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葉孤城看着林驚鴻遠去的身影,只是稍作猶疑就跟了上去。

雖然疑惑林驚鴻的身法,但是葉孤城并沒有退卻,他輕快的跟了上去。

林驚鴻的身影很飄忽,似乎閃現一般,一下在眼前,一下又在前面。

等到了郊外,兩人對戰,葉孤城都沒能說出那經典的臺詞。

林驚鴻說道:“那便戰吧。”

話音畢,頓時鈴铛聲響,白色的飛绫帶着金色的鈴铛擊出。

葉孤城側身躲過,把劍相向。

飛绫飄舞間,如驚鴻掠影,轉瞬即逝,葉孤城所見觸目的便是白,入目的只是對方衣袂飄飄的蹤影。

揮手翻袖間,幾個錯身,幾個回擊,葉孤城便感覺自己如同貓兒手中的鈴铛,一舉一動皆被限定。

不多時,便陷入進退兩難的地步。

林驚鴻的身影猶如幻影一般,飄忽不定,只聽鈴铛聲聲回蕩耳邊,捕風捉影間,只是幾個側身晃過,聲聲回響中夾雜着幾聲暧昧的輕笑,葉孤城不經意間便已經敗下來。

林驚鴻表示自己逗貓逗的很開心。

飛绡纏住了葉孤城的腰身,拉扯間,林驚鴻已經近了身與葉孤城面對面,這時候葉孤城猛然發現,對方懸浮在地面之上,不高不低,卻從未踏入塵土。

兩人四目相對間,林驚鴻微微笑了起來,然後抽回了飛绡,一下子就閃開了,落在遠處的樹枝上坐着。

寬廣迤逦的衣袖垂了下來,看起來乖巧而矜貴,一點都不像之前笑容暧昧、姿勢妖嬈的少女。

葉孤城收回劍說道:“我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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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驚鴻唇角噙着淡笑,回道:“我從未輸過。”

葉孤城皺了皺眉問道:“你是怎麽辦到的?”

林驚鴻輕笑了幾聲,方才答道:“很簡單,只要你能滿足三個條件,你會發現,‘不輸’是件十分容易的事情。”

葉孤城疑惑道:“哦,哪三個條件?”

林驚鴻答道:“首先,你得活的足夠長久,其次,你得幹掉一切不利于你成長的因素,最後,你得對自己誠實,不要自欺。”

葉孤城眼神微凝,看着林驚鴻問道:“這樣就足夠了麽?”

林驚鴻答道:“滿足這三個要求之後,你就會發現,仗着自身實力就以為天下無敵是最愚蠢的事情,尤其是你這會還正年輕,沒有什麽比認定自己天下第一,就覺得自己天下無敵更愚蠢的行為了,承認自己的愚蠢與不足,才會發現面前有着更長遠的路,這條路上你走的越是幸苦,越是艱難,你就越是難以被旁人打到,也能更好的贏的一切。”

葉孤城聞言,沉默了片刻,好半天才呼出一口濁氣,對林驚鴻說道:“多謝你,我似乎有所得,但還不甚明了,我要回白雲城閉關一段時間,雪姬姑娘若是有興趣,随時可以來白雲城做客。”

林驚鴻點了點頭道:“好啊,白雲城有什麽好吃的麽?”

葉孤城愣了一愣,而後笑道:“白雲城的廚子還是很不錯的。”

林驚鴻想了一會說道:“那就等你出關之後吧。”

葉孤城點了點頭,便先行離開了。

林驚鴻有些無聊的甩了甩腳,而後躍了下去,想了想似乎也沒有什麽事情可幹,就打算回去睡覺了。

之前帶出來的老虎還在蘇合酒樓,這會也該去領回來了。

林驚鴻習慣性的抖了抖袖子,整了整衣領,回城裏去了。

從酒樓裏領回了老虎,林驚鴻回了住處,自認為暫時的安靜了下來。

然後林驚鴻又憋着壞招了,她用了點幻術,類似障眼法,可以讓自己的存在感變的微弱,并且讓一般人看不到自己真正的樣子,在那些人眼裏,她會是個面目普通的尋常婦人,扔進人群就找不出來的那種,衣着打扮也是随着旁人的主觀認定而有些出入。

比如說,這個人覺得她穿的是棉布的衣服,那麽在他眼裏她身上的衣服就是棉布的……

這樣以後就不用擔心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了。

以後還是帶着藏虎吧,可以當作腳力還不怕被人搶,也可以省掉好些麻煩。

改變了外觀之後,林驚鴻又開始折騰了。

她想去東瀛一趟,看看東瀛有沒有妖魔鬼怪,反正她來回東瀛與中原可以用瞬移。

陸小鳳傳奇所在的年代,其實差不多是以明朝萬歷年間作為背景的,而這會的東瀛正處于……啊,戰國時代。

真适合林驚鴻這個身份的朝代。

林驚鴻使用的皮囊,是當初穿越綜漫的時候制造出來的,因為系統不支持奪舍功能,而這個皮囊在漫畫世界裏的身份叫做月初空,別稱‘雲姬’,雲姬在綜漫裏并沒有名字,同人文裏給她取了個名字叫做‘淩月仙姬’,別稱‘殺母’,不是殺掉母親的意思,而是因為她有個兒子,大概是你們的童年男神,叫做‘殺生丸’。

【詳情可以看第一部<爺穿越了>,初空卷】

而戰國時代的殺生丸,也差不多該成年了。

只是不知道這個武俠世界有沒有妖怪。

不過就算有,也大概見不到殺生丸才對。

畢竟,月初空當初也不是多好的‘母親’,而殺生丸那個死悶騷是個标準的父控。

不過去抓幾只妖怪吃吃看卻是個不錯的選擇,東瀛的龍總是血脆皮薄,即好抓又好吃。

這麽想着,林驚鴻換了一身白色龍鱗紋高領箭袖修身長衫,裏面穿着白色的盤扣立領長袖長衫,穿着白蟒皮短靴,依舊披着一件敞領寬袖大毛鑲邊深藍色外褂,獨自瞬移去了東瀛。

講真,東瀛這邊還真是妖魔鬼怪挺多的,大概跟風俗有關系,畢竟十一區的人向來如此。

不然你們以為出雲八百萬神明是怎麽來的,還不是因為東瀛的人們覺得萬物都有神明在其中。

酒神也就算了,居然還有米神、瓜神、石像……

林驚鴻本人是無法理解東瀛人的腦洞,對于萬物生靈有所尊敬是好事,但是過度了那就是腦殘了。

比如說付喪神……付喪神被定義為妖怪,但是卻又被稱為神。

而且東瀛還有一種坑爹的腦殘模式,那就是把妖怪當作神明來祭拜,正經的神明卻被遺棄,導致不少妖怪比神明還強。

信仰這玩意對于神明來說就像是燃料,一旦沒了,你的命火也就滅了。

而且這玩意在妖怪身上也是一個效果。

所以說,神位是個好東西。

神格和神位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你們可以把神格當作是天賦,把神位當作是職位。

天賦是可以被毀掉的,而因為規則而生的職位卻是一直存在的。

因為必須存在。

這就是規則。

林驚鴻從來不碰信仰,所以除非必要她很少動用自己神族的殼子,而多用妖魔的皮囊。

東瀛的神明勢弱也是個好事,至少林驚鴻浪起來沒人能阻止。

先去出雲把出雲的神明們習慣性的揍了一頓,算是給他們打了個招呼,林驚鴻就順手把出雲的幾條龍給炖了一只,另外幾條也順手打包了。

對于這個突然出現,強的簡直爆掉神明三觀的妖怪,出雲的神明在林驚鴻離開之後還是一臉茫然。

等到林驚鴻在東瀛這邊浪的風生水起,攪得那群妖魔雞飛狗跳的時候,那邊從花家回來的花滿樓來找林驚鴻了。

花滿樓一敲門,遠在東瀛的林驚鴻就收到了消息。

于是林驚鴻直接拎着手裏的一只妖怪就瞬移回來了。

打開門的時候,花滿樓還愣了愣,原因大概是因為林驚鴻手裏的那只妖怪有點太顯眼。

畢竟穿着一身印着花的寬大衣服,露出來的胳膊上全是眼睛,這應該不是人才對……

這是一只百百目鬼,林驚鴻順手宰了,把眼睛都挖出來打算煮火鍋,剩下的部分就喂魚了。

林驚鴻打算在弄個魚池,專門養點食人魚,會是毀屍滅跡的好辦法,不過暫時也可以讓人魚幫忙,反正他們本來就是吃人的。

不然你們以為為什麽人魚肉的毒性那麽強。

哦,你們問什麽毒性?

乖,自己去找人魚之森看看。

分分鐘毀你童年。

花滿樓此來,帶了禮物,他母親親手做的糕點,還有一些花家經營的店鋪裏時興玩意,畢竟在他看來,林驚鴻是非常會享受的,所以他專門挑了些女孩子喜歡的玩意。

花滿樓看着林驚鴻把那只百百目鬼扔進魚池裏,問道:“那是妖怪吧?”

林驚鴻點了點頭,答道:“百百目鬼,東瀛的百鬼之一,據說生前是個手生的修長,喜歡偷竊的女人,因此銅錢被吸附在手臂上變成了眼睛。”

花滿樓答道:“生前?她是死後變成妖怪的?”

林驚鴻答道:“東瀛的妖怪是有很多種類的,比如說樹木鳥獸之類的稱之為妖,器皿之類的稱之為怪,而人死後形成的則稱之為鬼,而東瀛那邊的鬼又跟中原傳說的有很大的出入,解釋起來很麻煩,她的确是死後變成的,像她這樣人死後變成的鬼怪,在東瀛還真不少,大部分變成鬼的時候都跟生前的死因有關系。”

作者有話要說: 我更了,這個星期的榜單是一萬字喲~,也就是說,我更四天就可以了~

又可以摸魚了呢~φ(≧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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