動大家的情緒,盡管他的嗓音已經漸漸能聽出一點兒沙啞。但這種沙啞并沒有影響他的演出效果,反而在唱那首<非洲野牛>時,帶來了別樣的狂野感覺。
尤其是當他重新跑回舞臺中央,猛地跳上音箱,神明一般居高臨下地俯視全場時……
所有人幾乎控制不住地為他尖叫起來:“吉米!吉米!吉米!”
詹姆斯俯視着觀衆們,被汗打濕的金發垂在額角,臉頰潮紅,這些都昭示着身體上的疲憊,可那雙綠色的眼睛中卻依然有着亢奮的神采。
所以,僅僅只停頓了幾秒,他就又一次朝着觀衆們笑了笑,重新舉起麥克風,身子向後微仰,用盡全身力量地嘶吼出了最後一句歌詞,然後,重重地将麥克風砸在了舞臺上。
在觀衆的尖叫呼喊中,舞臺的燈光熄滅了!
詹姆斯幾乎立刻控制不住地蹲下去,疲憊地喘息着。
這時候,吉他技師迅速地跑上舞臺,拿着另一把不同音色的吉他遞給蘭斯。
蘭斯一邊換吉他,一邊低聲地詢問着自家主唱:“沒事吧?”
詹姆斯向後擺擺手,示意沒事。
另一名工作人員也跑過來,先遞給了他一個圓形的鈴鼓,又去把麥克風撿起來,同時匆忙地布置了一下舞臺。
等确保一切準備就緒後……
燈光師才重新打亮了舞臺的燈光。
翹首以盼的觀衆們立刻爆發出更加熱烈的掌聲。
詹姆斯重新站直身子,晃了晃那個鈴鼓,沒事人一樣地笑着從音箱上跳下來,還随手脫掉了已經被汗浸到濕透、黏糊糊的T恤,扔到一邊,在一群人的尖叫和口哨聲中,光着上身站在工作人員剛放在那的立式麥克風前,眨着一雙無辜的綠眼睛,和觀衆們開玩笑地介紹說:“各位,下一首歌,也是這場演出的最後一首歌——[Crazy Lance].”
黑發的吉他手立刻較真地轉過頭,對着旁邊的一個麥克風糾正說:“是[Crazy Never Die].”
詹姆斯朝他做了個鬼臉,故意加重語氣地重複了一遍:“哦,Crazy……Crazy Never Die.”
蘭斯不再糾正,反而無奈地朝他一笑。
此時,被周圍氣氛帶入其中,已經過度投入,差點兒忘記正事的樂評人們和音樂記者們也終于如夢初醒。他們急忙集中注意力,等待着這首超長單曲的現場演繹。
可事實上,這些人的心中已有定論。
僅僅從之前引人入勝的精彩表現就可以看出,除非是舞臺上的四人有誰意外出現失誤,否則,這首單曲只要保持之前那幾首歌的水準,就絕不會讓人失望。
這時候,詹姆斯又在搖鈴鼓了。
他用鈴鼓發出清脆而密集的鈴聲來提醒觀衆們:“嗨,聽,Guitar,Guitar!”
于是,一陣奇怪的吉他音緩緩響起……
觀衆們下意識地将目光從金發主唱身上又移向了俊美的黑發吉他手。
那些懂行,又曾事先聽過這首單曲的部分樂評人們立刻精神一振,在心中暗暗地說了一句:“來了,極具布魯斯風情的滑棒吉他。”,
所謂的滑棒吉他,是一種吉他的彈奏技巧。
它最早起源于黑人音樂,早年那些生活在底層的黑人吉他手彈吉他時,在較為簡陋的環境中,會直接拿啤酒瓶,或者切掉啤酒瓶主體後,僅拿瓶頸來充當滑棒使用,所以,這個技巧又被叫做bottle neck,甚至,現在一些吉他手想裝逼時,仍然會拿啤酒瓶來演奏。
蘭斯顯然對拿什麽啤酒瓶裝逼不感興趣。
所以,他僅僅是在左手無名指處戴了一個圓柱形的金屬指套,将琴弦按出一陣陣地顫音,同時,右手的手指夾着撥片,也在輕輕地撥弦。在這個過程中,他的神色異常專注而陶醉,普普通通的吉他随着他的彈奏,發出了少見而哀婉的音色,那是一種仿佛在琴弦上抹了黃油一般地順滑感,一聲又一聲,如泣如訴,幾乎能把人的心都揉碎。
純炫技的四十秒吉他Solo後,重低音的鼓聲才砰砰切入,接着是貝斯聲。
但純器樂演奏的前奏大概就持續了有一分鐘左右的時間,可這種器樂之美,宛如天籁,從低吟到轟鳴,餘音綿綿回響,絕對不會人産生‘這很冗長’的不耐感覺。
詹姆斯站在立式麥克風前,難得地沒有再四處跑動,而是舉着鈴鼓在一旁按節拍晃着。
等前奏過去,他才踮起腳尖,對着那個被工作人員調得似乎有點兒過高的麥克風仰起了頭,唱出第一句極為澄澈的高音:“Crazy Ne~ver Die……”
一時間,全場具寂。
後來有人回憶着說:“蘭斯的技巧确實讓人想跪,可吉米的聲音足讓石頭為之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