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心上打了個結

晚上,明朗幫老媽把肉串送給劉大爺,一人走路回家。

僻靜的下河溝(錫江市某條老路)路燈昏暗,路人很少,不時從身邊減速穿過的自行車顯得這條路更加擁擠。他現在不想回家,不想在大街上軋馬路,不想聽見除自己腳步聲以外的其它聲音,所以選擇在這條胡同巷子裏穿穿繞繞更能讓他心靜神寧。

阚齊今天的行為驚到他了。

他沒做好要獲取任何新身份的心理準備,而阚齊的行為讓明朗很直觀的感知到他在順延、在自動歸類他倆的關系,他的一系列自作主張都讓明朗心生怯畏,怯畏的原因是顯而易見的,明朗始終認定自己不是也不可能變成同性戀,那天之所以會跟阚齊打響那一炮,完全是生理叛逆導致的,那是意外。

至于這些日子他對阚齊産生的某些不合常理的臆想,也是生理反常導致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對……這個解釋沒毛病。所以他不能再對阚齊有任何讓步,不能讓他對自己再抱有希望。

明朗算了一下,他跟阚齊的三個月合約還剩下十九天,接下來他要做的就是按時上下班,做好自己分內事,跟阚齊保持距離,等時間到了他就收拾東西走人,只要他不在阚齊眼皮底下晃悠,那些濃墨重彩的想法自然會回歸清淡,逐漸歸零。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沒有發生任何事,平靜的讓明朗覺得出乎意料。

阚齊再也沒有提過那晚上的事,也沒表現出任何神經後遺症,沒有為難他,也沒對他有過出格的行為和語言,就連平時慣有的幾句小調侃都沒了。

更讓明朗納悶的是,那天之後,阚齊對他的态度那叫一個急劇下降,整個就是從沸水變成涼白開的節奏。倒不是說阚齊不搭理他,就工作上來說還是跟往常一樣,只是他倆的交流就僅限于工作,其餘一句多餘的話都沒有。

他不懂阚齊是幾個意思,這讓他很茫然。但他告訴自己,別想那麽多,還有十來天他就要離開這個地方,剩下的日子湊合着混跡過去就行。

這天臨下班前,阚齊從自己辦公室走出來,說:“老武去開車,我們十分鐘後出發。”

老武應了一聲,然後起身走去停車場開車了。

坐在大廳的明朗也聽見了,之前阚齊外出吃飯應酬都是讓他開車,怎麽這兩天突然會找老武?明朗有點尴尬,但出于員工的自覺自動性,他認為自己有必要主動問一下。

“齊哥……需要我開車嗎?”

“不用,讓老武陪我去。”阚齊說的很淡。

“你們不是要、要喝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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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提醒了阚齊,他拍拍腦袋:“哦對,要喝酒,那就不開車了。”

“我不喝酒就行……我負責開車。”明朗又補了一句。

“不用麻煩,”阚齊笑笑:“你早點下班回去陪陪伯母。”

“……”明朗就這麽看着他說完話立馬轉身走出公司,有點不是滋味。

雖然這樣形容很不恰當,但他真有種被打入冷宮的挫敗感,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就是他這幾天最真實的心情寫照。

在家吃完晚飯,明朗幫老媽做着沒完成的手工活計,徐華芳拿出一盒毛線舉到明朗面前,興致勃勃的說:“我今天讓映雪阿姨幫我買了毛線,我給你織雙手套。”

明朗看了一眼,繼續粘着手上的紙盒子:“您前兩天不是才給我織了一雙紫色的嘛……”

“那雙不是你的,”徐華芳說:“那是我給阚老板織的。”

明朗的手抖了一下,問:“您給他織手套?”

“對啊,好歹我也白吃了人家好幾千塊的保健品,我買不起貴的東西,幹脆自己動手織雙手套給他算了。”

“人……人家用得着嗎?”

“小夥子,”徐華芳信心十足道:“你媽我給他買的是貂毛毛線,貴着呢!戴手上指不定有多順手多暖和!”

明朗不想跟她争論:“那您不用給我織新的了,我戴去年那雙就行。”

“你那雙都幾年了,線都起球了,”徐華芳拿起一捆毛線:“這是羊毛的,可柔軟了!”

明朗一愣怔,要是他沒聽錯的話……

“為什麽阚齊的是貂毛,我的就只……只是羊毛?”

“送給你老板的東西當然得高級點兒,至于你……差不多就行了,”徐華芳胡嚕道:“我這幾天抓緊時間給你織好。”

“慢慢來,不着急。”

“那不行,你還有十來天就不在阚老板那兒工作了,到時候你要送外賣的話肯定需要一雙結實且保暖度好的手套啊!”徐華芳倒是考慮的相當周全。

明朗的臉倏地就黯淡了,這個問題他比誰都清楚,但被老媽這麽一針見血的指出來,他更覺得拔涼拔涼的了。他不是害怕回到原來的生活,而是……哎,不知道不知道,他自己都亂了!

“記住了,”徐華芳交待道:“明天上班把手套拿給阚老板。”

“我不拿,讓別人看見了算、算怎麽回事……”

“随便你,”徐華芳也不強求:“你不拿我自個兒送到你們公司去。”

“哎你……”明朗嘆了口氣:“行行行,放桌上吧。”

徐華芳這才滿意的笑了,“乖,咱得知道好歹是不是?”

明朗不想讨論關于“好歹”這個話題,一提這倆字他就煩躁。

“媽,我不是早說過不、不要再幫陳大媽家粘紙盒了嗎?您怎麽又接活兒了?”

“之前她家請的小工回老家了,最近快過年活計又多,她就來找我幫忙了,你猜她給我什麽價格?”

“不知道。”明朗沒心情猜謎。

“三十塊錢一百個盒子。”徐華芳得意道:“平時是十八塊,你說是不是賺了?”

“您高興就好。”明朗還沒糊幾個手上就沾滿了漿糊:“還剩多少?”

“二百來個,明天早上交貨。”

“您白天做了多少?”

“三百五十個。”

“您的手每年都長凍瘡,能少幹點活計嗎?”

徐華芳滿不在乎道:“你懂什麽,長凍瘡是因為血液循環不好,我再不活動活動手指又該長一手瘡了。”

“得,那您專心給我織手套吧!”

這天晚上明朗總是控制不住老看手機,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麽,就是整個人比較焦慮,像在等什麽,但又說不出是在等什麽,反正就是坐立不安,心都不知飄哪兒去了……

昨晚上幫老媽粘盒子粘到一點半,加上不明來源的憂心忡忡,明朗一整晚半夢半醒沒睡好覺,早上醒來的時候腦袋混沌,一陣一陣的疼。

走到公司寫字樓,明朗看見樓下停着一輛車牌是雲N的灰色福特F150。

……這是德宏州的車,他也沒多想,只是瞟了一眼便上樓了。

到了辦公室,他喝了杯熱水,旁敲側擊的問了問出納小許阚齊到公司了沒有,小許告訴他今天阚總很早就來了。

明朗點點頭,摸摸衣服兜裏鼓鼓囊囊的貂毛手套,去了阚齊辦公室。

哪怕阚齊不想跟他有多餘的交流,哪怕會有點別扭,反正他只要按照老媽的吩咐,把手套拿給阚齊就對了,其它什麽都不用考慮,随意點兒就行。

他敲敲阚齊的辦公室門,然後推開走進去:“齊哥……”

就在他擡眼的一瞬間,他看見辦公室坐了起碼五、六個人,當中有他認識的,也有沒見過的。

這場面出乎意料……明朗楞了一下。

阚齊看見是他進來,問:“什麽事?”

阚齊給他的反應非常淡,淡到讓人尴尬,這時候一直背對他的一個人也跟着轉過身來了,頓時,整個辦公室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明朗身上。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他掏出那雙手套放到阚齊的辦公桌上,然後告訴他“這是我媽給你織的貂毛手套”的話,估計這個不着調的舉動會成為在場所有人的笑話。

而坐在離他不遠處且一直在打量他的那個人,更加給了明朗不小的壓力。至于是哪方面的壓力、這個壓力來自哪裏,就連明朗本人都莫名其妙。

這個一直注視着他的人就是隋正義,既出乎意料,又在預料之中。

看到隋正義的瞬間,明朗腦海中第一個冒出來的就是他寫給阚齊的那張小紙條:我為魚肉,你為刀俎。

他還是難以把那句高情厚義的話跟眼前這個牛高馬大的男人相提并論,感覺本質結構都不搭調。

“呃我……”明朗一時亂了節奏:“我我……那個……”

“別急,慢慢說。”隋正義微笑道,一身泰然自若的氣場,讓人可敬可畏。

明朗趕緊整理了一下思緒,說:“那個……紅坳村村民小組的會議記錄他們已經發、發過來了,我馬上去整理。”

“還有呢?”阚齊問。

“……沒了。”

“你就是來跟我說這個?”阚齊皺眉道。

阚齊這個眼神是真真切切的打擊到了明朗,那種看人的目光充滿了責問,好像明朗這時候進來耽誤了他多大事兒一樣,太難堪了。

“嗯,是……”

“我知道了。”阚齊說。

“……”

整個辦公室的人,不管他認不認識的,此時都在不約而同的盯着他。明朗覺得自己就像動物園裏的猴子,衆目睽睽下供人參觀,他羞窘的不行。

“呃……那我先出去了。”再待下去他都覺得自己丢人。

“等一下。”

明朗剛要轉身離開,有人叫住他了,卻剛好是他最不想聽到的那個聲音。

“你就是明朗吧?”隋正義始終保持着笑意。

“你、你好,正義哥。”後面的稱呼是明朗憋足勁兒才叫出來的。

“哈!你還記得我?”隋正義笑起來:“我以為那天天黑你沒看清人呢!”

“當然記得……”明朗汗顏,那天可是你救的我們,天再黑也不可能忘記。

隋正義站起來,邁着大步走到明朗面前,面對面的注視讓明朗發現隋正義也是個儀表非凡之人,而且身高不在他之下,倆人體型也差不多,但明顯對方比他多了幾分王者的霸氣和彪悍。

“怎麽樣,身體恢複的可好?”隋正義問。

“早就沒事了……那天還得謝、謝謝正義哥。”無論隋正義那天是出于什麽感情拔刀相助,明朗覺得自己這條命也是人家救的。

“多大個事兒,你先去忙吧,”隋正義拍拍他肩膀:“下午一起吃飯。”

一聽隋正義約自己下午吃飯,明朗傻了幾秒:“我……”

見他吞吞吐吐,隋正義瞟了瞟阚齊:“……或者讓你們老大親自邀請你?”

阚齊哼笑一聲,低頭給自己倒茶:“別問我,你問他就行,主要他家裏還有個老人,身體狀況不太好,當然,要是他願意去我自然無話可說。”

這話……聽的明朗心裏火辣辣的,他沒有憤怒,反而覺得憋屈,這種憋屈的情緒就連在他最難熬的時候都沒有出現過。某種沖動推動着他的心潮一波一波往上湧,在嗓子眼翻騰攪和。

“怎麽樣,”隋正義誠摯道:“大家都是兄|弟,一回生二回熟,吃頓飯聊聊天沒啥吧?”

“可以,”明朗幹脆地答應了:“正義哥,下午見。”他睨了阚齊一眼,然後走出辦公室。

從辦公室出來後明朗輕嘆了一口氣,他知道自己一氣之下答應了隋正義的邀請意味着什麽,意味着下午他将以路人甲的身份坐在飯桌上旁聽他和阚齊胡侃亂吹,溫故舊情。

正因為如此他才更想去,他想看看隋正義這個令他好奇了很久的人究竟是怎樣一個傳奇人物,就算有可能半路翻車,他也要親身領教一下這個神仙哥哥有多非同尋常。

中午臨近下班的時候,明朗好死不死的在衛生間碰到阚齊,這是一個星期以來他倆頭一次單獨出現在同一場所。

阚齊看上去啥事沒有,就跟普通問候一樣,說:“中午要回家吃飯?”

“嗯。”明朗說。

然後……就沒話了,奇怪,人多的地方他倆沒話說,現在衛生間裏沒人了,他倆好像也無話可聊。

其實明朗胸口纏繞着千言萬語,就是沒法張嘴說出口,他想問阚齊這幾天怎麽回事?怎麽突然冷淡成這樣?幹嘛老對他冷嘲熱諷?他知不知道那種忽冷忽熱的态度讓人太……太煎熬了!

但他不能說,要是把這些話都說了,那他就輸了。至于輸在哪裏……明朗也是稀裏糊塗一包草,說不清。自己都沒法給自己個清楚的解釋。

作者有話要說:

不知為什麽,我特喜歡隋正義這個人設,覺得他在現實生活中就是那種內斂但又止不住光芒四射的男人,有魄力有筋骨,只要有他在什麽都不怕、特能給周圍人壯膽的男子漢!哈哈哈哈。。。。

注意注意,從這裏開始,小明陷入初戀少女的心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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