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CHAPTER 38

“是快餐文化啦,快餐文化啦懂不懂。大概就是合眼緣吧?”愛樂斯喝了一口飲料,談起伯特時,他不禁面露着笑容。

馬克思扯了扯嘴角:“我難道就不合你眼緣嗎?”

“伯特對我而言是不一樣的存在,音樂劇要開始了吧?你确定要和我看?其實我真的不太想和你看,我回去可是要受罰的。”

馬克思今天是擅自出來,他從蘇珊口中聽到愛樂斯今天要外出,以搜索醫療物資為名,他走出了皇宮,并找到了愛樂斯。愛樂斯有點好奇,他是怎麽找到自己的呢?

馬克思笑了笑:“當然要看的,我沒想到出來時只有你一個人。我怎麽放心讓你一個人過來看音樂劇?那男人也太無情了!”

“他很忙。”

“對了,看音樂劇,你知道要什麽禮儀嗎?”

“......”

“......”

兩人來到話劇場門口,他們就是鄉巴佬!這裏竟然每個人都盛裝出席,至少穿了西裝打了領帶。

而他們,一個白襯衣,西褲但穿的拖鞋。

另一個,啊啊啊啊啊!!天吶!怎麽愛樂斯你穿的是典型的貧民裝。

“呵呵...我覺得在外面這樣子穿,安心點。”

他們這樣是被當作不尊重表演,所以他們沒法進場,無奈之下,愛樂斯向馬克思借錢,并換上了新的衣服。

“謝謝,我會還錢的。”回頭跟威廉借吧!怎樣也得還錢給馬克思。

“沒事,當我送你。”進去後,他們按照座位編號,找到地方并坐了下來,這竟然是獨立的包間,在上面,莉莉絲的朋友也太有錢了!一個戲院只有十個包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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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觀賞位置也實在太好了。”

“嗯嗯!”

“說來這是什麽音樂劇?”

“我看看...傳單上寫的是【狼與牧羊人】。”

音樂劇開始,整個大廳黑漆漆起來,舞臺上燈光透出,一只未知世事的小狼離家出走了。牠走呀走,走呀走,發現森林裏的動物都不喜歡狼,他們追趕牠,想吃掉牠!

馬克思突然面露哀傷:“這出音樂劇真是真實。”

愛樂斯不以為然:“馬克思,任何世界都是有黑暗的一面,但黑暗也伴随着光明,所以牠會找到屬于自己的光明的。”

馬克思看着愛樂斯,他聲音沙啞問道:“假如...牠的光明,被別人搶走了,那該如何辦?”因為愛樂斯看得很專注,所以馬克思的問話,愛樂斯并沒有再回答。

音樂劇繼續演着,人類的世界并不歡迎牠這只小狼。

一天,他因為偷吃了農場的雞,被獵人抓捕着了!

獵人準備要殺了牠,這時愛樂斯突然站起來大喊:“快點跑!!!”

全場看着愛樂斯的方向,還有滿場的“噓!”聲,愛樂斯吃吃的讪笑着,坐回位置。

這時一個小男孩牧羊人出來了,他看見受傷的小狼,用機智替小狼逃脫獵人的追捕。

愛樂斯吃吃地笑着:“我以前,好像曾經,也做過類似的事。”

牧羊人就這樣子與小狼一起生活着,他們培養了感情,建立了信任,經歷了很多風雨,最後小狼逝去,牧羊人也老去了,他只有唯一的要求,他希望跟小狼葬在一起。

這是一部溫情的音樂劇,最後是很悲,可是那份真摯的友誼卻騙不了誰。愛樂斯和馬克思跟着大隊,一起站起來拍手掌,演員們逐個逐個站上臺接受大家歡呼。

馬克思這時突然開口:“你的确做過。”

愛樂斯看着他,只見馬克思的目光很堅定:“你以前的确做過,你真的忘了我嗎?愛樂斯。”

愛樂斯有點驚訝?忘了馬克思?他可以肯定自己四千多年來,從來沒有見過馬克思,不對,他真的沒有見過他嗎?他頭很痛,不,他似乎有見過馬克思,但他忘了,記不起來。

馬克思這時看着愛樂斯:“你見過我,愛樂斯!你怎麽能把我忘了!在百多年前你就見過我,我那時因為貪玩出來了,結果迷路。最後我腿受傷了,我咬傷了你,你卻幫我包紮,你知道我想回去狼群,你一個人帶我走到森林,回去狼群裏。你瑟瑟發抖,卻仍然對着我們首領說:‘請你不要再弄丢他。’”

“你真的忘記了我嗎?愛樂斯。我卻忘不了你,你那獨特的血液更加騙不了我!愛樂斯,你到底是什麽鬼?為什麽你的身體停留在十幾歲的模樣!你現在已經一百多歲了吧!你到底為什麽會變成這樣?是誰把你變成這樣子?”

愛樂斯很震驚,他看着馬克思,記憶開始緩緩的飄回來,他頭痛得炸裂。那只受傷的小狼,那只孤獨的小狼,母親要把他趕走,他只好把他帶回去狼群,最後他回去時被什麽追趕着,咬到了。然後再次醒來就是在家裏,母親在哭。

最後他不肯定地輕喚了一句:“狼太子?你...你怎麽也...”

狼太子,是當時愛樂斯替馬克思改的名字。

這時燈光全亮,演員已經全部上臺感謝完畢,突然一聲聲驚呼響起:“啊啊啊啊啊啊啊!!!死人啦!!!救命!!!”

他們瞧下看,發現人群裏竟然有着七、八個人在咬着人,其中一個人一揮手,人便自動被他吸過去。有人想從大門口走,有個人張開翅膀,沖到大門處,把人吸血了。

愛樂斯睜大了眼睛:“是吸血鬼!”

愛樂斯不淡定了,這是吸血鬼的盛宴?他回想以往!!媽的!!以前就有出現過,各地出現火災,火場每次都無一人生還!最後伯特被冠上無能、被詛咒的國王稱號,一堆人要求他下臺。

這時人群開始慌亂,大門被鎖上了,各通道都被擋住。

馬克思也很驚慌,他問道:“吸血鬼?是什麽東西?”

“沒時間解釋了!我們必須要救他們,不然他們全部都會死!一個不留!”

“在場內,有些人突然也開始不一樣了,他們半站起來,雙眼變成紅色,并跟随着那些吸血鬼在吸血!”

馬克思吐了一口水:“媽的!這些都是些什麽鬼!像傳染病一樣!愛樂斯,我帶你走!”

情況絕對不樂觀,有些布簾開始在混亂間燒着了,只見頃刻間,一個防護罩直落,把燒着的地方和會場內空間隔絕了,火還在燒,只是罩裏的人都被沒被燒到,并一直【被享用着】。使用那個異能的是一只滿頭白發的吸血鬼,旁邊有一個戴面具的女人,正在冷眼旁觀着這一切。

他的直覺認為,這是女王。

“馬克思,我必須要救他們。待會兒你直到走到大門口,我會用方法吸引他們。”

“不行!我不會丢下你。”

“我不會有事,馬克思。那是我的同類,我有制衡他們的方法,我也有異能的!我不能讓這些事重蹈覆轍,他們的目的是把伯特丢進深淵!現在!我或者可以阻止這件事!”

馬克思眨着眼睛,一臉苦笑:“明明我比他更早認識你。好吧,雖然我嫉妒了,可是我不想讓你露出這種焦躁的表情,而且你必須要等這件事情了結後告訴我,到底這是他媽的怎麽一回事!”

馬克思沖向大門口,這時愛樂斯看準時機,他劃破了自己的身體,血液緩緩流出,這時在場的吸血鬼全部都為之一震,并看着愛樂斯的方向。

人群開始跑出去,已經跑走一些,剩下的很可能也走不了了。愛樂斯一邊躲着一邊大喊:“馬克思,其實我沒有異能!我的血液能瘋狂吸引着他們!我被抓到你就立即跑!”

“靠!瘋子!愛樂斯你瘋了!你是RHNULL血型!你的血型根本沒有人可以輸血給你!”

全世界絕無僅有、唯一的黃金血型,RHNULL血型,這種血液的人可以淨化其他的血。

然而這種血型的人,當然也有他的壞處,是相當相當壞的壞處,而這種壞處只會體現在血型者的人身上──他們沒有任何人可以輸血,他們的血液天生抵觸着任何的血細胞,而RHNULL血型,我們稱為血胞元子,世界上最稀有,最純的血液,而且這并不是遺傳的,天生是缺少了什麽東西,才會造成血液裏分離出其他元素。

這也是後來馬克思在找尋着愛樂斯時,才知道的事情,花費了很多功夫才發現的,所以他──成為了一名醫生,并于醫學研讨會上公布了這件事,他算是第一個發現者。

愛樂斯懵了,馬克思不可能知道這是RHNULL血液!這是往後的世界,醫學研讨會上,有人發表出來的!馬克思怎麽可能知道?是誰發表來着?一想到這裏,他的頭又很痛了,他動作遲緩了!

他,被人狠狠按壓在地上。

“馬克思!!快逃!!”

白癡!他可能逃嗎?他一生就是為了找回愛樂斯,不管是他的遺體,他的後代,抑或是他的任何一樣東西,他都在找尋着,好不容易看見了,還是本人,他可能逃嗎?

不會!

馬克思在褲袋拿出一支疫苗針,把布條緊纏在手臂,緩緩注射到自己的身上。

沒多久,這個音樂廳的大門被馬克思緊閉着,他随手把欄杆折斷,并卡在中間。一聲狼噭,他的身體變成了二、三倍大,并朝着愛樂斯方向沖過去!

作者有話要說: Rhnull血型是有的,然,其他都是瞎扯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總感覺我寫不出一手好虐阿!!!經歷了幾篇虐虐,我又回到原本的我了!!哈哈哈哈哈哈!!

為自己的筆力不足感到悲哀...秋風緩緩吹過我瘋掉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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