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囚禁愛人:拿什麽弄死你(十一)
第十一章
“你沒有看過視頻的話,你很難想象一個身材瘦長,嬌小,像經不起風吹的嬌花的姑娘,她能夠爆發出這樣強大的力量,與其說是力量,不如說是信念,哪怕這個世界只給予了傷痛,她堅守着善良,溫柔,看到最後,我竟覺得,這個世界不配擁有她。願天堂的靜樂,不再有傷痛。”
“哭着看完了視頻,聽完了音頻,所有罵過她蠢的人都應該去用硫酸洗腦子,我第一次,對于網絡如此憎恨。”
“受害者不應該被指指點點,受到二次傷害,她因為這個信念,在那樣非人的痛苦中苦撐了八個小時,因為她知道,現行的媒體行業,有多麽畸形,以受害者的痛苦為賣點,以挖掘施暴者的內心為噱頭,吃的是英雄和受害者的血饅頭,所以,她不敢走,她怕自己辛苦救下的兩個人,最後被媒體,被人們的異樣目光所害。”
“三年後,法律專業見。”
“有人說過,沒有英雄,我們只是在塵世中,迷失了方向,苦苦掙紮的凡人,這一刻,我找到了我的英雄,明白了我的方向。”
“我們沒有資格說原諒,說給個機會,但是,我們可以給他一個機會,送他去見靜樂,不對,他見不到靜樂的,靜樂去了天堂,而這種人只配下地獄,所以,原諒?呵呵……”
網上,只要上網,就能看到這個事件,那段警方通報被全網推送了,下面的評論,全部是一邊倒。
原本這個案子只有山茶市市民最清楚,後來因為犯罪嫌疑人的臉,全國小火了一把。
而現在,基本上每個上網的人,都會提到于靜樂。
而那個律師的主頁,已經被罵得媽不識了。
就在這個時候,網絡推送了那張不良媒體做過的事情的一覽表。
群衆的情緒再一次達到了另外的高潮。
外面已經快要鬧革命了,而于靜樂在白景埔家裏,過得非常開心,她第一次遇到能夠如此契合她腦回路的人。
兩個人也發現了,于靜樂在午時十二點到淩晨兩點會顯出原形,呸呸呸,是有實體,所以,其他時候,白景埔早上去公司,然後兩個人一起吃飯,下午睡覺,晚上商量事情。
于靜樂也知道了白景埔并不是記者,而是一位成功人士。但是并不妨礙兩個人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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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靜樂非常欣賞白景埔,她無論提出什麽樣的觀念,對方總能第一時間接上。
就像是針對現在網上關于傳播行業的畸形現狀的讨伐。
于靜樂做調色板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在思索這個問題了,雖然說有一個管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方面的廣電局,但是,實際上,廣電局基本上不會對網絡新聞進行幹涉。
她當時想舉報,都找不到地方。
而且,廣電局是政府直屬機構,如果真的徹底控制網絡媒體,也會被诟病,不只是國內會有不滿,甚至也會被國外諷刺。
于靜樂說到這裏的時候,激動了起來,她突然有了靈感,“那麽,行業自律組織怎麽樣?既能使得話語權問題不被诟病,而且能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加強行業的自律管理。”
于靜樂并沒有注意到白景埔的灼熱的目光,而是繼續說了下去,眼裏閃爍着光芒,“可以通過注冊會員的方式形成會員大會,作為權力機構,這樣一來,有組織,有紀律對現有的媒體觀念進行改變。”
“國家在這一塊,實際上不太敢過多幹預,但是,行業內部就不一樣了!”于靜樂坐了下來,甚至開始寫組織的職責。
“首先,教育和組織會員尊重事實,不誇大真相,不曲解真相,維護整個信息傳播行業的健康發展。”
“接受群衆投訴,對虛假信息進行處理,并制定懲罰措施。”
于靜樂寫到這一條的時候,頓了一下,臉上的那種光芒一下子黯淡了下去,嘆了一口氣,“這個行業的幾個大頭,壓根不會允許這樣的組織出現。”
現在高度已經刷得過八十了,而美感也是莫名其妙得漲到了七十幾。
應該過不了多久,她就得走了。
根本沒有時間把整個計劃鋪開。
“他們沒有權利說不。”白景埔說道,“我已經準備趁着這一次的機會,收購夏天和其他幾個跳的歡的媒體。”
于靜樂被這撲面而來的“天涼王破”的霸氣震驚到了,“土豪,我們做朋友!”
白景埔臉一紅,“只要你想做的,我都會幫你的。”
“我爸都沒跟我說過這話……”于靜樂感動得不行,她爸永遠都只會說,靜樂,你要是輸了這場比賽,回家我就打斷你的腿!
白景埔突然想起了于靜樂的成長環境,心像是被锉刀來回的搓,疼得不行,他認真地說道,“以後,不會有人欺負你了。”
于靜樂并沒有體會到這裏面的重量,笑了,“放心吧,沒有人能夠欺負我的。”如果不是因為有顧忌,那個變态壓根不可能只傷了脖子這麽簡單。
白景埔呆呆地看着于靜樂認真寫着章程的側臉,他的心亂成了一團,怎麽理都理不開。
……
另一邊,被罵了很久的律師也出了長微博。
一方面,指責警察消極怠工,八小時才營救出受害人。
另一方面,提出,法律講究證據,沒有什麽證據能夠直接表明他的當事人就是視頻裏那個模糊不清的影子。
不少熟知法律的人,都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物證的缺失。盡管有兩個小姑娘作被害人陳述,指認兇手,但是兩個被關了一個月的未成年人,未必能夠做好被害人陳述不說,而這個律師,最擅長的就是颠倒黑白……
不少法律界能夠說的上話的人,紛紛出來指責這個無良的律師。
然而,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然而,事情很快就出現了轉機。
起因是有個叫做“變态人人得而誅之”的姑娘發了一條微博,“每天都在刷這些視頻,我發現了一個細節,靜樂在出了籠子以後,非常小心地綁了一把匕首在腿上,原本以為是用來殺那個變态的,但是她綁的非常緊,不像是随時要用,我現在反應過來了,她會不會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下去了,而那個變态會銷毀其他能夠直接證明他是兇手的證據,所以她綁了一把匕首走!!!@山茶市公安,你們查了沒?匕首上有指紋嗎?”
“博主看得好仔細!如果匕首上有指紋,那麽至少能夠證明那個變态是綁架犯!”
“如果沒有記錯,那個一開始偷了綁架犯的手機,被殺了的路人,警方就說過,他的兇器就是匕首,但是現在還沒有找到!天啊!!!!匕首上一定要有指紋啊!!@山茶市公安”