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no.34
秦舟這樣一說,沈姚才想起來,趕緊将東西遞給他,說,“對,是給你的,我放暑假前跟同學去玩兒買的玉佛,據說開過光的,能保平安,我給了我哥一塊,這塊是你的,你貼身帶着。”
秦舟也不跟她客氣,接過來就直接打開,沈姚還以為他會跟她哥一樣放進上衣口袋裏,沒想到會直接戴在脖子上,秦舟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圓領t恤,玉佛穿的繩子是紅的,這樣一對比,十分明顯。
沈姚有些吃驚,說,“你就這樣戴着?”
秦舟說,“是啊,不然呢?我供着?”
沈姚,“……”
秦舟笑着說,“最近不太安全,沒事兒別往外跑,趕緊回去吧,等忙完這個案子帶你去吃好吃的,上次還說帶你去嘗嘗其他的,結果一直沒空,不過也好,剛好讓你捂捂白。”
沈姚,“……”她黑怎麽了!這茬還能過去嗎?
像是看懂了沈姚眼神,秦舟笑着摸了摸沈姚的腦袋,說,“黑也漂亮,不過白了更可愛。”
沈姚這才高興了。
從警局出來,時間還有點早,又考慮到晚上是場硬仗,于是沈姚決定先去吃頓好的,然後回家睡覺養養神,晚上好好跟太原路口那個厲鬼幹一仗。
秦舟進到會議室,案情分析會還沒開始,沈卓眼尖,一眼看到了秦舟脖子上的紅繩,有些驚訝的說,“她也給你了?”
秦舟點點頭,看起來心情很好,笑着說,“是啊。”
不知道為什麽,沈卓覺得自己心裏有些酸溜溜的,說,“她除了給我和她幾個堂哥表弟,還是第一次給外人送東西。”
秦舟嗤笑一聲,漫不經心的說,“我怎麽就是外人了,我上次去你家你媽不還跟我說麽,讓我當自己家,別客氣。”
沈卓,“……你還真不客氣。”
兩人說到這兒,剛好陳局進來了,于是閉嘴休戰,跟進來的還有一個人,高高的個子,皮膚挺白,看着很溫和,陳局也沒介紹,直接說,“人都到齊了,你們開始分析吧。”
陳局說完,小劉就走了上去,将幾個死者的照片一一按死亡時間順序貼好,介紹說,“這是第一位死者,叫陳祥,本市人,今年31歲,是個富二代,死亡時間是2016年7月29日淩晨4點到下午14點之間,死因是四肢被用特殊工具拉扯斷裂,導致的大出血死亡,死亡後頭顱也被特殊工具拉扯斷開,據死者家中的保姆也就是報案人稱,死者在淩晨四點回到家中後,就一直未曾外出,也沒有見過有其他人到家裏來,并且沒有聽到任何聲音,直到她下午14點想喊死者起床吃飯,才發現死者已經死亡,随後報了案。”
小劉手指指向第二張照片,說,“這是第二名死者,叫朱佑平,今年38歲,本市人,05年酒駕闖紅燈撞人并且碾壓受害者致死,雖然逃逸後又到派出所自首,但因行為惡劣被判有期徒刑15年,後在監獄裏表現良好,逐步減刑到11年,今年6月剛出獄,死亡時間初步推斷是2016年7月31日淩晨1點到淩晨6點之間,屍體被發現地點是在一小旅館內,報案人是小旅館的房客,稱自己早晨起來想去吃早餐,路過死者房間時聞到濃重的血腥味,又在死者房間門口發現血跡,所以報了警,死者死因與陳祥相同,也是由于四肢被特殊工具拉扯斷裂造成的大出血死亡,死後頭顱也被拉扯斷開。”
小劉繼續指向第三張照片,說,“這是第三名死者,叫包象新,今年41歲,本市人,職業……”
小劉說着頓了頓,眼睛有些發紅,但很快又面容一肅,繼續說,“職業交警,死亡時間是2016年8月2日淩晨2點到淩晨7點之間,死亡原因與陳祥和朱佑平相同,報案人是包象新警隊同事,據報案人說,他與死者包象新在死者遇害那晚加班加到淩晨一點多,由于包象新的車被送去檢修,并且兩人住的地方離得不遠,所以報案人将死者包象新送回家,又約好第二天早晨六點半來接他去警隊上班,第二天報案人到死者住的小區外并沒有見到死者,打電話也沒有人接,他擔心死者睡過了頭,所以跑到死者家中敲門,不過由于一直沒有人開,他就用死者放在他那裏的備用鑰匙開了門,然後發現死者已經死亡,于是報了案。”
小劉說完就走回了座位,秦舟站起來走過去,說,“兇手手段十分殘忍,三個死亡現場也都十分血腥,并且三個死者的屍體都被嚴重破壞,不過我們在現場并沒有發現什麽有效線索,兇手很有可能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不排除兇手當過兵或者接受過一定程度的軍事訓練,我們初步懷疑兇手與三個死者很有可能認識,并且很有可能發生過嚴重沖突,所以我們排查了幾個死者的人際關系網,三個死者,一個是富二代,一個刑期滿剛出獄,死亡前是個無業游民,最後一個是個交警,我們調查後得知三人生前并不認識,甚至沒有過什麽接觸,不過在我們深挖細查之後,發現了一條隐形的線索。”
秦舟拿出一張照片貼在那三張的照片上面,又拿出黑色記號筆将四張照片用線連起來,然後手指指着第四張照片,說,“就是這個人,姓名彭豐,也是本市人,1984年生,死亡于2005年6月23日北京時間淩晨兩點37分,死亡原因車禍,并且遭肇事司機多次倒車碾壓,造成彭豐身上多處粉碎性骨折,內髒嚴重破裂,最後不治身亡,當時的肇事司機就是第二名死者朱佑平,處理那起交通事故的是第三名死者包象新,第一名死者陳祥與這兩人并不認識,但巧合的是,陳翔與朱佑平曾經的老板兒子認識,并且是好友,所以,我們懷疑這是一起典型的仇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