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願意等候他

男人的腹部之下就是最敏感的地方,小腹起電流這和某種反應很類似,一想到自己竟然是被眠眠看得起這種感覺,讓荀澈尴尬的同時還有點罪惡。

幸好這感覺來得快也去得快,荀澈表情變化不大,回應慕眠說:“那眠眠要不要先踩踩試試?”

慕眠看到荀澈眼裏是單純的關心,這種關心的真實性要是被外人發現,一定會覺得荀澈有病。

因為他對慕眠的關愛已經超越了某種界限,此時讓慕眠踩踩他的肚子試試穩不穩不是開玩笑。

這就好比,慕眠要是好奇荀澈的肉好不好吃,荀澈都會主動把自己的肉送到她的嘴裏試試味道——只要慕眠要求,只要慕眠堅持。

這份愛,誰能抵擋得了?太可怕又太寶貴了!

慕眠眯眼瞟他,“你以為我不敢啊?”說着她就挪動身體,動了自己那條沒傷的腿放下床,往荀澈的小腹用力的踩下去。

荀澈立即繃緊了腹部的肌肉,讓腹部能更硬實,免得慕眠真的站不穩。

但是他也不想想,慕眠現在坐在床上,又不是三歲孩子,怎麽可能會踩不穩摔跤。

慕眠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到腳下的肌理完美,她瞧着荀澈的表情,把這朵高嶺之花踩在腳下的快感,遠遠不及把他摘到手裏的滿足。

荀澈的表情沒有任何的排斥,還可以說是和她一樣的滿足,那眼神讓慕眠知道,這朵花正被牢牢抓在自己的手掌心裏。

把這朵花碾碎還是把他好好的呵護,又或者是去嗅他的香,品嘗他的花瓣,似乎都是可以的,在她一念之間。

慕眠不經意的說:“衣服弄開。”

荀澈握住她的腳,“玩夠了,腳都冷了。”

慕眠作勢要站起來。

荀澈馬上拉開自己的衣服,把她的腳放進自己衣服裏,用自己的肚子給她暖腳,看向慕眠的眼神都透出一個意思:乖了,這樣高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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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眠勾了勾自己的腳趾頭。

荀澈的腹部頓時又繃緊了幾分,神色卻如常的對慕眠說:“回床上去了,這樣會感冒。”

慕眠把腳收回來。

[主人,你要放棄機會嗎?]

你哪裏看到機會了?

[目标雄性對主人有求必應。]

是麽。

慕眠看到荀澈坐起來,扶着她的腿放進被子裏,又幫她放下枕頭,看着她躺下後再蓋被子。

做完這一切的荀澈,才輕聲對慕眠說:“眠眠,晚安。”按下熄燈,自己躺在了對他身高來說,還是短小了的沙發床。

慕眠望着黑暗的上空,沒幾秒就側頭看向荀澈的方向,把自己右手伸出被子,垂到了床下。

“眠眠?”荀澈清冷的嗓音在黑暗中響起,卻是別人想象不到的柔和。

慕眠嘟囔,“拉着。”

黑暗中似乎有一聲低笑。

慕眠就要把自己的手收回,卻有一只更寬大的手把她的握住,溫暖寬厚又細致光滑。

這是屬于荀澈的觸感,沒記憶裏少年小荀澈手的柔軟,卻依舊熟悉一觸碰就能帶來不同的感覺。

荀澈哄着她說:“眠眠,我就在這裏。”

慕眠沒有回答他。

小助,如果是他的話,

我願意慢慢等他。

如果他一輩子都只想做我哥哥,

我也願意滿足他。

只要,

他屬于我。

屬、于、我!

清晨的陽光伴随着窗簾被拉開的聲音,随即傾灑在身上。

慕眠皺着眉頭睜開眼睛,入眼就是荀澈站在陽光下,回頭望着自己微笑的模樣。

他的眼神包含着寵溺的味道,肌膚在陽光下,不但沒有露出瑕疵,反而更襯得潔白如玉,五官完美。

等荀澈拿着熱毛巾給她擦臉時,慕眠腦子裏晃過一個畫面,有個人也這樣小心翼翼的給她擦過臉,給她做清潔。

慕眠一下清醒了,聽到荀澈問:“怎麽了?”

“沒什麽。”慕眠眨了眨眼睛,不過既然想到了,就對荀澈問了句,“哥,上次那個霍幫怎麽樣了?”

荀澈說:“這是機密。”

慕眠不吃他這一套,“我想知道。”

荀澈摸摸她的頭發,轉身起來,“我去給你拿早餐。”

慕眠及時拉住他的手。

兩人對視了幾秒,還是荀澈敗下陣來,“等你吃完早餐再和你說。”

這才被慕眠笑着放過了。

事後證明荀澈也不是好應付的人物,作為想知道機密的代價,慕眠被荀澈要求吃幹淨了早餐,連平時挑食不吃的東西也給吞下去了。

早餐吃完之後,頂着慕眠一雙死魚眼注視,荀澈也沒賴皮,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訴了慕眠,說完後順便叮囑慕眠不能說出去,不是怕洩露了機密,而是擔心慕眠安全。

慕眠手掌撐着下巴,喃喃道:“霍老爺子死了?霍昊失蹤?”

“眠眠,這次事件裏關于你的資料,都被我消除了。”荀澈問道:“你有沒有在霍幫那裏,留下什麽可以搜查到你的線索?”

慕眠眨了眨眼睛,淺淺笑道:“沒有。”

如果霍昊沒有被抓到,那麽等他閑下來,有空去找她的‘遺物’時,就會發現不管是曾經戴朗用來欺騙她的PS照片,還是手機裏偷拍她的照片都消失不見了,包括兩人手機裏的信息交流數據。

小美人魚跳入海裏,變成了泡沫消失,關于她的一切,也都猶如泡沫一樣,看得見時在陽光下七彩斑斓,破碎時則一點都不剩。

霍昊,真希望你對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謊言,沒有喜歡上我,要不然……

幾天後,柳思雨又來看望慕眠了,還帶來了一個消息。

“退學?”慕眠看着手裏的通知書,眉毛輕微的挑了挑。

柳思雨柔聲安慰:“沒關系的,之前眠眠不是還跟阿姨說想換個學校嗎?”

病房門打開,荀澈正手捧一束新鮮嬌嫩的薔薇走進來。

人比花嬌一般是形容女人的成語,不過現在放在荀澈的身上一點都不違和。

他長相氣質太極端,平常讓人望而卻步,現在手捧鮮花,那薔薇紅色襯得他冰雪一樣的臉上添了幾分柔和,散發着無以倫比的吸引力。

“哥。”慕眠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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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喜歡被表揚的人,尤其是表揚我的文~你們的認同就能給我無限的激情,你們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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